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ve Vi 涼涼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香港著名服飾ESPRIT集團的台灣分公司前負責人王慶芷,服務25年退休卻沒有拿到一毛退休金,她控告ESPRIT台灣分公司應給付她2830萬元的退休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ESPRIT集團在香港母公司的董事會並沒有通過台灣分公司的經理人退休辦法,判決王敗訴。 @ http://udn.com
ESPRIT集團的負責人邢李←,是影星林青霞的老公,該集團品牌的服飾及流行用品在全球具有相當的知名度,與邢李←合作20多年的王慶芷,如今為了退休金,雙方鬧得不愉快。
王慶芷向法院指出,她從民國68年受邢李←邀約,任職台灣分公司負責人,協助該集團拓展在台的業務、貿易等,去年3月間,她依台灣分公司頒訂的「委任經理人退休辦法」規定,委任經理人服務滿25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她申請辦理退休。
王慶芷說,香港母公司確認她於去年7月間退休生效,她為此向母公司確認退休金事宜,香港母公司竟告知她並不屬於台灣勞基法的勞工,不能請領退休金。
她認為,ESPRIT台灣分公司曾訂有「委任經理人退休辦法」,且公司一直有為她提列退休準備金在案,依她退休前6個月平均月薪為69萬8000多元,工作年資25年4個月,公司應給付她2830萬餘元。
ESPRIT公司反駁指出,台灣分公司訂的「委任經理人退休辦法」並沒有經香港母公司董事會通過,且王慶芷既為台灣分公司負責人,屬勞基法上的雇主,代表資方並非勞工,不能領退休金。
法官審理後認為,台灣分公司所訂的「委任經理人退休辦法」並未經該集團母公司董事會同意通過,且王女與該集團間屬於委任關係,委任經理人並不適用勞基法的規定,至於雇主是否願意比照勞基法規定給退休金,由雇主視其意願而定,因此判決王女敗訴。 【2005/09/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