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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張愛玲小說〈色,戒〉質疑張系國
SCFtw2, 2007-10-15.
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色,戒〉首次出現於1977年12月份的《皇冠》雜誌,1978年4月11日再出現於《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1978年10月1日,《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登出一篇“域外人”的文章〈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 -- 評〈色,戒〉〉,後來文壇中人都知道這位“域外人”就是張系國。1978年11月27日,張愛玲的反駁文字〈羊毛出在羊身上 -- 談〈色,戒〉〉出現於《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皇冠出版社於1983年6月出版了張愛玲的短篇小說集《惘然記》,書裡收進了〈色,戒〉,張愛玲在這本集子的序言裡談到她創作〈色,戒〉這篇小說的一些心路歷程。1995年9月8日張愛玲逝世。2007年9月,李安執導的張愛玲小說改編電影《色,戒》得了威尼斯影展金獅獎,電影在臺灣社會引起轟動,而原著小說和改編電影都在漢語藝文界被廣泛討論,網路上尤其熱鬧。2007-10-07, 00:41,張系國在《中時電子報•中時部落格•作家部落格》裡他的網頁上貼出一篇〈湊熱鬧〉,談到當年他與張愛玲筆戰的事,兩三天之後他把文章標題改成〈再補一槍〉,同時在末尾加了一段“注”,又過了兩天他又把標題改回〈湊熱鬧〉,最後,一兩天之後,在2007年10月14日凌晨前後,他刪除了這則帖子。
以下徵引雙方原文。
張系國在〈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 -- 評〈色,戒〉〉裡結論性地說:『作家如果故意標新立異,特意發掘不道德的題材,也許反而會毀了自己。至少我認為,歌頌漢奸的文學 -- 即使是非常曖昧的歌頌 -- 是絕對不值得寫的。因為過去的生活背景,張愛玲女士在處理這類題材時,尤其應該特別小心謹慎,勿引人誤會,以免成為盛名之瑕。』
張系國舉證論說,張愛玲的回駁也舉證論說。張愛玲說:『域外人先生看書不夠細心,所以根本「表錯了情」。』『「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是說「因為沒白犧牲了童貞」,極其明顯。域外人先生斷章取義,撇開末句不提,說:我未幹過間諜工作,無從揣摩女間諜的心理狀態。但和從事特工的漢奸在一起,會像「洗了個熱水澡」一樣,把「積鬱都沖掉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麼想到歪裡去了:』『「瘋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來開無遮大會。』『引原文又再度斷章取義,忽視末句,把她編派成色情狂。這才叫羅織入人於罪,倒反咬一口,說我「羅織她的弱點」。』『域外人先生說:「讀到這一段,簡直令人毛骨聳然。」「毛骨聳然」正是這一段所企圖達到的效果,……。因為感到毛骨聳然,域外人先生甚至於疑惑起來:也許,張愛玲的本意還是批評漢奸的?也許我沒有弄清楚張愛玲的本意?』
在小說藝術方面 -- 也關於“歌頌漢奸”,張愛玲說:『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此外域文顯然提出了一個問題:小說裡寫反派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他們的內心?』
針對張系國的批評文章的標題〈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 -- 評〈色,戒〉〉,張愛玲說(三段相連):『故事末了,牌桌上的三個小漢奸太太還在進行她們無休無歇的敲竹槓要人家請吃飯。無聊的鼓噪歪纏中,有一個說了聲:「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淺薄的諧音俏皮話。域外人先生問:』『這話是什麼意思?辣椒是紅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這是很明顯的譬喻。難道張愛玲的意思是說,殺人不眨眼的漢奸特務頭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業?這樣的人才是「主貴」的男子漢大丈夫?』『「辣椒是紅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紅色食品就是「吃血」,那麼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種。』
張愛玲這篇反駁文字的結語是:『域外人這篇書評,貌作持平之論,讀者未必知道通篇穿鑿附會,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牽強的曲解與「想當然耳」;一方面又一再聲明「但願是我錯會了意」,自己預留退步,可以歸之於誤解,就可以說話完全不負責。』
“域外人”張系國的這篇評〈色,戒〉與張愛玲的這篇談〈色,戒〉一來一往,乃是當年臺灣文壇上的大事。就我所知,張系國並沒有公開回應張愛玲的這篇〈羊毛出在羊身上 -- 談〈色,戒〉〉。
五年之後,在短篇小說集《惘然記》的自序裡,關於集子裡的〈色,戒〉、〈相見歡〉、和〈浮花浪蕊〉這三篇小說,張愛玲寫道:『這三個小故事都曾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
1995年9月8日,張愛玲脫下了她那襲長滿蝨子的華美的袍子。
2007年10月7日,張系國在網上〈湊熱鬧〉,隨即把標題改成〈再補一槍〉。他說:『許多人來問﹐從前我因為〈色﹒戒〉這篇小說批評張愛玲﹐張愛玲還使出回馬槍﹐現在我的感想如何﹖』『……我的方塊無意間擊中張愛玲的要害。其中原因最近許多人許多篇文章都說到了﹐不必我再多言。……。任何一位驕傲的作家﹐只有對他最欽崇的作家才會選擇同樣的題目或題材下筆﹐因為這是文字工作者表達敬意的一種方式﹐恐怕也是唯一的方式。我看不上眼的﹐不要說選擇同樣的題目﹐連提都懶得提﹗』『……。可惜她只留下〈色﹒戒〉成為最後的作品。再不客氣說一句﹐時下年輕人喜歡講顛覆﹐以為這有多麼了不起。張愛玲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顛覆漢奸﹑顛覆愛國青年情操固然有趣﹐其實不過是鵰蟲小技。拿到偉大的文學作品的天平量一量﹐這種小花樣就完全不夠看了。偉大的文學作品不需要依賴作者這些小花樣。分析到最後﹐偉大的文學作品必須依賴作者偉大的心靈。因此我對張愛玲感到惋惜。』『(注)如果昨日的愛國青年(如汪精衛)可以變成今日的漢奸﹐那麼今日的愛國青年就可以變成明日的漢奸﹐所以愛國青年和漢奸就混在一起沒有區別了﹗張愛玲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使用這顛覆招數固然情有可憫﹐但是這種打爛仗的招數正是阿扁之輩經常使用的小鼻子小眼的伎倆。』
以上是原文摘錄。以下是我的評論與質疑。
以下關於1978年10月1日〈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 -- 評〈色,戒〉〉:
一、張系國是否在張愛玲所回駁處確實斷章取義胡亂批評? -- 我認為是! -- 我不在這裡用“自有公論”這種套句,因為情況太明顯。
二、張系國是否確實如張愛玲所論所言『羅織入[王佳芝]於罪』? -- 我認為是! -- 因為連一個普通的有些經驗有些深度的小說讀者都不會讀錯的地方身為小說家的張系國竟然“讀錯”了。
三、張系國在結論裡明指張愛玲說:『歌頌漢奸的文學 -- 即使是非常曖昧的歌頌 -- 是絕對不值得寫的。』現在我提出一個清楚明白簡單直截的問題:張愛玲是否在她這篇小說裡“歌頌了”漢奸男主角易先生? -- 這句問話誰都可以回,我的回答是:連“美化”都沒有,何來“歌頌”?!小說末尾虎倀云云那一段關於易先生的心理描述乃是晴天一炮揭露了扭曲可怕到極點的人性,張系國自己說:『讀到這一段,簡直令人毛骨聳然。』既如此,張愛玲是不是一定要跳下場發表一通道德指責才能免於張系國漫天蓋地的懷疑?
四、張系國先前有疑惑:『也許,張愛玲的本意還是批評漢奸的?也許我沒有弄清楚張愛玲的本意?』接著前一點,我再問第二句:張愛玲的本意是不是“批評漢奸”? -- 我這個受過多年自然科學訓練的文學愛好者完全看不出來。前幾天我在網上說過這麼幾句話(2007-10-10, 00:26。各段直接相連,而且段內無刪節):『主角是王佳芝。』『雖是飄萍,她想尋一點光,結果天地不仁。這是張愛玲說的故事。這是惘然。縱是爬滿了蝨子,那襲華美的袍子王佳芝穿過。』『李安說的故事有些不同。在死亡的幽谷的另一端,石頭上好像有一點綠意。』『時代背景在張愛玲是不得不,在李安則是必然。』『張愛玲拚命要跳出來,李安拚命要鑽進去。』我的看法如此。『張愛玲的本意是不是批評漢奸?』在我眼裡是個小孩子才可能發出的疑問。
五、張系國結論性地針對張愛玲和這篇小說說:『作家如果故意標新立異,特意發掘不道德的題材,也許反而會毀了自己。』我完全不認為張愛玲在『故意標新立異,特意發掘不道德的題材』。人在命運的鋪排裡有時有自己可以掌握的活動空間,然而人的個性和慾望以及對價值和意義的有意或無意(包括下意識)的探索或追求有時卻導致全面而且徹底的毀滅,在男女之愛,在這篇小說裡,事與願違和事如所願分不清楚了,是一靈不泯還是一靈已昧?是對了還是錯了?在難言難解之間故事結束了,世界轟然而毀,留在讀者心底的是一種蒼茫,一種說不清楚的悲哀和悵惘,也許永遠說不清想不透。如果確實寫得好,這樣的小說比古希臘悲劇更動人。再怎麼受壓縮,王佳芝總有能做自己的主人的時候,這枚棋子確實不再“安份”,於是她毀滅了,同時毀滅了一切 -- 包括正義。天老了嗎?天會老嗎?會老的是人,死去的是王佳芝。天地不仁,王佳芝不智,但卻不是芻狗。在廢墟中,有一樣東西在發光,『曖曖內含光』。折戟沉沙,潮打空城,日暮東風,滄海月明。張愛玲寫白了女人在由男人宰制的世界裡的“天賦”弱點,也賦予女人在愛情世界裡“天生的”超越生死的力量。【愛與死】或許是最大宗也最能吸引人的文學題材,張愛玲表達到如此“壯烈動人”,如此之“絕無狗血”,如此之“仿如兒戲”,這是張愛玲為他人所不及的小說藝術成就。再說“道德”。制裁漢奸是“應該”,是道德,動機與目的都“非常道德”,最後漢奸沒殺成反倒拖了一班自己人一齊下水受死這個結局當然“非常不道德”,但是這個從道德轉變到不道德的過程卻不能以“不道德”稱之,因為王佳芝的心理轉變過程並不能被描述為“不道德”。道德也者衹有在人群裡才有意義,漢奸行為之不道德存在於漢奸個人與受到影響的人民群體之間,王佳芝在過程中由於自己人的態度以及自己的反應而逐漸失了群,在一對一的生存情境下涉及漢奸的道德意識有意無意地逐漸稀薄,同時個體對男女情愛的需求在被自己人扭曲地澆熄之後有意無意地又逐漸萌發,這些很容易理解的心理轉變在小說裡都有適時而且足夠的描寫,這樣就夠了,張愛玲並沒有嚴重地冒犯一般人的道德觀。王佳芝故事本於鄭蘋如故事,然而女作家張愛玲大加“演義”,藉題發揮,在前人罕見踏足之處遊走,直接敲打人性的種種弱點,藉著女人對愛情之真之勇擊破某種“自自然然地”千瘡百孔然而無可逃避也無可如何的生命困境,同時尋求自己的文學創作生涯的突破,憑的是她對人性的觀察對人生的感悟以及她超人一等的小說藝術本領,我實在看不出來張愛玲『故意標新立異,特意發掘不道德的題材』。
六、針對小說中『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這句對白,張系國質問:『這話是什麼意思?辣椒是紅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這是很明顯的譬喻。難道張愛玲的意思是說,殺人不眨眼的漢奸特務頭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業?這樣的人才是「主貴」的男子漢大丈夫?』 -- 我認為這是非常 -- 不是足夠 -- 標準的棍言棍語,捕風捉影含沙射影含血噴人。國民黨共產黨民進黨都有或者有過或者一直就有這種棍子,不依附於政治團體的棍子也是有的,如此這般的張系國是一個實例。
七、張系國在文章末尾明白地說:『因為過去的生活背景,張愛玲女士在處理這類題材時,尤其應該特別小心謹慎,勿引人誤會,以免成為盛名之瑕。』張愛玲與胡蘭成的那段短暫的婚姻毀了張愛玲半生,汪精衛在南京偽政府的文膽胡蘭成在抗日戰爭勝利之後被以漢奸的罪名通緝,張愛玲的人生立刻受到極大的影響,這些情況在漢語文壇早已人盡皆知。實情既如此,別人在“講古”的場合當然可以如實提到這些,但是那時早已成名十多年的小說家兼雜文家張系國卻是“用化名” -- 不是筆名 -- 在成串的很難想像的“誤讀”和兒童程度的“起疑”以及一段明明白白的“文棍語言”之後提到張愛玲的這一段過往同時“好心好意地”勸告張愛玲『尤其應該特別小心謹慎,勿引人誤會,以免成為盛名之瑕。』這種程度的可鄙在高階知識人(learned people)非常罕見,不需要多申論。弔民伐罪,何不擊鼓通天?羅織構陷,為匹夫匹婦所不齒。狗血既灑,就不要假惺惺。
以下關於2007年10月7日〈湊熱鬧〉/〈再補一槍〉:
一、事隔二十九年猶有『張愛玲還使出回馬槍』之語,這是典型的酸文人輕佻浮薄小鼻子小眼。當時張愛玲既駁,還在末尾說:『域外人這篇書評,貌作持平之論,讀者未必知道通篇穿鑿附會,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牽強的曲解與「想當然耳」;一方面又一再聲明「但願是我錯會了意」,自己預留退步,可以歸之於誤解,就可以說話完全不負責。我到底對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負責,所以只好寫了這篇短文,下不為例。』人要臉,樹要皮。任何一個上檯面發文批人的“知識人”都知道“必須負文責”。任何一個“作家”都視自己的清譽為第二生命。三十四歲的張系國上臺丟人現眼到這個地步,把偽君子和真小人的界限都搞模糊了,竟然還“報仇”三十年不晚,公開說『張愛玲還使出回馬槍』。
二、『我的方塊無意間擊中張愛玲的要害。其中原因最近許多人許多篇文章都說到了﹐不必我再多言。』張愛玲的生平在漢語文壇早已是基本常識,張系國筆下的『其中原因』也者客觀言之無非是張愛玲與漢奸(年代的)胡蘭成的交往與婚姻,但是在張系國下筆時的心思裡指的卻無疑是張愛玲的“漢奸嫌疑”。就算張愛玲終生揹著漢奸嫌疑好了,張系國上臺對張愛玲猛潑狗血之文豈是“無意間”擊中張愛玲的要害?!就算張愛玲確實被擊中要害好了,張系國之“故意誤讀”之羅織構陷之棍言棍語豈是“無意”?!六十三歲了,而竟虛矯如斯,夫復何言!
三、張系國認定張愛玲在〈色,戒〉裡搞“顛覆”,認定張愛玲『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顛覆漢奸﹑顛覆愛國青年情操』,認為張愛玲所“依賴”的這種小花樣這些小花樣其實不過是“完全不夠看”的雕蟲小技,然後在談到“偉大的文學作品”的脈絡裡隱指張愛玲缺乏“偉大的心靈”,最後結論說:『因此我對張愛玲感到惋惜』。張系國這段文字大致上屬於文學評論,裡面關於“文學概論”的部份沒有問題,但是裡面的“張愛玲〈色,戒〉專論”部份卻很難站得住腳。首先,張愛玲是不是在搞“顛覆”是不是在『顛覆漢奸﹑顛覆愛國青年情操』?我不認為,我甚至認為持這種“顛覆”觀點的人很膚淺,我的理由可以在本文前面找到。其次,張愛玲是不是『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而如此構思設計寫作這篇小說? -- 當然是!以生命來寫作以寫作為生命的小說作者在生命歷練的過程中會逐漸融成一種大我小我不分人我不異的東西,但是他仍然主宰自己。他筆下的每一個人都是大我裡的一個小我,那麼他自己在寫作的時候是大我還是小我?既是大我也是小我。作家(其實藝術創作者一體通用)不老實則踢進垃圾桶可也,才情不夠則作品無足觀。我看張愛玲既老實又有高才,她從實招出她自己生命中的巨大苦痛,那些東西想忘卻忘不了,結果是永誌不忘,三十載沉吟於斯,那粒沙子化成了真珠,她為自己唱了一首輓歌,縹緲依稀,後人哀之矜之,亦以觀人憫世,照見自身。這〈色,戒〉正是那『遮不住的青山隱隱』,正是那『是耶?非耶?化為蝴蝶。』『紅樓隔雨相望冷,珠箔飄燈獨自歸』,紅樓夢專家張愛玲到底進了紅樓,怎麼會沒有“個人特殊的原因”呢?! ^_^ 張系國在論說一番之後說:『因此我對張愛玲感到惋惜』,我覺得張系國這是貓哭老鼠,三十年後想想當年哭得不夠漂亮不夠文學,於是“湊熱鬧”加哭一次,“再補一槍”。
四、張系國後來特地補了個“注”:『(注)如果昨日的愛國青年(如汪精衛)可以變成今日的漢奸﹐那麼今日的愛國青年就可以變成明日的漢奸﹐所以愛國青年和漢奸就混在一起沒有區別了﹗張愛玲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使用這顛覆招數固然情有可憫﹐但是這種打爛仗的招數正是阿扁之輩經常使用的小鼻子小眼的伎倆。』張系國這是丟醜一次丟不夠,意猶未盡,趕著再丟一次更大的醜。首先是邏輯問題。人會變。早年的汪精衛確實是愛國青年,晚年的汪精衛確實是漢奸(想為汪精衛翻案的歷史家近來好像不少),這是實例,不是如果。【昨日的愛國青年可以變成今日的漢奸】這個陳述句依常識當然成立,情況正如【今日的愛國青年可以變成明日的漢奸】,所以張系國筆下的這句『如果……﹐那麼……』是一個“偽假設句”,而在語法上這句話應該是『既然……﹐那麼……』,也就是說這應該是一個“讓步句”,然而其實什麼也沒讓(因為所述所讓者既是常識又有自舉之實例),也沒爭得什麼(因為所爭者乃是同一項常識),所以張系國這句『如果……﹐那麼……』是徹徹底底的廢話。以廢話為由為因為理為據而得到一句語意強烈的『所以愛國青年和漢奸就混在一起沒有區別了﹗』,這是昏愚。張系國再把由這樣的莫名其妙的昏愚論說所得到的東西轉指為張愛玲的“這顛覆招數”,同時認為張愛玲『為了個人特殊的原因使用這顛覆招數固然情有可憫』,我看張系國這一整套“論說”正是“一大套”『打爛仗的招數』,正是『阿扁之輩經常使用的小鼻子小眼的伎倆』。
五、張系國先說:『至於我自己是否喜歡張愛玲的小說﹐也不必再多言。任何一位驕傲的作家﹐只有對他最欽崇的作家才會選擇同樣的題目或題材下筆﹐因為這是文字工作者表達敬意的一種方式﹐恐怕也是唯一的方式。我看不上眼的﹐不要說選擇同樣的題目﹐連提都懶得提﹗』隔不了幾百字他又說:『偉大的文學作品不需要依賴作者這些小花樣。分析到最後﹐偉大的文學作品必須依賴作者偉大的心靈。因此我對張愛玲感到惋惜。』張系國這兩段文字寫得很有技巧,虛實交映而以實為主,不過這種水準的技巧人人會。如果不逐字咀嚼不追句求意,有鑒於張系國『因此我對張愛玲感到惋惜』這句蓋棺程度或者顯現蓋棺意圖的結語性評語,我想腦子還不太鈍的人都會生出一個疑問:在“驕傲的作家”張系國眼裡“他最欽崇的作家”張愛玲的文學成就到底算第幾流? -- 或許還有第二個問題:好像創作不出“偉大的文學作品”的張愛玲為什麼是“驕傲的作家”張系國“最欽崇的作家”?
臨到本文末尾,還是有話要說。
1978年至今,三十年來,張系國繼續創作繼續發表繼續享大名,他當年這段醜史似乎少有文壇中人追罵。現在李安拍的電影《色,戒》被廣泛討論了,於是當年張系國張愛玲一來一往的交手記錄也被提起。張系國如果悶著頭不吭聲,或者衹是淡淡地提兩句,我今天不會寫這篇文字討伐他。張系國既然以〈再補一槍〉為標題,還特地加上那筆“注”,最後還居然刪帖滅跡,那麼他今天挨我這些槍就一點也不冤。
批評當然可以,筆戰當然可以,後輩攻伐前輩當然可以,罵人也無妨,但是要有品有格有所不為,要能承擔,服人以理以據,小理不能壓大理,罵人依證依論,而且要做到罪刑相當。
張系國做到了什麼?
如果張系國非常厭惡或者不滿意張愛玲身負“漢奸嫌疑”還“美化漢奸”甚至“藉此為自己脫罪”,明說就是,不要手段卑下如斯。被張愛玲打回來了,不吭聲,三十年之後賞還一槍,說是“再補一槍”,文中完全不見反省,洋洋自得之情斑斑可見,有言不由衷,有恃才傲慢,有語無倫次,有厚誣他人,而張愛玲已經過世十二年了。
溫良恭儉讓之批評衹適用於溫良恭儉讓之人。
張愛玲看到人人都穿著一襲華美的袍子,上頭長滿了蝨子。確然,名作家張系國穿著一襲華美的袍子,上頭長滿了蝨子。
嚴格說來,張系國所失去的不是他的名譽,而是他的道德。他不擇手段。他應該很清楚他在攻打張愛玲這件事上不擇手段,但是他這三十年來不以為意,因為他認定自己掌有道德。他所認定的他所掌有的道德是否確實是壓不倒的大道德?是否確實可以據以指責張愛玲?可以談,可以辯,但是他沒有拿出來,也沒有辯。他所據以批評指責張愛玲的〈色,戒〉的那些“道理”份量如何?衹能說是輕於鴻毛賤如海沙。至於他的手段,他已經犯了罪。
網路是個自由論場。網上見真章。願者來。我本來想寫一篇不太長的東西直接貼到張系國在中時作家部落格的〈湊熱鬧〉/〈再補一槍〉欄下,張系國既已刪掉那一欄,我就寫一篇長一點的文字貼到我身為聯網平民在聯網擁有的網誌上。想必會有人傳知張系國,張系國來不來這裡或者在別的地方為他自己的“道德”辯護是他的事。任何人來帖攻打我這篇文章我一概接著,當然,我不會有來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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