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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
漢源縣大壩工程移民維權運動者陳滔被秘密槍決
王維洛
December 13, 2006
(作者為工程師,現居德國)
一、瀑布溝大壩工程移民維權運動參與者陳滔被秘密槍決
根據希望之聲記者秦越的採訪報導,陳滔的辯護律師冉彤12月4日從四川高等法院得到證實,漢源暴動當事人陳滔因打死西昌防暴大隊防暴警察張志明,已經被四川省高院二審秘密宣判、秘密執行死刑;同時還獲悉陳滔的「同案犯」蔡昭、劉勇、王修蛟等也被判處無期、十五年、十二年徒刑。
冉彤律師此前根本不知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結果,他多次查詢,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辦理。12月4日冉彤聽說秘密處決陳滔的消息前往四川省高級法院查詢,法院證實處死的事實。而判決書是在今年6月做出的。冉彤律師質問法院為什麼秘密處決,法院回答有內部規定可以先處決後公佈,但是拒絕出示該規定。冉彤表示當局對當事人判刑過重。他認為軍民衝突的雙方都是受害者,流血事件的責任人應該是四川的貪官污吏。其實四川貪官污吏的背後是中央決策層。因為從2006年起,死刑的核准權不在省高級法院,而是收歸最高法院(參見︰陳永苗︰最高法院展開自我抬高運動,動向雜誌2006年第11期)。
二、漢源暴動震驚世界
2004年10月27日到29日,由中國政府承辦的世界水電工程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政府的官員、中國工程院的院士們在大會上作主題發言,中國的主要媒介都予以大量的報導。會後,大會的參與者將到中國各地參觀,如長江三峽工程等。
計劃建設的瀑布溝大壩工程正準備借世界水電工程會議在北京召開的東風,提前實行大渡河的截流。10月27日晚間,五至六萬名移民到水電站工程外抗議,阻塞了通往工地的交通,希望能以此阻止大渡河截流工程的進行。瀑布溝大壩工程將淹沒整個漢源縣城和鄰近幾個鄉,淹沒耕地四萬四千多畝,迫使十多萬居民離開故園。負責大壩工程規劃建設的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和四川省地方官員互相勾結,將移民排除在決策過程之外,壓低移民賠償標準,並用高壓行政手段逼迫移民搬遷。這些行為自然遭到漢源居民的強烈反對,因為私人財產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幾個月來,移民們上訪抗爭,但是沒有任何結果。當他們得知瀑布溝大壩工程決定提前截流,這就成為這一事件的導火線。從大壩工程施工技術上來說,一旦完成截流,工程就是沒有回頭的開弓箭。對移民來說,在沒有聽取他們意見、和他們達成移民協議之前就進行截流,是對他們基本權利的侵犯。
此時,政府派出大批武警及防暴公安到場,用暴力將抗議的民眾拖離現場,希望保證通往大壩截流處的道路的暢通,以保證截流工程的進行。在對抗過程中,防暴公安將一名七、八十歲的老婆婆打傷,並將一名三十來歲的男村民打死。這些暴行引起廣大民眾的憤怒,他們轉而衝擊了縣政府大樓。緊接著28、29日兩天,憤怒的農民和學生發動了近十萬人抬著死者屍體上街抗議遊行抗議。四川省政府急調萬名武警前往漢源縣鎮壓民眾的抗議活動。同時,四川省政府發出通告,聲稱要嚴肅處理少數煽動群眾阻止國家重點工程建設衝擊政府部門的不法分子。政府的公告更激發了群眾的憤怒。矛盾激化,武警和抗議群眾發生衝突,雙方都有人員傷亡。陳滔、蔡昭、劉勇、王修蛟等參與了當時的抗爭活動。
三、政府做出「絕不秋後算帳」的承諾
漢源暴動的消息震驚了世界,也讓在北京參加世界水電工程會議的各國代表十分尷尬,更讓會議的主辦者中國政府和水利部十分丟臉,因為他們剛剛在會議上向各國代表介紹了中國大壩建設的蓬勃發展,大壩工程得到民眾的「大力支持」,特別是得到移民的「大力支持」,因為中國大壩工程移民安置找到了所謂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措施--開發性移民措施。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派出工作組到四川省漢源縣,並帶來胡錦濤、溫家寶的指示。據說,胡錦濤、溫家寶指示五種工程不能實施:--不能使絕大多數群眾受益的、得不到絕大多數群眾理解和支持的不能實施;--違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搞低水平重複建設的不能實施;--脫離實際、貪大求榮、勞民傷財的不能實施;--保護本部門利益,與民爭利的不能實施;--準備工作不充分,配套措施跟不上,有可能引發社會震動的不能實施。
中央工作組在漢源宣佈︰瀑布溝大壩工程暫時停工,調整工程移民補償標準。並做出承諾,對參與者絕不搞秋後算帳。
四、永遠打擊「一小撮」
自從武警進入漢源縣之後,漢源縣一直處於戒嚴狀態。就是中央工作組離開後,戒嚴狀態也一直沒有解除。由於中宣部宣佈漢源縣事件為「動亂」,希望媒體不要進行報導。之後人們很少聽到來自漢源縣移民的消息,也很少聽到有關瀑布溝大壩工程的消息。
2005年9月份,瀑布溝大壩工程重新正式開工,10月份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周大兵在四川省、雅安市、漢源縣政府領導的陪同下,到瀑布溝大壩工程工地視察。11月中旬,瀑布溝大壩工程實行截流工程。對此外界一無所知。
雖然中央工作組做過承諾,對參與者絕不搞秋後算帳。但是當局還是對漢源暴動的一些參與者給予最嚴厲的懲罰,直至秘密處決。
如果參加漢源移民抗爭活動的陳滔、蔡昭、劉勇、王修蛟等觸犯了法律,他們應該得到一個公正的和公開的司法審判,而且有一個合法的審判程序。正如冉彤律師指出的,當局對當事人判刑過重,軍民衝突的雙方都是受害者,流血事件的責任人不在他們,而在四川的貪官污吏。
對漢源暴動參與者陳滔予秘密處以死刑,表示了決策層對法律的蔑視。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要「依法治國」,實際上是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獨裁統治。四川省高級法院在答覆辯護律師的質問時,說有內部規定可以先處決後公佈,但是又拒絕出示該規定。其實公開審理陳滔案件就會讓中國人再次看清中央工作組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做出的「不搞秋後算帳」的許諾實際上只是緩兵之計,是言而無信。
中國共產黨在打擊反對派時最常用的名義就是所謂的「為了絕大多數群眾」的利益,打擊「一小撮」敵人。這個假想敵人的人數,佔人口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只要如何界定這「一小撮」或者百分之五到十的小部分人,這是決策者的事。陳滔、蔡昭、劉勇、王修蛟等只是參加漢源維權居民中的「一小撮」,所以可以為了絕大多數群眾的利益而鎮壓他們;參加漢源維權的居民又是中國人民中的「一小撮」,可以為了絕大多數群眾的利益而鎮壓他們。今天可以把這「一小撮」人抓進監獄,明天可以對那「一小撮」人秘密處以死刑。
憲法保護的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而不是維護絕大多數群眾的基本權利,反對另外一小部分人的基本權利。一位從希特勒集中營中幸運活下來的人在反省自己的行為時說,當初希特勒反對猶太人(在德國生活的猶太人也是德國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剝奪猶太人的基本權利,他認為這是猶太人的事,和他沒有關係,沒有站出來反對,是一個錯誤。因為希特勒可以剝奪猶太人的基本權利,同樣也可以剝奪其他人,包括德國人的權利。
五、陳滔的血
今年早些時候,國務院修改了大型水利工程移民淹沒補償標準,提高了農田、房屋等的補償標準。2004年年底,漢源暴動震驚世界,也迫使國務院修改這個移民淹沒補償標準。可以說,沒有漢源縣十萬居民的維權抗爭運動,沒有陳滔的血,也就沒有移民淹沒補償標準的提高。
從國務院提高大型水利工程移民淹沒補償標準這個事情來看,漢源暴動的原因是移民補償不足,是政府政策措施發生偏差,責任在政府而不在民眾。但是政府是容不得平民百姓來數說它的不是的,讓它丟臉,讓它下不來台,特別是在世界水電工程會議的參與者面前、在世界輿論面前。就像當年的曹操一樣,明明是自己的決策錯誤,打了敗仗,卻一定要讓那位指出錯誤的謀士腦袋落地。
雖然中央工作組曾做過承諾,對參與者絕不搞秋後算帳。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什麼時候不是秋後算帳?反右是秋後算帳,文革也是秋後算帳;六四是秋後算帳,鎮壓法輪功也是秋後算帳。把向外國記者講述移民賠償實情的三峽移民傅先財打成殘廢是秋後算帳,把漢源移民維權運動參與者陳滔秘密槍決也是秋後算帳。所以,只要民主制度沒有建立,秋後是一定要算帳的。陳滔被秘密槍決,這是秋後算帳的繼續,而不是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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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December 1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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