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風聞,陳致中有意參選高雄市議員,倘若屬實,這就實在是不要臉之至;之前辜寬敏大罵綠營天王不要臉,其實拿來罵陳致中還比較切實。
誠然,我一再說過,任何人的參政權利都不能因為「妨礙他人的政治利益」以及「地域黨派」等等理由而被剝奪;但是,像陳致中這種人,法律已判有罪,他也試圖「認罪協商」,而且,深不可測的貪瀆數字至今一毛錢都不見退回,一家人則猶在豪宅名車中鬼混;這樣的人,要來參與「選賢舉能」的民主競賽,說他不要臉,還算是相當客氣。
問題是,陳致中要參選,自然有選民會去選他,甚至說不定還能當選。這,就是「民主」的弔詭之處了。
深思之下,究其詳細,「民主」其實乃是「資本主」,從來都是有錢人的遊戲;今天,陳致中倘若沒錢,他的一切都是烏有,更別說要選舉。說穿了,「民主制度」其實是「資本主義」之下,資本家掌控社會的一個社會管理機制。
不是嗎?美國總統選舉不是需要天文數字的政治獻金嗎?這些獻金不是過半都來自大資本家嗎?從而,資本家掌控總統、掌控參眾議員,不也是天經地義嗎?何來「民主」?甚而,資本家自己披掛上陣、或指定代理人上陣,更是多見--如洛克菲勒家族、甘乃迪家族、布希家族等等,不勝枚舉。
這樣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度,這樣的「美國仙丹」,拿到台灣來用,由於水土不服,其副作用與後遺症也就更為嚴重了。在台灣,「賄選」固然是長期以來的民主通病,而類似陳致中這種毫無政治素養的不要臉、以及諸多毫無政治理念的黑金集團的參選、或甚至當選,不也是王八烏龜,無甚差別嗎?
說起來,早期的賄選還算好的。因為,當時中央沒有選舉,菁英自然出頭,而地方選舉,固然賄選盛行,但是選出來的也多半還是仕紳角色,當時的賄選,其實只是類似現在的「動員」,請你出來投票而已。(必須特別注意的是,早期國民黨提名的地方政治人士多半資質人品不錯,如最早的林洋港一代、後來的高育仁一代等等;所以我稱之為「仕紳政治」,這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絕對有史可徵的。)
如今,政黨式微、領導鬆散,選舉變成戰國時代,不但一團蠻幹,也是一團混亂。結果,台灣國會的混戰景象,也就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忠實記錄了!
從陳致中參選的不要臉,談到「民主」與「資本主」的真相;我們吃了「民主」這顆「美國仙丹」,實在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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