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受訪表示,核四燃料棒運到國外,只要燃料棒保固期過了,就要送到國外整理驗證,就算要重啟使用,也同樣要送到國外整理驗證。對此台電表示,核四燃料棒已過保固期,未來若要再用,原能會基於安全也不會放行,因此須送至國外做調整。”
1. 今年7月初, 台電將核燃料運往美國時, 媒體的報導是 “台電今天(4日)凌晨將核四第一批燃料棒運往基隆港, 送回美國拆解,核四確定走入歷史”。沒有聽到台電或經濟部說是「送到國外整理驗證」! 驗證的目的當然是要準備用, 所以當初運走時, 就是要為核四起動作準備耶! 拍拍手, 但真的嗎! 原來民進黨政府是這樣欺騙她的支持者的!
2. 燃料束裝在箱子裏, 運送時再裝再傳送容器, 運到台灣後, 有部分燃料束連箱子都沒有拆封, 就放在空調的燃料廠房. 如果要驗證, 請燃料公司派組人過來, 有必要分8 批, 大費周章地把燃料送到美國嗎?
3. 核燃料確實是有保固期的, 保固從運送, 燃料放在爐子裏使用, 直到自壓力槽退出為止. 燃料會出的問題的是燃料在爐心使用時, 燃料棒護套有縫隙. 如果發生, 燃料製造商會派員到台灣, 釐清責任, 是電力公司未依照規範運轉,還是燃料製造商的品管出了問題, 如果是後者, 燃料製造商要賠償所有的損失. 所以然料廠商會替產品買保險. 核四燃料放在倉庫過久, 對燃料的可靠度並沒有實質的影響. 超過保固期, 代表製造商不為日後使用時發生的問題負責. 事實上, 只要台電願意再付一筆錢, 延長保固期是絕對可行的.
4. 他說這是原能會的要求, 我還真想知道是根據那一條法規! 原能會管的是安全, 不是燃料合約的經濟條款. 即使有,應該僅是要求有保固條款而已. 如前所述,這些事宜, 都可以請廠商派員來台處理, 有必要將燃料運往國外, 運回來嗎?
5. 記得再討論核四燃料外送時, 曾經聽說要將燃料束拆解, 這叫「整理驗證」嗎!這真的是台電說的嗎!
6. 台電將燃料送到別人家, 保管也好, 拆解也好, 驗證也行, 都得依合約, 請台電將合約拿出來. 如果不是「整理驗證」,請新聞主管單位將沈部長與台電公司董事長以傳佈假消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