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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2009-10-11〈扁:我是「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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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187482.shtml
扁案/扁:我是「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
【2009/10/11 聯合報】【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十日電】 2009.10.11 02:29 pm


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給媒體的一分訴狀,顯示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並非如其委託人所說,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而是「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上周已用「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陳水扁案。但根據法院十日提供給台灣媒體的陳水扁訴狀內容,陳水扁是以「請願人(petitioner)的身分,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提請願書,請求美國政府用「強制令」(writ of mandamus),提供他「特別救濟」(extraordinary relief)。

也就是說,陳水扁並非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控告」任何人,而是「請願」,請求美國法院提供協助。這分請願書中,看不到美國總統歐巴馬,也看不到國防部長蓋茲的名號。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在請願書中將自己定位為對台灣仍具管轄權的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雖曾擔任「前中華民國總統」,但他秘密得知了美國軍政府仍存在台灣,「也本於職責接受美國軍政府官員的命令,以維持在舊金山和約下的現狀,並捍衛台灣,抗拒敵人。」

因此,陳水扁在請願書中說,他是軍政府委託在台灣治理的「實質民政首長」(de facto civil administrator),在台期間皆奉美國在台協會的指示行事,「即使這些指示不符總統的決策」,他被台灣法院控訴的行為,則是發生在他擔任民政首長期間。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也宣布,他向法院及全世界公布,美國軍政府的確在台灣存在,他依美國軍法尋求救濟,美國軍方也應出面,保護他這位曾擔任過美國軍政府在台民政首長的權利,並干預台灣法院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因此以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前台灣實質民政首長身分,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請願」,要求法院下令:

一、飭令美國對台軍政府,承認陳水扁是其代理人。

二、承認陳水扁會遭判刑坐監,都是在他擔任美國軍政府實質行政長官期間的行為。

三、飭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台灣實質民政首長」,中止對陳水扁及與他有關的政治起訴,撤銷他的無期徒刑,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四、如有必要,法院應指派一位特別專員,並採取其他法院認為必要的救濟,以解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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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364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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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評社2009-10-24編譯報導〈《經濟學人》罕見狠批扁:怪誕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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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2+132009102400564,00,focus.html
《經濟學人》罕見狠批扁:怪誕淒涼
2009-10-24 新聞速報 【中評社/黃曉南編譯報導】

編按:本文由《中評社》提供,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

陳水扁為求脫身,以“台灣仍受美國管轄”為由控告美政府,引起國際笑聲一片,令台灣人尷尬不堪。

最新一期《經濟學人》以《台灣良心遺留在舊金山?》為題刊文,評論陳水扁此一行徑。該刊在政治上屬自由派,以略帶幽默的筆法針砭國際政治事務,對藍、綠陣營向來無所偏頗,但一直都認同台灣的美式民主成就,因此評論兩陣營政治人物時,都會留有情面,不致太過刻薄。但這篇文章對扁卻是一面倒的批評和嘲諷,無半句好話,也沒有平衡觀點(balance of view)的論述,實在十分罕見。或許在西方主流媒體眼中,陳水扁已喪失了所有的尊嚴,完全淪為一個滑稽人物。

該文說,因貪污而被判終身監禁、現正上訴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現在又面臨一項新的指控--足以被判死刑的“叛國”(treason)罪。這個極其怪誕(bizarre)的罪名,源於陳水扁自己一個同樣怪誕的說法。他聲稱,在八年總統任期裡,他的真正身份其實是美國政府的代理人。

陳水扁這個怪異的論述是受到一小撮(a tiny band)邊緣獨派人士的啟發,這班人現在自稱為“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他們認為,在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並未將台灣的主權歸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因此“美國一直是台灣的主權政府,正如波多黎各現仍屬美國領地”。

今年9月,陳水扁大力聲援這個組織,並且“爆料”說,他在擔任總統期間,不時收到並執行來自“美國在台軍事政府”的“命令”。被台灣法庭以貪污罪判處終身監禁後,他又向美國軍事法庭提訴,要求美國以“主權政府”身分介入他的貪污案。

儘管陳水扁信誓旦旦,聲稱他上述的怪誕行徑是為了所謂“讓台灣脫離中國”,但分析人士都認為,他只是為了“讓自己脫離牢獄”。

針對今次事件,台灣兩大陣營有不同的反應。國民黨視之為進一步打擊陳水扁的良機,舉行記者會指斥他是“山姆大叔的龜兒子”(bastard son of Uncle Sam)。相反,陳水扁曾經擔任主席的民進黨就顯得非常尷尬,一方面,他們堅決不認同“美屬論”,另一方面,又怕會觸怒黨內的深綠派,而不敢向扁猛烈開火。

文章最後說,就算“叛國罪”未必會成真,陳水扁的處境已經夠淒涼(grim)。本月較早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扁案一審時曾更換法官,當中並無構成違憲;同時,他又面臨新的“侵吞外交公款”指控。另一方面,他在美國法院挑戰美國政府的行動,同樣遭遇屢戰屢敗。但很多人都相信,他仍然會屢敗屢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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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3664051
[ZT] 中國時報2009-10-11【劉屏/華盛頓採訪側記】〈只為得到「美國主子」賞臉? 阿扁拿全民尊嚴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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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2941+112009101100108,00,focus.html
只為得到「美國主子」賞臉? 阿扁拿全民尊嚴陪葬
2009-10-11 中國時報 【劉屏/華盛頓採訪側記】

     這天上午,美國總統歐巴馬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華府新聞專業電台的主播說,太意外了,「不管你支持歐巴馬,還是反對歐巴馬,聽到這個消息,第一個反應大概都是:怎麼可能?」

     這天下午,陳水扁向美國軍事法院提出的訴狀全文披露。不用閱畢廿四頁全文,只要讀到第三頁,「陳水扁要求法院命令軍政府指示馬英九撤銷判決、立即放人」,就令人不敢置信。不管你挺扁、反扁,聽到扁這樣東拉西扯、低聲下氣,第一個反應大概都是:怎麼可能?

     有人邊看邊搖頭,喃喃自語:「是真的嗎」。有位資深記者,確定文件是法院提供的,才放心下筆,不住的說「臉都丟光了」。

     明明是總統,卻甘為「特首」;明明有領土、人民、主權,卻寧為「流亡政府」;明明是兩任的民選元首,卻自稱「外國占領軍的軍政府代理人」。

     如此自貶身價,簡直是曠世奇談。把美國在台協會主席拖下水,還拿全民尊嚴陪葬,難怪法院說「沒看過這種案例」。

     法院沒看過的還多著呢。前一天,扁在台北把總統的撤退路線全盤曝光;這一天,陳情狀的第一段就要求美國「指派專人,以免請願人或答辯人洩漏機密」。面對美國人就信誓旦旦,面對自己同胞就口無遮攔,這是我們的元首風格?

     門禁森嚴的軍事法院裡,有人問,扁到底貪了多少錢?當聽到數字時,此君瞪大了雙眼,久久不能置信。半晌,問了句:「存在瑞士?」得到答案後,她低聲說,「恐怕得花不少功夫才能追回來」。

     半個多月來,華府總聽到「阿扁告歐巴馬」、「阿扁告美國國防部長」。不管「義」正不正,「辭」倒是挺嚴的。然而阿扁究竟告什麼?眾說紛紜。

     有人質疑:阿扁敢嗎?萬一惹惱了歐巴馬,不怕美國把黃芳彥遞解回台?

     如今真相大白,扁沒有「控告」,而是「祈求(pray,見訴狀第一句)」。誠如法院所說,「完全是陳情」。只是,請願陳情如此沒格,只為了得到「美國主子」賞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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