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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男潑酸判以眼還眼 毀容女選擇寬恕
【2011/08/01 聯合報】【聯合報╱編譯卓佳萍/報導】 2011.08.01 02:21 am
伊朗女子巴拉米2009年拿著毀容前照片,接受訪問。巴拉米31日決定原諒因愛生恨對她潑酸的男同學,讓他不必「以眼還眼」。(法新社)
一名伊朗女子因拒絕男子求婚,竟遭男子潑酸毀容,雙眼失明,伊朗法院本依循伊斯蘭法律「以眼還眼」,要將男子雙眼用酸液弄瞎,在7月31日行刑前最後一刻,女子選擇寬恕對方,男子得以保住雙眼。
現年33歲的伊朗女子阿曼‧巴拉米(Ameneh Bahrami)在2002年認識大學同學摩瓦黑地(Majid Movahedi),摩瓦黑地對她的美貌一見傾心,苦苦追求並多次求婚,但都遭到巴拉米拒絕,摩瓦黑地竟憤而在2004年對她潑酸,導致當時26歲的她毀容失明。
伊朗法院在2009年2月判定採用「以眼還眼」法令,弄瞎男子雙眼,讓他體會被害人的痛苦感受,但此刑罰太過殘忍且不人道,受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抨擊,行刑時間也一延再延。
最後確定在7月31日行刑,摩瓦黑地已被押到醫院,在眼科醫生和司法人員監控之下準備進行「盲刑」,後來,巴拉米在最後一分鐘撤銷告訴,選擇了原諒對方。
巴拉米接受伊朗媒體訪問表示:「這個案件整整折磨了我七年,當初我想告訴世人潑酸的人就該接受『以眼還眼』的懲罰,然而,今天我選擇了原諒,是因為真主在可蘭經中提到寬恕比『以眼還眼』更偉大。」
她說:「我是為我的國家這樣做,因為其他國家都在看我們會怎麼做。」
巴拉米說,事發後對方沒有給她任何賠償金,現在她只要求對方給付醫療費用,約21萬6千美元(台幣6百萬元)。她多年來在西班牙接受毀容治療,不但失明,臉上與身上都有重傷。
摩瓦黑地逃過「盲刑」,仍須服完10至12年徒刑,且除非付出賠償金,否則無法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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