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現在的大學生要畢業,至少要修128個學分,但教育部計畫比照國際趨勢,調降應修的畢業學分數。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調降畢業學分數的研究可望明年完成,並接著修訂大學法施行細則,最快97學年度入學的大學新生即可適用。 教育部昨天召開5年500億補助計畫的諮詢委員會議,由台大、交大、清大、中央等4校報告補助執行情況;諮詢委員之一的清大物理系教授吳茂昆提出,大學的畢業學分數為何一定要限定128個?能不能往下修? 吳茂昆認為,學生每上1學分的課,至少要花3小時蒐集資料及預習,在課堂上才能充分討論、激盪,上課的方式不應該只是老師講、學生聽,要求應修的學分數太多,學生會負荷不了。 據了解,教育部長杜正勝過去也有類似看法,並指示高教司研議;昨天杜正勝也指示高教司儘速就此進行研究。 高教司長何卓飛說,以美國為例,要求大學生畢業前修足的學分數大約只有100個,且不同科系有不同要求,因此,我國的學分數要求也可以修得更彈性,留更多空間給學校自主。 現行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的學分數,如果是修業期限4年者,不得少於128學分;修業期限非4年者,則依修業期限酌予增減。 何卓飛表示,昨天諮詢委員對各校的報告大都表示滿意,但仍建議各大學應更加強發展各自的特色指標,如台大發展醫學中心,就應凸顯其肝炎或肺癌權威的特色;且卓越計畫的12校中,共有5校發展奈米科技,但各校仍應建立有別於他人的特色。 【2007/09/05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