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有所謂的「法定盈餘」,中油、台電都有。亦即,如果中油台電不因成本上漲而調漲油價電價,就可能會導致「違法」的結果。
這本來沒什麼好說,因為中油台電的盈餘,最後仍歸全體國民共享;而且,使用油電越多者,付給全民共享的數額也越多,非常合理。
然而,開放石油民營之後,則以台塑石油來說,竟然得以跟隨中油的獲利價格水準、同時獲得固定盈餘的保證;而且,以「民營優於國營」的普遍經營現象,則台塑石油的盈餘恐怕還要超過中油。這,恐怕是有點始料未及而且有點迷糊錯亂。
這次的台塑領先漲價風波,實在是台塑看準了中油不能不漲而率先偷跑。雖然目前暫時有點騎虎難下,但是不久之後大概中油也要面對現實,反過來跟著台塑石油一起漲價。
眼前的情勢,除非經濟部為了整個台灣經濟大局為重,甘冒中油台電達不到法定盈餘的「違法」風險而堅持不漲油價電價,或者除非國際油價又戲劇性地回跌,否則,恐怕油價電價非跟著國際油價上漲不可。如此一來,既有中油台電開路漲價,則台塑石油跟著匍伏前進、一路漲價,也就當然是在情理之內。
說到這裡,「法定盈餘」這門學問似乎應該攤開來說個清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