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問閣揆,明年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要不要繼續砍?閣揆回答說,明年的事不能回答;但又說,如果經濟情況大好,「恢復」也是可以。
這,就是沒有原則的「亂砍」!
原則是:退休公務員該不該發給年終慰問金?如果應該,就是經濟再差也要發;如果不應該,就是經濟再好也不能發。
依一般小民的看法,不應該發。因為小民工作退休之後,沒有老闆還每年發給年終慰問金的。(私下的各別探視慰問或許是有,但非通例,也絕非公司制度。)
其實,若以人情來說,這種念舊感恩的「慰問」也無不是;但以政府為之,則必須立法,也必須界定清楚。大抵上,對於真正勞苦功高的重臣,或真正兩袖清風的前輩,確實需要繼續加以照顧。
然而,當今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多。因為,當今的退休制度已經相當完備,相關給付平均都已超過民間水平;其次,真正勞苦功高的也實在不多--試問,當今的「退將」有幾位是上過戰場出生入死打過仗的?
所以,就原則講,這些年終慰問金,不分文武,都要根除廢掉的,沒有什麼「看經濟」再說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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