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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餓死運動】結束之後主覡被逼退居第二線,劉少奇當道,鄧小平附之,在農村經濟措施上有些鬆綁,頗得民望,主覡妒恨,亟思有以報之。就在這五年時光裡,由於權力毫無制衡,由於不准民間批評,劉少奇周恩來指揮下的各級黨政官僚系統迅速地敗壞,民間累積了許多怨恨。而長期而言,中共當權十七年來的種種倒行逆施 -- 從種種日常生活控制到一個接一個的政治運動 -- 已經捏成了一個畸型的社會:在既得利益階層之外,老百姓長期對黨馴順,聽令而行,在各種各樣的條條框框裡規行矩步,但是人人壓抑,長期心頭不忿,神經緊張。主覡觀世入微,於是結合林周,巡行天下親自驗證自己在地方槍桿子裡的威望,然後利用自己善自保養了五年仍然是神一般的“百忍百勝智勇全德建國威望”先鼓動既得利益階層的子女“繼續革命”,承繼老子的革命傳統,這就是第一批紅衛兵(以紅為名,實質上是“毛衛兵”,以史例之則為“毛記拳勇”),然後因勢利導,鼓動規模更大的紅衛兵起來打大官,進而在全國的範圍內打倒一切既存體制和規範,劉鄧在這個階段被打倒,破四舊燒文物不過是題內應有之義,主覡本人的奪權鬥爭才是主覡的本旨,紅衛兵在這個“運動學生”的階段被賦予除了主覡之外“理論上”什麼都可以反的權力(power),主覡下放了他自己的神權給衛兵,主覡的千萬衛兵則有如孫大聖的毫毛,運用這個神權替主覡辦事,主覡的政治目的達到了,同時千萬“狼奶之子”的惡性就這樣被釋放出來,所謂的“大民主”的精義在這裡。在下一個階段裡,主覡把“鬥爭術”推展到極致,他把“大自由”送到老百姓的懷裡,從前的政治運動都是從頂峰下令或授意,層層往下,推動某一群老百姓,這次是直接把權力權益義務一古腦兒全塞給老百姓,發洩罷!鬥罷!有仇報仇,無仇找仇,各人隨意!大家都要袒露自己的靈魂深處!在這個階段裡,既有的黨政官僚系統被徹底打倒,社會完全失序,同時老百姓之間開始互鬥,從前的土改鎮反肅反三反五反反右都由黨政官僚系統執行,現在由人民自己再執行一次,自發自動,而俱以主覡之名,於是天下大亂了,但衹是老百姓之間的亂,衹是主覡毫毛之間的亂,主覡安在各地的槍桿子揮揮手亂就平了,老百姓都回家去各安生業,主覡的毫毛呢?那些小崽子狼性已發,紅爪白牙,已經毀了學校師長,誰還能做他們的師長呢?黃葉既已離枝,革命的癮頭也讓他們過夠了,就讓他們飄向大地讓貧下中農教育他們罷!斯時天下太平,主覡高臥紫禁城,含笑聆賞眾國手為他演唱舊詩詞,主覡所欲俱遂,無不盡善盡美,自思千古一帝之名後當無來者,平生才智事功至此而極,蔑以加矣!
種種不可思議的文革暴力不過是主覡實踐自己的“革命理想”的副產品。
主覡自己的手上可沒染血! -- 此主“覡”之所以為主“覡”也!
主覡因四千萬人餓死而在自己家裡戒肉,這是主覡恢復吃肉之後的第六年到第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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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3310788.shtml>
文革 社會怨恨的積累與爆發
【2006/05/16 聯合報】民意論壇 關向光/政大東亞所副教授(台北市)
今天是中共正式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四十周年。過去文革研究多以權力鬥爭、政策分歧、反官僚主義、中蘇意識形態論戰等為主,晚近的文革研究則已不滿足於上述的「毛中心論」,更想追問的是:為什麼文革時期到處充斥著暴力?為什麼即使是素不相識的人也要激烈對立打派仗,非得打到你死我活方休?這個問題意識使得文革研究的焦點轉移至群眾及暴力。
香港中文大學研究員劉小楓從「怨恨」的角度討論文革,指出「反走資派的意識形態修辭,為不滿的社會成員提供了表達侵犯性情感和訴諸暴力的報復行動的契機」,而其動力則來自於文革前預先積聚的怨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白霖認為,中共建政後為便於管理,採取了三種做法:一、人人都被貼上階級地位標籤,使「右派」或「壞份子」的家庭永無抬頭之日;二、所有的人都從屬於工作單位,生活的每一層面都受制於上級;三、接連不斷的各種運動使得人人自危,恐怕下一個挨整的就是自己。這三種控制人民的手段引起的怨憤長久積壓後,便在文革的暴行中浮現。
換句話說,文革之所以暴力盛行,就是因為文革前的社會積累了太多的矛盾,在毛澤東把社會控制的閘門拉開後,洪水猛獸一湧而出,幾乎不可收拾。
不過,文革暴力並非完全來自於怨恨,「從眾」及力求表現,證明自己革命的純潔性,一樣值得重視。中共建政後判別一個人的「好」與「壞」,概以階級標準取代傳統道德標準。好的階級有高的社會地位,壞的階級則是「政治賤民」。
文化大革命時期,「以階級鬥爭為綱」是當時「政治正確」的同義詞。毛澤東利用「無限崇拜毛主席」的青年學生,揮舞鬥爭戰旗,指東打東,指西打西;青年學生也樂於當毛澤東的「革命小將」,一切以階級鬥爭為名,自覺偉大。絕大多數在鬥爭「階級敵人」時是毫不遲疑的,少部分對於打人鬥人良心不安者,則在集體暴力下為了自保而不得不從眾,甚至有參與毆打自己父親致死,事後卻因為受到太大的刺激以致精神失常者。
打人殺人並非紅衛兵的專利,只要是「革命群眾」,都可以在文革的法律空窗期任意地打殺階級敵人。「以階級鬥爭為綱」成為殺人的動力,而「毛主席」講過的話則成為基層幹部帶頭殺人的論據。
截至目前揭露出來的報導,最駭人聽聞的莫過於:
一、北京市「大興縣屠殺事件」:自一九六六年八月廿七日至九月一日,先後有三二五個「四類分子」(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及家屬被「革命群眾」殺害,最大八十歲,最小僅卅八天大。
二、湖南「道縣屠殺事件」:從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三日到十月十七日,六十六天內殺了四一九三人,被迫自殺三二六人。道縣隸屬零陵地區,整個地區文革期間共殺了七六九六人,逼迫自殺一三九七人。
三、集體瘋狂發揮到極致,便出現了廣西的吃人事件。廣西在文革期間共屠殺了九萬餘人,而最駭人的則是把階級敵人「吃掉」。據鄭義記載,廣西武宣縣甚至辦過「人肉筵席」。
在中共官方不欲家醜外揚的心態下,我們不知道文革時期還有多少驚人的屠殺事件仍然鎖在歷史的保險箱中,又有多少事實已經灰飛煙滅。但文革畢竟留給世人一個重大啟示,就是社會怨恨積累到一定程度,爆發開來,將會是人人各自為戰的動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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