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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是新選項?
【2006/02/1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兩岸關係究竟有幾個選項?照馬英九的說法,有三:統一、獨立,及維持中華民國現狀。
這個說法的特別之處,在於打破了長期以來統獨兩個選項的架構,提出了「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第三個新選項。
這其實不是一個新選項,而是一九四九年以來台灣政經戰略的真正實踐。逾半世紀以來,我們沒有統,也沒有獨,我們努力「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並在此種「現狀」上生存發展。
那麼,為什麼非要在「統」與「獨」之間作出選擇?能不能選擇繼續「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
現今的「統獨」爭議,基本上是台獨人士製造出來的假命題。台獨人士將一切「反台獨」者皆指為「統派」,這是政治栽誣。因為,大多數的反台獨者其實只是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而未必贊同「統一」,更明白反對在對台灣不利的情勢下遭到併吞式的「統一」。
相對而言,主張台獨者,則不但反對統一,亦且反對「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主張「法理台獨」者,更是以「正名制憲」為目標(更改中華民國國號及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亦即主張必須在名目及實質上皆「推翻中華民國的現狀」。
因此,台灣現今其實並無「統/獨」鬥爭,而只有「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推翻中華民國現狀」的鬥爭。
那麼,什麼是「中華民國」的現狀?就兩岸關係言,所謂「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又要「維持」什麼?
一、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即維持「一中各表」的中華民國憲法。如今,這一部憲法在台美中三邊關係上被視為不同於「法理台獨」,亦被視為「不容片面改變的現狀」的一部分。這部憲法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最高及最重要憑藉,所以應當「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
二、維持這部「一中各表」的「一中憲法」,即意謂「統一」問題,必須經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民意的程序處理;亦即將統一問題的裁決權交到台灣人民與憲政程序的手中。若無中華民國憲法來「維持現狀」,統獨問題將立即面臨攤牌。
三、中華民國的「現狀」中,也包括了起起落落的台獨訴求;也就是說,在民意的領域中,台獨仍是一個「選項」。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民主政府,對這樣的民意,雖然不能採為國策,卻亦不可「排除」,否則民主政治即不存在;唯若無中華民國憲法來「維持現狀」,亦即維持憲政程序及民主機制,台獨問題亦可能失控。
以上所述,就是「中華民國的現狀」的概要。由於維持「一中憲法」,由於未進行「法理台獨」,台灣的安全及發展始有基本憑藉;事實上,這也是逾半世紀以來台灣的命脈所繫。這一種認知,在台灣主流民意中是真實存在的。因而,對外而言,台海尚能維持和平,而台灣內部亦能在自由民主機制的運作中,未被「統派」拖向「統一」,也迄未被「獨派」拖往「獨立」。
這樣的「中華民國現狀」不是偶然造成,更不是僥倖得之,而是經歷逾半世紀的實踐所致。這樣的「中華民國現狀」應是值得維持的,然則,何必統?又何必獨?
中華民國的現狀,確實亦多困難。但是,如果要推翻「中華民國的現狀」,無論是統一,或獨立,則將更是國家的災難。因此,倘若在統一、獨立及維持中華民國現狀這三個選項中作一選擇,當然應當選擇「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平衡之下,不統不獨,亦統亦獨;始能維持內外和平,不被逼統,也不被逼獨!
何況,正如前述,「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並不是什麼「新選項」;台灣其實不必再作選擇,只要延續這逾半世紀以來政經戰略的認真實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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