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認可檢察總長黃世銘「一審有罪才下台」,說這是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去他的「無罪推定原則」!那是承審法官在「缺乏充分證據」的情況之下對被告的一種審理態度與立場,如果「證據確鑿」或「現行犯」,哪還有什麼「無罪推定」?
台灣的民主,已經相當糟糕,而也都是因為「法治」更糟的原因所致。如今,大家都「無罪推定」,那麼,「黑心油」一干人等是否也都是「無罪推定」?
真是他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