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懶得進去看,不是什麼文容不容易對付的問題.老兄又想太多了.為免生我私下搞什麼鬼的議論,才選了一條特別留下,以示我不是針對Gail有什麼特別看法.
而是,我心慈手軟,不忍一次趕盡殺絕,所以才留下一人(兩個人這裏完全吃不消),算是給點特別優待吧.但是,其人目前已是留校察看成員.
老兄若認為SCF很對,那就去認為吧.
我只能明白告訴你,此市是我開,任何人進來得守這兒的規矩.這就是在理,你有何分說?
你的文,根本就不能針對情況,老是站在一個打高空的觀點敍事,說著那場面話,眼中只有你們的看法,卻不顧我幹市長的思考.你們這是來砸店,不從就鬧死你,纏死你.告訴你,扯這麼多都沒用,我不會聽你們的,老兄可以歇菜了.
我就是沒興趣看你們的”故事”,這有啥錯?既然不想了解,不願了解是我的自由,則我不因誰的言語而趕人,這就是義,這就是公正.我管誰在外面殺人,自有警察管著,我這裏不過是發言場所.喔!難道殺人犯就不能在我這兒發言了?他也有發言自由,只要不犯版規,我照樣歡迎.
陳水扁若來此發言,我不管他過去做了什麼,他在此只是單純發言,不犯規矩,則我又能奈他何?我不能奈他何!這裏只是討論區,少拿那上綱上線的義來這兒扯.
而老兄一干人等,眼睛是長在哪兒了?我城市首頁開宗明義:不要在這裏討論舊怨.
則你們是有哪隻眼睛看不到?法輪功我也不歡迎,來了就趕人,這跟義更沒啥屁關係.這裏雖是公開的,卻等於是半私人場所,這兒有這兒的規矩,你若動不動扯義,那可沒完沒了,啥事我們都得先義上一陣,則我是幹嘛?開聖人店啊?
這裏的層級就是如此,用不著搞成像開法院.真有啥毀謗污辱的情事,你們可以去提告訴,對不?不肯去卻在這兒”揮個沒完”,一看到有人對話就急著談高層次的”義理”要把對方撂倒,以顯顯能.
我說,各位力氣用得不是地方.
長廷歪,苦到扁,皇朝弊連天...
歡迎各位來到我的鬼島論政,一同發表對於時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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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2006/11/06 03:01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