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舉辦「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第三次環評初審會議,雙方再度聚焦乾式貯存設施安全、土石流潛勢對除役風險等爭議。台電表示,最終處置場2055年完工啟用;針對新北盼台電承諾最終處置不在新北,台電回應「會考量」,並指出,因新北地質條件也不適合最終處置,「請新北市放心」。歷經兩小時討論全案建議通過審查,全案將送環評大會。原能會表示,環評大會通過後,原能會將正式發布除役許可,必須在25年完成除役。
環評會議也要求,台電應在環評大會前補充相關資料,包含強化本案進出水口撞擊魚類、底棲生物等海域生態系的環境監測調查分析並補充敘明其豐富度、總量與物種增減變化的關聯性;補充除役過程乾式貯存設施遭遇各種情境的災害風險(含使用壽命期限、淹水、上游地區開發影響及蓄意破壞等事故)概率及影響範圍,並研提管控機制);加強敘明廠區保留區級開發區與安全隔離帶配置規畫原則及結構材料監測抽樣檢測依據等。
核一廠一號機組在去年12月5日除役,二號機組將在今年7月15日屆滿除役,核一廠將走入歷史,不過除役環評卻仍在審查中,台電規畫將廢棄物外運、設置乾式貯存場放置核廢料,在過去兩次環評會議中,引發的爭議難解。去年12月第二次會議中,環評委員認為台電對核廢料處置、安全風險等回答都輕描淡寫,要求台電補件。
台電副總蔡富豐今天在正式討論前表示,核能一號機去年12月5日執照到期,二號機在今年7月15日到期,希望可即時取得除役許可,即便反應爐燃料因乾式貯存無法拿出來,但已規畫外圍設備已可拆除、並訂定拆除計畫,可在25年法規規定拆除完畢,也回應各界及地方對如期除役的期許。
不過,由於核一廠貯存設施,台電計畫第一期使用露天貯存、第二期改為室內貯存,但新北市以不核發水保執照反制,環團也要求一次到位直接做室內乾貯。台灣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今天重申,露天乾貯地點就在山坡旁,620雨災後曾土石崩落,土石流、輻射外洩等措施,應有更謹慎規畫,民間第一志願仍盼一次到位,直接採用室內貯存設施。
此外,核一廠除役後核廢料問題遲遲未解,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也強調,中期貯存場不可以成為最終貯存場,核廢料放多久應有明確答案。台電今天在簡報時表示,最終處置場預計在2055年完工啟用,之後便可將核一廠乾貯設備中,用過的核子燃料移入最終處置場。但環評委員李克聰認為若144年未如期完工啟用,台電是否應說清楚有何應變措施?
對於是否直接採用室內乾貯,台電表示,由於室內貯存廠在2028年才完成,距離現在將延後將近10年,這會影響處理進度。蔡富豐也表示,希望乾式貯存能愈快愈好,因此將先讓少量燃料放在一期露天乾式貯存,讓除役可如期進行。台電也承諾會加速室內貯存場。
台電表示,對於萬一144年延遲,集中式貯存預計16年可完成,若加上選址可在20年內完成,這是加速燃料移出新北市的作法,也期許行政院非核家園專案小組推動集中式貯存場,若行政院大力支持下,機會就會很大、不是只靠台電力推,萬一超過40年仍無最終場、集中場,也有改裝機制,使其不影響外界,這是最終應變方案,當然都不希望看到。
新北市環保局認為台電、新北溝通很重要,溝通也必須要有誠意,「不能還沒過,就一直說除役沒進度是卡在新北市」,蔡富豐則表示,新北市有核安監督委員會將開會,主席也是副市長,會利用會議將整體規畫、安全性報告,盼能獲得新北市諒解。
至於廠區及上游地區山崩土石流,是否對除役作業、乾式貯存設施,衍生可能風險?台電表示,根據科技部2018年「災害管理資訊研發應用平台」,此計畫在石門區的坡災風險,在包含極端氣候設定的情況下,2075至2099年風險是「第一級(低)」。也沒有順向坡、落石等分布。
台電也強調,石門區乾滑溪公告的土石流潛勢區,位於內阿里磅地區,溪床波度為2至4度、距離基地位置仍有5公里,並不足以提供土石產生大規模移動或土石流動能,「核一廠設施並無受上游地區土石潛勢溪流影響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