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反共反獨
市長:SCFtw2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其他【反共反獨】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扁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2013-3-13 中央社新聞速報〈低賣台糖地 吳乃仁遭判3年多〉中廣新聞速報〈吳乃仁、洪奇昌案確定 兩人同聲質疑司法〉
 瀏覽878|回應1推薦4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tina2008
雇貓
albert8888
SCFtw2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3031300966.html
低賣台糖地 吳乃仁遭判3年多
2013-03-13 15:08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被控受前立委洪奇昌關切,違法低售台糖土地。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吳徒刑3年10月、洪2年4月。

     吳乃仁等人違法將台糖「霧峰工業區」「轉租為售」低價出售給春龍公司案,一審依背信等罪判處吳乃仁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3年4月、台糖前資產處劉姓處長等人3年2月至2年8月不等。

     另前台中縣建設處長賴英錫涉在春龍公司申請休閒農場設置許可案,索賄新台幣140萬元,一審於同案依貪污罪判處徒刑8年2月。

     全案吳乃仁等人不服上訴,二審今天宣判,吳乃仁、洪奇昌等人未到場聽判。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潘忠豪徒刑3年7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徒刑5月;賴英錫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追繳不法所得90萬元。其餘上訴駁回。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吳乃仁被控在民國92年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洪奇昌與潘忠豪向吳乃仁等人關切協商,要求將「霧峰工業區」等土地售給春龍。

     台糖土地的政策原為「只租不售」,吳乃仁同意轉變為「轉租為售」,經協商後決議以「公開標售」方式處理,並違法議定由春龍公司擁有「法定優先購買權」,以較低的農地價格核定標售底價,先提供給春龍公司參考。

     經公開標售後,春龍公司依優先購買權以6億2000多萬元,僅高於公告現值約100多萬元取得「霧峰工業區」土地。

     台中高分院認定吳乃仁等人所為涉背信等罪,有損台糖公司權益。1020313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602/132013031301282.html
吳乃仁、洪奇昌案確定 兩人同聲質疑司法
2013-03-13 18:2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繆宇綸】

    台中高分院今天針對台糖土地賤賣案作成二審判決,駁回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和前立委洪奇昌上訴,全案判決確定,即將發監執行,兩人今天發表聲明,強調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吳乃仁質疑背後有政治力介入,洪奇昌則表示會設法尋求救濟途徑。

     吳乃仁表示,台糖土地的標售和底價決定過程,都由台糖承辦人依法依權責擬定,並報經董事會無異議同意後才開始辦理。本案提到的土地是在九十三年八月間標售,他早在九十二年就離開台糖董事長職務。此外,本案判決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可以認定底價遭到低估,所有標售事務都依照公司治理原則公開、依法處理,沒有圖利任何人,或損害台糖公司的利益,吳乃仁認為法院沒有採信客觀事證,讓人無法接受,他懷疑有政治力介入,讓人對台灣的司法感到悲哀。

     對判決結果,洪奇昌「深表遺憾」,感慨司法不公,認為法院一味以「行政色彩濃厚」的偏頗意見作為判決基礎,他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救濟之道。

     在本案判決確定後,吳乃仁、洪奇昌等人都將發監執行,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表示,吳乃仁對台灣民主和民進黨的無私貢獻「有目共睹」,尤其在民進黨最低潮的時候接任黨秘書長,讓民進黨重新站起來,令人感佩。司法雖已判決定讞,但蔡英文強調仍堅信吳乃仁的人格,也希望他「保重身體」。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4935574
 回應文章
2013-3-25 中國時報台中報導〈有人住的房子 還會有人買嗎? 法官:關鍵在議定優先購買權〉
推薦2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雇貓
SCFtw2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3032500076.html
有人住的房子 還會有人買嗎? 法官:關鍵在議定優先購買權
2013-03-25 01:38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承審法官指出,關鍵在於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公司「議定優先購買權」,等於是為其量身訂做、創造出來的權利,其他廠商都打退堂鼓,讓該土地毫無競爭力。

     承審法官表示,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是其制度,絕非法官為此案捏造出來的,林濁水指台糖曾出售上百筆土地,但要看土地內容為何?如果是畸零地之類,當然會賣,不在其範圍。

     法官說,但全案重點不該被模糊,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議定優先購買權」,並非法定、完全是為其創造出來的權利,讓該土地等於是春龍「嘴裡的肉」,毫無期限限制,只要該土地釋出,絕對能夠到手。

     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土地等於是被占據的房子,「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造成該筆土地毫無競爭力,其他廠商毫無投標意願,讓春龍順利以低價取得。法官說,試問一般民眾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這樣都不構成背信罪,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他自認作出這樣的判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493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