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金甌獎章也救不了陳再福? 326除了民進黨的大遊行外,最重要的消息就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陳再福在三一九當天嚴重失職,3月25當天對他做出嚴厲懲戒,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公懲會的理由是「未妥適處理維安情資,且反應遲鈍,有重大違失;陳再福是現場最高指揮官,在總統受傷時未即時下達命令,致各任務編組處在「狀況不明」情形下,錯失應變契機。」,公懲會更說「元首安全非兒戲,當總統受到槍擊,縱使最後沒有大礙,也不能以結果論,可以輕輕處分」,完全不顧總統府曾經「肯定」過陳再福。 陳再福的反應是「選擇靜默,對外不發一語」,我個人認為,陳再福未免太委屈了,這麼一來,陳再福是蔣經國時期以來,第一位遭公懲會懲以撤職處分的被彈劾將領,這樣未免太丟臉了!
公懲會要知道,「榮譽」是軍人的第二生命! 還有更重要的是,陳水扁「總統」為什麼不顧外界非議,毅然決然頒給陳再福比照三大功的「金甌獎章」,可見,在陳水扁「總統」心裏,他雖然「中了一槍」,陳再福的「功勞」仍然是足為三軍「楷模」呢!
根據「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第九條規定,陳再福獲獎的理由最有可能的是第三款「應付非常事變,切合機宜,著有功績者。」,雖然他不符合第四款「為達成任務或拯救他人,奮不顧身,因而負傷者。」與第五款「及時察覺叛亂,舉發罪犯,消弭禍患,著有功績者。」 公懲會應該明白,由於「天佑台灣」、「天佑阿扁」,陳水扁「總統」九死一生「逃過一劫」,不管誰坐在陳再福的位子,他都有可能「打電話」,當時,他都有可能「反應遲鈍」,而且,就算超人坐在那裡,他也「擋不住」那兩顆子彈,他也發現不了擋風玻璃上的彈痕,公懲會也未免太「小題大做」了吧!
圖片來源/民生報
在X光檢驗中,明顯可看到陳水扁總統胸腹間有一顆彈頭,後來在皮膚與衣服間找到子彈圖片來源/民生報
在此,我強烈呼籲陳再福將軍,應立即頭綁白布條,上面書寫「還我清白」四字,然後到公懲會抗議,要求這些委員還他一個公道! 什麼?陳再福可能會不好意思?
那就請陳水扁「總統」再頒給他一個「青天白日」勳章,說不定公懲會會明白他們是錯的,並因此收回成命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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