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莊子
近日一位好友再次論及『旦暮遇之』此處之原意:好似早晨與夜晚之相遇,何其不易啊!
俺婉言回答,若上追莊周前文,好似又自一大夢醒來,對夢境依依難捨,歷境或許離奇,與現實環境相去甚遠,幾乎不可思議。
猶如古時候,書信往來全賴人工傳送,或幻想萬世之後,必有改進。果然電報、電話相繼問世,如今用賴傳輸,更是人人每日,從早到晚,都會遇到的普通事件---旦暮遇之也。
若解注為早晨與夜晚相遇,則與萬世之後,不很搭配。所以以為,是說將來很容易找到解答,比較顧及全意。遇之---遇見,相遇---在一起。是有區別的,易:「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故云:「是意能遣辭,辭不能成意,大抵為文之旨如此。」所以要看全文為宜。
好友是學商的,卻如此好學,治學精神令人感佩。大抵所歸,學法、習商人士,多不屑專研治學,尤以法律系為然,只會選總統!
鑑於此,歐美大學,法律系入學前,必須先完成修業任何一門學系,藉以充實基本學養,摒除缺憾。
中國五千年歷史,只有在那個年代享有最高的言論學術自由。試想,春秋諸子百家的大鳴大放,才是造就學術,開闔進取的活泉。而今,追思先賢,也猶如旦暮之遇,旦暮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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