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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4 ~] 彭蕙仙《敬告諸網友》全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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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

主要由於《基督精兵的戰場(今日金句 1-4 )》欄下的鬧騰,中時部落格的版主彭蕙仙“為了清淨”於2008-2-24, 14:03貼出一則公告:〈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我已經轉貼了彭蕙仙《基督精兵的戰場》全欄,見以下鏈結:
https://city.udn.com/51173/2738577

中時部落格之跟帖回應皆為黑字。此處之各種顏色標示皆為我轉貼時所加。


*****************************************************
http://blog.chinatimes.com/prayer/archive/2008/02/24/249766.html
中時電子報  中時部落格  編輯部落格總覽  彭蕙仙 {當時}
中時電子報  中時部落格  來賓所有格總覽  彭蕙仙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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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4:03


敬告諸網友:

本格不歡迎

1,「逢  Jehovah  必反」時的飛行麵條怪獸─→ 其他無妨。

2,「逢《中國時報》必反」時的向內找 ─→ 其他無妨。

3,扯個人恩怨時的 SCFtw2  和無名─→  其他無妨。

為了清淨,即起凡以上「不受歡迎」之貼文,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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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173&aid=28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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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彭蕙仙【敬告諸網友】54~63.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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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3:55 | SCFtw2

我SCFtw2正式表態:我認為彭蕙仙版主“為了清淨”而封禁【「逢Jehovah必反」時的飛行麵條怪獸】是站不住腳的。

這是個由中時報系提供的“特權”部落格。既然開放回應,彭版主這是【堅持放火的州官不許百姓點燈】。

“逢Jehovah必反”怎麼界定? -- 這不重要。

這麵條怪獸是不是“逢Jehovah必反”? -- 這不重要。

“「逢Jehovah必反」時的飛行麵條怪獸”怎麼判定? -- 這不重要。

這麵條怪獸在“反Jehovah”的時候是否“在理”?或者說他的“反Jehovah”文字的“理證水準”夠不夠高?甚至,他在彭蕙仙這裡貼出來的“反Jehovah”的帖子是不是基本上乃是胡說八道? -- 這不重要。

這幾個“不重要”的立足點是:開放回應的彭版主既然自己放了火就“無權”禁止網友點燈。

這“權”既是power也是right也是benefit。

既是“公器”或“準公器”,既然開放回應,彭版主在施用並享用開欄貼主帖的power和right和benefit之後就“自動”失去了禁止網友跟帖批評或反對或彼此爭議的power和right和benefit -- 除非有網友違反論場規範或論場秩序或“出格/脫軌”。

彈性是應當容許的,解釋的空間是存在的,實際裁量判斷不可能完美無誤,然而原則很簡單,很清楚,很明確。

我完全不反對彭版主利用這個“特權”部落格來宣揚或發抒自己的基督信仰的思感,然而唯有彭版主放棄這樣利用這個“特權”部落格才是能“正當地”止息這一切有關的爭議的決策。

清泉汩汩而出,那是公物。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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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5}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0:09 | SCFtw2

幾則帖子,供大家思考。內容主要針對彭版主。彭版主沒有反應。

https://city.udn.com/51173/2569214?tpno=0&cate_no=51173
[2007-12-15 ~] 關於版主和大眾的權力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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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0:40 | SCFtw2

『彭蕙仙愛傳教,也容許別人踢場,她高興,別人也高興,這叫眾樂樂。』

https://city.udn.com/51173/2737475?tpno=0&cate_no=0
[2008-1-29] 重申言論自由

我在〈重申言論自由〉這則帖子裡全力護衛彭版主的言論自由。不久前的事。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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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0:52 | 真心話

真是大快人心,彭格主終於開始清理門戶了。我果然沒看錯妳!

讓我表達一下我的看法吧:
1. 格主來這裡辛勤耕耘,真名真姓,一群白看文章的網友,所有的「批評意見」理當文則自負、真名回應(甚至應該加上個人簡歷),才是對等有guts.
2. 用別人真名真姓的園地,不尊重別人的感覺與清靜,自己打起筆戰起來,置格主於何地?
3. 宗教問題與政治問題,常常引發辯論、人間無解,格主大膽挑戰政治與宗教的極限,煽風點火,確實是自找麻煩。

加油,相信你可以把家整理得很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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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8}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1:44 | SCFtw2

“清理門戶”?

BBS是“公器”,開放大眾回應的blog是“準公器”,大媒體特邀而且開放大眾回應的blog是“公器”。大眾有權益貼帖子,版主有權力維持秩序,版主的刪帖權和封人權是版主維持秩序的激烈手段。版主與所有的參與大眾其他的主要涉及公開互動關係的基本權益和基本權力是平等的。州官開欄放了火,百姓就有權開砲以對。路人甲放了火,路人乙就有權開砲以對。何謂放火何謂開砲難有標準,釀成大戰也經常難以究責,但版主刪帖或封人須能“在公眾道德上”服人。何謂“能在公眾道德上服人”?我認為主要是在【盡力維護人類公產】和【不以維護或增進己名己利為依歸】這兩個大原則下做到【公平】。版主既是球員又是裁判,所以很難做。blog的版主更難做。blog之為物“個人表演”的性質非常強,但“開放大眾回應的blog”仍然不是“主人”的客廳,玩blog的人於此應當有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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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1:56 | SCFtw2

“白看文章的網友”?

https://city.udn.com/51173/2651054?tpno=0&cate_no=0
[2007-12-2 ~] 關於版主鎖mouse右鍵

另外,中時部落格的回應帖裡經常有功力不在版主之下的高手,『白看文章』云云實在是小看天下英雄,貽笑大方。不過中時部落格有些版主正是這種心態,見笑得很。

不管怎麼樣,“白看文章的網友”這話說得出口實在是不可思議。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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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6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1:57 | 向內找

【2008-02-24 21:33|無名】:
<我不得不同意向內找的說法,原來這就是您的風格;
<我也不得不同意Celina的說法,「這就是部落格的絕對開放與絕對獨裁 ! 」

<今天下午,我寫了退出文,在猶豫著要直接退出還是收拾戰場再退出,
<但我想這是無解的了,您的縱容,導致這樣的後果。
<近日我只喜歡看您的文章,不過我想再待下去沒什麼意義。

對無名前列說法作幾點回應:

1.版主的風格千百種,網友似無立場對其風格給予臧否;
2.版主公告也不是要禁斥貼文,她只是明示不想保留特定紛擾的貼文;
3.無名無須氣餒,若能因而對另一網友的貼文不作回應(可以『放下』),也是好事,也該感謝版主;
4.網友貼文,無非見他人貼文而有發抒,而欲作筆戰,其效益實乃不大;
5.不管有無公告,網友受歡迎是否,其實也不影響繼續貼文的能力或權力;
6.貼文的意義,仍然取決於自己的心胸與網路生活,無須將此事看得太嚴重。

不管是否對此地意興闌珊,仍可保有自在心情,隨機行止,無須徒留空言。君不見多有貼文有力的網友也是許久不見或如今僅偶而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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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6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8:09 | J.-蝶兒小歇

蕙仙姐忍耐着太放肆太自由的言論,終於大斧砍了。我們理應甘心。志在討論,必有基本禮貌,言辭猛中收斂,蕙仙姐早就勸說過。這裡不是聊天室,雖亦可輕鬆歡蜴,卻也有尊重文題和尊重版主立場的基本態度啊!我其實也被砍過呢!說過界也不自知也!

我們警覺:"自尊尊人"啊!

巧得驚奇!
今早靈修日曆上(2008.2.25.海天日曆--海天書樓出版):
"----主耶穌在世不但傳講,也聽別人講說。最能啓迪思想的事,莫過於聽取與自己意見相反的看法。一個人的想法要經過冲擊的考驗,才能成熟,好信念要經歷討論才能辯明;受到攻擊才能站穩;受到反對才能堅強。"

祈主引領及恕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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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6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09:34 | SCFtw2

復次,依以上理據論據,我認為彭蕙仙版主“為了清淨”而封禁【「逢《中國時報》必反」時的向內找】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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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6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5 11:04 | 無名

最後的囉唆。

人這種東西,最珍貴的是「真性情」。

中時部落格除了一個Taipeijk外,我沒看到其他版主有真性情。

一個人是否「大器」,絕不在於學問地位甚至是表面以名聲權威塑造出來的「假寬容」,就只是「真性情」而已。

當初我在留言裡罵彭版主罵得很重,我認為放縱跟殘忍,高高在上看人廝殺差不多。

前些日子,有位網友稱讚了彭版主某篇政論,認為挺藍的網友看了很爽。彭版主回應道,她不怎麼在乎挺藍網友的看法。她這回應讓我印象深刻。假設這句話為她的真心話,那麼支持她的人是白支持了,因為她根本不在乎;假設這句話為違心話,那多半說明她只是想力求公正的美名以致於別人說藍友很爽她要極力撇清。

一個人有立場,那是沒關係的。世上誰沒有立場!有立場而有支持者,那也是沒關係的,這是很簡單的人性。

彭版主甚至容忍無關的政治宣傳和辱罵在她的留言版和部落格裡,也有很多版主是如此。這違背人之常情的。這不是寬容,這就僅僅只是放縱而已--殘忍的放縱。

是不是對於您的建言,對於您的支持,和那些辱罵的、踢館的、硬拗的,等同?那這樣別人又何必支持您說您好話!?或者那些支持也是為了自身利益也是虛假的了!?

之前我用了「凌虐」兩字,在我看來,彭版主就是長期縱容這種「凌虐」。

中時部落格版主們沒幾個有真性情,名氣讓他們迷惑住了,他們把縱容跟寬容搞不清,也不願意承受權力帶來的「必要之惡」因為為了維持美名。

所以我又何必繼續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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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彭蕙仙【敬告諸網友】42~53. Golf 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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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9:21 | Eeeee!

Golf Nut,

如果沒記錯的話,你們這群自詡為理性邏輯高手都是從生理人生那邊出來的。為什麼那麼理性的潘格主也都受不了而祭出門禁?不就是早應該適可而止嗎?你們做不到就不要怪主人出來維持整潔。

你喜歡看某人的論述,基督精兵那篇多的是,不過就是炒冷飯而已,了無新意。有些問題非常可笑。

真的煩死了,不再回應。你自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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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9:35 | Golf Nut

Celina,

我想這麼分析:格主要留誰刪誰,我認為於權於法她是完全可以的;可是於理於情,聰明的話她就會多考慮一些。

有權、合法,如果不合情理,諒也非格主所願。

不許反基督教,是不合理的。宗教不是法律,誰有資格說不許違反?不許的話,不許違反那一個宗教?

宗教也不是科學,科學講求證據、真理,尚且還有人反;宗教只有故事、歷史,憑什麼不准人反?

至於言詞毆鬥,個人恩怨,則屬情的範疇。准許的話,准那一個?不准的話,刪那一個?兩造皆准,不堪其擾;二者皆非,又有點不分青紅皂白。

此中學問大矣。我看格主不像只顧權、法,不講理、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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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9:55 | Golf Nut

Eeeee,

我不煩,我回你。潘震澤設門禁是事實,但他是有特定對象,有特殊原因的。我的文他從來不刪,甚至有一次我因他右鍵鎖死,貼不上去,跑到王聖弘那裡去貼,他知道後還特地要我回去他那裡,告訴怎樣用視窗方法貼在他的格。

格主有時是會受不了某些人、事。還有格主是有名有姓行走網上之人,他們的想法作法和一般大眾當然不同。但我想一定能找到一個平衡點的。

理性的話,我以為是人生之必然,好像肚子餓了知道要吃,口渴了知道要喝,不知有何「高手」可言,何況「自詡」。信教本身是非理性的,人天生是希望理性的,矛盾自然存在,可是人的欲望永無止息,只好如此這般,將就下去。信教的人最痛恨人家用理性來挑戰,這就告訴了你信仰的本質是什麼。何止欲望不死?人的理性也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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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5}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0:14 | Golf Nut

uncover:

這是你剛貼的:
『飛行麵條怪獸就犯了不懂邏輯的人常犯的這個錯誤,才武斷下結論[真神不存在]

<PS[我是不反對上帝的,就跟我不反對佛地魔一樣,神經病才去反對不存在的東西。] 2008-02-09 05:53 | 飛行麵條怪獸

除非『神』的定義很清楚,要不然就不可能有任何有意義的證明或否證。而我也從來不試圖用還沒發現的理論來說明什麼。 2008-02-15 04:14 | 飛行麵條怪獸>>』

我看是你搞錯了吧?飛行麵條怪獸那裡有「武斷下結論[真神不存在]」?那五個字不是你寫的嗎?

他的意思我非常清楚:第一、事物的不存在無法證明;第二、沒有清楚定義的東西怎麼說都是廢話。他那有武斷下結論[真神不存在]?

非麵怪如果那麼笨你以為他的名氣怎麼得來的?

告訴你一個秘密:這兩個論點最早「發明」的人是我,在德蕾莎修女那裡。我不是說飛麵怪向我學,我是說我是最早講出這兩點的人。任何人只要細心思考就無可避免一定會得出這兩個結論。

請參考我剛回 Eeeee 的那一帖。我非常喜歡談宗教,但不是飛麵怪那種方式,因為我對宗教的細節瞭解有限。我只從本質與人性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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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0:28 | Golf Nut

Uncover:

抱歉,我看懂了。你是說麵怪講的「神經病才去反對不存在的東西」。

可惜這邏輯錯誤真的是你不是他。

事物的存在,證明的責任在 assert 「存在」的一方,否則該事物即「不存在」→注意:不是「已經被證明為不存在」的「不存在」,而是「被認為不存在」的「不存在」。語法上他沒有錯,邏輯上他也對→事物的不存在本來就不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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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0:37 | Golf Nut

我不能因為你無法證明「獨角鳥」不存在就一口咬定「獨角鳥」確實存在。第一:「獨角鳥」到底是什麼東西,長什麼樣子?第二、證明「獨角鳥」存在的責任在我,因為是我說它存在。

如果我證明不出來,你大可說:「Golf Nut 講的那個什麼勞甚子獨角鳥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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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8}
[只容納一種定義的方式]心態正是主張科學中心主義!
2008-02-24 20:54 | uncover 無知的心

什麼是[清楚定義]? 根據上下文,怪獸所謂的[上帝]指聖經已定義的[真神]。不符合科學界為概念下定義的方式就不是[清楚定義]? 這種[只容納一種定義的方式]心態正是主張科學中心主義!

[神那神聖的名稱既指明祂神聖的人位,揭示神聖的名稱實際上就是啟示神聖的人位。在創世記一章一節神揭示為以羅欣,原意是大能者、強壯者,主要與神的創造有關。在創世記二章神啟示為耶和華,那偉大的我是。耶和華這名的意思是“我是那我是,”含示神是那自有永有者。耶和華這名稱是指神與人的關係。此外,神向亞伯拉罕啟示祂是至高的神,天地的主。 (創十四22。)]

引用:http://www.lsmchinese.org/gb/07online_reading/lifestudy/ot/read.asp?no=01-048

<<神經病分不出[實質存在]與[表象]之間的差異。[神]並非像花草由人知覺感知到的的具象物體 經過抽象化而得的概念
[神](特別是三一神)乃超越感官知覺的先驗的實質存在
拿小說的虛構角色佛地魔(文學作品的原型有所根據)跟三一神 (超乎人類的想像與理解 或人類生活的經驗) 相提並論,似乎想跟[神經病]比頭腦發昏
PS[我是不反對上帝的,就跟我不反對佛地魔一樣,神經病才去反對不存在的東西。] 2008-02-09 05:53 | 飛行麵條怪獸
2008-02-10 15:22 | 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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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1:29 | SCFtw2

這段文字兩個禮拜前就寫好了。為大舉回應光電工程師北橋客而寫,後面一大攤子沒寫完,拖著。現在應景,先抽出這段來貼在這裡。 ^_^

-----------------------------------------
『造人尚未成功,耶和華仍須努力。』舊耶和華大神造人的時候失算,給了人自由意志,人吃了蘋果,長了智慧,發覺到自己的不完美,開始會遮羞,就此被發怒的大神貶入凡塵,代代受苦。創造過一切的耶和華大神在聖經的舊約年代之後不再向祂的子民示現,為時甚久,但大神改造人的心情突然熱烈起來,於是暗中努力,以分身耶穌降世代勞,在人世間改造祂自己的神格,如川劇變臉,又讓這分身受罪而死,死後復生,然後拿祂的分身這趟複雜詭譎的人間旅程作為祂改造人的行動的張本。大神在歐洲改造人的長期戰略行動夠成功,中古歐洲或許是個美好的時空,大神與子民互為魚水,凡有井水處教堂高插雲霄,哈雷路亞之聲如雷動大神之耳,但科學破壞了這一切,焚琴煮鶴,打爛了永恆。

*****************************************************
{跟帖5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1:33 | 無名

再請彭版主回答一些事。

彭版主為何縱容飛行麵條怪獸到這等地步!!??

當彭版主住院的時候,飛行麵條怪獸在您的部落格大肆宣揚祈禱無效,而後Golf Nut 在潘震澤的部落格讚美他,潘震澤本人還稱讚飛行麵條怪獸「有兩把刷子」,這都不打緊,對於基督教的網友,他們在潘震澤那裡和您這裡挖苦酸諷有之,就像他們最後對待北橋客的那樣。

當初無名看不慣,跳進來您的部落格和飛行麵條怪獸辯論,Golf Nut 在潘震澤那裡煽風點火,SCF之後更是以「私人恩怨」辱罵我,這些您可知道。

您不知道,那沒關係。我只想問您,在一個人有理說成無理,以無理再偷渡回有理的縫細中,多少基督教的網友,被這樣的無理及看似有理「凌虐」--只因他們不懂得網路辯論技巧,您可曾置一詞!?

最後,最有風度,不懂網路技巧但很誠實的北橋客回答了麵條大部分問題,而麵條也開始不怎麼回應的時候,SCF卻「熱心地」又煽起火來,壓制北橋客比實質內容多,所以我寫了「三寶」,卻招致某些人不快,而後,私人恩怨再度爆發。

我不得不同意向內找的說法,原來這就是您的風格;我也不得不同意Celina的說法,「這就是部落格的絕對開放與絕對獨裁 ! 」

今天下午,我寫了退出文,在猶豫著要直接退出還是收拾戰場再退出,但我想這是無解的了,您的縱容,導致這樣的後果。近日我只喜歡看您的文章,不過我想再待下去沒什麼意義。

執迷於網路的人繼續執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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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1:46 | 無名

最後,貼一首四年前我寫的詩: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滄浪滄滄,水清袞袞;滄浪濁濁,水濁袞袞。

蒼蒼彼天,不可終日。
袞袞濁水,不知終站。
蒼蒼白雲,飄忽不定。
孤枝小船,不知何處。

滄滄浪浪,袞袞孤船。渺渺明月,何時湧現?
白雲呼呼,身不由己。暗雨飄飄,徬徨無依。

滄浪滄浪,何時有終?白雲白雲,何處為家?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我歌滄浪,不知回家。

下午 08:11 2004/8/9

*****************************************************
{跟帖5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1:47 | SCFtw2

彭小姐啊,剛剛是不是有人在本欄“犯戒”啊?

是不是殺無赦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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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5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22:07 | 引蛇出洞

版主本文主要目的在"引蛇出洞", so
大中至正
Golf Nut
uncover 無知的心
job
Eeeee!
...
看好戲的人(包括引蛇出洞)
全都要刪無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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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彭蕙仙【敬告諸網友】24~41. 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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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22 | 無名

剛剛兩小時之前寫的,在網路上待久了,人會把自己看得越來越淡。

我承認我不成熟。

-------------------------------------------------------------
說說我對網路的看法。

我對網路,是看得很淡的,時間越長越看淡,甚至連自己文章中一些白字一些連結錯誤只要不妨礙到意思的都懶得更正了,以前會更正的。

網路這種東西,吵架的本多,交朋友的少,真正要講出一番有系統的道理更少。

就算寫了很好很長的文,還只能算是抒發己見或申明立場而已,絕對比不上一本有內容的好書。

這幾年我很少買書,因為上網,也曾經以為網路可以取代書本,可是,現在我認為:網路有可能有一天會消失,書本不會消失。

我的意見和主流完全相反不是嗎!

書本,作為一套有系統的,數人的心血結晶,它要歷經考驗才能問世,只要是一本夠格的書本,絕對比網路好。

大致上我看的書很雜,故事性的居多。接觸網路之後,所吸收的資訊反而比以前更少了。

為什麼網路無法使人靜下心來思考一件事情呢?

同樣的事情,如人權,以前看過替蘇建和平反的書,蘇爸爸那番大石頭言論讓我記了好幾年,同樣是人權網站或環保議題,網路上的文章卻記不住。一本書的故事可以記一輩子,網路上的也記不住。為什麼呢?

這是我看淡網路的理由,及不看好部落格前景的理由。

一個《色戒》,不客氣地說,中時部落格討論成百千萬,我覺得煩!我更寧可看到的是創作而非詮釋甚至詮釋後的詮釋,而以為詮釋也是創作。

但這樣的平台要出現創作,難,更多是介紹作品,而個人要親自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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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5}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29 | Eeeee!

有人說部落格主要是交際、娛樂。哈哈,請把這句話送給那些設了門禁的格主門,請他們打開大門讓你們開轟趴!

宗教信仰不是不能質疑或辯論,但是要適可而止。像現在這樣旦旦而伐之,沒完沒了,歹戲拖棚,網友們已經厭惡到極點!

再不停止,這已經是非常不理性的行為了。

*****************************************************
{跟帖2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44 | Golf Nut

Eeeee,

旦旦而伐開轟叭?你不知道宗教是萬惡之源,根本就應該被消滅殆盡的嗎?你的理性之火大概快熄滅了。

如果你講得出任何一種宗教的任何一件可以被證實的事物,你嘴中的理性會更強有力一些。

理性每個人都天天在說,有些人根本就是把非理性當理性看待的,而且還不是故意:他 exactly 不懂什麼叫做理性!

*****************************************************
{跟帖2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48 | 大中至正

宗教信仰不是不能質疑或辯論 <----廢話!
但是要適可而止 <-----放屁!
網友們已經厭惡到極點 <------睜眼說瞎話!

*****************************************************
{跟帖28}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02 | Golf Nut

大中至正:

你是那裡派來的?怎麼我以前沒認識你?你的發言和我心裡想的一模一樣,一個字都不用改!

告訴他們這些沒有 life 的,整天貪得無厭求個沒完沒了的人吧:get a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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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06 | uncover 無知的心

宗教是萬惡之源? 首先用邏輯證明這一結論。何況說理邏輯對,論說的內容還不見得是真理。證明不來,就是[說話到處搧風點火不負責],點不理性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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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13 | 大中至正

>>>你是那裡派來的?

嘻嘻嘻! 上帝派我來跟壞人搗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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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15 | Eeeee!

宗教信仰不是不能質疑或辯論 <----廢話!
但是要適可而止 <-----放屁!
網友們已經厭惡到極點 <------睜眼說瞎話!
2008-02-24 16:48 | 大中至正

Golf Nut, 你看有人已經失去理性,口出惡言,快發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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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16 | Celina

我不知道中時部落格與其它免費平台的部落格有什麼不同, 但是版主有權利刪除任何一篇她不想留的回應! 我也曾被其它網友刪除留言, 不見得是留言內容沒有道理, 純粹就是不得版主的歡心, 以無關痛癢來搞笑中正紀念堂的古蹟一事, 都會被該版主刪掉, 所以有網友批評阿扁並沒有事, 我寫的就立即被刪掉, 後來我便不去她家寫回應, 連她寫的部落格文章都不要看, 這就是部落格的絕對開放與絕對獨裁!

*****************************************************
{跟帖3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17 | 大中至正

孔丘攝魯相,七日而誅少正卯。曰:天下有大惡者五,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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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20 | Golf Nut

飛行麵條怪獸,幫我告訴這位小朋友一下為什麼宗教是萬惡之源。你知道的,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一看到人類的宗教史那一大段腥風血雨就煩,沒興趣也沒你那種本事去研究。宗教根源於欲望,欲望能導出什麼天大的好事我可沒見過。這種人性製造出來的東西能不能用邏輯證明我也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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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5}
不能用邏輯證明證明結論,就是點不理性之火。
2008-02-24 17:31 | uncover 無知的心

武斷下結論[宗教是萬惡之源],但是證明不來,就是[說話到處搧風點火不負責],點不理性之火。

宗教是萬惡之源? 首先必須用邏輯證明這一結論。何況說理邏輯對,論說的內容還不見得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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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7:49 | Golf Nut

大中至正,你深得我心,我不妨肉麻一下,我見你文只覺相見恨晚。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我遺忘已久,不料在此有人提出,大喜過望。心逆而險,行僻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在此即有一人,不知你瞭細否?

信教者多言偽而辯,其餘尚可。言而偽且辯實乃因不識真。理性不強使然,誅,是不必的。自愚愚人,自擾擾人,終其一生,得不著的還是得不著,而大限不日已到。惶惶惑惑,懵懵懂懂,如此這般,不了了之。

*****************************************************
{跟帖3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8:06 | 看好戲的人

這裏有一篇有趣的小說 蠻能反應那個時代外省權貴子弟對綠卡的重視

http://www.wretch.cc/blog/ocjoe&article_id=563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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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38}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8:15 | Golf Nut

uncover 無知的心:

如果你能證明「宗教是萬惡之源]是邏輯上可以證明的,我想就算我證明不來也有高人證明得來,不必急著給我定罪說什麼扇風點火。

「吸煙有害健康」要怎樣用邏輯證明?用醫學統計是不是好一點?在我看,「宗教是萬惡之源]倒比較像是歷史課題。我史地甚差,所以必須就教於高人。至於宗教是不是萬惡之源,好像不須要我精通史地才可論斷。

這世界上無法證明的事物甚多,如果你是教徒,貴教的上帝就是天字第一號最大無證之謎,有誰說信上帝就是「到處搧風點火不負責」嗎?頂多不過是「沒有證據,但就是要信」,如此而已。

不懂邏輯的人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誤以為人間世上萬事萬物都是用「證明」的,然後據此要求人家「證明」一個論點,否則即可痛加撻伐。

有沒有聽過 OPINION 這個字?

*****************************************************
{跟帖3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8:35 | Golf Nut

Eeeee:

宗教信仰不是不能質疑或辯論 <----沒錯。
但是要適可而止 <-----為什麼?疑沒質完真相不白交待不清止什麼止?
網友們已經厭惡到極點 <------替你自己講就好,我就愛死麵怪的言論,因為他言之有理、成理,所述有根、有據。一點也不厭惡。

*****************************************************
{跟帖4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8:50 | job

只想說:該尊重一下版主吧。要反耶和華、反中時、做人身攻擊的,有本事自己開個部落格好好去發揮吧。至於彭版主的部落格評價如何,自有他自己去承擔,也不必他人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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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1}
邏輯和理性的極限
2008-02-24 19:04 | uncover 無知的心

GolfNut,你話深得我心: [[不懂邏輯的人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誤以為人間世上萬事萬物都是用「證明」的,然後據此要求人家「證明」一個論點,否則即可痛加撻伐]]。

我早就說:
[何況說理邏輯對,論說的內容還不見得是真理。] i.e., 形式邏輯的正確和錯誤不見得能推出實證上的實質真假,正是要指出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新約羅馬書1章) 無知的人不明白邏輯和理性的極限 才武斷下結論[真神不存在] 2008-02-17 15:16 | uncover 無知的心>>

飛行麵條怪獸就犯了不懂邏輯的人常犯的這個錯誤,才武斷下結論[真神不存在]

<PS [我是不反對上帝的,就跟我不反對佛地魔一樣,神經病才去反對不存在的東西。] 2008-02-09 05:53 | 飛行麵條怪獸

除非『神』的定義很清楚,要不然就不可能有任何有意義的證明或否證。而我也從來不試圖用還沒發現的理論來說明什麼。 2008-02-15 04:14 | 飛行麵條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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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4:07 | 飛行麵條怪獸

嗯!我對耶和華意見比較大,耶穌還好啦!

作你該做的,只要你覺得這是在榮耀你的神就好了。

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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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4:13 | 彭蕙仙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嗯!我對耶和華意見比較大,耶穌還好啦!

作你該做的,只要你覺得這是在榮耀你的神就好了。

祝平安!

2008-02-24 14:07 | 飛行麵條怪獸

─→ 好吧,既然你堅持。

*****************************************************
{跟帖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4:24 | Fish Yu

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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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4:34 | 飛行麵條怪獸

是的,我堅持祝你平安!

我知道你會把這篇刪掉,沒關係,不過我有點好奇,你是覺得你的讀者需要隔絕在我的質疑之外,還是覺得你自己需要隔絕?還是兩者都有?

回顧一下也是有趣,剛開始言論較激烈時沒有被禁,現在我較專注說理的時候您受不了了,不禁會讓人有錯誤的聯想。

您的信仰不能被質疑,那就不質疑了。還是祝您平安!

*****************************************************
{跟帖5}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13 | 保 寶

首先謝謝彭主編,在這兒閱讀了不少各式各樣的文章!

請容我分享兩句話,一句是我母親的教導:“不要人家給你三分顏色就自己開起染房來‧”令一句是朋友的提醒:“不要把人家給的方便當隨便‧”做人應該厚道些!這個世界需要我們注入良善和平而不是不斷挑起紛爭,自以為是替天行道‧老實說彭主編算是一個有修養和風度的人。

*****************************************************
{跟帖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14 | 飛行米粉怪獸,向外找,SCFcn2 和有名

換個ip,
飛行麵條怪獸─→ 飛行米粉怪獸。
向內找 ─→ 向外找。
SCFtw2 和無名─→ SCFcn2 和有名

*****************************************************
{跟帖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16 | Golf Nut

彭小姐:

您這是「編輯部落格」不是「來賓部落格」或「作家部落格」,如此推進您個人的信仰不啻將自己的 agenda 凌駕於公司目標之上,這樣做對嗎?

換個角度來說,今天如果您信的是回教,是否來賓看客們就得歌頌讚美真神阿拉,否則一律刪無殆?

信仰是非理性的東西,否則絕對經得起考驗。之所以世上無一信仰經得起質疑、辯證、考驗,其中道理已經非常明顯。再用人為手段加以操弄,只會弄巧成拙,治絲益紛,徒顯其反智與非理性,於誰何益?

一點個人淺見而已,如果我這也被刪,那您真是公器私用了。天下豈無人乎?不要因為個人一時因緣際會,當了格主,就妄自尊大起來。四方才子、海內高人,為什麼上妳這兒來寫東西,宜請深思。

*****************************************************
{跟帖8}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18 | 飛行米粉怪獸

做人應該厚道些!這個世界需要我們注入良善和平而不是不斷挑起紛爭,自以為是替天行道.

================================
這句話好像在批評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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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19 | jess111

有些人是非不分, 說話到處搧風點火不負責任, 實在不適合發表意見, 就算發表也是廢話, 當然要刪囉!

您所說的耶穌和耶和華, 大概也只是語帶諷刺, 與實際主題無關, 邏輯更是不通, 實屬廢話, 應該要刪

現在社會被民進黨教出說話不負責任, 講話以似是而非代替邏輯, 內容只有攻擊跟諷刺, 這種無建設性的語言真不知道能做甚麼正事, 大概在現實社會中只能略奪別人的成果(奸巧型)或是做些不動腦的工作(愚笨型)吧!

版主其實是在教育大家多用邏輯談談建設性的話, 這種不鄉愿的態度是值得迂腐的知識分子學習的

事實上經過民進黨的洗禮, 會反省的人都成長了

*****************************************************
{跟帖1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23 | 向外找

不要把人家給的方便當隨便

========================
中時的網路資源被用來傳教, 是誰把中時給的方便當隨便

*****************************************************
{跟帖1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28 | 胡平

個人淺見:

網友辯論時偶有你來我往其實無傷大雅,但是落落長的私人恩怨的確不宜佔用部落格空間,刪掉這些是可以理解並接受的。

但是關於「意見立場不同」的討論,是否刪掉就值得深思了。中國時報不能反嗎?耶和華不能質疑嗎?反得有沒有道理,質疑得有沒有道理,讀者可以自己去判斷,實在不需勞版主設限。

*****************************************************
{跟帖1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29 | Golf Nut

jess111,

仔細看看就知道飛行麵條怪獸是有道理講邏輯的,你完全把事情弄反了。話,不是說得漂亮就對的。基督教和任何其他宗教一樣,不比民進黨高明到那裡去。想搞一言堂,向共產黨去學去!

*****************************************************
{跟帖1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30 | 哈哈

有些人是非不分, 說話到處搧風點火不負責任, 實在不適合發表意見, 就算發表也是廢話

===============================
對於版主的部分言論, 我也有同感

*****************************************************
{跟帖14}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36 | jess111

to: Golf Nut

一個有風格的編輯, 維持板面的秩序是她的責任

也不是所有文章都能上報的, 編輯就是要審核, 像那些胡亂攻擊不見邏輯章法的文章, post在一般作家或是...部落格可能衝衝人場, 在編輯的眼中可是特別難以下嚥(猜測)

自由是定義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像那個飛行面怪獸一貼4, 5篇, 又言之無物, 對一個有風格的編輯來說, 維持板面的秩序也是她的責任

*****************************************************
{跟帖15}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37 | 無名

當Golf Nut以大量的分身及不實的栽污兩次在彭版主《我的新書》那欄污辱我時,彭版主管嗎?

當麵條只要一碰上彭版主講基督,就動輒幾百帖,亂丟球,不擇手段一定要辯贏不可,好幾欄皆是如此,彭版主管嗎!?

向內找還曾替彭版主說好話,說我和Golf Nut 這樣鬥傷害到的是彭版主,他已經夠克制了。今日他無辜被牽連。

在《基督精兵》那欄,我先是說「希望彭版主不要開放版給他……不論信不信的人都很煩」,後來我說「希望基督精兵不要繼續回應」,我也跟妳留言說過放縱管裡的後果。

當我就事論事時,有人以搞分身的方式污辱我。當我不得以繼續跳入《基督精兵》那欄時,有人以「二仁溪發綠」諷刺我。是誰要扯起私人恩怨!?

*****************************************************
{跟帖16}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39 | 飛行麵條怪獸

小小個人公告,為方便彭主編刪文,本人絕不改暱稱,換一個字都不是我。

jess111 朋友,凡是尊重邏輯的都是朋友,如果我過去說的哪一點不合邏輯,還請指出,你可以看看我與北橋客的對話,他有道理的地方我一定同意的。

耶穌的基本信念是愛與寬恕,這我是很真心推崇的,對於舊約的神,那就抱歉了。

保寶先生,您說的『這個世界需要我們注入良善和平而不是不斷挑起紛爭,自以為是替天行道‧』我非常贊同,在此與您分享剛出版最新一期大西洋月刊的一篇文章,對於世界的紛爭有相當詳盡的分析
http://www.theatlantic.com/doc/200803/secularism

Golf Nut 大哥,近來可好?

*****************************************************
{跟帖17}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40 | Eeeee!

前幾天格主刪文已經不言可喻,卻不知反省收歛,非要主人下逐客令,如今竟變成喧賓奪主強佔房舍的惡客,趕都趕不走了。真是豈有此理!!

*****************************************************
{跟帖18}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47 | 呵呵

jess111

去看看來賓blog趙慕嵩的文章, 瞭解一下"胡亂攻擊不見邏輯章法的文章",

*****************************************************
{跟帖19}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5:52 | 飛行麵條怪獸

「逢 Jehovah 必反」時的飛行麵條怪獸─ 彭蕙仙

彭主編把耶穌改成耶和華了,這個指控還是不太對。

『逢 X 必反』應該是指沒有理由的反對某人或某物(或某神),我相信我每次都有提出理由。建議彭主編把禁止我發言的理由改成「有很多理由反對耶和華的飛行麵條怪獸」,那我就非常贊同了。

*****************************************************
{跟帖20}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02 | 向內找

<敬告諸網友:
<1,
<2,「逢《中國時報》必反」時的向內找 ─→ 其他無妨。
<3,
<為了清淨,即起凡以上「不受歡迎」之貼文,刪。

既然版主如此高調張掛(好像【向內找】文品惡劣?),不做個回應,似也不敬。

1.近期間,【向內找】的貼文,應該很少見了吧?居然可以跟其他兩項同等對待,甚感榮幸,也實在不敢當!

2.【向內找】在這裡貼出批評【中國時報】的,好像是蠻久遠的故事了吧?而且,我貼出「逢《中國時報》必反」的,獲得直接回應的也算稀少,跟本欄的清淨是否受到干擾,好像也沒有必然的關係呀!

3.反之,貼文不反《中國時報》──只做引貼或貼文讚賞,就不刪了嗎?

4.本欄的特色及版主個性,應該大家都已了解;如何刪文或是否回應,似乎也不是網友意見能有作用的吧?

特別開了這一公告欄,不知是否會跟夏主編的故事得到相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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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1}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02 | Golf Nut

胡平、向外找講的很有道理,我來不及寫就被你們先寫了。部落格主要是交際、娛樂,當成其他任何用途都是錯估情勢。私人恩怨比較 controversial 一點,在我看還是娛樂。部落格拿來傳教是不對的,所以反傳教當然可以也應該被容許。請注意:不要把事情的道理給反過來操弄:是非善惡的標準應基於理性,理性講究真理,真理由驗證來決定,不由宗教決定。真科學必定反宗教,而且科學所向無敵,所以只有宗教企圖依附科學,從無科學企圖依附宗教。麵條怪獸是真正的科學人,封麵怪而長宗教,是理性的墮落。信教的人睹此必然不快,但事實如此,有何話可說?上帝如果是真的,根本就不必用「相信」的了。想想看,你我一生當中,有多少事物是用「相信」的?相信,是一個不得已的壞習慣,背後的原動力只有一個: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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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2}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05 | 爾薩

飛行麵條怪獸:

學文的天生就對邏輯概念有反感, 當你用 or, and, xor, nand, nor, if...then..., if and only if, 去反駁她們的信念時, 最後就落得惱羞成怒要刪文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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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23}
回應: 敬告諸網友 (彭蕙仙個人公告 18 )
2008-02-24 16:15 | Golf Nut

飛行麵條怪獸,我的常山趙子龍,真高興又見你生龍活虎的模樣。大家都沒變,太好了。Sci-Fi 也還在跟那個誰格格敵,昨晚一夜沒睡,都在哭呢!你的大文還是生動有力。今天是好日子,只可惜我們都快被刪了,咱們快快寒暄兩下,大概就要令覓明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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