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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30起在Golf Nut《你知「道」嗎?》欄下遊玩記錄
2009/02/06 00:48 瀏覽1,796|回應3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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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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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0 19:15

白球狂客運道高,金霞聖母忿如濤。悲天憫人談理性,一山還有一山高。

無端生事的來了~~~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31 04:41 回覆:

濫叫陀螺愛睡覺,閉關清修尋不著,冬去春來人乍醒,忙向聖母亂撒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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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5] SCF’s definition of【existence】
2009/02/28 22:34 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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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頭疼~~~
2009/02/05 19:52


SCF's definition of【existence】
A state of a matter or a thing that refers to that its owning of properties renders it not nothing.

【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是個無聊的說法。宇宙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不因你存不因我亡,【宇宙此刻存在】這是最純粹的客觀 —– 也就是不需要人來觀來想來感覺來認定,宇宙存不存在與極智極巧或蠢如病毒的觀測者存不存在或是否參與一點狗屁關係也沒有。科學家學起哲學家的酸丁相那就完蛋了。

『沒有存在的證據,就不存在。』『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 所謂“沒有證據”的實際情況可能衹是“還沒有找到證據”。涉及全稱/存在,又涉及否定詞,這是很多“邏輯麻煩”的根源,多屬庸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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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6 03:14 回覆:

「還沒有找到證據」,就是還沒有找到存在的證據﹝不存在不須要證據﹞。正確說法是「未知」,而未知,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即為不存在。For all purposes (practical and impractical),是為未知。

【宇宙此刻存在】,説的是我們這個宇宙。【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說的不是我們這個宇宙。【不是我們這個宇宙】無啥可說,只能說不存在→說存在須要證據。沒有證據,For all purposes (practical and impractical),是為未知;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即為不存在。


Golf 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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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做二不休,繼續頭疼下去!
2009/02/04 11:12

「真」,我以為可以無人、客觀地定義。「存在」則不然。
這和字的意思有關。「真」的東西,無所謂存不存在,因為「真」廣義地包含抽象的事物。數學上的,邏輯上的,不一而足。
「存在」則否。你很難說一個抽象的東西如何而可以「存在」。
職是之故,「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是正確的說法。
「存在」,我知道人言各異。我自己的定義是 ”a state of 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注意不可以加入 “perceivability”。
如果採行此一定義,則 ”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 勢得必須已經被 ”observed and detected”。
即:observed and detected → 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當然啦﹞
又: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 → observed and detected 。﹝否則怎可謂 “-able”?﹞
而 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 to whom? Or, observed and detected by what? 當然也就是所謂的「觀測者」了。
如果觀測者不存在,就無所謂 observe 或 detect 這回事,自然也就沒有 observed 或 detected 可言,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 遂無以成立,根據定義,該宇宙是即不存在。
但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想像 such a universe,不是嗎?
此時便有人會說:「我很可以做如是想,並且巨細靡遺,一清二楚,你又怎麼知道它不存在?說不定它真的存在呢!」
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們「知道」它不存在,因為沒有它存在的證據。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沒有存在的證據」就是不存在。這就夠了。
那可不可以說,「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
不行的。
為什麼不行?這,且先按下不表。
來探討一下何謂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幻想」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偵測」是。「假設」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觀察」是。「寫一本科幻小說」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去那裡旅遊」是。
For 「偵測」、「觀察」、「去那裡旅遊」等practical purposes,該宇宙不存在。
For 「幻想」、「假設」、「寫一本科幻小說」等impractical purposes,該宇宙可以「存在」─存在在一個人的主觀意識裡。但頂多也只不過如此。Any more than that, ain’t true。可想而知,這種「存在」的意義不大。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是『沒有存在的證據,就不存在』的前提、但書、限制。
『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不成立,因為前面那句無意義,不可據以引申到後面那句,並且沒有任何「前提、但書、限制」可以使整個 assertion 成立。
前面那句無意義,因為事物的不存在,不可能證明也不必被證明。如果東西的不存在能被證明,就不會有先前那「前提、但書、限制」了。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舉例就很簡單:
我們都毋須證明自己從未殺人放火,也不用擔心可能被捕、起訴、審判。銀行從來不必證明你沒有一兆美元存款,就可以拒絕你的巨額提款要求。沒有人可以說:「Tiger Woods 不是世界第一球王,我才是,不相信你來證明我不是!如果你證明不出來,我就是!」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只要檢警調沒有我殺人放火的證據,我就不曾殺人放火;只要你拿不出存款證明,銀行就可以拒絕讓你提款;只要一個打球的沒贏過Tiger Woods,他就不是世界第一球王。  


anybody~德國帥哥學華語,我掃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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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疼‧‧‧你 really 讓人頭疼 (and that's a fact)。
2009/02/04 01:25

我更知「道」:not only 轉陀螺讓人頭疼,you,高爾夫狂,too!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4 10:19 回覆:
是轉陀螺先讓我頭疼,我才給他頭疼的。妳和他,倒是誰先開始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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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知「道」
2009/02/0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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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3]〈reality與fact〉&〈客觀之真與主觀之真〉
2009/02/06 02:21 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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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知「道」
2009/02/03 17:32

"真"的涵義很複雜,繞著true/truth打轉爭勝是不智的。檢察官也衹是發掘facts,再用邏輯律來安頓facts。科學家也這樣玩,科學裡的定理系統硬極了,實證要求嚴格極了。求客觀之真沒有別的方法。宗教義理和人生哲學都以主觀之真為實質內容,前者必須信神,後者植基於價值系統,二者都是人心的產物,都是人這種高智生物營社會生活的產物,脫離了人就無真可言,脫離了人心就無真可言,脫離了人類社會就無真可言。慾望衝上來了就是孔子之徒(我曾經是),年紀大了慾望還是不能滿足就成了老子的跟班(我好像快了),想要永享天福就開始侍奉耶和華加耶穌加聖鬼(我還沒想過)~~~~我還沒說酒神牧神的信眾(我有點心癢)~~~~火星人眼裡的地球人就這麼回事(我看這才是The Truth)。人是渺小的,不要太過自我膨脹比較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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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3 18:37 回覆:

你的看法還是和以前一樣。我也沒變。

我倒認為「真」和人無關,因為譬如說,如果宇宙沒有人,就算連外星人都沒有,畢氏定理還是「真」的,只不過沒有有智慧的生物將它描述出來而已。

「善」,我定義為「厚生」,所以和人的存在有關。如果地球上沒有人,其他動植物都還在,則無所謂善不善。獅子照樣吃羚羊,無善無不善。

「真」的涵義或許很複雜,定義倒可以十分簡單。涵義會因人而異,問題遂從此出。你真、我真、他也真,若有衝突誰才真?真到後來 who 怕 who?無論如何我最真。

如此一來,「真」的涵義豐富了,意義卻被「玩完」了。那就沒啥好說的了。

「真」,須不須要人?我寧可採行「無人論」。有科學家認為:「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可能存在」,可以玩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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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2009/02/03 17:12

reality的時間因素(或前提或成份或內容)非常重,fact則不然。reality是"現實",是現在之實、現存之實。realize是"實現",是使為實(to make it real)、使為真(to make it true)、使之存在(to make it come to being)、成為現實(to become real)。real就是主體乃眾人現下眼可視或耳可聽或鼻可嗅其氣或舌可覺其味或體膚可觸可覺其形其質之實。reality指涉主體的"在時流中為實或為虛的狀況"中的一種 ---- 也就是存在。fact指涉主體的"恆為實"這個性質,主體為fact就是主體恆存在,也就是說主體在時流中衹有一種存在狀況 ---- 那就是恆為實。這兩個概念在高級文明裡都是區分的,前者的本質是形容詞,描繪述說事物當下之態為實存。後者的本質是名詞,指稱事物之恆為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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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3 18:12 回覆:
頭疼‧‧‧你 really 讓人頭疼 (and that's a fact)。

不能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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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是如此想的:
2009/02/03 14:33

只要停下來相信,就有知"道"的機會

但一旦停下來相信了什麼,就沒機會知"道"

PS: 看您的文章很折磨...感覺上硬是被拽著脖子去面對什麼............清醒的讓我直喚杜康都沒用啊...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4 03:14 回覆:

唉,我又跟你有同樣想法了,不能正經。有時自己回去看看自己寫的東西,也飽受折磨。我還看得出來是喝過紅酒、啤酒、還是威士忌之後寫的。和聞一聞屁就知道人家昨天吃什麼,道理是一樣的。

為什麼要講這些煩人的東西呢?我常捫心自問。答不太上來,勉強要説的話,叫「同理心」吧。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希望別人認同他或她的自我價值觀,我是這麼認為。

在球場上看見一個人這樣打、那樣打,總打不好,就會很想上前去雞婆一下,設法非常委婉地告訴他,你這樣歪、那樣歪的原因是這樣、那樣的,所以如果這樣改、那樣改就會打直了,等等。

可是一種米養百種人,根據我的經驗,很少有人會願意聽別人勸的。認同別人的價值觀,等於貶抑自己的價值觀,是十分危險的事情,非抗拒不可。我親眼見的,一個一輩子「相打雞仔」式的人,人生非常坎坷,直到老死。我甚至會想,世界上每一個人都認識至少一個這種人。跟她說,character is fate,不必這麼艱難的,妳改一改吧。她會改嗎?

我小時候不懂事,常搞不清楚一件事該如何看待或怎樣進行。媽媽叫去雜貨店買個小東西都得先問清楚怎麼說,背好對話之後才敢去。後來自己發覺一套辦法,判斷與執行都省事的多。當我想怎樣怎樣的時候會先設想:如果每一個人都這樣做,會發生什麼事情?比方說,考試想做弊,這麼想一下:如果每一個人都這樣做‧‧‧诶,不行,會全班被打。想去操場跑步,诶,很好啊,大家會很健康,跑吧。當官貪污,诶,不行,那來那麼多錢讓每一個人都貪?所以不可以。

個人十幾歲時,常感青澀苦悶;二十郎當的年輕歲月,也頗覺艱辛困頓;三十好幾,艱辛依舊,但不再困頓;四十幾歲,不再艱辛困頓,倒覺苦盡甘來,滋味甜美;五十以後,不知何故,江山美景如畫,形勢一片大好。人,是會成長、成熟的。思想也一樣,好壞它自己會從幼苗長成大樹,開花結果。

我這個年紀,適逢長輩一代逐漸凋零、老死。看著他們,想想自己。將來的我,是要像某某人那樣惶惑恐懼,拼命想抓住什麼,卻什麼也抓不住,直到死去呢,還是像誰誰那樣快樂灑脫,什麼都不想要,也給什麼都不要,就此安然長眠?

每一個人都只有「一」生。終此一生,最重要的事有三:第一、竭盡全力,認清宇宙人生的真相。第二、把這一生當成畢生最重大的個人作品 (It quite literally, is),無論如何務必做到盡善盡美。第三、每月每日,每分每秒,好好過,努力過,慢慢地一邊享受一邊渡過。

在最終的那一刻來臨時,心裡想道:I knew well, I did good, I lived great, what a wonderful life!

如果世界上每一個人都這樣,會發生什麼事情?诶,很好呀,大家都會很幸福快樂。所以,就這麼辦吧!


不能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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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時回來看看..
2009/02/01 21:38

但感覺是愈來愈插不上嘴了...

現下有個感想:

一是,"道"是Facts, Facts says what it IS;

"欲"是Valuea, Values says what "OUGHT" to be;

但問題在於,大多人沒思考一個問題: Can we ever drinve an "OUGHT" from an "IS"?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2 04:22 回覆:

Roger Penrose 的近作【THE ROAD TO REALITY: A Complete Guide to the Laws of the Universe】不是 "THE ROAD TO FACTS",就是因為 reality 和 fact 不同。所謂 reality 是 physical reality。fact 不一樣,我們說,"as a matter of fact",就是因為 "fact" 不一定指的是具象的實物。所以 fact 可以翻成「事實」,「事」抽象,「實」具象,清清楚楚。reality 一般不譯成「事實」,道理在此。

符合 fact ,叫 true ;不符合,叫 false,也清清楚楚。不知道就叫做不知道,多說一個字就是謊言。

所謂「信」,美其名曰 "a leap of faith",其實就是和理性分道揚鑣。「理」離不開 logic and reasoning,「信」,和 logic and reasoning 一點關係也沒有。

「信」,人言也。所謂人言為信,人言果然真的為信,「信」就不太有什麼價值或意義了。豈不聞「人言可畏」乎?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2-03 02:31 回覆:

『Can we ever drinve an "OUGHT" from an "IS"?』

不能正經:

我完全了解你的意思。許多人因此說:「科學能解釋一切嗎?」,我的答覆是:「So what if 科學不能解釋一切?」。

So what?所以我們就應該凡事用相信的嗎?所以我們就可以放棄理性嗎?所以我們就可以改變「真、偽」的定義嗎?

當然不行!

科學沒有應許我們一個玫瑰花園,理性是一條荊棘遍布的坎坷道路,但是,No pain, no gain,一個毋須人類努力的世界不是一個理想的世界。

《X 檔案》裡男主角辦公室牆上掛著一張海報,上面寫道:"I want to believe".

No, you don't.  You should go find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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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捧捧白球狂客的香腳
2009/01/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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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30]〈北橋之客〉&〈白球狂客的香腳〉
2009/02/06 01:09 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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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
2009/01/04 19:33:19 瀏覽3256|回應19|推薦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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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捧捧白球狂客的香腳
2009/01/30 20:15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30 12:04 回覆:
我希望。那天窮極無聊了,我會去讀讀羅素的書;目下,青山白水,浮雲悠悠,藍天綠地,乾坤朗朗,讀書,太可惜了。

前一半,我的情況是:我早已過了那個讀羅素希望藉以求知的年紀,老啦,到了該胡說八道的年紀,不過我的報頭知識一直讓我很佩服很欣賞羅素,至於花半輩子寫一本時間論的那種哲學家~~~唉~~~算了~~~讓他自娛自樂罷~~~

後一半,那個印度佬桑塔耶那有言曰~~~春天跟我有個約會,那傢伙銀行存款豐足,不然就會是人生的冬天跟他有約會了,人哪,說漂亮話經常有物質生活方面的前提的,不然就是個官話說足的二百五~~~不過這二百五這段官話("目下,青山白水,浮雲悠悠,藍天綠地,乾坤朗朗,讀書,太可惜了。")說得確實文采斐然啦~~~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31 06:21 回覆:

Sci-Fi 小子,

被你看穿啦!我前後兩段都跟你一樣的啦。說「窮極無聊了,我會去讀讀羅素的書」就是不會去讀的。後面的「官話」,講漂亮用的。我整天「去人欲」去個不停,那能有啥「物質生活方面的前提」?朋友們最津津樂道的就是講我「知足常樂」、「淡泊名利」之類、讓人一聽就怒火中燒的屁話。等我那天中了樂透,一定每個人發一百萬給他,然後說,"Is there anything I can do for you"?

二百五是什麼?我在電視上聽洪秀柱說過,不解其義,不過聽起來好像罵人用的。你敢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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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橋之客白球狂客獨腳強盜大會戰
2009/01/30 19:51

不意在此處見到北橋客,心情很好。

北橋之客啊,咱們老兄弟,過去在彭蕙仙那兒吵吵鬧鬧的其實沒什麼,我嘴巴尖,涵養差,多有得罪,希望你包容啦~~~你的文采我是很欣賞的,臺灣這年頭連什麼樣叫文采好都搞不清楚了,胡亂吹捧,作家滿街,真悲慘啊~~~

這回我獨腳強盜幫著你來挑挑白球狂客的刺兒~~~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05 13:38 回覆:
你我都是靠邏輯吃飯的,都知道邏輯什麼都不管,只顧事實。

邏輯根本上說衹管你違不違背它的規則,"可以"不顧事實。哲學說理就是合邏輯就好,科學說理則邏輯與事實並重,哲學與科學之異主要在此。

白球狂客來駁罷!


SCF的倉庫:【反共反獨】【獨腳強盜聯網史料庫】【*每事報*】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31 05:28 回覆:

這有什麼好駁的?你說的完全正確呀!邏輯和哲學抽象的層面大,「事」多;物理和科學具象的層面廣,「實」在。前者往往與事實無涉,後者則不太理會抽象的東西。我寫「邏輯只顧事實」,是有點大意,應該用「只顧規則」或「只顧事理」好些。 

但話說回來,邏輯也不能完全脫離事實或與之相左。舉一個例子: 

X 是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的集合』,語法上完全沒問題,也夠抽象,邏輯上如何?X 包不包含自己?

如果包含,它就不應該在 X 裡,所以不包含。

如果不包含,它就應該在 X 裡,所以包含。

這東西與事實無涉,問題出在命題:命題本身不合邏輯。邏輯勝,命題敗。 

不容易懂,換個說法:『Y 是村子裡唯一的理髮匠,他為村裡所有不自己剃鬍子的村民剃鬍子。』

誰為 Y 剃鬍子?

如果 Y 為自己剃鬍子,Y 就不應該為自己剃鬍子,所以Y 不為自己剃鬍子。

如果 Y 不為自己剃鬍子,Y 就應該為自己剃鬍子,所以Y 為自己剃鬍子。

這東西與事實有涉,但問題還是出在命題:命題本身不合邏輯。事實沒什麼問題。邏輯還是不能與事實相左,以至於產生「邏輯勝,事實敗」這種荒謬的結果。 

為什麼我堅持「真」就是「符合事實」呢?數學題目不也有是非題嗎?數學上的是非題往往是抽象的,與事實無涉,所以還有真、偽可言嗎? 

有的。符合事實的「事」就是抽象的,「實」才是具象的東西。抽象、具象,都不能違背「事」「實」。 

「真」是不能濫用的,它「善計,不用籌策;善閉,無關鍵不可開;善結,無繩約不可解」,它滴水不漏,面面俱到。把「神」抽象化不是高招,回歸理性才是正途。


北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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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顧
2009/01/30 11:32
君子和而不同,很高興與您因《老子》結緣,切磋一番。
您談到抽象,恰好我寫過一篇有關抽象的隨想,野人獻曝,請您雅正。

其實我們討論的問題很大,關乎最基本的知識論,許多西方大思想家一輩子都在這上頭著力。中國傳統哲學在這方面則太薄弱。我是工程師,不是專攻哲學的,所以遇到這個哲學的核心問題時,時有困惑。最近一年讀羅素寫的一本小書“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收獲頗多,敬請您參考。該書有15章,言簡意賅,直指核心,全在談理性的運作(即知識論)。目錄如下:

1. Appearance and reality
2. The existence of matter
3. The nature of matter
4. Idealism
5. 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 and knowledge by description
6. On induction
7. On our knowledge of general principles
8. How a priori knowledge is possible
9. The world of universals
10. Our knowledge of universals
11. On intuitive knowledge
12. Truth and falsehood
13. Knowledge, error, and probable opinion
14. The limits of philosophical knowledge
15. The value of philosophy

敬祝愉快。

北橋客
Golf Nut(GolfNut) 於 2009-01-30 12:04 回覆:

北橋客,

哲學我也不懂,您光北橋客這名字就比我高爾夫衲高明得多,也哲理得多,我絕對不敢「雅正」您的大作。我頂了不起就是講講常識性的東西,然後交付看客大眾公評。本來嘛,人有常情事有常理,如果只有哲學家講的話算,那我們一般人豈不白活了?哲學,我把它當「數學」看待,總不至於太離譜吧,我希望。那天窮極無聊了,我會去讀讀羅素的書;目下,青山白水,浮雲悠悠,藍天綠地,乾坤朗朗,讀書,太可惜了。

也祝您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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