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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09年七月到八月【政治肥皂箱】城市眾網友談論林毅夫叛逃追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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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政治肥皂箱】城市/討論區/

「一張台幣 無盡鄉愁」林毅夫
回應文章感恩哦 (唐山子民)
市民華碩20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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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台幣 無盡鄉愁」林毅夫
2009/05/01 12:32 瀏覽908|回應23推薦1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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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一張台幣 無盡鄉愁」林願難了

林毅夫本名林正義,民國六十一年以台大學生身分,在成功嶺集訓時,志願從軍報考陸軍官校,帶動不少大學生投身軍旅愛國風潮。但他叛逃到大陸,對當年堅持兩岸漢賊不兩立的國民黨政府,是極大的撼動,國防部當時還安排大學生轉入陸軍官校,偽裝是林毅夫在營區活動,讓媒體在遠方拍照,掩蓋叛逃的事實。

在北京眼中,林毅夫是未來諾貝爾經濟學獎最有希望得獎人。一九八六年,大陸提供經費給林毅夫赴美攻讀經濟學博士;八七年,他成為大陸改革開放後,第一位回中國的經濟學家,並成為中共領導人朱鎔基的智囊。

二○○二年五月,叛逃超過廿三年的林毅夫打算返台奔喪,政壇颳起「林毅夫熱」。高雄市長陳菊回憶,一九九八年她與林毅夫碰面,看到林的皮夾裡有一張台幣,她看了很驚訝,問他「你為什麼有台幣?」林毅夫說,當年母親過世前,把身邊的錢分給眾兄弟姐妹,多年來他一直把母親的錢留在身邊。

立委蔡同榮當年在立法院指出,林毅夫沒有叛逃的法律刑責問題,政府應當以人道考慮,協助林毅夫回台奔喪。

無黨籍立委陳文茜在立法院連署提案,建請陳水扁總統行使大赦,對特殊歷史時空產生的罪刑重新認定。

林毅夫帶動中國經濟起飛的能力,獲得國際肯定,雖然事業成就斐然,但返鄉祭拜父母的心願卻一直未了。兩岸氣氛從卅年前的敵對關係,蛻變成共創雙贏的夥伴關係,現又有法界人士從法律層面質疑國防部違法發布通緝令,應是國防部重新看待林毅夫叛逃事件的時候了。

【2009/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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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社論作者群裡常年不缺標準的蛋頭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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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866869&#post866869
SCFtw5  #9樓 發表時間 : 2012-03-30 14:23

真是個狗屁標題~~~ ^@@^

中時社論作者群裡常年不缺標準的蛋頭二百五,食洋不化,以致於不食當代中華民國老百姓的家常煙火,這些人自我感覺超良好,誰能奈他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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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33000495.html
社論 - 林毅夫返台爭議 法律與人道拉鋸
2012-03-30 01:1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卅三年後,陸軍「叛逃軍官」林毅夫能否返台,最近備受關切。國台辦日前再次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林毅夫返台祭祖問題,是在特殊的歷史時期、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發生的事,在兩岸關係已經邁入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希望台灣方面從人道主義考慮,早日同意林氏夫婦返台;但是,國防部顯然對林毅夫叛逃行為視為「連續犯」而非「既成犯」相當堅持,無意為林毅夫量身打造一套許可他返台的專案。

     林毅夫原名林正義,後改名為林正誼,叛逃大陸後又改名林毅夫迄今。林毅夫從年輕時代就相當傑出,考上台大,自願轉投陸軍官校,並因此蒙蔣經國召見,軍方視之為重點培養對象,送他到政大企管所攻讀碩士;一九七九年中美斷交時期,身為金門馬山連長的他竟泅泳到廈門,且備受對岸重用,三年後在北京大學取得政治經濟學碩士,接著留美取得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之後創辦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並任主任,二○○八年出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師兼資深副行長迄今。

     林毅夫泅泳渡海,一生傳奇,總能在周折中取得大成功,但他今日縱有再大的成就,也改變不了他在當年台灣處境最艱鉅的時刻,竟以陸軍軍官的身分叛逃的事實。以昔日兩岸處境,凡叛逃者無不大肆宣傳,獨獨林毅夫能在改名後彷彿人間蒸發,讓軍方一度以為他可能在海中遇難並以失蹤結案。

     一直到林毅夫赴美留學之後,軍方才發現林正誼已經叛逃並改名,但一直未撤銷其意外死亡宣告,更未進行法律追訴程序,始終淡化處理此案。

     直到二○○二年林父過世,林毅夫能否返台奔喪才端上檯面。當時執政的扁政府接到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的陳情,認為叛逃已過追訴時效,政府應該讓「林毅夫叛逃案」結案,並借重林與大陸的高層關係和財經專業,為兩岸經貿往來做有利於台灣的建言。

     當時,陸委會基於人道精神考慮同意其入境,但是終究引發重大政治爭議,特別是軍方無法緩解軍官「敵前叛逃」之痛。當時的國防部長湯曜明就強調,林毅夫仍被國軍視為叛變逃亡軍官,一旦返台將面臨《陸海空軍刑法》調查與審判,軍事檢察署為保存證據也會限制林毅夫出境,並以必要手段要求他到案說明;而陸委會與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雖仍同意核發入境證件,但返台後法律責任將由林毅夫自負。最後,由林妻陳雲英代為返台祭父。

     就法論法,林毅夫逃亡早在卅三年前就已完成,已經超過法律上認定的廿年追訴期,即使因為罪刑重大而延長五年,還是過了追訴期。但也就在這一年,軍方由現任國防部長高華柱代表,依《陸海空軍刑法》對林以「投敵罪」提出告訴,並發布通緝令。因為仍認定林係「繼續犯」,根據「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的法條,此案的追訴期效根本尚未開始起算。換言之,林案的法律處理都仍面臨見解不同的爭議,遑論政治和人民感情上的分歧。

     兩岸敵對隔絕半世紀,在這麼長的時間中,兩岸都有各自視為的「叛逃者」。一九六五年駕伊留申轟炸機來台的反共義士李顯斌,數年前同樣面臨返鄉問題,然而他在赴大陸的第一刻即被留置關押,被判十五年,最後病死,這不能不說是重大遺憾。台灣做為多元民主社會,質言之,不可能對林毅夫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處置;但是,以台灣的媒體生態,林毅夫果若返台,又豈可能「淡化處理」,屆時「叛逃軍官」搖身而為「媒體英雄」,叫國軍情何以堪?

     林毅夫案或許是一個指標案件,政治爭議讓他無法踏上返鄉之路,大學時期活躍於學生運動,甚至發起「不讓共匪混入聯合國」的林毅夫為何不到數年就做出對台灣如此傷害重大的事?返鄉前也該解密了,至少對他出生地的同胞給個說法吧。

     林毅夫以其財經專業在國際間都享有重大地位,但不能因此在法律上享有特權。隨便舉例,和林同樣有「投敵行為」的至少還有黃植誠、李大維(前陸軍少校分隊長,駕機投共)、林賢順和王宜宏四人,要以法律解決就得一體適用,一次處理。從扁政府到馬政府,相關問題的法律研究已經整整十年了,不論准與不准,就是不宜再以消極態度拖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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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9] 當斬的狗賊林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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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SCFtw5
2012/03/29 14:03:15

林毅夫的胞兄林旺松為弟辯駁說,林毅夫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黃巢的子孫為?巢辯駁說,?巢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李自成的子孫為李自成辯駁說,李自成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張獻忠的子孫為張獻忠辯駁說,張獻忠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皇太極的子孫為皇太極辯駁說,皇太極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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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2032900142.html
胞兄護弟:林毅夫大忠大義 林毅夫若回台 軍方重申法辦
2012-03-29 01:17 中國時報 【吳明杰、王銘義/綜合報導】

     國台辦發言人楊毅表示,林毅夫回台祭祖問題,是在特殊歷史時期,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發生的事,在兩岸關係已經邁入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希望台灣有關方面從人道主義考慮,早日同意林毅夫夫婦回台探親祭祖。

     針對大陸國台辦的說法,國防部昨天再度表示,林毅夫若返台將由軍法機關依法辦理,其涉犯「投敵」罪嫌牽涉國家忠誠的軍人核心價值,無模糊空間,國防部長高華柱日前也已經表達清楚立場,強調只要他還在國防部一天就會堅持一天,若有所改變就為政策負責離開部長職務。

     賴秉均/宜蘭報導

     大陸國台辦希望能從人道主義讓林毅夫夫婦回台祭祖,林毅夫的胞兄林旺松聞訊後說:「能這樣最好。」他也為弟辯駁說,林毅夫為農村、經濟奔走,「是大忠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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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9聯合報報導〈林毅夫家人:盼他回台祭祖 年年落空〉聯網讀者反應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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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993365.shtml
林毅夫家人:盼他回台祭祖 年年落空
【2012/03/29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羅建旺、特派記者汪莉絹/連線報導】 2012.03.29 02:46 am

「他能回來是願望,不能回來是遺憾!」林毅夫在宜蘭的家人昨晚說,年年盼林毅夫回來,但年年盼不到;每年祭祖,只能用同個藉口跟祖先說:「阿毅在國外忙!」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天表示,希望台灣從人道角度出發,盡早同意林毅夫回台祭祖;「林毅夫的事,是幾十年以前的事,是在特殊的歷史時期,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發生的事。」

楊毅說,「在兩岸關係已經邁入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希望台灣有關方面從人道主義考慮,早日同意林毅夫夫婦回台探親祭祖,這畢竟是人之常情」。

大陸國台辦昨天呼籲讓林毅夫回台祭祖,林家人無奈表示,家人當然樂觀其成,「但可能嗎?家人年年期待,年年落空,對這樣的話幾乎快麻木了!」林承受卅多年離鄉背井的煎熬也該夠了;家人曾想聲請釋憲,但想想,還是算了吧!

林毅夫七十二歲的大哥林旺松五天前才和十多名家人到礁溪鄉龍潭湖畔的山上掃墓,他說,年年盼弟弟「阿毅」能回家,盼到今年仍無法如願,他祭拜祖先時,只好上香默禱,告訴祖先:「阿毅很忙,在國外不能回來!」

「年年就只能講說叔叔『在國外忙』,唉…」林毅夫的侄子林植峰說,叔叔沒辦法回來,但每年除夕吃完團圓飯,都會打電話回家問候,用著濃濃的宜蘭腔台語問「厝裡好嗎?大家身體都好嗎?」家人也都一定等著跟他說上幾句話。

林植峰表示,叔叔不能回台,父親(林旺松)五年前曾到北京探視,兄弟倆見面,既難過又高興,叔叔還拉著他爸爸同床一起睡,兄弟倆聊了一整夜。對要不要讓林毅夫回台祭祖,林植峰說,每年清明節前一定都會「炒」一遍,但似乎愈炒愈沒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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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樓
750718 發言於2012-03-29 22:13:16

這家族怎這麼愛靠,台灣對他們而言倒底是什麼?當個軍官敵前叛逃?走之前怎都沒想到還有祖宗在這?讀過台大的高材生,不知古今中外賣國賊的嘴臉跟下場?臉皮還超厚,老婆還有臉出來叫囂?兒子還稱忙沒法回來服兵役,那回來祭什麼祖啦?有本事等共產黨來統治後再回來啦,不要一直靠妖,蔣介石父子都沒臉回去祭了,林正義就算改了名,也改不了叛徒的事實,有什麼好祭的,記得去登記史上最不要臉賣國一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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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樓
leeacer 發言於2012-03-29 17:56:22

建議林家人把祖先牌位搬到北京,讓林毅夫祭拜一下再帶回來。
畢竟他在大陸是個高幹,祖宗旅遊北京,必定會得到禮遇,光宗耀祖,多有面子。
何必一定要回台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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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樓
dumdum 發言於2012-03-29 10:09:39

阿扁的家人跟, 林毅夫的家人, 都是同款:無恥下流,不要臉!
竟還天天上報博同情?!呸!不要臉!
看到就討厭,上天早晚會逞罰你們這款不知羞恥、又沒是非道德ㄝ爛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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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樓
dumdum 發言於2012-03-29 10:03:30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當軍人時,叛國投靠大陸,讓國家友人替你的『無恥失節』編謊收尾,
現在在對岸『功成名就』,又想要『衣錦還鄉、光宗耀祖』,
好處都是你林家耶,『國家』就只是墊腳石?『國家』就是屁啊?
有這種【沒有是非道德良心】ㄝ兄長家人,就有那種【無恥叛國】的兄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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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樓
lgigida 發言於2012-03-29 06:53:28

林毅夫身為駐守金門戰地之中華民國國軍軍官,於1979年陣前叛逃之行為[22],依當時有效之法律,共觸犯至少五項刑事罪[23][24][25]:
《戰時軍律》第五條「投降敵人或叛徒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七條「敵前逃亡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十一條「無故擅離部屬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發生事變或貽誤軍機者,處死刑。」
《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七條「投敵者,處死刑。」
《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二條 (職務業務上洩漏軍機罪)「因職務上知悉或持有之軍機,洩漏、交付或公示於他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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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
dollyhu 發言於2012-03-29 04:43:58

這個林家人價質觀和大眾不一樣, 軍人投敵判國, 還有臉高調的要求回台灣.
丟臉都來不及了吧 !!! 還是無恥,沒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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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
mjw168 發言於2012-03-29 04:13:42

林毅夫的台灣親人和家人真的是與眾不同!

林家的人真的是不了解投敵是如何的重罪,否則他們就不會三不五時的發動輿論來幫林毅夫達成返台心願。(這只能說他們林家人的道德感比普通水準低)

林家越是努力發動輿論讓林毅夫返台,林毅夫所犯的罪就會一再被台灣人回憶,因此林毅夫就會被罵得越厲害,結果就是,林家人的心願就會適得其反。

其實,國防部沒有像以色列一樣,派人去國外將林毅夫綁架回台就已經是對林過度仁慈了,對於這點,而林毅夫自己卻完全沒感覺,這是因為林毅夫真的不懂投敵是如何的重罪,否則他就不會試圖想風光回台。

一個六、七十歲的人無法理解自己所犯的罪有多麼的重,那也就難怪他年輕時會犯如此之重罪。

奉勸林家,祭祖用視訊就好,免得林毅夫年年都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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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mjw168 發言於2012-03-29 03:15:47

十年前,我電視上看到林毅夫的哥哥說了極不要臉的話。他說:「我弟弟今日能有如此成就,這就証明了他當年去大陸是正確的決定。」

由林毅夫哥哥所說的話可得知,林毅夫之所以會投敵,和林家的家風有很大的關係,他們家的人並不認為投敵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所以說,林毅夫的投敵並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而是林家道德低落的家庭教育所導致。

更加無恥的是,林毅夫投敵之後,林家人明明知道林毅夫沒死,國防部給的死亡鄦卹金林毅夫的父親居然有臉每年去領,真是所謂的,什麼樣父親,就會有什樣的兒子。什樣的家庭,就會出什麼樣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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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8中廣新聞速報〈林毅夫可否返台 國防部:事關忠誠 不容模糊〉2012-3-29中廣新聞速報〈林毅夫返台? 陳鎮湘:軍人之恥 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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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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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927/132012032801046.html
林毅夫可否返台 國防部:事關忠誠 不容模糊
2012-03-28 15:2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繆宇綸】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今天呼籲,台灣方面從人道角度考量,讓原籍宜蘭的林毅夫返台祭祖,國防部今天表示,林毅夫目前由軍法機關通緝,他如果返台,要由軍法機關依法辦理;國防部強調,林毅夫涉嫌投敵,事關軍人忠於國家的核心價值,不能有任何模糊空間。

    針對大陸國台辦在例行記者會裡,呼籲台灣方面從人道角度考量,同意讓原籍宜蘭的現任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返台祭祖,國防部再度強調,事關軍人忠於國家的核心價值,此事不能有模糊空間。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軍人負有保國衛民的職責和義務,應該要遵守忠貞愛國的基本立場,林毅夫現在依法既然是由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通緝中,他如果到案的話,應該要由軍法單位依法辦理。而且林毅夫犯的是「投敵」的罪嫌,牽涉到國家忠誠的軍人核心價值,因此我們在處理上,沒有模糊的空間!』

    原名林正誼的林毅夫,原本就讀台灣大學,參加成功嶺大專暑訓時投筆從戎改讀陸軍官校,並且由公費送出國進修,取得學位返國後擔任金門金東師第一線的馬山連連長,不料卻在民國68年游泳到對岸。

    2002林毅夫的父親過世,綠營立委曾呼籲讓林毅夫返台奔喪,但國防部強調,林毅夫在大陸出任要職,其「投敵」行為仍然在持續當中,因此持續發佈通緝,而依照陸海空軍刑法,陣前投敵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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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2032900968.html
林毅夫返台? 陳鎮湘:軍人之恥 無法接受
2012-03-29 14:0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大陸國台辦表示,希望台灣能基於人道考量,能讓林毅夫回台祭祖。不過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北京自己都無法接受叛逃的反共義士,何必要台灣接受叛逃的林毅夫。出身軍旅的國民黨立委陳鎮湘也說,敵前叛逃是軍人之恥,他堅決反對讓林毅夫回台。

    吳育昇說,北京曾經把反共義士李顯斌誘捕回大陸,然後判了無期徒刑死監獄中,可見得大陸也不能接受叛逃者,那北京也不該要求台灣接受林毅夫,讓兩岸和平發展的氣氛橫生枝節。

    身兼中央軍事院校校友總會理事長的陳鎮湘則說,林毅夫在敵前叛逃,這是軍人之恥,因此他堅決反對讓林毅夫回台,否則未來要如何維繫國軍的軍紀、軍法。

    陳鎮湘強調,雖然說法理情,但如果用理跟情來取代法,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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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3中國時報【呂昭隆、吳明杰/台北報導、仇佩芬/台北報導】〈老長官賭官位 高華柱反對林毅夫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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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長官賭官位 高華柱反對林毅夫返台
2012-03-23 00:58 中國時報 【呂昭隆、吳明杰/台北報導、仇佩芬/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高華柱昨天以官位畫押,反對叛逃軍官林毅夫返台,誓言捍衛軍人氣節。事實上,高華柱曾在金門當過林毅夫的直屬長官,而且兩家有私誼;林毅夫叛逃後,還是他奉命通知已有身孕的林妻陳雲英;高華柱說,儘管與林毅夫有情誼,但站在國家大是大非立場,他無法原諒林毅夫叛逃行為,也反對林免罪回鄉。

     高華柱上周在立院公開表示軍方反對林毅夫返台立場,昨天更以官位保證,強調只要他還在國防部一天,就會堅持一天,屆時若大法官解釋有所改變,他是政務官,就為政策負責離開國防部。

     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任職金防部馬山連連長的林毅夫,帶著機密資料叛逃游泳到對岸,國軍祕而不宣,從未公布案情。事隔三十三年,高華柱以事件見證人身分,透露諸多祕辛。

     高華柱說,六十八年初他還在金防部當營長,林毅夫本來在他營裡當連長,表現非常優秀;同年二月,另一個營的一位連長出了些狀況,師長周仲南下令調林毅夫去接替,即任職馬山連連長;不過才三個月林即叛逃。高華柱感慨地說,林毅夫案是造化弄人,如果當時林沒有調去靠海的馬山連,恐怕就沒有叛逃的機會。

     高華柱說,林毅夫抱著籃球游到大陸的傳聞並不正確,林是直接游過去的。高華柱還透露,林叛逃時除了帶著連旗,還帶走整個金防部作戰計畫的概要;因此,高華柱認定林毅夫叛逃是有計畫的,而且擬定好幾個方案版本。

     高華柱說,隸屬金東師的馬山連距大陸最近,只有二千三百公尺,退潮時剩一千七、八百公尺,國防部最近做過統計,早年從金防部游泳叛逃到對岸的,只有少數僥倖成功案例。

     至於林毅夫叛逃動機,高華柱研判,林的個性是永遠想做第一人,想出人頭地,當年中美斷交,林毅夫應是看到大陸的未來。高華柱說,現任副參謀總長嚴德發上將與林毅夫是陸軍官校同期同學,嚴畢業後三十年才升到上將,軍中循序升遷體制,與林毅夫凡事想當第一人的期待,恐有落差。

     高華柱說,由於他們家與林家非常友好,就情感面言,他一直不相信林會叛逃。由於高華柱當過林毅夫半年時間的營長,依當年時空背景,林叛逃後,高亦遭軍中內部調查過。

     高華柱說,最讓他不解的是,林毅夫到對岸後,大陸當局為何願意相信並配合他,沒有對外宣布?由於大陸沒有宣布林叛逃的事,我軍方於是認定林案是失蹤,並於一年後通告死亡。高華柱說,當時他與軍方都認為林可能在海裡淹死了。

     林毅夫(舊名林正義)返台,是否必須接受法律制裁,總統府昨天發表聲明,強調林毅夫目前仍受軍事法院通緝,一旦返台必須依法處理。

     總統府表示,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林毅夫若返台到案,將由軍法機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沒有模糊空間,也沒有任何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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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918/112012032300083.html
部屬亦是老弟 高林兩家友好
2012-03-23 00:58 中國時報 【呂昭隆/台北報導】

     當過林毅夫直屬長官的高華柱表示,林毅夫是念台大一年後轉念陸軍官校,而且第二名畢業,又送到政大念完企管碩士,再分發到金防部當連長。高華柱回憶,當時他是營長,面對這麼一個優秀的部屬,他相當用心帶,連彼此家人都變成好朋友。直到今天,高華柱還記得林毅夫小孩的名字。

     民國六十年林毅夫進入台大,六十一年二月,林在成功嶺受完寒訓,宣布轉讀陸軍官校,當時林毅夫還未改名,叫林正義,參謀總長賴名湯上將為此特別頒發優秀青年獎章給林,報紙大幅報導林毅夫投筆從戎的新聞,還獲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召見殊榮,自此,林毅夫成為軍中的宣傳樣板明星。

     高華柱回憶說,當時金防部有一項演習,代號南青,他指定林毅夫的連當示範,林相當細心,思慮周密,最近他才把這項演習手冊交給部隊當做歷史文件保管;高華柱說,林毅夫因讀了企管碩士,做事很有管理效率,就以外島最常支援的船運補給任務來說,林不是出苦力、只知拚命讓官兵搬運的人,他會先觀察補給的排列,找輕鬆又有效率的方法,順利完成任務。

     高華柱說,他只當林半年營長,後來林調到另一個營當連長,未料三個月就叛逃;那位營長姓侯,林叛逃後,侯姓營長也負起責任退役,並轉任南部一公家單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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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918/112012032300082.html
解決林案 靠兩岸政府智慧
2012-03-23 00:58 中國時報 【呂昭隆/特稿】

     國防部長高華柱昨天不惜以官位去留,表態堅決反對林毅夫無罪返台;如果熟知高華柱與林毅夫當年兩家通好情誼,更能理解高華柱在情感與國法之間的抉擇,以及國防部對軍人氣節與軍魂維護的堅定立場。

     國防部的立場值得國人理解與尊重。事實上,對岸對叛逃台灣的解放軍也是如此,不曾手軟過。例如當年反共義士李顯斌移居加拿大,仍被中國大陸騙回,判刑入獄並病死獄中。

     然而,隨著兩岸時空轉變,關係突破,林案並不是沒有政治解決的方法。用林毅夫返台當交換條件,要求大陸釋放我方被俘關押的情報員,即是一個可行方案。

     林案畢竟是三十多年前的舊案,那個你死我活的鬥爭時代早已遠去。現在的軍人,只要打個報告,就可以出國度假,真要叛逃,比當年受到嚴格管制、只能游泳或開戰機到對岸的時代,方便太多了,但開放軍人出國這麼多年,也未曾見任何軍官直奔對岸投誠。

     同樣地,有人擔心林毅夫返台是衣錦榮歸,影響軍隊士氣,這種說法未免也低估當今軍人了。不管林毅夫返台受到如何的對待,可以確定的是,軍人絕不會認同林毅夫行為,更不會視林為英雄,他們只會以銳利譴責的目光,表達對這位背叛當年誓言的袍澤的不屑與輕視。

     然而,儘管不能接受林毅夫無罪返台,政府若是拿此來換取遭大陸判刑關押的情報員,交換這些為國家安全而犧牲的袍澤的自由,相信取捨之間,國防部會有不同思考。

     去年十月,以色列曾釋放千餘戰俘,以換取一名在二○○六年遭到巴勒斯坦劫持的士兵,這種傾全國之力營救受俘軍人,而且只是一名士兵階級軍人的行舉,曾引起軍中極大的震撼。同樣地,如果林毅夫能換取我方被俘的數十位情報員的自由,一樣是件令國人動容的事。

     在兩岸政治互信與軍事互信還沒有進展的情況下,林案能否政治解決,單看雙方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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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4中央社新聞速報〈高華柱:林毅夫返台現行犯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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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albert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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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32012031400922.html
高華柱:林毅夫返台現行犯處置
2012-03-14 13:5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國防部長高華柱今天表示,林毅夫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者罪,是「繼續犯」,國防部現行政策還是認為林毅夫若返台,會以現行犯作處置,從未改變。

     林毅夫於民國68年在金門服役時游泳投向中國大陸,現任世界銀行副總裁。媒體報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日前表示,林毅夫返台一事她不反對,但要尊重國防部。

     對此,高華柱上午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時,答復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煌瑯質詢時說,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多年前曾帶領相關人員向監察院提出說明,調查結果顯示林毅夫依舊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者罪。

     高華柱說,「他是繼續犯」,國防部現行政策還是認為林毅夫若返台,會以現行犯作處置,國防部對此事政策從未改變。

     媒體報導,林毅夫妻子陳雲英提及兒子今年35歲,生在台灣、有台灣戶籍,但正在等除役之後才要返台,不然現在回去要面臨徵兵。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質詢,若林毅夫的兒子返台,依法是否應該要服兵役。高華柱答詢表示,「我們有一個打撞球的,承認、接受大陸國籍,他現在回來也要當兵」,因此林毅夫的兒子若回來也要當兵。

     對於媒體報導陳雲英表示兒子「很忙,不能回台當兵」,高華柱說,他不認同這項言論。10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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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19~23, End.

感恩哦
    回應給: NetSpider(NetSpider) 2009/08/17 13:17 推薦1


唐山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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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pider

謝謝你替我回應,其實我都懶的回應這種三腳貓貨色了。就是怕他看不懂正體字的中文,特別改用簡體,沒想到除了中文程度差,眼睛也被屎糊住了。至於邏輯就別提了,對這種「咖肖」還能談邏輯。搞不清楚大陸的文宣單位,找的儘是這種胡攪爛纏不入流的貨色。

總之,還是謝謝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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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眼睛都有問題
    回應給: 没啥大不了(lieagle) 2009/08/17 11:31 推薦1


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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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子民

第一條當然有關係,請回到當時的「狀態」。
林某是「敵前逃亡」(又叫叛逃,因為當時兩邊
還不時有小衝突)。「犯罪意圖」明顯是叛國投敵。
因為「林某」還「帶」走了連旗和防衛作戰資料。

第二條已經說了「前線逃亡到敵方」。你到底有沒有先看再回應?

「林某」如果肯「安安靜靜」回來祭祖、掃墓,有那麼多是是非非嗎?
他想用「林XX」的名字大大方方回來就照規矩來。
此人別有用心一再製造問題才是真的。



本文於 2009/08/17 11:40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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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18:05 推薦0


没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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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SCFtw2已经沦落到只会找未成年的小学生做支持的份上了,让他在城市里混不是降低城市等级吗?

赶出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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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令冰水洗小腦十小時再來發言
修改刪除 2009/08/11 17:34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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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一、林某"投敵"。這連"中共人民共和國"的小學生都同意。

二、一貫偉大光榮正確的毛主覡在三年人造大饑荒裡沒把你餓死實在是功德無量。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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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令冷水洗头半小时再来发言
    回應給: 唐山子民(a882715) 2009/08/11 15:39 推薦0


没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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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第一条和林的罪名无关
你的第二条表示在俺的启发下承认了林是开小差而不是“投敌”,这俩者天差地别

首先感谢你承认了俺的观点,也就是说林不是“投敌”。其次你既然否定了林的“投敌”罪名,仍在此胡搅蛮缠,研判头脑不清,着令冷水洗头半小时再来发言
最后,对你第一条中透露的那种以全国百姓为敌的思想让俺更认为老毛把你们赶到荒蛮之到实在是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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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的「社會智能」太高了,不過這位堅毅之夫犯了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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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貓

14~18.

林毅夫的「社會智能」太高了,不過這位堅毅之夫犯了軍法
修改刪除 2009/08/11 14:39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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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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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沒有哪一個漢語小學生會覺得自己沒法掌握「投敵」的意思。

「天下第一連」金門馬山連連長林毅夫帶過去他所能掌握的金門三重兩輕五個野戰師的部署資料,金防部不得不立刻重新部署,全島「兵荒馬亂」。所幸對岸當面之敵當時似無異動。

林毅夫不是會扔下槍回老家種田的匹夫匹婦。建中,考上臺大,志願進陸官,非常轟動,全臺知名,軍隊重點培養,為他鋪好了公費留學的路,但四年官校畢業之後總要先在部隊裡歷練一下,於是很快地讓他坐上「天下第一連」連長的位子,撒旦才知道這個人會藉著金門馬山連的「地利」以上尉指揮官的身份陣前叛投當面之敵,還帶去了厚禮,這份厚禮裡面可能有他的馬山連部下的性命。

這是男子漢,這是大英雄,一手掌握自己的前途。一個十八歲的學生,現在要什麼不要什麼?他自己清楚極了,而且即知即行,抓住時機,沒有路自己開路。到了下一個階段,現在要什麼不要什麼?他自己清楚極了,而且即知即行,抓住時機,游泳過去,隨身帶著「誠意保證」。這是個成功者的樣板,這屬於天才型,而且實踐力特別強,這類人所擁有的性格特質和心理特質不論在哪一行都保證成功 — 衹要運氣不太差。

沒有什麼手段是不可以的,沒有什麼人是不可以欺騙利用的。自己冒險犯難不在話下,所以犧牲別人也衹是那個人命不好。

林毅夫的「社會智能」太高了,在萬人之上。成大事者不拘小節,勇毅之夫不擇手段。可惜他是個單幹戶,所以成就不如陳水扁。 ^_____^

【將本求利,自謀多福】©這是基本人性第一條,不過這位堅毅之夫大大地干犯了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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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特错
    回應給: 没啥大不了(lieagle) 2009/08/11 04:06 推薦2


唐山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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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田園火雞

阁下大错特错。

首先要明确让你知道,到目前为止中华民国与大陆政权仍处于「敌对状态」,不要忘了中共政权的二弹部队有1000颗导弹是对准台湾的。只要双方还未签定「停战协议」,这个敌对状态就没有解除。因此中华民国最大的军事威胁与敌人就是大陆的中共政权。

第二叛徒林当年是军人,而且驻防前线战地。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在没有解除军人的身份之前,擅自离开阵地,就算是回家种田,也是犯了逃亡罪,况且是在前线叛逃到敌方,这是阵前逃亡,依中华民国军法是唯一的死罪,没有宽恕的馀地。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原来中共的军人怕死不想打仗时,把枪一丢军服一脱,就可以开小差回家种田了,这个行为不算逃亡无罪可议,怪不得现在大陆想当兵还要送礼走后门,真是世界奇观啊。


本文於 2009/08/11 04:09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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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和堅持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9/08/10 21:50 推薦1


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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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火雞

我覺得林毅夫的情況有三個層面. 

1. 林毅夫當年叛逃並非圖利自己, 而是出自理念, 是冒著生命危險的.  這點可以從[尊重你的敵人]的角度看.

2. 這種事情, 危害到台灣國防, 是百分百的投敵.  國軍對這種事情是絕不能姑息的, 必須按照軍法通緝到底.

3. 林毅夫當年為理念叛逃, 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承擔後果.  如果他想要回台灣, 那就得直面台灣軍法, 不然的話, 他可以待在大陸, 保持沉默.  他如果現在不回來面對台灣軍法, 卻哭哭啼啼要台灣原諒, 那就有點令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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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28&aid=3564262
阁下是不是白痴不知道,要说聪明也难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9/08/10 20:09 推薦0


没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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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定义好什么叫“投敌”?

如果林到大陆做公务员或在军队混你可以称其为投敌,林到大陆就是一个百姓,说是投敌勉强吧?

如果你国军的人当年仍了枪回汪伪敌占区老家种田了,你会说他是投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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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下令放過林毅夫黃植誠這些人的時候 — 照道理說 — 應該同時下令解散中華民國的軍隊
修改刪除 2009/08/09 23:08 推薦4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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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子民
Lohengrin
田園火雞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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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緩不和緩是一件事,林毅夫黃植誠這些人該不該依法治罪是另一件事。我看不出來這兩件事之間的邏輯關聯。就算兩岸簽訂了永久和平協定,這些人還是應該被懲治。

首先,軍法森嚴。

其次,這些人的這些行為打破了道德的核心。道德是理性與人情辯證的結果,古今中外共通的人類道德核心千錘百鍊,道德的核心禁制一點都不抽象。這些人的這些行為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他們身邊的人,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他們所屬的群體,直接而且具體地傷害了整個國家社會,這一點都不誇張。

其實最重要的是 -- 我們還要不要維持軍隊?

中華民國政府下令放過這些人的時候照道理說應該同時下令解散中華民國的軍隊。

不要忘了那個"張憲義",那個最恥辱的名字。

*****************************************************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5066586.shtml
黃植誠想返鄉 國防部:叛逃追訴期25年
【2009/08/09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9.08.09 03:25 am

前空軍叛逃軍官黃植誠希望在明年自解放軍退伍後返台。國防部昨天表示,黃植誠叛逃行為仍在持續中,就算退伍回到台灣,追訴期依然要延續二十五年。國防部並強調,黃植誠投敵行為不忠、不義,國防部給予嚴厲譴責。

此外,根據前參謀總長陳燊齡的回憶錄揭密,明指黃植誠叛逃的原因,是「私生活不檢點,喜歡賭博及貪好女色。」在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債務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駕機叛逃。

國防部發表聲明指出,黃植誠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和林毅夫等案相同,投敵行為仍在「持續中」,直到「叛逃行為」終了,追訴權還有二十五年。就算黃植誠明年自解放軍退伍,還是要面對至少二十五年的通緝追訴。

至於黃植誠當年叛逃的動機,軍中傳言紛紛,陳燊齡在回憶錄「回首來時路」中揭密,黃植誠出身眷村,是空軍子弟,叛逃並不是因為思想問題,而是生活出了問題。

此外,一位空軍退役軍官受訪時表示,黃植誠叛逃事件發生後,遭牽連的除了和他同飛的飛官外,平日的「牌友」也遭到調查,無一倖免,被認定有賭博嗜好的飛官,甚至直接遭到停飛處分。和黃植誠同在空軍服役的二哥,當時是少校,但由於弟弟叛逃,他也被管制升遷,直到退伍,都是少校官階。

【特派記者陳東旭╱北京報導】廿八年前自空軍桃園基地駕F五F戰機到大陸的共軍少將黃植誠昨天表示,他曾在北京宴請昔日台灣的老長官,對方很高興,他在席間並無說出謝罪或表達歉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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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林毅夫佔盡天下一切便宜
修改刪除 2009/07/30 15:10 推薦2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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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pider
華碩

林毅夫佔盡天下一切便宜,此為"林毅夫被歷史照顧"一語之唯一正解。 ^_^

人固自利,無可怪責,不過這個林某也未免太過份了。

成王敗寇,人心如此,人人吃這套,林毅夫就來實踐"成王",實踐得很到家,如此而已。

林某返臺若不被追究,國防部軍法局可以廢了,軍隊可以解散了。中華民國告退。 ^+++++^

我為這個國家的生存在這支軍隊裡奉獻過兩年,我不是白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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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假假的
2009/07/29 20:38 推薦0


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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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覺得這件事越來越怪異? 

林XX這輩子已經有不只一個名字,

他也曾使用「新()身份」、「假成績」去唸博士。

六年前,他如果安安靜靜來祭祖、掃墓,有那麼多是是非非嗎?

如今林某至少也要由道歉、賠償(他家有拿錢)、說明經過開始。

他也許逃過了法律制裁,但他竟曾自稱是被歷史照顧的人」。

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本文於 2009/07/29 20:50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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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
    回應給: Capellia﹝別說我在這裡﹞(capellia2004) 2009/07/29 13:49 推薦1


唐山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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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火雞

謝謝您大筆的指教。誠然以春秋大義來責備無恥之徒,確實有陳義太高之過。

但今日寶島一地,就是因為是非不明,忠奸不辨而造成價值觀錯亂。很多人心存一仁,從「情理法」論事,而非由「法理情」析理,致造成倖進之徒橫行。很多非法之徒就試圖以儌倖的理由與言辭,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或恐嚇威逼,或動之以情,以求拖延或脫逃於國家法律的惩罰,以為逃過一時,也就能逃過一世。

今日從廟堂到庶民皆云「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其實這都是自做孽造成的,對於奸佞之徒首先企圖用人道溫情感動人心,再來又用許多藉口理由為之脫罪,結果造成社會的價值觀混亂,讓一些心志尚未定性的學子或年輕人,亦有樣學樣遺禍甚鉅。雖說「浪子回頭」或「時空變遷」得予以被原諒等等。但時至今日也沒有聽到林某有一句自責之詞,或誠心懺悔的自慚話語,仍企圖以衣錦返鄉的心態與行為,驕其鄉里傲示國人。孰可忍孰不可忍?所以雖然有陳義太高之過,仍奮筆直書口誅筆伐,實不得不然耳。



本文於 2009/07/29 13:54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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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是叛逃到「番邦」
    回應給: 唐山子民(a882715) 2009/07/26 14:28 推薦0


Capellia﹝為八八水患災戶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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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前逃亡」的確不好,這是軍人的恥辱。為維軍紀,林毅夫案從國軍的角度而言,還是該從嚴認定,一直把他視為叛徒才對。不過如果把人道和時代因素參雜進來,還是得要由總統特赦,才能放他自由。

不過應該不用引具到「四郎探母」、「忠孝節義」這麼形而上的意念,不然,我們會有太多的「靖康恥猶未雪」以及「臣子恨何時滅」的感慨,也不必波瀾壯闊到「壯志飢餐胡虜肉 笑談渴飲匈奴血」的地步,否則,大家都必須懷抱「匈奴猶未滅,何以家為」的悲壯,以身許國,到為國捐驅為止,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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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絕不可特赦
修改刪除 2009/07/25 19:10 推薦2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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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華碩

升官特快,馬山連連長,何等厚遇!

戰時敵前棄軍叛逃,死罪!

攜去前線佈署資料以為贄獻,這槍斃十次都不夠。

連累長官蒙垢,仕途無望,何等不義!這筆人生的債還得起嗎?

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不自隕滅,尚有何說?!

敢作敢當,先回來向全國人民認罪,聽候處置,再說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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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節義不可廢
2009/07/25 18:02 推薦3


唐山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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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火雞
華碩
SCFtw2

我中華民族這五千年來,在歷史上有許多「忠孝節義」的故事,像平劇中的「四郎探母」就是一齣很典型的戲劇。也許有人會說以春秋大義來責備,是否太過八股了?但是維繫我中華民族歷史千年之不墜,也正是這個「是非正邪」之辨。

就算退一百步而論,當年林某是負有守疆衛民之責的軍人,就算是有再深的委屈,再大的理想,也不可棄長親叛袍澤而逃。實屬不忠,不孝,不節,不義之徒,若不能明典正法,如何對得起當年為國犧牲的將士?如何對得起全體國民?無恥之尤,莫此為甚。

如果此惡例一開,今後任何軍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逃兵了。以後學校,家庭也不用教孝教忠了,亦不必有忠奸之辨。國之不國,家之不家,擲「正氣歌」三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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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事件 催生敵我忠逆的新判準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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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林毅夫事件 催生敵我忠逆的新判準 (轉)
2009/07/25 16:23 推薦0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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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事件 催生敵我忠逆的新判準

監察院第二次對國防部提糾正案,使林毅夫叛逃的追訴事件再度受到矚目。這是一個政治與法律糾纏不清的問題。

二○○二年,林毅夫父喪,欲來台奔喪。當時民進黨執政,行政院長游錫堃及法務部長陳定南與林毅夫是宜蘭同鄉,整個內閣自閣揆、法務部、陸委會至出入境管理局皆主張依「人道精神」核准林毅夫來台。立委蔡同榮在立院發動,更力主「廢除最後的政治黑名單」。然而,當年如此看待林毅夫的民進黨,最近卻主張開除登陸參加「兩岸論壇」的許榮淑、范振宗的黨籍,最後以停權三年落案;蔡同榮對許榮淑的態度,則是「阿公大義滅阿媽」。兩相對照,即可見這類事件在政治觀點上的矛盾與錯亂之一斑。

民進黨此次應當站在聲援林毅夫的立場,畢竟這是七年前的定論;但是,林毅夫的行為若亦可獲得民進黨的政治赦免與聲援,則民進黨的「賣台論」將何以立足?為何許榮淑及范振宗的罪行在民進黨眼中尚大過林毅夫?

因而,林毅夫事件不能再陷於政治議論;即使欲從政治觀點來探討本案,亦應從三十年來已被法制體系改變的政治時空來議論。三十年前,一九七九年,林毅夫叛逃當時為動員戡亂時期的戒嚴時代,金門是敵前第一線;但是,一九八七年宣布解嚴,一九九一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今日金門已成「小三通」的門戶。這般憲政法制體系的巨變,其實使當年林毅夫所投之「敵人」,在憲法意義上已經消失;如今的問題是,新的法制並未對中共政權作任何敵我定義,卻將如何主張林毅夫的叛逃投敵為「繼續犯」?何況,近年來數以萬計的「白色恐怖」案件,包括匪諜案、叛亂案皆已平反,亦是因法制體系巨變後產生了新定義。那麼,為何唯獨林毅夫事件不然?

何況,國防部對林毅夫根本是「違法通緝」。一九七九年五月十六日,金門馬山連長林正誼(原名)失蹤之日,因連旗及戰情檔案亦失下落,當時即判定為叛逃;但為了粉飾事態,軍方卻有規劃地「吃案」,偽稱林已殉職,並發放四十七萬五千元撫恤金。一直到二○○二年,林欲來台奔喪,國防部乃據「他人告發」以投敵等罪對林發布通緝令,並揚言將連本帶利追繳當年發放的撫恤金,且稱林家「詐領」。由此可見,一九七九年的「吃案」是違法,是政治考量;二○○二年的通緝也是違法,亦是政治考量。而又竟謂要追回撫恤金,請問林家當年有什麼膽子不領那筆錢?而國防部有無陷林家於「詐領」的責任?

林案是兩岸關係丕變下的大弔詭。當整個憲政體制的敵我忠逆之判準已經改變,則林毅夫是否仍是「繼續犯」,難道沒有另作斟酌的餘地?否則,動員戡亂可「終止」,難道「叛逃」卻須「繼續」?再就追訴時效而言,倘若在根本上即是「違法通緝」,則豈有「追訴時效」可言?退一步說,即使通緝有效,但林毅夫的「繼續犯」,是否到解嚴或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之日即是「行為終止日」?

兩岸關係丕變,敵我忠逆的判準亦生巨變。台灣人會晤林毅夫者,不分藍綠,絡繹於途;台灣的媒體,亦不時以重要篇幅報導林毅夫的專業評論。然而,林毅夫卻仍是「投敵叛國」的「繼續犯」與「通緝犯」,這是否敵我忠逆的錯亂?另如,力主將林毅夫從「黑名單」除名的民進黨,竟對登陸開會的「公媽」黨紀開鍘,卻對「主席姊夫登陸經商」,與不知其數的「綠營登陸經商黑數」顧左右而言他。這是否也是敵我忠逆的錯亂?

林毅夫案確實是政治上及法律上的疑難雜症,也是一個重大警訊。時移境遷,在新的兩岸時空背景下,必須在政治上及法律上建立一套敵我忠逆的新判準,以因應兩岸新的競合關係。在政治上,不能再用「賣台」、「不愛台灣」那些陳腔濫調;在法律上,亦必須建立一套「後動員戡亂時期」的新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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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說一句:「我想回來」就可以回來?
2009/07/24 19:54 推薦0


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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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而言,總統是有權特赦,只是這對當年被林某
連累的人太說不過去。
國軍的士氣軍紀不正該好好整頓?「特赦林某」?

林某本人至少也要:道歉、賠償(他家有拿錢)、
說明經過‧‧‧

大人物,果然民進黨國民黨都要捧他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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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028&aid=3541245
消極處理林毅夫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
2009/07/23 18:06 推薦0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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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處理林毅夫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

監察院調查發現,國防部對林毅夫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且對「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迄今仍未定論,斲傷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均有違失,今天通過糾正。

糾正案由監委葉耀鵬、趙昌平提出。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正誼(後改名林毅夫),民國68年5月16日叛逃,國防部明知林毅夫非失蹤而為叛逃,卻始終採行淡化消極處理態度,直到91年才因他人告發才發布通緝,之後又未能即時就類似案件積極尋求跨部會協調並建立配套措施

糾正案文說,金門防衛司令部68年即已陳報林毅夫涉犯「叛逃」罪嫌;國防部87年指林毅夫所涉「敵前逃亡」、「投敵叛逃」等罪行,法定追訴時效為20年;國防部軍法司91年研處意見更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均已過追訴權時效,無法再對其追訴

不過,糾正案文說,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卻以「繼續犯」偵辦,而未「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且國防部對於「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迄今仍未定論,引發外界爭議,斲傷國軍威信及影響當事人權益至鉅,均有違失。

【2009/07/2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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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通緝撤銷 可望重大突破 (轉)
2009/05/06 07:48 推薦0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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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通緝撤銷 可望重大突破

備受關注的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撤銷通緝案,可望有重大突破。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表示,國防部認為兩岸情勢已朝和平穩定發展,為徹底解決林毅夫案,近期內將邀集司法院、國安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召開跨部會議,研擬解決方案。

前台北地院院長胡致中、律師陳長文投書發表「林毅夫案」的法律見解,邱毅說,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在電話中向他表示,她支持陳長文的法律觀點。

軍法司長許慶瑲昨天到邱毅辦公室,就林毅夫案表達國防部最新立場。邱毅轉述,國防部對林毅夫案的主張有兩點:第一、國防部是依「投敵罪」通緝林毅夫,而非「叛亂罪」通緝,由於林毅夫目前具有中共全國人大代表身分,屬「繼續犯」,國防部在民國九十一年對他發布通緝,並無不法。

第二、軍法司透露,與林毅夫一樣有「投敵」犯行的還有四人,分別是黃植誠、李大維(前陸軍少校分隊長,駕機投共)、林賢順與王宜宏,國防部認為要解決,就必須一體適用,以免外界批評為林毅夫量身訂做。

邱毅表示,許慶瑲在會中透露,國防部九十一年對林毅夫發布通緝,但犯刑追訴期「起算」的時間點還沒有啟動,要等到林毅夫不具有中共全國人大代表那一刻「犯行消失」後,追訴期才開始計算。六十八年就「投敵」的林毅夫,追訴期其實尚未開始計算。

邱毅轉述,軍法司也認為這會引起重大爭議,國防部決定將「犯行追訴期」納入跨部會議討論的重點,整合出共同接受的見解。

林毅夫本名林正義,六十八年擔任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連長時,利用助浮工具游至大陸沿海上岸,現任世銀副總裁。今年清明節,林毅夫重申返鄉祭拜父母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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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173&aid=35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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