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經濟部日後將以幾個重大「經濟指標」來決定國營事業發放年終績效獎金的依據。
真是糊塗!
先說,所謂「年終獎金」(因名目繁多,只以「年終獎金」概括稱之。)大致分為兩類:「績效獎金」與「非績效獎金」。
「非績效獎金」,除非事業已面臨重大財務危機,否則固定要發,通常是發放一個月;這是老闆對員工一年辛勞的基本「意思表示」,公司即便賠錢,也是由老闆自己承擔營運責任,不能虧待認真勤勞的員工。
至於「績效獎金」,則是依照事業的年度績效來定。簡言之,事業賺得越多,員工年終也獎得越多;而,如果事業年度虧損,那只好對員工抱歉,無法給獎。這是非常基本而易懂的規則,一般事業公司都有明文章程讓所有股東與員工知道。
如今,不看員工勤勞,不看營運績效,居然以外在的經濟因素指標來決定內部的獎勵規則;這,只能說,真是被罵得糊塗了--政府,已經方寸大亂,甚至簡直是六神無主!
有這樣的「糊塗指標」,難怪民調只有13趴。這是趴在地上的政府啊!
【註】「軍公教」屬於非營利職場,故只有非績效性的年終慰勞加給,應無所謂的「績效、獎金」這些名堂。從前,因為種種因素(所謂「時代環境」)而有種種名目(如退休還領年終慰勞等等);現在,時代環境已經不同,應該當機立斷,斷個清楚,改個徹底。
如果做不到改革,唯一的理由就是怕丟「選票」;這樣的政府與大官,與愛「鈔票」的貪官沒有兩樣。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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