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由時報自由談刊登了一篇超級爆笑的文「泛藍文宣報」,他爆笑的地方在結尾:
『這些藍媒的選舉民調嚴重失準,屢屢成為笑話,但選舉結果出爐後,至今未見隻字片語向讀者道歉。』
全世界誰都可以對這些媒體「道德勸說」、要求他們道歉,但自由時報有資格以民調失準要求別人道歉嗎?
去年自由時報民調錯了,證據大紀元有存底,在『根據民調台灣最大縣台北選情膠著』,當時自由時報說:
『自由時報民意調查中心台北縣長選舉最新民調,周錫瑋支持度三十四.七六%,微幅領先羅文嘉的三十二.四三%約二.三三%』
選舉結果是周錫瑋贏十一個百分點,自由時報也沒道歉過,這種「道德標準」難怪沒有人甩。
不過,中國時報今天不干示弱,公開嗆聲『真的這麼準?自由時報應公布民調方法』,語多質疑。我看了很意外!天下雜誌之前報導「「第一大報,金子打造?」」,結果被自由時報告上法院,並成為台灣媒體告媒體的首例,中國時報難道不怕死?
台灣媒體信任度只有百分之一,中國時報與自由時報相煎何太急!
在此要奉勸中國時報,自由時報不過是要求別人自己也做不到的事,為了安慰媒體們,我講個法律人的「公開秘密」。
唸法律的才會知道,某些法律系教授有「獨門暗器」,這個「獨門暗器」只有其入門弟子會使用,「獨門暗器」殺人不見血,卻是上法研所與通過律師考試的「關鍵」。
為什麼呢?
因為你在考試中,若把「獨門暗器」也就是「通關秘語」寫出來,某些法律系教授就可以根據「獨門暗器」「發現」你是他的「得意門生」,給分上有可能會不同,升學與律師之路不就大開了嗎!?
這違反考試公平性嗎?
我沒有看過哪個教授公開批判此一行為,說實話,這就像台北市推動的「動物晶片」一樣,根據「動物晶片」就可以找到飼主,這不是很好嗎?
而且,台灣法律系的「共筆文化」正是彌補此一缺點而生的,沒有這些教授,影印店要如何生存?
楊智傑寫過一本「千萬別來唸法律」,寫的比我好多了,介紹大家去看!!不過,也要替這些教授說話,因為他們聰明絕頂,對其他教授約定俗成的翻譯不喜歡,喜歡用自己的詞彙,這也無可厚非。「獨門暗器」也只影響幾分到幾十分之間嘛!另外也有許多教授改考卷只用「通說」,台大教授陳志龍的許多用語很特別,但他改考卷時說他以「通說」為標準,可見「獨門暗器」不是人人愛用嘛!
所以,自由時報這次民調準了,但上次卻不準,也許自由時報有「獨門暗器」,也許是自由時報的「營業秘密」或他有新的「know-how」,因此他「準」。中國時報就別難過了,何況自由時報會理你中國時報「公布民調方法」的呼籲嗎?
勸中國時報不要再追蹤下去了,如果自由時報為台北縣長選舉周錫瑋與羅文嘉民調道歉,你們再道歉嘛!
在此要對常以不具名民間投稿、老愛以「外省人的女兒」、「外省人的老婆或丈夫」、「外省人的親戚」等假名煽動仇恨,還有許多報導充滿歧視(請見 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的自由時報表示敬意,要不是你們的參與,台灣媒體能如此多元化嗎?
金多謝啦!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3
談管仁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