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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重罰上路 犯「醉」激增檢警頭大
【2011/12/03 聯合報】【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11.12.03 02:19 am
刑法修正通過,女消防員「賴文莉條款」生效,酒駕昨起加重刑責,新法上路,酒測超過零點五五毫克,不管有無肇事一律隨案移送。
「這樣的酒測值也要移送…」南投警方昨天清晨攔檢到林姓騎士酒駕,酒測值為零點二五毫克,員警要求他做平衡測試,如果測試未過,就要隨案移送,林嘔得直說「我意識非常清楚…以前不是不用?」
刑法有關酒駕罰則修正,「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法與之前最大差別在,酒測濃度達零點五五毫克,無論有無肇事,一律解送地檢署。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說明,若酒測值在零點二五至零點五四,應做平衡檢測,未過者也應移送。
各地檢署昨天受理酒駕案也因此激增,以高雄地檢署為例,首目便受理約廿件酒駕案,檢察官偵訊後多將被告直接請回,少數發生車禍的被告,則以數萬元交保。
但新法第一天,酒駕者移送或不移送,員警仍搞不清。中市賴姓男子昨凌晨酒駕發生車禍,肋骨骨折,酒測值一點零七毫克,警方請示檢察官,檢方裁示「隨案移送」。
何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被轎車撞傷送醫,何意識模糊無法製作筆錄,酒測值達二點一七毫克,警方請示檢察官,裁示「不宜解送」,待傷者意識清楚,再擇日解送法辦。
南投員警指出,酒測新法上路,檢警都將進入痛苦期,一次大型酒測下來,如果全移送,拘留所一定爆滿。南投檢方表示,因應新制,每天傍晚都會先由法警調查各警分局準備移送酒駕人數,確認人數再來調配檢察官人力,要不然就真的只能帶睡袋到地檢署過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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