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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回應ASUS的四則2005-6-26訪客簿留言和回覆(2/3)
SCFtw2 2005/06/27 19:51
關於複製別人的訪客簿內容以為批罵之資,ASUS前前後後說了很多,而且呈現為嚴厲的道德指責,這個全新的主題還是ASUS這四次訪客簿言談的重點之一,所以我先回應。
ASUS對nick999說(依時序):『看完後刪除。因為有人喜歡COPY別人私領域的東西去發表。』『在討論板發表是屬於“公領域”,在訪客簿留言是“私領域”,這是過去網棧管理者老長工lct曾說過的,有教養的人都知道公、私分開。就好像在街上看到什麼事情可以在大家面前講。如果到別人家裡看到什麼光景就不宜公開說,這就是公領域和私領域的區別。』『當我沒有你的Email卻需要與你溝通時,該怎麼辦?請說!必需要讓大家看我和你說的話嗎?偷虧且公布是道德的行為嗎?而且是斷章取意的解讀。』『尤其我非常反對,一直反對將留言板的話拿到公開板來貼,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偷盜別人的留言就是不道德。你看看網上一些君子是不會偷盜別人的留言的。』
關於聯網的帖子和訪客簿留言之間性質上的差別,這一年半以來發帖子談得最多的是verseau128 (慕亞),其次是我SCF。先提起來的在我的印象裡是verseau128,在去年八月間,在【網棧服務台】,當時我立刻申論了相反的意見。ASUS的基本看法跟verseau128差不多,但是我的意見一直強烈而且清楚,我認為聯網的訪客簿其實是一個功能有限的網棧(現在叫城市),仔細讀讀聯網當局制定的遊戲規則,到各國各地的BBS上走走,這個情況是很清楚的。大致說來,網棧是個運動公園,訪客簿是個攤檔,人人自由光顧,看盡一切,自由發言(除非棧長訂有限制),網棧與訪客簿沒有差別。網棧固然是公共場所,然而訪客簿本來也沒有什麼私密性可言。網誌黑名單制度今年五月才出現,在這以前,訪客簿完全開放給所有的人留任何性質的話,比任何一個網棧還寬鬆得多。討論版發表與訪客簿留言二者的公領域私領域差異是形式上的,真正的(real, true)差異在實際(actual, practical)情況,不在本質(essence, nature)。
ASUS提到老長工(lct),但是老長工在這事上怎麼說不重要,重要的是連上帝都必須以理服人。聯網的規條在那裡,老長工必須放下權杖來跟我公開講理。ASUS提到有教養沒有教養,這是指GAIL讀到了ASUS的第一則留言之後發帖譏評那件事,其實也指我SCF沒有教養,因為聯網人人知道“此道”“玩得最兇”的是SCF。ASUS打比方說:『如果到別人家裡看到什麼光景就不宜公開說』 -- 我也來打個比方 -- 甲在乙面前罵丙,不巧被丙親耳聽到了,丙為甚麼不可以就此事和甲所罵的內容公開罵甲呢?!這是合理合情正常的社會常態,不是嗎?!何況罵人之處並不是什麼四望無人的荒野!再說,如果無緣無故或者事不關己,誰在看到了什麼光景之後會公開說什麼呢?!如果不是有什麼強烈的意念或明確的目的,誰“喜歡”COPY別人的東西去“發表”呢?!
道德問題在這裡自動插進來了。先提一個事實:一個聯網會員對待和使用別人的訪客簿裡的別人的留言和回覆的基本態度顯然植基於他對聯網訪客簿的本質性認識。第二個事實:ASUS先提教養後提道德,在教養方面ASUS從公領域與私領域之分立論,在道德方面ASUS提到偷盜和偷窺,而聯網的訪客簿和訪客簿留言是ASUS連結某種教養和與它有關的道德的實物。既如此,我認為ASUS的道德觀的這番投射植基於他對聯網訪客簿的本質性認識。
ASUS一直非常反對把別人的訪客簿裡的別人的留言和回覆複製到自己的帖子裡來談,他認為這樣做“非常不道德”。但是我認為ASUS既沒有察知聯網的訪客簿制度在聯網制定的遊戲規則下的“偽私領域性”,又失於正視整個BBS世界的實際情況,所以話說得太過了。聯網的訪客簿是一種主人的存在和意義非常明顯的、偏向主客二人交流的、比較不公共的、比較受限制的公共空間,這我已經在聯網論說過好幾次了。在另一方面,事實上,在很多BBS上網客根本沒有任何說得上是“私領域”的空間。在《中時電子報•新聞對談》,根本沒有訪客簿留言簿這種設置,網客衹能發帖,要在網上交誼問安訴衷情也衹能發帖,所有的其他人自由光顧、看盡一切、自由發言、甚至自由搗亂,我在中時那裡混了一年多了,還不曾看到有人抱怨過缺乏私領域這一點。習慣於聯網訪客簿的安逸平和很容易使人加給用複製轉貼批評的方式打破這種自在的人“非常不道德”的批語,但是我必須說這種行為並沒有本質上的不道德。
這種行為是否包含動機上的不道德?這當然完全要看個案的實際情況。在網路上貼出了自己指斥特定人“十分膚淺”而且“亂叮咬別人”這樣的文字,人人可以不受限制地看到,那麼 -- 不管指斥得有沒有道理 -- 寫出貼出這番文字的人就不能希望被他這樣指斥的人看不到或者沒看到,更不能希望對方在看到之後由於什麼道德約束而不回批 -- 這個“不能希望”的情況是:“在常理常情下”沒有理由、找不到理由、不可能找得到理由。
ASUS說:『偷盜別人的留言就是不道德。你看看網上一些君子是不會偷盜別人的留言的。』『偷窺且公布是道德的行為嗎?』 -- 要批就要徵用原文,這是最理智的做法,而且 -- 難道在這種情況下還得扯進什麼“版權”問題或者“尊重”問題嗎?!反批不反批的決定與“君子行為”無涉,反批時徵不徵用原文的決定更與“君子行為”無涉。 -- 至於“偷窺”,我已經在前面說過有關的基本道理了。 -- 至於“公佈”,唉!我不說了。
以上講的是原理、原則、通案、和聯網通案的情況,現在說點非常實際的,衹講這次這個GAIL vs. ASUS的個案。
六月二十一日以來ASUS三次發帖指責GAIL,後兩次同時指責SCF,GAIL和SCF都發帖回應了,細密說理的部份合計有六千多字,面對這些說理,ASUS不發帖表達什麼,卻到朋友的訪客簿上說:『那兩位戰士……因為我利用麻棧發言就轉而攻擊我,說我同意麻棧的論點,十分膚淺。』還說:『唉,好不容易麥氏不再叮咬別人,改過了。現在又來兩個和麥氏一樣的戰士,亂叮咬別人....泛藍內亂永不止,中華民國還有前途嗎?』在前一段話裡,ASUS為GAIL和SCF憑空設想了(未舉證論證)一個“攻擊ASUS”的理由,然後據以批評GAIL和SCF“十分膚淺”。在後一段話裡,ASUS說GAIL和SCF“亂叮咬別人”,還明確地把根據正理追打人的GAIL和SCF與根據歪理纏人的myata在道德和人品上相提並論等量齊觀,然後據以非常誇張地推論說:『泛藍內亂永不止,中華民國還有前途嗎?』ASUS在道理上這樣怪異的表現我SCF當時沒看到,GAIL看到了。六月二十一日ASUS已經罵了GAIL一聲『雪特~~~~~』了,六月二十六日GAIL逛到她的朋友nick999的攤檔,看到ASUS在給nick999的留言裡評說GAIL“十分膚淺”而且“亂叮咬別人”,GAIL豈有不怒火中燒然後立刻反擊的道理? -- 何況ASUS在那番文字裡明說他的對象是“戰士”?!
ASUS認為GAIL“斷章取義地解讀”他給nick999的第一次留言,然而任何人都可以從那則留言裡毫不費力地抽取出ASUS指斥GAIL和SCF的內容,GAIL的那則譏評帖子裡哪裡有什麼對ASUS的那則留言“斷章取義”的地方?!
ASUS給nick999的第二次留言的內容不涉及別的,所談的完全是複製別人的訪客簿內容以為批罵之資的事,ASUS似乎覺得自己受到傷害了,但是客觀來看這個傷害是他自己請來的。
ASUS譴責這種行為“非常不道德”。行為不道德的判定依據行為的本質和那個行為對特定他人或社會的影響,本質方面我說過了,在ASUS所受到的影響這方面,除了有ASUS自己招尤這個情況之外,事情還牽涉到ASUS的個人承擔問題。既要罵,又不願意承擔自己預期可能會出現的結果。所以,總之,ASUS之認定GAIL這次的這個行為“非常不道德”我是認為非常奇怪的。
除了成段徵用的ASUS原文之外,本帖之全形字符接近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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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網誌/【GAIL 的網誌】網誌/訪客簿
nick999 2005/06/26 10:17
GAIL,
麻煩你考慮一下, 把華碩在我那的留言的評論刪去.
我尊重華碩發言不被COPY的請求, 特此相請.
你可以引用我在任何地方的發言, 我不介意.
泥客 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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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GAIL) 於 2005/06/26 10:38 回覆:
已刪,也煩請ASUS不要暗箭傷人,否則我再度會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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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網誌/【泥客行旅】網誌/訪客簿
ASUS 2005/06/26 10:46
在討論板發表是屬於“公領域”,在訪客簿留言是“私領域”,這是過去網棧管理者老長工lct曾說過的,有教養的人都知道公、私分開。就好像在街上看到什麼事情可以在大家面前講。如果到別人家裡看到什麼光景就不宜公開說,這就是公領域和私領域的區別。
當我沒有你的Email卻需要與你溝通時,該怎麼辦?請說!必需要讓大家看我和你說的話嗎?偷虧且公布是道德的行為嗎?而且是斷章取意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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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城市/討論區/
偽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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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S說……
GAIL 2005/06/26 11:17
ASUS說:那兩位戰士其實是我的朋友,因為我利用麻棧發言就轉而攻擊我,說我同意麻棧的論點,十分膚淺。這種以為用顯微鏡分析事情的人,另我失望,所以我只好和他們斷交了。
--看完SCF兩篇辯駁ASUS的文章,不知道膚淺的是誰!!??
ASUS還說:唉,好不容易麥氏不再叮咬別人,改過了。現在又來兩個和麥氏一樣的戰士,亂叮咬別人....泛藍內亂永不止,中華民國還有前途嗎?
--哈哈!好一副憂國憂民啊!只要「亂叮咬別人」的就是「泛藍內亂」的罪人。
1、我老早說過幸好我早早脫離「蠢」泛藍。
2、ASUS是很鄉愿的,我甚至把SCF辯駁的文寄給他,他呢?連看都不看,就說了「斷交」兩個字,明明白白在套交情,這跟麻棧那兩位女掌櫃是一樣的,交情套不成,反目成仇,心中全然無理性邏輯的思辯空間,連一點對錯都不分。
他(她)們會後悔的。
ASUS最後說:看完後刪除。因為有人喜歡COPY別人私領域的東西去發表。
很抱歉!妳既然敢在網誌上發言,就不要批評人家看到是「不道德」的!只有妳是「道德」的嗎?只有妳是「道德」的標竿!!屢屢叫人家把妳的留言刪除,裝作沒事樣!妳這就叫不淌渾水是不是!?
很不幸這則留言被我看到了!你已經對我造成傷害,我當然要公布出來!!
本文於 2005/06/26 11:19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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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GAIL 2005/06/26 11:19
此帖原本已刪掉,是妳ASUS逼我再度公布出來!
ASUS說我斷章取義,那我就把他的原文公佈如下:
看到你在麻棧力戰眾人十分配服。你和yahao的事我看不懂,因為我不會看簡體字所以看不懂。其實你當初答應當麻站的副市長我覺得很奇怪,因為麻棧=麻煩的棧,蠻亂的。(麻棧應該登記到以上皆非類,不該登記到政治類)。正因為麻棧是一個亂棧,所以當我看不慣那某些戰士的「做法」時後,我會到麻棧去宣誓我的看法,而不是我同意麻棧的論點。那兩位戰士其實是我的朋友,因為我利用麻棧發言就轉而攻擊我,說我同意麻棧的論點,十分膚淺。這種以為用顯微鏡分析事情的人,另我失望,所以我只好和他們斷交了。
麻棧一直是非不停的原因在狂老本人。狂老對於麻棧,美其名是開放其實是沒有中心思想,不懂管理。麻棧是個沼澤地,任何人都可以去攪一下污泥。
此外勸泥克,網路上本來就可以角色扮演,只有投票時後是真實的。那些沒有投票權的人才會狂妄亂語,不要理他就好了。
你加入麻棧的副市長是個大錯誤,那裡根本不符合你的格。何不到理想國去呢。
唉,好不容易麥氏不再叮咬別人,改過了。現在又來兩個和麥氏一樣的戰士,亂叮咬別人....泛藍內亂永不止,中華民國還有前途嗎?
看完後刪除。因為有人喜歡COPY別人私領域的東西去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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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網誌/【泥客行旅】網誌/訪客簿
ASUS 2005/06/26 11:34
當我在此第二次留言時,因故,電腦遲遲才發表,發表後才看到Gail說已刪除,所以我所發表的留言已無法刪除了。很遺憾,你的留言板變成是非地。(我不喜歡吵架也不喜歡不冷靜的人)。能勸Gail就勸,不能勸就算了,終就她也只能投一票。民主的好處就是平等。
再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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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網誌/【骷髏城堡】網誌/訪客簿
nick999 2005/06/26 13:46
華碩兄,
別急. 若有什麼我可以說說話, 請交代. 我把個人的名譽放在一旁, 秉公看待大的公義. yahao以權勢的威脅熱狗男孩的發言, 超出言論公平的原則. 所以我出面阻止. 希望他們在同等的地位, 繼續的溝通, 或辯論. 你和GAIL並無地位的不公平, 我以為我並無說話的地位. 我的態度大體是: 支持GAIL的追求"反對靠攏中共權勢的主張和言論作風", 也支持你的要求"言論自由的不受扭曲". 現在, 感到GAIL所追求的目標, 變成弱勢. 願意出面相挺. 並非反對你的要求. 能不能勸你, 暫時別大聲的打擊GAIL等人, 因為, 通常小人的作風是: 集合共同反對者, 打擊對手. 你若因此成為打擊GAIL所追求的"反對靠攏中共權勢的主張和言論作風", 也是不妥. 請你繼續堅持你的要求, 但是小心別給 "靠攏中共權勢的主張和言論作風"的人士所利用. 謝謝!
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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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ASUS) 於 2005/06/26 15:34 回覆:
我對麻棧任何紛爭完全沒有意見,對什麼六四一句也沒有發言過(沒興趣),我沒有贊成及反對Yahao (不關我的事),只不過不喜歡某些人因推薦把人分類,然後逼人不准推薦,否則就指明道姓的罵。然後我選擇在麻棧發言。事情只有這麼簡單。
因為我在麻棧發言就把我歸類了。尤其我非常反對,一直反對將留言板的話拿到公開板來貼,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偷盜別人的留言就是不道德。你看看網上一些君子是不會偷盜別人的留言的。
我沒有觀點,只是不喜歡他們的【做法】。他們以為他們的作法很利害,可以逼大家閉嘴。閉嘴就閉嘴吧,親民黨越來越失人心....就是這些支持者搞壞的。
我說的很清楚,也做的很明白,我只是不喜歡某些做法。
看透一些人的劣根性也很好。我代表的是沉默的大多數,我們會用選票表達對哪些黨的看法的。
算啦,拼工作比較要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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