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blematic --
『在一個認同分裂的社會,不同群體的政治人物應該先各自致力於創造一個大環境,以說服人民某種認同選擇不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正當、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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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雷頓的族群政治看台灣
2006.03.23 中國時報 吳叡人(作者為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
韋伯在〈學術作為一個志業〉的演講中,曾經告誡政治學者應該將自己的政治立場與對政治的客觀分析加以區隔,而政治學教師最主要的任務則是教導學生認清對他們自己的黨派立場而言「不方便的事實」。在政黨惡鬥,價值尺度崩解的後現代台灣,這個古典的教誨早已被澈底遺忘了。政治學者們深陷黨派衝突之中,而政治學知識則成為為黨派立場尋找「方便的事實」的工具。在分裂的台灣,政治學因此不是救贖,也無力救贖──它自身就是分裂的病徵,或者根源。
在如此墮落的精神處境中,施明德基金會邀請大衛雷頓(David Laitin)教授來台講學,看似不合時宜,其實卻發人深省,因為雷頓教授就是一位永遠在追求對任何黨派立場而言都很「不方便的事實」的、最古典而素樸意義的政治學教師。
雷頓教授曾分別任教於加大聖地雅哥分校與芝加哥大學政治系,一九九九年轉任史丹佛大學政治系教授,是當代北美比較政治學的重鎮。當階級分析在七、八○年代支配整個北美政治學界時,雷頓教授卻選擇投入當時冷門的族群政治與民族主義研究,經過二十餘年的耕耘,終於取得豐碩的理論成果,而他在一九九八年所出版關於前蘇聯共和國俄語族裔民族認同形成的研究《形成中的認同》,更被民族主義理論大師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譽為當代最有創意的理論發展。
為什麼要邀請這樣一位政治學者來台灣?我猜想,或許是因為他那雙對所有黨派觀點抱持強烈質疑的冷澈眼神,還有他那些對所有黨派立場都「不方便」的理論發現吧。以下,請容我分三點簡單討論雷頓教授的族群與民族主義理論對當代台灣政治可能具有的啟示。
首先是關於族群分歧政治化的論證。在《霸權與文化》一書當中,他指出獨立後奈及利亞內部的族群衝突之所以依照「祖籍」而非地域的界線爆發,乃是因為殖民國家以「祖籍」作為統治與資源分配之主要依據的結果。換言之,國家對人民的分類制度化、乃至政治化了族群,而族群界線一旦被政治化,政治人物自然會選擇以族群作為政治動員的基礎。台灣當代族群衝突顯然也具有類似的制度根源:日本殖民政府制度化了「本島人」的範疇,而戰後國民黨政權則繼承了這個分類,不過將之改為「本省人」。正是這種長期的制度性區隔,以及以省籍作為資源分配依據的操作方式政治化了「省籍」的範疇,使「省籍」而非階級成為台灣最具政治動員潛力的社會分歧。如果我們能理解當代族群衝突的歷史性與制度性根源,也許就不會再整天指責對方「操作族群」,而會共同致力於消弭誘發族群衝突的制度性因素了。
第二是關於認同選擇的論證。在《形成中的認同》一書中,雷頓建構了一個「傾斜模型」(tipping model)來說明國族認同的形成與變化的政治邏輯。簡單說,他認為新的國族認同之所以會形成,是因為人民彼此預期所有其他人都會選擇新認同之後所做的「相互依賴的選擇」的結果。但是要使人民產生這種預期,政治菁英必須先透過種種政治操作以說服人民相信新認同是不可避免的。雷頓所提出的這個認同選擇的政治邏輯指出了自由民族主義者的一個盲點:公民投票也許會形成多數與少數,但是它自身未必能形成真正穩固的集體認同。在一個認同分裂的社會,不同群體的政治人物應該先各自致力於創造一個大環境,以說服人民某種認同選擇不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正當、有利的。換言之,雷頓的邏輯暗示我們應該將認同衝突轉化成視野、政策、執政能力──也就是正當性──的競爭。
第三是關於族群衝突的規範。九○年代中期,雷頓爬梳了龐大的實證資料之後,發現世界上族群暴力衝突其實非常少見,只是被媒體誇大了。他認為族群衝突會升高成暴力事件的主因,在於國家功能脆弱,無法提供基本服務、維持治安、並且有效公正執行法治所致。因此他主張,要防止族群暴力發生,與其隔離族群,不如建構一個有效的法治國家。這個看似平凡的洞見對於二○○四年以後的台灣尤其具有重要意義:族群多元文化差異本身並不真的那麼危險,然而愈是在政黨對立、族群關係緊張之際,我們愈是需要維護法律,仰賴法律的理性來克服情緒的對立。這是我們的共同責任。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著名政治作家Abbe Sieyes曾經為nation下了一個著名的定義:「生活在同一法律下的人們。」我們或許擁有不同的歷史記憶,或許對未來懷抱不同的想像,或許對彼此感到些許不信任,然而只要我們還願意仰賴這套我們共同制訂的法律來維繫我們的關係,只要我們還願意在這套法律的架構內尋求共存之道,那我們就還構成一個nation,儘管那只是一個不穩定的、暫時的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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