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前幾天在北京「歐胡會」後的記者會上強調:美國對於兩岸在緩和緊張情勢和建立台海聯繫所採取的積極行動,表示稱讚;而美國自己的政策,是建立在《美中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也支持這些聯繫的進一步發展;這些聯繫是符合雙方的利益和更廣泛的地區利益,也符合美國的利益。
話說的很白:台灣也是美國的一部份!
而台灣,在歷屆美國總統訪問中國大陸的時候,最關注的,也就是這樣的一項公開表白;只要談到《台灣關係法》,台灣就放心了。
《台灣關係法》,有如昔日大英帝國的女王誥命宣布香港為其殖民領域一樣,切實而明白地以法律向全世界宣布,台灣是美國的義務與責任;據此,美國必須提供(provide)武器給台灣,同時也宣示其不讓台灣與中國大陸「結合」的用心。(「結合」,與上述所謂的「聯繫」兩者差異距離甚大。)
今天,我們再度回顧從《上海公報》以來的中、美、台關係,都沒有脫離上述的軌道,亦即:「中國只有一個,中美雙方都自認為台灣是她們的一部份。」中美雙方--以及台海雙方,在這樣的共同認知之下,相安無事已歷36年;這36年間的變化是,大陸和平崛起、美國驚險重重、而台灣則付出了難以計數的軍購代價。
在台灣,只要有《台灣關係法》,幾乎就可以篤定不受大陸的「政治侵襲」;更早幾天,馬英九還是繼續重複:「兩岸沒有政治對話時間表」,也就是說,至少在馬英九的任內,兩岸絕不會進行任何有關改變雙方政治關係的對話。兩岸政治關係,對美台雙方來說,確定就是要「維持現狀」--任何人執政都一樣(包括連宋在內)。
在大陸來說,大陸自從《上海公報》開始,對於兩岸關係就一直採取面對現實的理性態度,默認「維持現狀」。甚至,在美國發佈《台灣關係法》之後,中美還共同發佈了第三個公報《八一七公報》,就美國對台軍售達成共同認識。這方面,大陸讓步極大;否則,任何國家不會默認其他國家對「自己的一部份領土」提供武器來對抗自己。
進一步,大陸於2005年發佈了《反分裂國家法》;此法的用意,用白話來說,就是「管獨不管統」--對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只要不碰觸「台獨」,大陸領導人並沒有積極謀求兩岸「統一」的政治責任。
如此這般,我們可以從美國的《台灣關係法》與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合併評估判斷,再加上台灣的《國統綱領》已被陳水扁實質廢止、馬英九亦無將其復原之意,兩岸關係發展,除了經濟人文領域之外,政治關係只有「維持現狀」。事實上,36年匆匆已過,再來36年並非意外;我在標題上指明這是「兩岸中程關係」,還算是相當保守的。
兩岸關係、統獨問題,就此應該有一個非常清楚的輪廓--兩岸問題就是「中美問題」,兩岸的「政治關係」還會「維持現狀」,至少30年!
至於「台獨」,無論在過去、現在、或將來,都只是一項台灣內部的「民粹主義」與「選舉話題」,不但對內對外毫無實際作用,而且只是一宗毫無止境的自我損耗與動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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