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縣市辦跨年晚會,居然要燒掉一兩千萬,大部分的民眾對此都不以為然。
不以為然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絕大部分的民眾都沒有親身參與這樣的活動。」政府燒這些錢,不符比例原則。
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辦這樣的什麼耶誕晚會、跨年晚會、尾牙晚會,花個二三十萬應應景熱鬧一下也就夠了,再多,就要叫人不平了!
想想,讓一個歌星唱幾首歌就要幾十萬,而那些在街頭不飽不暖的庶民大眾,又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