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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原是待罪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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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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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火燒到立委身上了,立委的種種補貼、種種福利,已經被「怒火」燃及,想要脫身,恐怕沒有那麼容易。

其實,立委也無須自覺委屈或自認遭到所謂的池魚之殃,因為,「A錢」乃是事實,何況,「通過證所稅」等等,帳還沒算呢!你們這些立委--尤其是國民黨籍的立委--原是待罪之身啊!

不分藍綠,許多立委都說,目前的所有待遇及補助、福利,還是不夠開銷。然而,看看其所謂開銷的內容,怒火就越發不可收拾。

紅白帖子,一個月聽說要十來萬;那原來,「立法委員」是專跑紅白攤的?也有聽起來稀奇古怪的(如今已見怪不怪),立委要替重要的選民繳納一般罰單(因為無法關說或不敢關說,只好把選民拿來的罰單自己繳清。)

如此這般,所謂國會殿堂的立法委員,似乎已淪為傳統廟口的公親大老,大約只有「里長伯」的規格了。

這樣的規格,泛泛皆是,總統以及五院院長的紅白匾額布聯也已到處可見,相當廉價。

話說主題,立法委員這樣不務正業、這樣A錢、這樣通過違反民意的法案,不是早該廢掉了嗎?砍砍於法無據的補貼福利,其實只是薄懲輕放而已;若不然,怒火燒成野火,就難收拾了啊!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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