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感覺,記者與名嘴對於特偵組偵察扁案的進度與內容的報導與發言,有大半是「猜」的。果然不錯!
今天,特偵組票傳四名媒體記者,偵察有無檢察官洩密給記者。事後,有一名記者說:「民眾有知的權利,記者或透過詢問相關當事人,或透過長年跑新聞的經驗、研判檢調動作,若恰與事實相符,不能代表他接受公務員洩密,法務部作法侵犯新聞自由。」
根據這位記者的說法,直言之,記者報導新聞,就是「猜」-- 整天說檢方會傳誰、收押誰,信誓旦旦、活龍活現;然而,信誓旦旦者,活龍活現者,無非都是「猜」(經驗判斷),如果猜到了,就是「恰與事實相符」。
如此這般,用「猜」來滿足「民眾知的權利」,用「猜」來遂行「新聞自由」,這樣的媒體,這樣的名嘴,整天「引導辦案方向」,不但把特偵組逼得依違兩難,也把台灣社會弄得暈頭轉向。
這就跟陳水扁一樣,每天都在預告特偵組要抓他、要抓他的兒子,結果都有如放屁。然而,陳水扁放屁,大家已經習以為常,媒體與名嘴豈可天天這樣「猜」新聞?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豈是「猜的自由」?「民眾知的權利」又豈是要知道一些胡猜瞎矇的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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