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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力工專欄【中國與海峽兩岸問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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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轉載俞力工教授關於中國與海峽兩岸問題的文章。

本棧文章已獲得俞力工教授授權轉載,如欲轉載本文,請註明出處俞力工專欄,並註明作者為俞力工教授



俞力工簡介:

俞力工,男,1947年生於上海,祖籍浙江、諸暨。1949年隨父母遷居台灣。1964年初中畢業即前往歐美留學。先後在舊金山州立大學、維也納大學、西柏林自由大學、海德堡大學、法蘭克福大學政治系、社會學系學習與研究。著作有:《後冷戰時期國際縱橫談》,1994,桂冠書局,台北。專業政治評論專欄作家

俞力工的世界:

  龔慧真
  

  在一次文友的聚會裡,一個虎背熊腰的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大頭大腦,面如重棗,有些男子漢氣勢,不笑的時候,竟還帶著三分威嚴。別人介紹說:「這是寫評論的俞力工...」。這個名字像一面鑼,「哐!」的在我腦瓜裡敲響。二十五年前,俞力工已是個爭議性人物,文章寫得出色,卻因獻身「保釣」,在當時的政治生態下給「劃」為左派,父親因而含恨丟官。「才子+美男子+左拐子」,到底是怎樣一號人物?這份好奇,延續了二十多年,終於駛進「答案」的港灣。

  立在眼前的是個沉潛的中年人,嗅不到一點「保釣驍將」劍拔弩張的味道。畢竟兩千個春天已匆匆逝去,「保釣」這個流產的青年運動,功過判斷均已失去意義。五十歲的俞力工,講話低沉,慢條斯理,很誠懇,和我的想像有點出入,讀他犀利的批判性文章,會誤以為是個張牙舞爪的「虎豹霸王」。

  小少即已出國的俞力工,寫得一手好字,字裡行間乾淨利落,行文造句均有其該有的份量,火候可見一斑。他將這一點歸功於父親:「對我一生影響最深的人應該算是我的父親。打從七歲開始,他天天要我寫日記,而且不許寫流水帳。他喜歡隨便出個題目,譬如說『牡丹花』、『水瓶』,要我好好觀察寫出感想。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已經能夠給念高中的大哥改文章了....小時候,我愛打架,常為了別人的事拼得頭破血流回家。在我十三歲那年,父親在報上發表了兩篇文章,造成轟動,他拿了文章要我仔細讀過,並勸誡我:『你打架能夠打贏幾個人?若能像我一樣,橫筆掃千軍,也就不辜負我對你的期望了!』從此之後,我開始注意到文章的重要性。我寫文章就像是在舞劍。鋒芒畢露是我最大的毛病,實在是很懷疑今後是否有改正、收斂的可能。」

  問:「1964年你隨擔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原子能機構總代表的父親前往奧地利之後,怎麼又決定到美國去了呢?」
  答:「到奧地利時,我才十七歲。要是留在奧地利,就必須讀完中學,而到美國去,卻有直接上大學的可能,因此一年後我就去了美國。」

  問:「生活問題怎麼解決的呢?」
  答:「三十年前的台灣外交官,跟當前大陸的外交官一樣窮,那時窮人多是搭輪船進行長途旅行的。我在紐約上岸時,數數身上的鈔票,就只有150美元。所以,一星期之後就開始打工了。十幾年下來,我打過工的飯店至少有十五家之多。除此之外,加油站、醫院、鐵工廠等等。總之,我的打工生涯比一般留學生要長很多,當時我是相當與工人階級認同的。有意思的是,1971年在我大學畢業的那一年,研究所的學費突然增加了三倍。於我就決定到免繳學費的奧地利維也納大學進修。這時,數數身上剩下的鈔票,又剛好是150美元。」

  問:「你好像在德國也念過好幾個學校?」
  答:「我念過西柏林自由大學、海德堡大學、法蘭克福大學。」

  問:「你現在把你自己定位為政治上的哪一派?」
  答:「自由主義左派」。

  問:「特點在那兒?」
  答:「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機會,和糾正自己的意見的機會。另外,就是在強調自由時必須兼顧社會正義,在促進發展時必須顧及社會後果與生態後果」。

  問:「你最欣賞哪個民族?」
  答:「我喜歡法國人的熱情和正義感,我也欣賞捷克人的優雅與耐心。

  問:「你以誰為榜樣?」
  答:「德、奧人所謂的Freigeist,可以譯為『自由思想家』,也可以誇張點稱其為『海闊天空的自由魂』。

  問:「你以為一個作家應當具有什麼社會責任感?」
  答:「文學家一般習慣把世界美好的一面表現出來,引起共鳴和昇華。而從事評論工作的責任,則在於揭發社會上醜惡、不公平的現象,至於『去污除垢』,則應當留給負有『清道夫』任務的人士去處理。我過去自以為是個改革家和革命家,這其實是個大誤會。

  問:「你曾發表過同情投降、同情逃兵和主張『委託開發』的言論,可以說
明一下理由嗎?」
  答:針對近年來斯拉夫民族之間的戰爭,我曾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戰法國與捷克為避免遭到徹底破壞而投降的例子。我的意思是,在抽像地提出『衛國』、『自決』的口號時,必須具體考慮到維護生命、物資建設與發展才是更高的原則。就『逃兵』而言,自然不是鼓勵某一交戰方的將士單方面進行『逃兵』,而是指一個普遍厭戰和反對當兵的世界,肯定是個比『人人皆兵』更加可愛的世界。至於『委託開發』,則是指如果中國不能夠象新加坡那樣,把華人的勤勞與西方軟體知識妥善結合,那麼就應當及早劃定一些地區(如海南島、東北),放手讓善意的國家(如瑞典)進行全面規劃與開發。該建議自然也可以引伸至其他第三世界國家。

  問:「這些主張是否有點離經叛道?」
  答:「如果二十年後的中國社會能夠接受這些觀點的話,我就已經感到十分欣慰了」。

  問:「人過五十,你的最大變化是什麼?」
  答:「念舊!最近我主動找到了許多舊友和老鄰居。這令我感到十分愉快」。

  問:「你對寫作生涯感到滿意嗎?」
  答:「我很慶幸能夠在一個純淨的環境裡潛心寫作,不必看任何人的眼色。這種生活我是樂意過下去的」。

  書生論政,自古悲哀,苦哀情,遣誰聽?俞力工是個可愛的傻子,明明知道「說真話」不討好,卻偏偏樂此不疲,注定了要「頭破血流」。可歎生不逢時,他的「前瞻性」使他半生「路途坎坷」。其實,他只不過是想做個真正分明的人,為自己的理想堅持。如今,隨著年齡的增長,當年投身熱火運動的激情,早已渺渺逸去。作為他的朋友,難免有些心疼,但也為他的骨氣暗暗喝彩。由於局勢的改觀,他也曾獲得「平反」的機會。四年前,《歐洲日報》曾為他這麼評價:「見解鞭辟入裡,用知識的筆,解人間的結。」

  
  原載《德國僑報》2000年6月第2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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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幾份珍貴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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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幾份珍貴史料


  馬驥的紀錄片

  自從日本國會議員石原慎太郎於1990年10月在美國《花花公子》上宣稱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編造的故事,是個謊言」之後,美國傳教士馬驥之子便把存放在地窖50年之久的實地紀錄片交予紀念南京大屠殺受難同胞聯合會(美國)。1991年經該聯合會的努力,將此陳舊記錄片與中、日見證人的採訪記錄、日本軍方的紀錄片互相結合,製作了一部以「否認」與「馬驥的證言」為上下篇的紀錄片。從此之後,有興趣人士可以在文字、照片資料之外,直接由記錄片瞭解南京大屠殺的實況。

  中、日戰爭期間,馬驥牧師正在南京市傳教。當日軍進城後,他以美國傳教士的身份從日本軍方取得通行證和攝影許可,因此在整個大屠殺過程中,能夠利用手上的攝影機,實地拍下日軍槍殺、活埋國人的暴行,堆積如山的屍首,急救傷者的情況,從而給世人留下了最翔實的記錄。

  羅森的報告

  1990年年底,共同社由波昂發佈消息,當年德國駐南京大使館官員羅森(Rosen)先生致外交部的報告中,對日軍之暴行曾有詳細記載。紀念南京大屠殺受難同胞聯合會負責人、60年代的留德學人邵子平博士見報後緊追不捨,嗣後通過劉峙將軍之子劉滌宏博士與呂昆納博士(Dr. GunnarRichter)的協助,終於於次年三月在舊東德國立中央公文圖書館獲得一分完整的報告。

  羅森先生在報告裡多次建議希特勒親自觀看馬驥牧師所拍攝的紀錄片。他除了逐日記載日軍的瘋狂行為之外,還具體提到日軍闖進德國大使館綁走傭人並脅迫交出女性,以及南京下關堆積三萬具屍體等事件。

  諾波的報告

  南京大屠殺五十九週年紀念日前夕,1996年12月12日《紐約時報》獨家在第三版以「南京大屠殺中,一名納粹救人無數」為題,整版報道諾波先生(John H. D. Rabe)所寫的《戰爭日記》。

  諾波先生當時為西門子公司的駐華代表,也是納粹組織在南京的負責人。當國軍退卻時曾委託西方人組成的「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出面維護市民的安全。諾波則獲國際人士推選為該委員會的主席。雖然委員會在劃定的安全區內收容了二十五萬名難民。日軍卻仍然在安全區內橫行施暴。以下為安全區內外的比較:

  日軍暴行安全區外安全區內殺人450,000人9,459人強姦80,000人372人房屋損毀89%9%

  1938年6月8日諾波返回德國後向希特勒提交了日軍暴行報告,並附照片51張,希望藉德國政府的影響力約束日軍的野蠻行為。報告遞出後諾波卻為秘密警察逮捕,三天後以「不得就南京大屠殺事件再發言」為條件予以釋放。

  諾波的記錄長達2117頁。其遺言要求子女必須獲得政府許可方得將該記錄出版。1995年作家張純如曾專程訪問諾波的外孫女萊茵豪特夫人(Reinhault)。但萊女士起初不肯將所有記錄交出。後經邵子平博士再三懇求,並以「戰爭日記屬於全世界人民」曉以大義,終於使萊女士回心轉意,交出此珍貴史料。

  1996年12月12日聯合會在紐約舉行記者招待會向全世界公開該日記。美國各大媒體均予廣泛介紹。耶魯、哈佛等名校也計劃進行研究。日本、大陸、台灣電台更於會後對萊女士進行長時間採訪,由是在全球引起巨大迴響。

  維護史實的責任

  綜觀戰爭賠償先例,德國迄今已向受害國家支付了650億美元的賠款,意大利支付了2.6億美元,甚至日本也向不包括中國的國家支付了10.12億美元的賠款和近5億美元的無償經濟合作。環顧德、奧、意的立法,均設有對否認納粹暴行的行為加以嚴厲制裁的條例。唯獨日本,雖然造成一千八百萬中國同胞的死亡,至少500億美元的物資損失,至今仍不斷有重要政府官員及名望人士全盤否認二戰期間對亞洲國家所加諸的無邊痛苦。

  毫無疑問,其主要原因之一在於中國的內戰,與國家分裂後兩當局為爭取日本的邦交而作出的不計後果的讓步。這方面只消舉其一例,便可說明實際情況:至今台海兩岸最具權威性的文史館始終拒絕對外開放進行日本侵華行為的研究。另一方面,唯恐「越俎代庖」的心理也始終導致國人長期「靜觀其變」。嚴格說來,此僵局直到九十年代才由海外各地有志之士籌組的「對日索賠會」,「紀念抗日受難同胞聯合會」,「抗戰史實維護會」,「日本侵華研究會」,「紀念八年抗戰歷史研究會」,「紀念抗日聯合會」,「蒙難家屬協會」,「日本侵華研究社」等等組織所匯合起來的強大力量予以打破。

  當前,海內外有心人的共同信念是,雖則我們無法改變過去的厄運,但卻能夠主導我們的未來。鑒於抗戰時期有十多個歐洲國家均在中國設有官方代表團,我們可以相信各個代表團均曾對其政府或親友提出過有關日軍暴行的詳細報道,因此本人藉此機會籲請旅歐同胞協助發掘這類珍貴的史料。

  美國通訊地址:
抗戰史實通訊
ALLIANCE FOR PRESERVING THE TRUTH
OF SINO-JAPANESE WAR NEWSLETTER,
P.O.BOX 2066,
CUPERTINO,CA.
95015,USA
TEL.&FAX (408)446-4275,
E-MAIL: p.tcheng@visi.net.

  歐洲通訊地址:
Ju,li-kung AmKraut garten 20/3/19A-1220
Vienna,Austria
Tel.&Fax. (+431)2800512
  

  《歐洲日報》199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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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猶太人與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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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猶太人與中國


  據台灣《中央日報》九六年十月三日《中國的「辛德勒名單」在陳逸飛手上》一文的報道,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有兩萬多名猶太人在兩位日本駐歐使館官員的私下協助下,成功地逃往神戶。太平洋戰事爆發後,日本當局又把該批難民送至上海虹口集中管理,由是與中國人建立了良好的友誼。目前猶太人知恩圖報,計劃協助著名國畫家陳逸飛先生將這段歷史拍片以般上銀幕...。

  根據筆者所接觸的資料,這段歷史的實際情況與上述報道大有出入。以下,不妨記錄下來供有興趣人士參考。

  公元70年,自猶太人遭羅馬當局驅趕後,便顛沛流離、居無定所。中國史料曾不斷有關於猶太人的記載,唯猶太人迅即與中國社會融合,同化於中國人,因此甚難對中國猶太人的動向作一全面的瞭解。然而依據此特點,或可說明中國社會的一貫開放,中國人與猶太人之間的一貫和諧。

  十八、十九世紀之後,中國國勢日衰,發展差距也與西方工業國家日趨擴大。此際,前往中國的猶太人要麼把中國當作前往美洲的中間站,要麼憑著本身的相對優勢形成較獨立的猶太人社會。

  以上海一地為例,十九世紀中葉即有400-500名來自中東的猶太人從事商業活動。1917年俄國革命後,將近有15000名俄國猶太人定居在東北,3000-4000名俄國猶太人遷至上海。由於上海於1842年鴉片戰爭後即成為五口通商的港口之一,先後有十一個國家在該地劃有「租借區」,而成為三十年代世界上唯一的猶太人可無需簽證自由進出的城市。因此,德、奧的猶太人得以利用該方便大批地逃亡至上海市。1941年最高潮時期,該市猶太人人口幾達兩萬人之多。

  1937年底,日本攻佔上海,置該市於軍管之下,然而對各個租借區以及散居全市各地的猶太人卻採取不干預政策。在中東猶太人援助委員會和美國聯合分配委員會的通力合作下,先後在該市建立了三個猶太人難民營,給予三千多名難民多方面的支援。1943年2月之前,猶太人在上海擁有三份報紙、兩所小學,同時可從事其他文娛活動甚至猶太復國主義運動。

  1941年初,一千多名波蘭猶太難民(多為波蘭社會的精英分子)持過了期的過境簽證前往日本神戶。日本當局網開一面予以延長過境簽證。隨後,出於不願得罪德國的政治考慮,同年又把該批難民移送上海市。戰爭期間曾有過兩名日本駐波蘭使館官員私下向猶太難民提供協助一事,但所涉及的對象即為上述的一千多人,而非兩萬多人。然而日本政府有兩名所謂的「猶太人問題專家」對猶太人政策起著關鍵作用倒是不爭的事實。

  1943年2月18日,日本佔領當局在納粹德國的壓力之下,把上海市的德、奧、波猶太人悉數關進佔地五平方公里的虹口區集中營(俄國猶太人不受影響)。該情況雖然改變了猶太人的處境,但營內猶太人仍然允許自由從事宗教、文化活動,營外也沒樹立圍牆或路障。值得一提的是,集中營內也同時住有數千名中國人。他們與猶太人維持著友好的關係,其中也有少部分人與猶太人締結了婚姻。

  二戰結束後,近半數的猶太人移民至北美洲,另外一半則前往巴勒斯坦。剩
餘者先後於1949年和五十年代中期離開中國國境。

  持平而論,二戰期間有關猶太人的問題,中國當局始終無權干預。戰爭期間中國人民與猶太難民之間的友誼也至多算是難兄難弟之間的樸素情感。真正耐人尋味的倒是日本當局對猶太人所持的態度。

  話說1904-05年日俄戰爭時,曾有一位影響力頗大的美國猶太人銀行家希甫(JacobShiff)向日本提供了四筆巨額貸款。基於此,希甫便成為獲得天皇授勳的第一位外國人,也同時是日本家喻戶曉的猶太人。一般日本人,對猶太人既無傳統的宗教、文化仇恨,對落難的猶太人自然有點感恩報答之心。

  三十年代中期,自從國際上出現大批受德、奧迫害、驅趕的猶太難民之後,日本也成立了一個專家小組,處理猶太人事宜。該小組的兩個負責人對歐美社會的反猶宣傳信以為真,誤以為猶太人勢力的確壟斷了國際輿論和金融,控制了美、英的政治與外交。因此便得出了「對猶太難民表示親善,便能從猶太資本家處獲得開發滿洲國的龐大資金,便能改變美國的敵日態度,便能阻止蘇聯進攻日本」的結論。由於這一大誤會使然,導致四萬上下的猶太人躲避了一場大浩劫。歷史上,猶太人由於惡意宣傳而慘遭迫害的事跡比比皆是,然而在惡意宣傳之下受惠,或許就僅此一回了。

  (完)

  《華聲月刊》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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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歐洲人對西藏問題態度的轉變-兼談達賴喇嘛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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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歐洲人對西藏問題態度的轉變-兼談達賴喇嘛的態度
  

  目前在西歐,年過六十的人每當接觸到新聞界對西藏的報導,常會不解地問:「從什麼時候開始,西藏不再是中國的一部分?」他們之所以不能理解,原因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其教科書裡都有「西藏為中國的領土」的「教導」。大戰結束後,此地教科書對西藏主權的介紹則越來越模糊不清。然不論是強調西藏人要求獨立,或是公然指責中國侵略,趨勢是,主張西藏在歷史上一向獨立自主的說法漸成主流。教科書的內容雖非儘是真理,經常進行修改、補充也不足大驚小怪,但像這樣嚴肅的問題,不加任何交代地予以全盤改動,起碼在歐洲說來,是不多見的。

  針對這問題,此地一朋友曾表示,當日本衰弱的時候,歐洲人認為它是受儒家思想之害;而當其強盛時,又說它是受儒家之惠,總之,歐洲人對東方問題的「看法」經常是如此自相矛盾的。固然,「看法」與「瞎扯」之間並沒有一道萬丈鴻溝,其內容盡可荒謬,聽者也無妨一笑置之。然而,主權畢竟是嚴肅的國家權益問題,對此,教科書的先後不一致態度,肯定具有某種特殊背景。

  二十世紀之初,在列強的侵犯之下,中國已呈奄奄一息、任憑宰割之狀。當時任何強權只要是有此野心,便能易如反掌地把西藏吞併。然而,1906年的中英條約和1907年的英俄條約竟奇跡似地承認西藏屬中國所有。箇中原因無非是,當時俄國南侵與英國北侵的力量在阿富汗與西藏一線交觸,英、俄為防止雙方的直接衝突,並保護既得之利益,兩方通過談判設定阿富汗為中立區,西藏則仍屬中國所有。其他的帝國對此「緩衝地帶」的構想均表滿意,因此也相繼地以積極態度對中國的宗主權加以承認。這也就是戰前各國教科書的有關內容的來由。

  至於戰後,西方各國為何又逐步地對西藏的主權歸屬問題置疑,並暗中支持其新聞界和學術界作出對中國不利的宣傳呢?說穿了,其原因不外乎反共,並且為了達到此目的,不惜歪曲歷史和干涉中國的內政。就這點而言,顯然是違反了「國家主權不因其政府的意識形態而受限制」原則。

  平心而論,即便西藏自元朝以來已成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如果在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裡,漢、藏民族通過充分的討論,並一致達到分離對雙方均較有利的結論,漢族是無有任何理由堅持統一的。而如果上述條件並不存在或並不成熟時,冒然地聽信外國的煽動,則任何獨立活動不但於事無補,反會無謂地增加雙方的苦難。達賴喇嘛最近出版的一本以《流亡中的自由》(Freedom on Exile)為題的自傳便是一個具體的例子。書中,他以「簡樸的和尚」自稱,細數他的經歷和主張。令人注意的是,他在印藏問題上避而不談,而在中國領土主權問題上卻又節外生枝。眾所周知,印度自獨立以來所繼承的除其固有的領土主權之外,還包括英國殖民時代的擴張野心。也就因為如此,它不僅動輒干涉鄰國內政,甚至還以實際行動併吞了包括部分西藏地區的他國領土。而畢生為領土主權「抗爭」的達賴,竟然對印度的不法行徑視若無睹,這種「逆來順受」的態度實難讓其兄弟民族對「獨立後的國際環境」感到放心。除此之外,「自傳」中有地圖一張,其中除了把西藏劃出中國版圖之外,甚至把新疆、內蒙古以至於東北都一併割離出去。

  達賴身為一教宗師,並以宣揚和平手段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之榮譽,其舉手投足本應在有理、有利、有節之間講究分寸,然在「自傳」之中,他不但不設法尋求消彌與中國政府間的矛盾的辦法,反倒為了迎合西方國家的不友好意圖,無端端地製造新的糾紛。這樣做,固然充分地發揮了流亡中的「自由」,而同時,卻又顯露了和平攻勢之後的非和平意圖。

  199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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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從國際法角度給國共關係定位-兼以和平研究方法提出一個可能的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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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從國際法角度給國共關係定位-兼以和平研究方法提出一個可能的折衷辦法
  

  每當一國之內政治團體相爭,進而訴諸軍事手段時,便涉及國際承認問題。雖然國際法經數百年之總結,對各交戰團體的國際法地位已有明確規定,但各當事方,尤其是處於優勢的中央政府,多有貶低敵對方的法律地位的傾向。此現象在國共之間的長期糾紛中更是極其明顯。

  就國民政府方面觀之,當中共在延安時代之前已具備叛亂者(Insurgent)地位時,國民黨僅視其為匪幫。當中共已實際有效佔領和統治陝、甘、寧地區,並具備交戰團體地位時,國民政府卻設法通過收編使其交出軍權或把它貶為地方政府。當中共已實際有效佔領和統治中國大部領土,並按國際慣例應取得中央政府地位時,國民政府卻通過戡亂時期條例,給予中共一個叛亂團體的地位。

  至於中共政府方面,中國共產黨在統治大陸之前尚處於弱勢時,儘管有推翻國民政府的意圖,但卻始終視其為處於交戰狀態的中央政府。當國民政府退守台、澎、金、馬之後,中共也一再向全世界宣告,國、共之間仍處內戰未決狀態。因此,無論是在第七艦隊進駐台灣海峽或1958年美、蘇達成協議把台灣由中國分裂出去時,中共均以軍事行動向國際提示其主權要求。在中共的眼中,國民政府雖由大變小,其交戰團體的地位卻始終不變。及至中共進入聯合國,在國際承認問題上明顯處於優勢之後,便刻意把國民政府貶為隸屬中央政府管轄的地方政府。

  由此觀之,貶低敵對方的地位的做法,並非任何黨派的創舉,而是一般中央政府的通玻因此,在尋求中國和平統一的辦法時,既需照顧到國民政府終止戡亂條例後在重新定位問題上所面臨的困擾,也需提請中共政府注意,在和平道路上不宜設置於事無補的障礙。

  就國際法角度而言,國共雙方似宜重新研究「交戰團體」(儘管目前並非處於交戰狀態)的法律地位問題。這樣,或許能發現,「交戰團體」不僅是由「叛亂團體」提升而來的國際法邏輯推理,甚至在國民政府根據「交戰團體」的承認而取得國際法主體地位的情況下,更能夠滿足國、共雙方的和平發展要求。

  據國際法規定,交戰團體系指實際有效佔領和統治國家某一地區的組織,其政府並非如許多人所誤解的「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而是具有國際法主體地位的「地方的事實政府」(local de facto Government)。「地方的事實政府」對各自統治地區的行為負責,在法律上屬臨時性政府,但可提出全權代表國家的主張,可提出自己的旗幟和國號(國際承認問題下文將交待),可決定用和平或非和平手段解決爭紛,可受戰爭法的保護,可對外進行貿易和其他交流,可爭取國際承認為「交戰團體」並派遣非正式代表團、聯絡處(如巴解組織)和領事機構處理商務和僑民事宜,可向承認國要求採取軍事中立的立常

  就國際承認而言,一般國家傾向承認統治大部領土的「交戰團體」為中央政府。承認「地方的事實政府」與否則視本身利益酌情而定。至於承認後,是否允許其派駐代表(指非正式)或給予多少特權也由第三國(即承認國)裁酌決定。承認國一旦承認了某「交戰團體」,便確立了其國際法主體地位,但就一般情況,承認國視被承認者為某一地區的實際代表人,並非表示同意或接受其對國號、主權方面所提出的主張。

  過去,在中共進入聯合國之前和國民政府退出聯合國之後,兩當局均忽略了向國際爭取承認其「交戰團體」地位的問題,原因除了均致力於爭取全權代表地位之外,可能部分地由於不瞭解「地方政府」與「地方的事實政府」之間的實質性差別。

  如今,在雙方追求和平發展的形勢下,國民政府如以「中國.台灣地區的地方事實政府」名義在國際上爭取活動空間,應當可以避免「兩個中國」和「一個中央政府、一個地方政府」方面的糾紛,原因是,這種新局面既不牴觸中共的「一國兩制」提法,又不牴觸國民黨的「一國兩府」(即便是一中央政府,一地方的事實政府)和「一國兩區」(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提法。

  剩下的,便是國民黨最關心的、也是中共一再強調的「非和平手段」問題。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當中央政府放棄了征服武裝對抗者的企圖,並最後確定地終止了鬥爭的時候,具有分裂目的的對抗組織就轉變為一個新國家,儘管它並沒有獲得中央政府的承認。因此,只要台灣仍有分裂的傾向或成為一個新國家的可能性,中共當局是不會理采國民黨作出的任何放棄武力手段的呼籲的。從和平研究的方法論而言,一項處理糾紛的不變法則是:擴大敵對方之間的共同點,削弱雙方的爭執點。就這兩方面而言,國、共雙方均盡了許多的努力。然台獨問題,不僅有違削弱雙方爭執點的原則,甚至是節外生枝和火上澆油。因此,為求取得中共當局放棄動用武力的承諾,國民黨除了放棄爭取新邦交的國際活動外,似應明確地在口頭和實際行動上向中共當局表明反對獨立的態度。至於主張台獨者,應當瞭解到國際活動空間之取得並非一定要通過獨立手段。以聯合國為例子,其創始會員國中就包括了蘇聯治下的白俄羅斯和烏克蘭。在和平發展的形勢下,無論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如關貿總協定和亞太經合會議)均在性質上起了激烈的變化。如果有一天,中共當局突然認識到,封鎖國民政府的國際空間既有礙於台灣的經濟發展,同時會對海峽兩岸的經濟往來產生不利影響,則做出允許台灣當局用某種名義加入上述機構的決定亦非無有可能。

  《自立晚報》199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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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兩岸問題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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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兩岸問題面面觀


  九六年二月十八日,台北政府行政院長連戰在《中央日報》上發表了一篇以《掌握和平的契機》為題的長文,作為對兩岸緊張情勢的立場聲明。《契機》一文迴避了近年來李登輝的所有不當言論,迴避了李與主張台灣獨立的民進黨之間的曖昧關係,迴避了引起許多不快的金錢外交和軍售事件,自然也迴避了美台之間越來越密切的關係。在連戰先生看來,自1949年以來,台灣即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實體」,近年來也盡了最大努力維持兩岸的良好關係。然而北京政府卻對李登輝赴美回母校訪問一事小題大作,終於導致目前的不歡結果。

  瀏覽同日與近期的《中央日報》,可發現「xxx譴責中共對台挑釁」,「中共若犯台,美絕不坐視」,「國軍具有充分國防力量與信心」,「美決持續對台軍售」之類的文章充斥。而大陸一方,諸如「解放軍誓言捍衛國家的統一與完整」性質的文章也是鋪天蓋地而來。給人的感覺是,兩岸的發展軌道與後冷戰時期的國際潮流格格不入,兩當局的思維似乎也仍舊陷在次文化(Subkultur)的框框裡無法解脫。國共之間的癥結何在?關係為何惡化?化解之道為何?為回答這一系列問題,似有必要回顧一下危機升級前的情況。

  國、共、美三角關係的平衡

  美國之堅決支援國民政府,始於朝鮮戰爭,其動機不在於維護蔣政權,而是為了圍堵共產勢力的擴張。彼時國共兩方雖互不相讓,在堅守「一個中國」的情況下,對立關係尚不致白熱化。

  1958年,當美國授意國民政府放棄金門、馬祖,尋求獨立時,不只受到國共雙方的反對,還引起了八、二三炮戰。共方發動炮戰的用意,不外是對外(美、蘇)宣告,「台海兩岸仍處內戰狀態」。

  1985年以前,大體說來蔣經國所採取的是鐵拳統治方式(以美麗島、江南事件為例),在權力轉移方面,也明顯地進行著培植蔣孝武接班的部署。然而,江南命案卻讓美政府獲得了夢寐以求的把柄。結果在其壓力之下,不只是打亂了蔣家父傳子的計劃,同時又通過黨禁的解除,使民進黨得以坐大。該變化雖然有違蔣經國的初衷,但是在極端被動的情況之下,他仍不忘通過對大陸探親與局部貿易的開放,維持三角關係的平衡。

  蔣家父子在台的整個執政時期,一方面固然依靠美國的保護,一方面卻堅決排斥美國對台灣內政的干涉,另一方面又與共方維持不戰不和的微妙關係。台灣,就在這樣一個充滿著偶然性的環境裡求得生存。

  儘管,最初退守台灣的目的在於反攻大陸,然而,維持上述三角關係的平衡,隨後又充分利用和平環境發展經濟,不失為政治藝術的妥善運用。

  平衡關係的破壞

  1988年蔣經國先生病故,原先處於過渡、陪襯地位的李登輝副總統依法繼任總統職。該變化符合美國擺設的棋譜-粉碎了歷時半個世紀的蔣家政權,扶植了台灣地方勢力和親美政客,下一個佈局則是,如何運用手上的台獨牌,迫使中共在國際問題上合作,在核軍備和不擴散核武器問題上讓步。

  就台灣地方勢力而言,沒有美國的支持便不會有自身的存在;自身的作用既是美國政策的延長,自身的力量自然就是台灣的實力與美國的總合;對台灣的任何威脅與打擊,就必然會遭到總合力量的嚴厲報復。該思維方式,說明了台灣當局與民進黨為何在求入聯合國時,無視真正談判對手的存在;無視與大陸進行經濟合作的可行性;無視中共的核武裝實力和兩方實力對比的質量落差;無視對方再三的警告;甚至,也可能完全無視對方大棒的揮舞。如此這般的,過去的三角關係轉變為二角關係,平靜了近四十年的台(東)海上空,突然又飛舞著可以載運核武器的導彈。

  國民政府的盲點

  台北政府除了不理解在中美關係惡化的時刻,挑起兩個中國問題無異於引火燒身之外,思路方面也始終在「政治實體」和「獨立的主權實體」的概念上糾纏不清。

  就一般情況,國際法為區分政治團體與犯罪團體,禁止任何政府把具有政治訴求和不同意見的團體當作犯罪團體加以對待。因此,甚至叛亂組織也可具有「政治實體」的地位,更何況是實際有效統治著台灣,具有內戰未決狀態中的交戰團體地位的台北政府。至於該政府是否在國際上具有中央政府的地位,則取決於是否能夠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在這方面,起碼自1971年以來,中華民國已喪失了該地位。至於中華民國是否可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實體」,則一方面也要看國際社會承認與否,更重要的是,必須取得另一交戰方的同意。如果台北政府一味迴避正視北京政府的作用,捨近求遠地尋求國際支援,結果只能是迫使中共以軍事手段結束不戰不和的局面。自從國民政府撤退至台灣之後,重要公職皆由外省人把持,本省人則占陪襯地位。該現象雖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結果,卻造成了嚴重的省籍矛盾。李登輝掌權後,大刀闊斧地推行本土化政策,以本省人取代外省人的地位,於是乎造成了國民黨內知識分子另組新黨,非知識分子參加黑道幫會的結果。星期前,兩位四海幫頭目出殯時,竟出現上萬名黑道成員身著一色黑西裝披帶幫會標誌的場面,更加離奇的是,上自部長級國家政要,民進黨黨魁,下至各界財閥(台語稱為「金牛」)和三十多位立法委員均紛紛前往弔唁。這種「矯枉必須過正」(毛語錄)的表現,正好說明本省人也好,外省人也好,均是十足的中國人。

  中共的盲點

  上述三角平衡關係之破壞,主要變數固然來自台、美方面的遽然接近,然而台獨勢力之坐大,北京政府也必須擔負部分責任。首先,不容否認的是,戰後美國對中國內政的干預,客觀上給台灣的發展帶來了有利條件,否則其目前的境況不致好過海南島太多,更不至於具備向大陸投資的能力。因此,就社會發展的角度觀之,對比之下共方如今尚不具備向台灣感召統一的的物資基礎與政治文化條件。

  其次,隨著台灣外貿與僑務活動的增加,台灣確有擴大國際活動空間的客觀需要。既然國際領域的糾紛構成國共之間的主要摩擦,共方至今除了採取高壓手段之外,不曾想方設法消彌雙方的矛盾,譬如說,允許對方以「中國.台灣」的名義,在第三國成立國際法上不具外交機構性質的領事館,以處理商務與僑務事宜。

  再者,為求穩定發展,最佳的辦法便是提供一切有利的框架條件,促成兩岸間的有機聯繫,從而形成自然而然和兩相情願的統一。除此以外,任何口號、號召以至於威脅,非但於事無補,甚至有礙雙方的和諧發展。以近來進行的幾次軍事演習為例,其結果必然是使更多的台灣資金流向海外而不是對岸。然而要作到這點,還取決於其思維方式的改變,以及對國際壓力的因應之道。

  思維方式方面:馬克思與列寧在世時,曾多次強調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不過是在政治上提供有利的框架條件,萬不能在制度建設與物資建設之間畫上等同號。換言之,制度建設本身不能抹煞物資建設落後的事實。斯大林掌權後,無視物資基礎的重要性,誇言制度的優越決定了蘇聯的優越。從此之後,凡受斯大林影響的國家幾無例外地犯上了浮誇和自我膨脹的毛玻因此無論處於何種不利的情況下,那些當局均仍然振振有詞和得意洋洋。這種思維上的缺陷,說明了為何中共當局不能痛下決心地改變國有企業的結構,不能及時創造有利的經濟和政治文化條件,爭取外界的友誼與合作。

  國際政治方面:十年來,國際上反共之風已形成極其龐大的力量。以巴爾幹半島的爭端為例,國際輿論之無視塞爾維亞人的自決權利,片面對之譴責和制裁,多少說明其背後具有反共的動機。鑒於此,南斯拉夫問題一旦獲得解決,矛頭隨之集中轉向中國,則完全是合乎邏輯的發展。值此關鍵時刻,北京當局似有必要以國家的穩定發展和持續發展為最高原則,明確己方弱點,擬定具體的經政改革方案,並盡快與美國展開全面的談判,從而改變被動為主動,化解國際社會的壓力。

  (完)

  《留德學人報》96年3/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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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先生的採訪記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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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先生的採訪記錄讀後感
  

  本年1月24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先生曾接受德國第一電視台的採訪,採訪記錄則於2月4日由台北《中央日報》全文發表。就一般情況,受訪者在事前均作充分的準備,採訪後也多經仔細校對方予發表,因此經發表的文字雖讀來冠冕堂皇,往往卻與真實的發言有很大的出入。此次刊載的發言記錄當然亦不排除一定程度的藝術加工,但卻如實地保留了李先生的語言與風格。鑒於此,筆者認為這是一篇瞭解李先生的思維與個性的絕好記錄。為節省篇幅計,筆者於記者的問題與李先生的答覆之後,加上自己的評論,以作為所涉事宜的補充。

  1.問:今後台海是否還有武力衝突的可能性?答:上次中共的軍事演習,一如1958年的八.二三炮戰,當中共發現國際社會的反應強烈(美方派兩艘航空母艦至台灣海峽),便停下來了。今後的情況將視大陸內部的情形而定,台灣方面則非常自制。

  評:以李先生的地位,應當瞭解無論是八.二三炮戰或是此次的演習,中共的主要目的在於向國際社會與台灣提示其主權主張與內戰未決狀態。然而他對該兩事件的詮釋,多少反應出他對國際支持深具信心。另一方面也說明,台灣當局為何甘冒風險再三觸及「邀請達賴喇嘛訪台」與「向北朝鮮出售核廢料」之類的極端敏感問題。

  2.問:對中共提出的一國兩制建議有何看法?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體的一國兩制說不通,因為中華民國的歷史較中華人民共和國更長。今後的一個中國應當是個自由、民主、均富的國家。東、西德處於分裂期間不曾有人提出過一國兩制的建議。德國統一是在東德共產政權瓦解之後才實現。

  評:中國的兩千年統一局面,依憑的是實際有效的統治。自由、民主、均富作為追求之理想固然無可非議,但從來不是國家統一的必要條件。更何況政權更迭取決於實力,而非憑出生證書。如果該推理可以成立,則滿清遺老遺少均可據此理論要求李先生讓位。

  德國分裂時期,西德一方主張「一個民族,兩個國家」,宗旨在於追求最終的民族統一。東德方面則主張「兩個民族,兩個國家」,目的於防止與西德統一。東德的主張與民進黨的黨綱毫無二致,其分離主義傾向均系弱者自我保護的表現,同時也都受到國際力量的支持,與意識形態則無必然的關係。東德之瓦解一方面固然在於其弱小,主要原因卻在於國際後台的退卻。李先生提出德國此一先例,或許有意暗示中國的統一必須以中共的垮臺為前提,而同時卻忽略台灣的處境與東德更接近。

  3.問:對德國有何期望?答:對德國這樣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支持共產中國的政策實在不能理解。

  評:國際上習慣於承認實際有效統治大部分領土的政府為中央政府。李先生不理解的是政治。

  4.問:是否有興趣向德國購買潛水艇?答:中華民國最擔心的是被包圍、封鎖,潛水艇是保衛自己必須的武器,希望德方能夠出售。

  評:果真有一艘大陸的核子潛水艇在台灣海港出沒,台灣縱有一千艘潛水艇也無可奈何。台灣沒有美國的核保護傘就沒有國防,李先生似乎對此軍事常識也不能理解。

  5.問:儘管貴國是個自由國家,國際社會卻對大陸表示商業興趣。貴國的邦交關係逐日減少,對此有何看法?答:能夠從大陸賺錢是個假象。因為大陸的發展都是「用外國資本、外國人的錢、外國人的技術、外國的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而來存在...這種情況會維持多久?」全世界國家不分大小均應相互往來,「不應以市場利益而來選擇」。但是,「國際上是非常的現實,每個人心理上都受到假象的迷惑...",中共朝令夕改,長遠看來是不安定的。

  評:台灣對外國資金與市場的依賴絕不亞於大陸,何以台灣經濟能發展,而大陸卻只能造成假象?若說朝令夕改,大陸政令之改變程度肯定遠不及台灣的任意修憲。除此之外,李先生雖一再強調自己是個經濟專家,卻期望現實的國際交往不以現實的經濟利益為轉移。局勢果真如此發展,則第一個面臨失業者必然是經濟專家。

  6.問:對與中共交往的國家有何建議?答:「本人也認為,應該促進大陸的進一步發展。大陸更現代化才能真正促進中國經濟的改變,也才能改善中國人的生活,問題是,如果因為經濟發展,使得中共軍事力量擴大,則對亞洲地區,甚至對世界都可能影響很大的」。近來中共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與德國納粹主義與日本軍國主義甚是相像,令人感到擔憂。

  評:李先生真正要說的是,為了防止中共成為軍事大國,不應促使大陸現代化,同時也不要改善中國人的生活。李先生即便不願站在中國人的立嘗民族主義的立場說話,也至少應當看到中國的人口佔全世界的五分之一。令人費解的是,為何人數如此龐大的民族在世界上就不能夠擁有相應的軍事力量和影響力?難道李先生更樂意看到中國人民永遠在貧窮線上掙扎,永遠受制於人麼?難道在否定民族主義的同時不能也兼顧一點人道主義麼?

  7.問:有人說,西方的價值觀不適合亞洲人,而亞洲的快速發展則歸功於儒家思想,對此有何看法?答:人,無論於東、於西不應有不同的標準。「亞洲的發展與儒家無直接關係。儒家僅對生活有影響,特別是道德與家父長方面」。儒家原重視人本主義,但卻為歷代封建皇帝曲解,從而產生家父長制度。直到現在的台灣才能體現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主權在民的人本主義思想,因而使中國的固有思想得以實現。

  評:「台灣的成功發展一方面實現了固有的儒家思想,其發展卻又與儒家無直接關係」,「中國人應當改善生活,卻又對改善的後果感到憂慮」,「國際上是現實的,但卻不應受市場利益制約」,「一方面期待和平統一,而同時又寄希望於中共的瓦解」,諸如此類的矛盾思維邏輯甚是離奇地貫穿了所有的政治、經濟、軍事、哲學問題,因而向讀者提供了一個認識李先生的絕佳素材。總的說來,李先生一向給人的印象是,除了中國以外儘是可爭取的朋友。至於他是在反共或反中國人,起碼對他而言不是個重要的問題。

  此篇採訪記錄讀後,不由得使筆者憶及三十年代德國選民通過民主選舉程序推選希特勒擔任總理的歷史,以及德國民眾在一敗塗地之後必須擔負的集體責任。此時,必須得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樸素的選民僅僅是一時為政治家的假象所矇騙,究竟得承擔多少的集體責任和作出多少的犧牲?

  (完)

  

  全文提及中華民國之處均不加引號。此作法與「兩個中國」無關。唯一原因在於,對海外學人說來不涉及、不涉足承認問題,也唯有依憑此持平立場方能夠促進和平統一。

  《華聲月報》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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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獨的「住民自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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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獨的「住民自決論」


  初次聽到「住民自決論」是在1974年維也納舉行的世界台灣同鄉會成立大會上。當時有一個留德學生援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薩爾區人民投票決定將該區歸並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一事,作為該理論的前例依據。不難想像,這位同學的發言博得了台獨分子佔絕大多數的與會者的熱烈喝采,同時,會議主持人也不會給予任何持反對意見者充分的反駁機會。

  會後,筆者本以為台獨分子很快會發現「住民自決論」的謬誤只會比「台灣民族自決論」更多,因此,也會更加果斷地將其束之高閣。但是,萬沒想到,十六年之後該理論居然能夠在國代、立監會議上毫無阻攔地隨著某些代表的口沫四處橫飛,於是便再也按捺不住地翻箱倒櫃找出十多年前有意發表的文稿,向台獨的理論家們一問究竟了。

  薩爾區位於德法之間,絕大多數居民屬德意志血統。近代史上,該地曾多次在兩國爭戰中易手。1919年凡爾賽條約除將該地交國際聯盟托管外,還規定十五年之後由當地人民進行表決,以決定其歸屬問題。

  根據1935年1月13日全民投票的結果,有90.8%的人民主張歸並於德國。於是,德國國社黨政府設該地區為薩爾剩

  1945年德國戰敗,薩爾區再次落入法國之手。法國當局本想使該區自此與德國分裂,因此推出了一個規定該區永久接受西歐國家共管的「薩爾地位協議」(1954年)。

  時值美、英計劃圍堵共產集團,積極爭取西德加入北大西洋公約,以使其成為西歐防線的前進基地。另一方面,法國時運不際,除債台高築、頻於破產外,所屬殖民地又前赴後繼地爭相造反。法國所外之境況極為險峻,若非獲得美國的支持便無法渡過難關。在此一背景下,法國不得不對美國所施加的壓力作出讓步,允許薩爾區人民舉行投票,以表明他們對「薩爾地位協議」(即分裂)所持之態度。不言而喻,薩爾區人民在1955年的投票中再次堅決地反對了分裂一途。次年,薩爾地區重新歸並於德國。

  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薩爾區人民的兩次投票,均是一個被分裂、被異族統治的民族對是否願接受分裂現狀所進行的表態。因此,它純粹是一個屬民族自決範疇的問題。絕非偶然地,德國人稱呼這兩次投票為「人民投票」(Volks abstimmung,也可譯為「全民投票」或「民族投票」)。如把它稱為「住民自決」(Self_determination of Inhabitants)則不是錯譯便是誤解。果真「住民」也可成為國際法上自決問題的一個範疇,那麼,光是在各區、各巷居民的要求下,便可在台灣一地建立起成千上萬個國家。這種荒謬的結果顯然不是台獨分子所願面對的,而為了避免該結果便首先得排斥「住民自決」這一荒謬的理論。事實上,薩爾區人民的票決恰好證實他們所反對的是民族分裂(即台獨所主張的「住民自決」),贊同的是民族合併和統一。

  從政治的角度來看,薩爾人民之所以能夠有機會投票,完全是因為法國當局事先已願意接受投票所產生的任何結果。否則,薩爾地區至今仍可能處於分裂狀態。就我國問題而言,要求國、共兩政府同意台灣獨立,就有如要求德國政府同意薩爾地區脫離德國一樣,是極不現實的,而許多台獨分子之所以堅持如此主觀願望,正好證明他們一來缺少學術素養,二又無法掌握現實政治的分寸。

  學術界裡,援引一個不當的例子或長期堅持一個於己不利的觀點絕非罕見。一般說來,這種事畢竟與己無關,大可一笑置之。但是,在現實政治上,若有人蓄意製造糾紛,以致於破壞中國近代少有的和平環境,其問題便超出法律、政治學範圍,而要認真從犯罪學或精神分析學細加追究了。

  199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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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海兩岸爭執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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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海兩岸爭執的盲點


  國際潮流與次文化

  近數十年來,左傾人士多從環保的角度,認識到人類社會的發展不得求急心切,殺雞取卵,因而必須謀求持續的發展。

  右傾人士則從戰略的角度,認識到核軍備本身便可給人類帶來致命的災難,因此以軍事手段維護和平的觀點必須擯棄,而應當預先以政治、經濟手段消除危機因素,來實現人類社會的和平發展與持續發展。左右兩方,在「和平發展與持續發展為最高原則」上持相同意見可說是殊途同歸,同時在達成此共識的基礎上,東西兩大陣營結束了冷戰的局面。

  反觀台海兩岸的境況,一方寧可以政治獨立訴求犧牲和平發展與持續發展;另一方則為了統一目的而寧可玉碎。

  核子時代的國防能力

  早在冷戰結束之前,西歐國家的軍方即普遍認為,其職責在於與北約組織一道嚇阻華沙集團的進犯,如果一旦嚇阻無效,其任務即告結束。言下之意,果真敵人來犯,與其進行一場毀滅性的核子戰爭,不如宣佈投降。歐洲的自由主義派更是認為在核子時代不允許作任何「嚇阻」設想,而是應當全力以赴地銷毀所有核子武器。鑒於此,德國當代文豪格拉斯甚至歌頌逃兵和降將,也就在這種思潮的衝擊下,歐洲國家年輕人拒服兵役者日眾,由是紛紛放棄徵兵制而改為募兵制。

  反觀海峽兩岸,一方仍舊在擴充核子軍備,另一方則面對著核子威脅高喊擁有充分的自衛力量。

  以上兩現象說明,當前兩岸許多人士的觀念與現代潮流格格不入,自陷在一個次文化囹圄裡無法自拔。

  誰是北京政府的對手-美國或台灣?

  美國是個超級大國,國際關係千絲萬縷,自然有其全球性戰略部署。美國政府之支持台獨勢力,意圖無非是要迫使北京政府在國際事物上,尤其是核軍備和非擴散核武器問題上作適當的讓步。如今該策略卻造成了如下結果:台獨分子以為其實力是自身的力量與美國的總和;北京政府則以為對台灣整體的威脅就是對台獨分子的威脅,對台灣的威脅便能加強與美國較勁的能力。實際上,北京政府與美國政府均是在打台灣牌,區別僅僅在於,美國的戰略部署一貫是以外國人作為犧牲對象,而北京政府卻是以自虐來要脅對手。至於台獨勢力,既然是個美國政策的延續,只要北京與美國政府雙方達成某種協議,所謂的台獨勢力自然煙消雲散。

  誰是台北政府的談判對手-北京政府或國際社會?國際社會按國際慣例承認有效統治大部中國領土的北京政府為中央政府是個客觀的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安理會具有否決權也是個不爭的事實。因此台北政府無論是在擴大國際活動的空間上,或是在求入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上,均需獲得北京政府的同意也是個屬常識範疇的事實。數年來,台北政府在力主台獨的民意代表的壓力下,圖藉國際力量來達到上述目的,結果且不說精力與財力的無謂消耗,無視北京當局的存在這一舉動更是使維繫了數十年的中、美、台三角微妙關係受到了挑戰。

  信息的傳遞與障礙

  綜觀中國現代史,國共兩方談談打打數十載多少也摸清了對方的個性。然而自從七十年代以來,在美國積極支持下急速膨脹的台獨勢力迄今卻只有忽視中共的存在而取得成功的經驗。

  根據中共當局的一貫作法,這次大規模軍事演習的意圖不外是:1。繼1958年8月23日炮戰後,再次向國際社會與台灣的新生代表明,台海兩岸仍處於內戰未決狀態;2。中國的內政不容任何其他國家干預;3。台灣方面必須正視中共當局的存在;4。武力上,共方具有絕對的優勢。4。為林、郝助眩

  如果台北當局正確瞭解對方的信息,相信只消保持低姿態的冷靜,正式要求美國的軍艦保持距離便可化解這場有驚無險的紛爭。相反地,如果台灣的新生代誤以為除了本身具有充分的自衛力量之外還會得到美方的保護,並以台灣的軍事演習及要求美方加強保護來作為對共方的回答,或者,誤以為共方演習的唯一目的在於以「槍決取代票決」,並把李、連可能獲得的高票視為「民主戰勝專制」而洋洋自得,那麼,一旦共方發現現有手段不能達到預期效果,便極可能會訴諸於更加激烈的措施,直到其信息為各當事方所接受。

  就目前的發展看來,台灣的反應趨向於後一種選擇,多年來經濟上的成就與樂觀主義顯然已膨脹到政治和軍事領域,其結果當然不是共方所一再警告的莫要逼人『上梁山」,而是撤除了「下梁山」的台階。

  《聯合早報》199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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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灣的憲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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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7日,在台灣召開的「國家發展會議」經過短短四天的協商,達成了涉及面極為深入、廣泛的憲政改革共識。雖然,這些意見最終必須經過國會的審議和通過,但根據台灣當前的政治氣候,似可相信其主要內容將成為定案。

  這次經達成的共識主要包括:1.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需經立法院同意。必要時,總統得解散立法院;2.立法院可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可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立法院擁有原屬監察院的審計權。立法委員名額將有所增加。國民大會自下屆起停止選舉,國大代表改由政黨比例代表制產生。國民大會的創制、復決權將受到凍結;3.自下屆起,停辦省長及省議會選舉,鄉、鎮長改為派任;4.確認中華民國為對等的政治實體和主權獨立的國家。

  三權分立與五權分立

  歐美學者兩百年前所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使立法、行政、司法互相獨立又互相制衡,構成一個完整、嚴謹的體系。自孫中山先生創立五權憲法(增加監察與考試兩部門)之後造成了「監察院奪立法院之權」,「考試院奪行政院之權」的職責不清局面。當前,國發會為擴大立法院的權力,採取了讓立法院「收回」監察院最具威力的審計權(審察政府各部的收支情況)的辦法,使得監察院名存實亡。因此儘管國發會對外再三強調要「維護五權憲法」,實質上卻是把五權裁減為四權。這種表裡不一,言行不一和釜底抽薪的作法並非僅此一例,而是貫穿了整個「名為修憲實為制憲」的國發會會議,相當地反映了台灣的獨特政治風氣。立法機構的組織與職能

  依據民主政治理念,立法機構(國會)既是代表民意,便具有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同時由於人民群體一般不可能直接在各大小問題上表明其意願,大多數國家便採取代議制度。另外,由於受到歐洲傳統的影響,許多國家均設置了上、下議會(或第一、第二議會)並立的兩國會制。

  嚴格說來,西方的下議會或第二議會最初系為了保障特權勢力和地方勢力而設的機構,因此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中華民國在早年建制時,原應採納兼顧民主和效率的單一國會制。無奈孫中山先生受英、美傳統影響太深,雖主張由民選直接產生國會,卻建立了立法院與國民大會並存的兩國會制。如今國發會把國民大會削弱與架空,名義上雖仍舊保留該會議,實質上是在向單一國會制邁進。

  就一般情況,採納總統制的國家的國會,對違法亂紀的元首可通過彈劾和經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民事、刑事或紀律制裁,但為維護行政的獨立性,不得就政策原因向行政機構提出不信任案。此次國發會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可提出不信任案的舉止頗為奇特,其原因且容在介紹行政機構的職權時再一併加以說明。

  行政機構的組織與職能

  民主國家行政機構的組織形式,大體上分為總統制與內閣制兩種。在總統制之下,總統由選民選舉產生或罷免。總統以及總統任命的國務員(如部長)不需經國會之同意,也不對國會負責。在一定情況下,總統得行使有限制的否決權,阻擾國會法案的順利通過,但為了維持立法機構的獨立性,總統不得具有解散國會的權力。至於國會方面,雖不得向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但卻可通過每年的預算議決權和立法權(阻擾政府所建議的法案)對行政機構起著制衡作用。

  在內閣制之下,行政機構產生於立法機構,總理與總理所提名的組閣成員必須經過國會的同意,並對其負責。在必要的情況下,內閣得要求解散國會和重新進行選舉,以尋求建立一個真正具有民意代表性的新國會。國會也得對內閣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達到建立新政府的目的。此外,內閣制國家也設總統一職,但總統的實權甚小,僅具代表國家的象徵意義。

  對比之下,總統制較符合三權分立原則,行政效率較高,但卻易於造成獨裁局面。內閣制較能集思廣益,符合人民(國會)至高無上的民主精神,但也極易影響行政效率。

  中華民國憲法原較偏向於內閣制。總統所推薦之行政院長(相當總理)必須獲得立法院之同意,並對立法院負責。如今,繼總統直接由人民投票產生(不再經過國民大會)之後,國發會又建議撤消立法院的同意權並給予總統解散國會的解散權,這將使政府體制由內閣制改變為總統制,使今後的總統可破壞立法獨立,而造成其權力遠遠超過其他總統制國家的總統的局面。這時,為「防止」總統如脫韁之馬,無可駕馭,便又求助於內閣制的辦法,給予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的議決權。

  在內閣制裡,不信任案可造成倒閣的效果,如再結合同意權的妥善運用(如拒絕接受新閣員),便完全可使無視民意的政府垮臺。如果在總統制之下的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後果至多是阻擾行政院長職權之行使,對大權集於一身、隨時可任命新閣員的總統卻無可奈何,甚至立法院本身還有隨時遭總統解散之虞。在此情況下,「不信任案的議決權」等於虛設。這其實就是一般總統制國家不設立「以不信任案機制倒閣」的原因。鑒於此,國發會所提出的「混合制」構想,實際上是利用混淆視聽的辦法,允許總統使用解散權破壞立法的獨立性,從而把行政置於立法之上。另一方面,又虛假地在「不信任案」的設置上,為去勢的立法院進行「補救」。因此,也就難怪許多人稱呼這次為總統擴權而召集的國發會為籌安會。

  省虛化與廢省

  就凍結省長職權、省議會及鄉、鎮選舉而言,如考慮到台灣這彈丸之地能夠把四級行政和選舉精簡為二級,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和避免浪費的效果,自然是無可非議。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廢時及「獨立」向為民進黨的主張,因此便讓人懷疑,此舉是否為國民黨為圖擴大總統職權而與民進黨進行的暗盤交易,同時,是否在名義上的「省虛化」之外,實際上還含有「廢時、「切斷與大陸之間的臍帶」的台獨意識形態玄機?

  對等的政治實體

  百年來,國際社會為防止中央政府任意將持不同意見的抗爭團體視為「犯罪團體」,便樹立了「國際社會與各有關中央政府應尊重其他政治實體的基本權益」的概念。因此,小自叛亂團體,大至實際有效統治部分領土的交戰團體均具備「政治實體」的地位。中華民國具有「政治實體」地位當是不容置疑,其法理系根據「實際有效統治部分領土與兩岸仍處內戰未決狀態」的客觀事實。北京政府雖一貫強調內戰未決狀態,卻又不承認中華民國的「政治實體」地位,的確是造成了主觀願望與客觀事實相牴觸的矛盾境況。

  據瞭解,國發會曾在民進黨的倡議下達成了「中華民國為對等的政治實體」共識。就一般情況,強者給予弱者對等地位純為風範之表現。弱者向強者提出對等要求,則是自我膨脹。「核子武器飛得再低,畢竟是核子武器,槍彈射得再高也至多是顆槍彈」。兩岸實力對比既是如此懸殊,何來「對等」之有?

  實際上,民進黨此舉的用意在於最終地把中華民國(或台灣國)提高到國際上的對等國家地位,因而不求甚解地套用了此一國際法概念。殊不知「政治實體」定義極為廣泛,既可指國家,又適用於交戰團體、流亡政府和地位更低的叛亂團體。其實,據筆者的觀察,以台灣當前的不利處境,若是能夠使北京當局實事求是地承認台灣當局具有「交戰方的政治實體地位」(地位超過地方政府)就已經是相當可以的了。除此之外,還需補充的是,即便是在聯合國裡,大國也享有與一般成員國不對等的安理會成員的地位。因此,一般小國家均懂得如何努力爭取平等待遇,卻又含蓄地避免直接提出「對等」要求的道理。

  主權獨立的國家

  根據台北當局自1996年以來的新提法和邏輯,「中華民國自1912年以來即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該狀況至今不變」。此間,台北當局刻意地忽略「1949年以來內戰未決,國家整體的主權問題未決」的事實。針對這點,北京當局為了向台灣和國際社會提示中國的內戰未決狀態,不顧一切地進行了軍事威脅。

  按政治常理和國際習慣,分裂國家的各政治實體為了創造和平條件,經常通過協商與互相承認,使雙方取得過渡性的「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以求達成最終的和平統一。如不經對方同意,單方面的任何「主權獨立」主張均是於事無補。另外,根據國際慣例,每當分裂國家的中央政府對另一方放棄武力征服,則具有獨立意圖的另一政治實體便自動取得獨立地位。如今,台北當局有意繞過協商、談判,單方面地提出了「主權獨立的國家」的主張,自然會使北京政府為揣測對方所圖的究竟是和平統一還是和平獨立而感到不安。

  毋庸置疑,此次國發會觸及了極其敏感的兩岸關係,其結果將加促北京當局在三條出路上做一抉擇:一是在不瞭解對方真正意圖的情況下,被動地承認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地位;二是將再次擇時運用軍事手段提示內戰未決狀況,或表示進行軍事征服的決心;三是默認台灣的獨立。根據中國共產黨的一貫作風,選擇「中間道路」應當是個比較可能的發展。但是,任何軍事行動自然也要受內、外政治氣候的制約。就國發會與台灣當局的態度觀之,似乎並沒有太多的政治敏感和危機意識,心存僥倖倒是較真實的寫照,其原因或許在於,國民黨與台獨分子擁有一個共同的發展經驗,即幾次處於「疑無路」的困境時,均隨著國際大氣候的改變意外地渡過了難關。

  《華夏文摘》1997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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