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這位病囚(他確實有病在身),法務部究竟應該如何處置?我在此給法務部開一個簡單的處方:法治、公平、中立。
法治:這不必解釋。
公平:在法治之下,所有受刑人都應該享有相同的待遇。
中立:法務部的職掌(包含檢調、獄政)都不屬「司法獨立」的範圍,但卻應該嚴守「行政中立」,不受任何「法外」的干擾。
這個處方,尚有兩項「禁忌」:政治考量、特殊禮遇。
政治考量:執法而有政治考量,這就是讓民主、法治從根爛掉。執政者執法採取政治考量,表面上是要維護社會和諧安定,骨子裡其實是要維護自己的政權,絕不可取。
特殊禮遇:卸任元首犯法坐牢,乃是國家的恥辱,照理應該完全剝奪其身份才對,又何來特殊禮遇?倘若還要禮遇,那連「褫奪公權」也不必了,乾脆准他再選總統。
最後,還是要奉勸民進黨以及另一個「卸任副元首」呂秀蓮:即便你們無法對扁家貪污「勇於負責」扛下來,至少也不要公然再挺扁家。如果再挺,對於「民主進步」沒有好處,對於「打倒國民黨」也無法理直氣壯;到頭來,台灣還是一個爛黨、一個亂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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