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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0~] 關於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拒簽發執行定讞死刑命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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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8888
早早安(顏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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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tin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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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3028/3899061?raid=3899100#rep3899100
國家行政權屬下的王清峰部長公然堅決抗拒國家司法權業已施下的最強大的取人性命之權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政治肥皂箱
發表時間:2010/03/10 20:40

國家行政權屬下的王清峰部長公然堅決抗拒國家司法權業已施下的最強大的取人性命之權
修改刪除 2010/03/10 20:40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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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權屬下的王清峰部長公然堅決抗拒國家司法權業已施下的最強大的取人性命之權。

王清峰應該立刻辭職。或者,應該立刻被免職。

以牙還牙是正當,死刑絕非惡法。這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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詖辭知其所蔽
修改刪除 2010/03/10 22:2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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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當年社會上有沒有人大談廢止死刑這個觀念?! ^@@^

真沒看過這麼難看的狡辯~~~

所有的不避兇險的公義執行者都是不道德又沒知識的豬,她是大善人~~~ ^_____^

有個殺人犯很兇狠,警察就不要追他了,不然為了抓他而死了三個二十郎當歲的警察,然後此人得享天年,一百零三歲壽終正寢,這樣很人道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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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466507.shtml
廢死刑 王清峰:憲法保障生命權
【2010/03/10 中央社】【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0.03.10 04:17 pm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撰文,強調廢除死刑不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進一步表示,憲法的精神絕對不是要剝奪生命權,暫緩不執行死刑「何來違憲違法」?

法務部自2005年12月後,即未再執行死刑,目前台灣共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仍羈押在看守所。

因推動廢除死刑引起爭議,王清峰罕見在深夜發出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她今天進一步指出,寧可下台,任內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有立委認為,王清峰不依法執行死刑,就是違法、違憲。

有人建議不必在這2年有大選時強推廢死,王清峰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不以為然,「拜託,台灣哪年沒選舉,我就是想好好講清楚,不能再鴕鳥了」。

王清峰說,其實她發現,只要講清楚推動廢死的配套 (如終身監禁等),越來越多人已改變「殺人償命」的觀念,確有立委也不再堅持反對廢死。

對於外界指既然現行法律仍有死刑,就該依法執行,否則就是違法違憲。王清峰語帶激動說,現行憲法規定,生命權必須保障,縱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維護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

至於刑法第127條規定「有執行刑罰職務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清峰說,司法定讞案件,如獲赦免、聲請釋憲,都可不執行,何來違法?而刑法第127條,適用對象是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或監獄官,不是負責擬定政策的政務官。

此外,王清峰也不認為一定要訂相關條例,為暫緩執行死刑賦予法源。她說,以日、韓2個超過10年沒執行死刑的國家,還分別有102、60名死刑犯未執行,日、韓也都沒有訂暫緩執行法源,她的責任是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配套,爭取民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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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eat~~~
修改刪除 2010/03/11 01:4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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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權屬下的王清峰部長公然堅決抗拒國家司法權業已施下的最強大的取人性命之權。"

這是憲政大事。這是無可爭議的重大違憲事件。王清峰話說得太滿太衝,不是她自己辭職就是馬沾鍋動手,已經無可挽回了。

主覡眼力不大好,所以用14號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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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覡又藉機生事了
修改刪除     回應給: Lohengrin(lohengrin) 2010/03/11 01:33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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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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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無假釋終生徒刑]差別也就不大, 甚至可以認為後者更嚴厲, 對社會的影響也沒啥區別."

差別甚大~~~

一、納稅人 --- 包括無辜死者的親人 --- 還要出錢供養這位囚徒~~~還要管營養、管飽、還有年節加菜~~~

二、無辜死者的親人度日如年~~~可能這樣度日到死時這位起居生活正常的囚徒還龍精虎猛人強馬壯哩~~~

三、"坐牢"對作大惡者嚇阻力不大。亂世重典之語就是因為重典有嚇阻力。重典,死刑也。古時沒有無期徒刑這一招。

四、萬死不足以贖其罪者 --- 如毛主覡 --- 現在也衹是一槍,現在的死刑作為最高刑已經很寬大了,還要怎麼樣?

五、凌遲取消了,看來應該恢復,這樣那些主張廢死刑的聖人就必須從主張廢凌遲開始一級一級努力,努力一百年再說~~~ ^@@^

六、執行一個凌遲,我保證重案立刻少掉百分之九十,主覡考慮一下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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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又不沾鍋.
2010/03/11 00:41 推薦2


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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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火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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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無假釋終生徒刑]差別也就不大, 甚至可以認為後者更嚴厲, 對社會的影響也沒啥區別.  國民憑良心各說各話, 亦屬正常.  而那些被判死刑的亡命徒, 大部分抱著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的心態, 可能自己也不太在乎.

王清峰憑良心拒絕簽字, 應該是合法的.  剩下的就是政治選擇.  她的立場, 馬英九應該早就清楚的.  現在如不認同, 也還可以炒她魷魚.  馬英九一聲不響, 是標準的不沾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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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聖人的怪話(一)
修改刪除 2010/03/11 15:0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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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悉達多曾經一次擊殺幾十個盜匪,因為這些盜匪正在打劫一位有德聖者。

割肉餵鷹那是後來的大乘派編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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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67740.shtml
容許法律殺人 台灣蒙羞!
【2010/03/11 聯合報】【聯合報╱翁志銘/法務部獄政矯治教誨師(桃園市)】 2010.03.11 01:52 am

「因為你殺了人,所以我們可以殺你。」這句話你聽了會不會覺得好可怕?

如果我們生存的社會容許這種事存在,那還得了,任何人都應該憤起反對這句話才對。然而這句話卻是法律中死刑之所以能夠存在的簡單邏輯,我真的很遺憾,台灣社會中依然有死刑的存在。

誰都知道「人不可以殺人」。但是,不可殺人!用刀不行,用槍不可,難道用法律就具備了正當性嗎?不對!不管理由再怎麼堂皇,人都不可以殺人,就算是透過法律也不行。如今死刑依然存在於台灣社會中,我必須痛心地說:「這真是一個野蠻的法律。」它讓台灣蒙羞。如今全世界已有超過半數的國家廢除死刑制度了,台灣卻依然容許法律殺人。

我問過幾位支持死刑應該繼續存在的朋友,他們支持死刑最主要的原因有三點:一,如果讓罪大惡極的犯罪者繼續活在這個社會上,將會危害另一個可能的受害者。二,罪大惡極的犯罪者無可赦之處,必須處以死刑,方能明其懲罰。三,死刑的存在可以遏止犯罪。

我不能說那些朋友們的論點不對,但其中確有可駁之處。畢業於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和身為獄政矯治人員的我認為:一,罪大惡極的犯罪者可以處以永久監禁,不得假釋,如此自然不會有另一個受害者出現。二,永久監禁對於犯罪者的懲罰效果,事實上比死刑槍決嚴酷;畢竟罪大惡極的犯罪被槍決,某種程度上對他來說何嘗不是一種解脫。三,死刑未必可以遏止犯罪,甚至還會助長犯罪的嚴重性。因為,犯罪者必然存在僥倖心理,犯罪之前總認為不會被發現,犯罪過程中運用各種方法避免犯行曝光,逼之過甚時,可能讓他用出殘忍沒有人性的可惡手段。

生命是何其的珍貴,任何一個生命都是地球世界的寶貝,必然有其特殊的意義和價值。我們憑什麼認定「某個生命」不應該繼續活在地球世界上,然後將其處以死刑?昔日佛祖釋迦牟尼「割肉餵鷹」,我們不必要有如此偉大的關懷生命情懷,但也不該讓死刑繼續存在。廢除死刑吧。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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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說廢除死刑是進步的人權觀念
修改刪除 2010/03/11 14:28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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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說廢除死刑是進步的人權觀念,盜跖不以為然,認為聖人腦子打結,認為聖人看不清人間世事真正的道理和公義,因噎廢食,因小失大,良心偏頗,看事看半邊,善意表現出來的是偽善,還自命進步,真是糟糕透了。

盜跖歡迎辯論,不過不歡迎長篇大論,太長拒讀。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帖不在長,有理則行。斯是盜跖,唯吾德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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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的煙囪不冒煙?
修改刪除 2010/03/11 17:15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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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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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追究六四真相?為什麼要年年悼念無辜死者?無辜死者的親人至今能放下嗎?大話道德家能做到最起碼的將心比心嗎?憑什麼一個殺人強盜的人權應該高於被害者和被害者家人的人權?憑什麼沒有死刑的臺灣會更美麗?真是不食人間煙火啊!哪家的煙囪不冒煙?真是虛偽極了!這種"道德"一文不值,因為違反了人間最根本的公平。

皇帝食肉糜,皇后食蛋糕,"廣大的人民群眾"沒有本錢吃香喝辣。有個宋代的腐儒說女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位"女人道德"專家家裡不開伙的,每天三餐衹食道德不食飯~~~ ^@@^

這些聖靈充滿頭腦發熱的道德家應該關起門來自己重新思考"道德"的本質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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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67750.shtml
那以後 一家人像苟活著…
【2010/03/11 聯合報】【聯合報╱許雲/教(雲縣斗六)】 2010.03.11 01:52 am

看到八年前被殺害的何姓老師爸媽在電視上痛苦的樣子,回想起幾年前有位鮮少笑容的男同事,熟稔以後他才說出自己的姊姊當年剛畢業不久,在台北的學校服務,卻被前同事闖入租屋處殺害,而且根據描述,姊姊當時還苦苦哀求過嫌犯。此後大家才知道,為什麼他的臉上總帶著淡淡哀傷。他說從那以後,家裡剩下他和爸媽,留下來的人像是苟活著。

大家都勸他們一家要走出來,尋求宗教的幫助,或把小愛化成大愛來轉移悲痛等。只能說,他們都試著努力過,但談何容易?這麼多年來,他說只要有開庭,或者廢除死刑的問題被提起,爸爸悲憤的神情和媽媽難過的樣子就會再度出現,雖然知道自己該堅強,但他也很想念姊姊,雙重的情緒實在也令他難以承受!自從姊姊過世,家人為了避開相關的回憶,幾乎失去了共同經營家庭生活的能力,他甚至逃避不敢回家,不是不孝,而是不希望總是和爸媽愁容以對。

筆者也遇過與何老師曾是大學同學的老師,她說同學們都很感念,每年在何老師生日或過年,大家總會約好去陪陪何爸何媽,讓兩老覺得自己擁有更多孩子;但他們也知道,受害者家屬心中的傷,不是陪伴就能淡忘。或許正如主張廢除死刑者所言,即使歹徒伏法,也不會減輕被害人家屬的悲痛,但或許能稍稍讓他們感覺公理正義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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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3028/3900308?raid=3901098#rep3901098
詖辭知其所蔽(2)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政治肥皂箱
發表時間:2010/03/12 14:57

詖辭知其所蔽(2)
修改刪除 2010/03/12 14:5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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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說:「槍決四十四個人,和屠殺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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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了好幾年,當執行未執行的人數才高到四十四。如果沒有拖延,那麼現在謝國樑很可能說:「槍決一個人,和屠殺沒兩樣!」--- 然而這是一聽而知的白癡話所以應該沒有哪一個愚官說得出口,那麼說出了「槍決四十四個人,和屠殺沒兩樣!」這句話的人是不是一枚愚官?答案是很請楚的。

何以如此之愚?應該是說話用延髓的緣故。

這比羅淑蕾賣舊車那件事還精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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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GolfNut/3844460?raid=3209446#rep3209446
敝國的警察不配槍~~~ ^@@^
回應文章:GolfNut 的部落格》文章創作》王清峰隻身抗法
發表時間:2010/03/12 19:02

敝國的警察不配槍~~~ ^@@^
2010/03/1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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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難聽的比喻。

古書(莊子罷)裡有個故事,好像大致是說有個人光天化日進了人家的金店,眾目睽睽之下拿了金子就走,當然被現逮,問他是怎麼回事,他說當時他眼裡衹有金子,目中無人。

這個活寶眼裡衹看到自己所認定的最高價值,就伸手去拿,忘了法律,忘了道德,也忘了別人的存在,根本就忘了這個世界長什麼樣子,因此傳頌千古。

一個法務部長絕對有在任內宣揚廢除死刑的個人權益,卻絕對沒有在任內公然帶頭違法並且公然抗拒國家最高司法權業已施下的如山判決律令的權力。這是非常基本的道理,王清峰卻弄不清楚,直到辭職時還是弄不清楚。

PS:任命一個堅決認為戰場殺人違反"人權"違反"道德"的人為國家軍隊的總司令,不如直接解散軍隊,同時向全球宣佈本國無武裝~~~and~~~敝國以最高人權立國,敝國的警察不配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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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辯論
2010/03/1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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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衹是低階正義,沒有能力壓倒高階正義。

我接受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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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這件事"依理"不得訴諸全民公決,因為1)無辜隕身之災之苦的長期承受者 --- 也就是無辜受殘賊而死者的親人 --- 不會超過全人口的千分之一,因為2)太多人將心比心苦人所苦的能力並不強。

我接受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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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尊重洋人的指責報告,拿國家主人的長年定見當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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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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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989268&#post989268
SCFtw5  #2樓 發表時間 : 2013-04-11 02:10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尊重國際特赦組織年度報告,目前政策是維持死刑,但減少死刑使用,未來會逐步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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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尊重洋人的指責報告,拿國家主人的長年定見當狗屎。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汝心安乎?

八成納稅人養你們,你們卻每天強姦這八成納稅人,這是什麼世界丫?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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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3041001461.html
法務部: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
2013-04-10 22:0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尊重國際特赦組織年度報告,目前政策是維持死刑,但減少死刑使用,未來會逐步廢除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今天公布2012全球死刑判決與執行報告,中國大陸被指為全球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總數超過其它國家的總和,呼籲北京當局儘速公布相關報告,以透明化方式處理。

     國際特赦組織負責亞太地區的專家桑喬治(ChiaraSangiorgio)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台灣去年執行槍決6名死刑犯,增加7個新的死刑判決,台灣政府以民意支持死刑,合理化執行死刑的行為,部分家屬直到被通知前往領取屍體,才知道家人被執行死刑。

     桑喬治認為,台灣在死刑部分仍有改善空間,例如行刑前先通知死刑犯的家屬與律師、確保死刑犯有公平的審判、減少死刑的判決,同時停止執行死刑等方面來做。

     陳明堂表示,尊重國際特赦組織年度報告,並重申法務部立場是維持死刑,但減少死刑使用,會逐步廢除死刑。

     根據法務部去年7月委託民間公司所做民調,台灣民眾有76.7%不贊成廢除死刑,超過85%的民眾認為,廢除死刑會對社會治安造成影響。1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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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師太2013-1-15說:『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這樣的理想應該從政府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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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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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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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1-16 14:34:24

報復就是報復,哪一點不正當了???

公平正義是另一件事。

洋奴教授和偽善學者在大學法律系裡氾濫,搞到現在有些人不敢大聲說"報復是正當的"~~~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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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樓 SCFtw2 發言於2013-01-16 15:10:12

人衹活一次。死亡是靈魂的永遠消失。不過還是可以進行假設思考。

有哪一個被殘殺的無辜者(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不希望以命償命的?任何人自己設身處地一下就知道答案了。

先決條件是確知無前世無後世無靈魂,如果接受這個先決條件,會有人同意殘殺自己的人可以免死嗎???會有人同意別人用教育來矯正用愛心來感化這個殘殺自己的兇徒嗎???

聖人是有的,但是不可能多到滿街走丫~~~ ^@@^

真是既白癡又偽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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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639012.shtml
王清峰說廢死是「國際趨勢」
【2013/01/15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潘俊偉 /即時報導】 2013.01.15 10:00 pm

前法務部長、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長王清峰今天帶領工作人員,下鄉到台東縣進行防災宣導;對於近期再次受到國人重視的廢死議題,王清峰強調「廢死是國際趨勢」,這個理想應從政府做起。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在2010年4月30日首次恢復停止4年多的死刑,槍決了4名死刑犯,隔年3月4日又執行第二波死刑,槍決5人,去年12月21日執行第三波槍決6人,2年8個月以來,共有15名死刑犯被槍決。

王清峰表示,「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自己曾擔任政務官,也為這樣的理想努力過(未執行死刑),她說:「希望建構非暴力、尊重生命的社會,這樣的理想應該從政府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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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楊泰順2010-3-15〈跟隨潮流?不護生焉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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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5082.shtml
跟隨潮流? 不護生焉廢死
【2010/03/15 聯合報】【聯合報╱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所教授(北縣新店)】 2010.03.15 03:40 am

由於拒絕簽署死刑,王清峰辭官走人,但爭議並未落幕,隨著新部長上台,爭議恐怕仍會延燒一段時間。但走了個部長,台灣是否從爭議中成長?如果有恐怕也相當有限,因為爭議的焦點除了凸顯個人的堅持,嚴肅的生命價值與政策補救並未受到認真的探討。

無論是王部長或馬總統,在論述死刑應廢時,依恃的主要觀點便是「這是世界的趨勢」。但果真如此,何以領導民主陣營的美國,迄今還有將近四分之三的州仍然執行死刑?民調也顯示,長期以來主張維持死刑的美國民意也總是在穩定的百分之七十五左右,與台灣所看到結果類似。

歐洲各國幾乎一致反對死刑,但我們不應忽略,該地區對生命價值的高度尊重是衍生這項政策的重要基礎。在許多歐洲國家,從婦女懷孕的第一天開始,政府便專人送達營養補充品,孩子成長過程更獲得許多公費的照顧。在天主教國家墮胎尤其受到法律嚴格的限制,幾年前愛爾蘭一位十四歲少女因強暴受孕,由於被禁止墮胎還引發全國性的遊行抗議。如此生命價值的耳濡目染,廢除死刑或是必然發展。

反觀台灣,遑論照顧生命的各項政策才剛起步,違法實施墮胎的診所仍所在多有,這樣的生命價值觀卻奢言廢除死刑,未免有些捨本逐末。令人遺憾的是,主張廢死者不乏享有決策高位的政客,他們有權決定政策先後,卻不願著手加強福利措施培養國人的生命價值觀,如此沉醉於時空錯置的理想,徒然讓人感慨「不護生焉廢死」?

美國雖可以執行死刑,但由於擔心錯殺(此情況已因DNA技術而大幅降低),政府設有特別委員會考量執行死刑的各項因素。以加州為例,一九九一年起便設立由九位地檢署的高級文官組成「特別情況委員會」審查死刑案;聯邦政府也設有「死刑犯罪組」負責審核個案,並向總檢察長提供建議,程序十分嚴謹。委員會審查時,犯罪者與受害者家屬均有機會陳述,使死刑的執行能儘量考量雙方的感受。馬總統與王部長反對死刑,但執政兩年對死刑執行的程序並未思考改善,引述國際趨勢卻無法掩蓋行政怠惰的事實。

一九八八年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候選人為麻州州長杜凱吉斯,該州沒有死刑,杜氏也以廢死彰顯人道立場。在辯論場上,記者尖銳詢問杜氏:「如果有人破門進入你家,姦殺你太太凱蒂,你是否同意兇手不必處死?」杜氏以理性的語調表示,願意放下仇恨反對要求償命。此言一出杜氏支持度如自由落體般下滑,普遍認為杜氏冷酷無情。杜氏後雖利用CNN專訪強調凱蒂是他的摯愛,發生這樣的事他也會手刃兇手,但選情已難以挽回。

廢死爭議是否延燒到二○一二年,不得而知,但就政黨屬性而言,此議題較接近民進黨傳統主張,卻意外成為國民黨頭痛話題,後者在議題操作上的拙劣與對選民結構的無知不難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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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173&aid=3904669
[ZT] 謝寒冰2010-3-13〈王清峰的錯誤:理想的傲慢與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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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62x132010031300782,00.html
王清峰的錯誤:理想的傲慢與偏見
2010-03-13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謝寒冰 特稿】

    「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強烈主張「廢除死刑」甚至聲稱「不惜為死刑犯下地獄」遭受輿論強力抨擊去職。而從王清峰請辭後感嘆沒有人願意「理性」討論,便可以發覺王清峰顯然犯下了「理想的傲慢」這個錯誤而不自知。

    廢除死刑本來是個可以讓社會大眾公評討論的嚴肅議題,但由於「廢除死刑」早已成為王清峰與其支持者的「理想」,所以她根本完全忽略反對者的看法,始終不斷強調如:「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死刑是報復仇恨」、「我們無權剝奪他人生命」等套語陳說,卻完全不願靜下心來聽聽看反對者所持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實際上,王清峰的態度根本從來也不是「理性討論」死刑的存廢,而是「廢除死刑」早已是她個人的「既定政策」,即使和民間或反對團體溝通,其目的也僅只是「說服」,根本沒打算聽取他人的意見。

    王清峰女士可曾捫心自問,這和當年前總統陳水扁不顧國會反對只以「無核是世界潮流」的說詞即逕自強行廢除核四的霸道作為到底有什麼不同?

    實際上,王清峰女士是否真的「理性」思考過,一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多數民意支持,僅靠少數人權組織利用政治情勢的微妙關係上架的政策,是否能真正稱得上是「世界潮流」?死刑除了報復與仇恨,還有形而上的「彰顯正義」之外,是不是還保障了受害者家屬以及其他善良民眾不與高危險犯罪者再度接觸的權利?而人類無權剝奪他人生命,本就應該視情況而言,否則當你在戰場上面對敵人時,難道我們就只能束手無策、任人宰割嗎?

    即使單以人權本身而論,認為終身監禁比死刑更顧及死刑犯人權的人,顯然犯了自以為是、一廂情願的毛病,因為死刑犯根本就不見得會這樣想。而對於受害者家屬免於二次心靈創傷的人權;對於廣大善良民眾莫名其妙要為死刑犯負擔終身監禁費用的人權;對於管束看護這些死刑犯的獄政人員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人權;甚至死刑犯一旦特赦或脫逃後,再度因此遭受傷害的受害者的人權,以及廣大因此不能確保免於恐懼自由的民眾的人權,難道都不在王清峰等「人權鬥士」的考量範圍之內嗎?

    在王清峰女士想來,您或許是在實踐一個正確的「理想」,所以雖千萬人,吾往矣。但您卻完全忽略您的「理想」是必須犧牲千千萬萬人的人權去達成的,更別提在犧牲了如此多人的人權之後,您給予死刑犯的卻可能不是一個人生的新希望,而是一個永無休止的痛苦深淵。

    人有理想是一件好事,但是理想的實踐必須符合現實,必須以不干擾到他人實踐自己生活的自由為原則,否則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甚至奧姆真理教的教主,又有哪一個人沒有「理想」?不是認為自己的「理想」是正確的呢?但只憑藉「理想」當理由,就傲慢自大、肆意妄為的結果,只有帶給更多人無盡的苦痛。

    王清峰女士如果真的想繼續推動「廢除死刑」,那麼應該少一點理想,多一點實務,先從如何改善獄政、如何加強犯人的再教育,以及如何確保罪犯出獄後再犯機率降低,以及各種維護更多善良民眾人權的地方做起。

    民主社會不需要扮演指導者的理想「聖人」,需要是能切合民眾需求、為民眾創造更圓滿社會的實踐者。王清峰女士如果無法理解這一點,那麼您的「理想」就永遠只是傲慢與偏見,而不會是社會願意聽從付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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