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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寫。欲知脈絡,請至原處。原帖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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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中時部落格 編輯部落格總覽 彭蕙仙
http://blog.chinatimes.com/prayer/archive/2007/11/10/215795.html
回應: 偶遇一位台獨基本教義派老友(隨筆與隨想 23)
2007-11-11 15:01 | 彭蕙仙
Grace
很抱歉,把妳的留言給刪了。別的深綠支持者是怎樣,我不知道,但我的這位老友真的是一位非常好的好人,善良熱心又打拚,我很難接受別人對他這樣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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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偶遇一位台獨基本教義派老友(隨筆與隨想 23)
2007-11-11, 21:30 | SCFtw2
『Grace 很抱歉,把妳的留言給刪了。別的深綠支持者是怎樣,我不知道,但我的這位老友真的是一位非常好的好人,善良熱心又打拚,我很難接受別人對他這樣的指責。』
彭小姐你不該刪。你這是以私害公。這是公共論場。你的與眾不同的身份使你擁有在“知識人”大報的網站開版享受大量“基本讀者”的特權,但這樣的版面的議論公眾事務的欄下仍然是公共論場,版主有權力維持秩序,但不能因私刪帖。
你並沒有暴露你的這位老友的真實身份,讀者也並不知道你的這位老友是誰。讀者的回應或贊同你或反對你,或贊同你的這位老友或反對他,都有可能,未可預知,然而你的這位老友是一位非常好的好人還是一位非常壞的壞人是另一回事。
有人跟帖指責你的這位老友,言語鋒銳,你可以不搭理,可以回駁,也可以再深入申說,但不能刪人家的帖 -- 因為這種跟帖是你主動為你的這位老友引來的。這裡說的是對朋友的道義問題,所以就本欄這個個案而言你最合適的選擇是【再深入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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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偶遇一位台獨基本教義派老友(隨筆與隨想 23)
2007-11-12, 01:16 | SCFtw2
前帖三段,我申說了三點。現在就其中的第二點繼續說說未盡之意。
版主與版主的某位老友的一次對談構成版主某篇開欄帖的基本或全部內容,如果事涉公眾事務,那麼版主的那位老友的那些話在版主貼出這篇開欄帖之後就已經成為可受讀帖大眾公開評論的對象(即subject to public comments)。事理既如此,版主就不能不經“明註”(包括發註時刻)更改開欄帖的內容或標題,也不能刪除讀者未違反秩序的回應(主要的明顯的違反秩序事況包括罵粗話、商業廣告、和瘋狂重貼胡亂擾場之帖),版主應在旁觀者心態與當事人心態之間拿捏平衡點。
附帶說說中時部落格受邀而來的一眾版主。有的版主對外在事務愛批評愛發洩,卻不允許讀者回應。有的版主完全不拿自己當當事人,對讀者的回應一貫不理不睬。有的版主則當事人心態太強,最後搞到滿地打滾。有個名記者版主被嚴重地批到要害了,就改內容或改標題,然而不吭一聲。有個才子版主連輕輕批評的話都受不了,諷刺回去,別人依理回駁,他不開口了,別人再來,他就刪帖了。有個科學文學兩棲版主自負政治正確,開欄罵人損人,一個禮拜之後刪欄滅跡。有個女版主被“擾”到受不了,刪欄了事,甚至刪光所有的欄,“休假”去了。在中時部落格這裡可以見到名人現真相,好玩得很。彭蕙仙小姐在版主格局處事方面是很不錯的,不過這一次處理得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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