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網棧 > 政黨政治 > 【2004年3月】網棧
〈2004320極短篇之二十一〉-- 人民法官該敲下木槌了
SCFtw 2004/02/15 23:37
二月二日,『外傳……陳由豪……原未被列名十大通緝要犯,係因跨部會協調會,高層指示才列入;負責召集跨部協調會的法務部……鄭重駁斥表示,……,因其所涉為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將其列名十大通緝要犯,是跨部會議共識,並非高層指示。』(2004.02.03中國時報,記者劉鳳琴、張孝義) -- 二月六日,新聞記者說(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六日電):『陳總統強調,總統雖然是國家領導人,但是對於司法的事情和檢察官偵辦的事,總統能夠介入嗎?能否指揮嗎?陳由豪被列為所謂十大通緝要犯,他是看到報紙才知道。』 -- 二月十三日,『民進黨立委李明憲上午在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指出,……陳由豪本來不是十大通緝要犯,是陳水扁總統簽上去的,證明陳水扁不會和財團掛勾、不會和黑金掛勾,更不是「俗仔」,就算拿錢也是依法行政,最適合當台灣總統,……』(2004/02/13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