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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5] 人類之德與豬公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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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貓
tin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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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1898509
公告!逮到聯網頭號老色魔一隻!

人類之德與豬公之德
SCFtw2, 2008/05/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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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之德與豬公之德
2008/05/25 17:34


曾太豬公的本性就是招架不住女性對手就對她來性羞辱。三年了。事例太多太多太多。

在論場上,無恥的根由是無能,下流的基底是道德無根。曾太豬公本領三兩,卻要擔三百斤的擔子,道德不洩底對他是太難太難太難了。

豬八戒在高老莊原也是個有為青年,不過身形略顯胖大而已,後來鼻子長了耳朵大了,再後來被孫大聖打了,終於原形畢露,九齒釘耙在手,呼喝上前。有人說:『曾太公是幾位好朋友的朋友,我想平時應有可取之處』,豬八戒平時也有可取之處,陳水扁毛澤東希特勒斯大林平時豈無可取之處?!朋友見豬八戒現了原形豈不避席割席?!紅塵溷跡,有時難免和光,但網路有其空性,交誼被這等卑下鄙賤污染了豈宜繼續?!

有人說:『某些粗話三字經,大家容忍尺度不一樣』,事誠如此,但我不相信有哪一個男人能容忍像曾太豬公這次這樣的撒潑賣賤施於自己的母親妻子或女兒之身。

『喪鐘不為誰而鳴』,不為受害者,也不為你我,而是為了我們人類道德的根。

道德重在實踐,一點都不抽象,道德的根就是“行所應為”,就是做到“義”。在該做到的時空場合做到了,這就是“盡義”,盡了自己做為人的責任。

事情的起因可以視為重要,也可以視為不重要。有個年輕女人說這事是個“大八卦”,這是一般中國紳士淑女的道德觀,是西裝長裙的道德觀。版主對“維持秩序”的自我要求超乎對“維持正義”的自我要求之上,忘了他先得是一個人,然後才是一個版主。“程序”與“實質”之間的辯證有時可以很簡單,司法人員不當取證違反了程序正義,所以所取之證據無效,表面上看這是程序壓倒實質,但所要維持的還是正義原則。秦香蓮追打陳世美,人人側目,但如果陳世美確實那等敗德,人人可以理解而且必須承認為真的實情證據擺在那裡了,大家都會認為陳世美該死,都會支持秦香蓮,這就是存在於普世人心中的正義原則。

聯網城市 -- 尤其是政論政罵場 -- 普遍最缺的就是心底的那股最單純的同理之心正義之氣,卻一個個知識充足或招牌偉大或見解高明或道德高尚或揖讓嘻笑或輕鬆愉快,我很看不起。不過這種“明哲”平時看不大出來,我又習慣了這個地方,安家立足已久,所以至今還在這裡,但是曾太豬公這個江湖癟三在我眼前耍賤賣痞我不坐視。

網路社群不是血肉天地,我可以做真正的自己,我可以得罪所有的人,我可以沒有朋友,我是獨腳強盜,自貯紅塵一千兩,聊看白面萬般人,我心安。 ^_^

最後,懷三兩才不遇跑來網上到處找周文王的曾某是“男子漢大丈夫”嗎?他可能“誠懇道個歉”嗎?這樣與豬公為善的人真是把“豬公之德”看低了。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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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 曾太公遠不止是“老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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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遠不止是“老不修
2008/06/03 21:43


〈曾太公簡直是在寫色情小說嘛〉『老不修』

一、【寫色情小說】是一回事。

二、【寫色情小說貼到網路上人人可及之處】是另一回事。

三、【在網路論場上寫色情小說】是另一回事。

四、【在網路論場上寫色情小說羞辱對手】是另一回事。

五、【在網路論場上以對手為角色寫色情小說藉以羞辱對手】是另一回事。

六、【在網路論場上以對手為“被征服方”以自己為“征服方”寫色情小說藉以羞辱對手】是另一回事。

七、【在網路論場上男性以女性對手為“被征服方”以自己為“征服方”寫色情小說藉以羞辱女性對手】是另一回事。

八、【在網路論場上受過很高的很文雅的最講究教養的文化教育的男性以女性對手為“被征服方”以自己為“征服方”寫色情小說藉以羞辱女性對手】是另一回事。

略析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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