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老及各位副市長,
本市長久立下的規矩, 不擅自刪人留言不任意踢人, 強調言論自由的精神. 看來得寫下但書了. 規矩擬妥前, 不妨比照之前辦理, 新立規矩也不得溯及既往.
論理辯論的議題, 和純攻擊人的話語有所不同, 分別的很清楚. 首先, 談及關於 yahao 兄論理議題的激烈言論所導致的黑名單.
yahao兄談到六四的道德性問題, 引用有爭議的文章, 用激烈言論激起了回應, 雙方言詞不免火爆. 此時球員兼裁判的 yahao竟然枉顧公平正義的客觀原則, 身為副市長而一人就決定將 SCF列為黑名單. 也枉顧本市市規, 追求言論自由評等原則. 在下雖久未來網路閒逛, 但是就所看的幾篇文章, 並不覺得 SCF 有超過議題之外的過當攻擊行為. 辯論中的雙方, 竟然有一方擅用自己的權立阻擋另一方開口, 實屬不當. 本人身為副市長, 若不發言伸張公平原則, 會自慚自己的冬烘昏蒙. 請見諒!
請 yahao兄自行將 SCF的黑名單撤除, 回到公平的原點, 理性發言, 平等辯論, 給市民一個好榜樣為念.
記得 YST兄的發言準則中, 有一項很不錯, 強調應該衡量言論自由中的學習價值. 當辯論的雙方論理的品質小於人身批評的惡意強度時, 繼續言談中的學習價值就低落到不值得了. 此時雙方(尤其是負有導正言論之責的副市長)應該冷卻下來, 不是認輸, 而是尊重言論自由原則所捍衛的價值. 如果自認有未發表清晰之處, 可以再繼續說. 否則, 已說過的道理繼續強調, 僅是畫蛇添足.
至於另一位長久以來的人身攻擊事件中的主角, 若是來談論道理議題, 適用上述原則, 新立規矩也不得溯及既往. 若是仍處於非議題的人身攻擊言論, 不妨隔道牆, 維護人身尊嚴, 又未阻擋任何言論議題, 無妨.
yahao兄您覺得如何?
六四事件的死亡者和未亡者, 比較起林覺民和 孫中山先生的不同, 可能並不多. 但是, 前者被鎮壓, 後者被紀念. 社會動盪不應該的話, 世界各國的立國者都得被譴責了. 我不同意你的論點! 我如果罵你, 你也罵了我. 我也能將你列為黑名單嗎? 我不會這麼做的, 未完成辯論前的阻擋別人發言, 不是污辱了別人, 而是污辱了自己. 請小心行使權力.
泥客
( 抱歉, 忙於工作讀書, 謹向各位阿兄阿妹請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