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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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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雄市氣爆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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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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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硯坊 (休)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人在異鄉, 竟然在媒體聽到國內超級災難.

感謝軍警投入搶救, 悲傷專業人員, 為了防止災難擴大殉職.

對於受災者與家屬, 寄上無限哀思!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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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 感謝參與氣爆救災的國軍弟兄,你們是守護臺灣的仁義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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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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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參與氣爆救災的國軍弟兄,你們是守護臺灣的仁義之師,在高雄人最需要幫忙的時候站出來,持續不懈提供援助。謝謝你們!

(照片轉載自國防部發言人

感謝參與氣爆救災的國軍弟兄,你們是守護臺灣的仁義之師,在高雄人最需要幫忙的時候站出來,持續不懈提供援助。謝謝你們!

(照片轉載自國防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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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勇士致敬 - 隔洋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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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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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OldMan - 風景線

向勇士致敬

2014/08/01 21:54:37瀏覽2634|回應5|推薦51

美國有一詞:first responder,即第一線的應急救援者。任何人打了急救電話(911),無論是車禍,還是搶案兇殺,還是火警,第一個到現場救人的就是first responders他們是警察,救火員,以及軍人。美國的消防員(fireman)不只是救火,也救難,皆受過醫護訓練,能對垂危人進行急救,甚至在救護車上為臨盆嬰兒接生。

他們是美國民間的英雄,好萊塢常常拍電影,電視,崇揚他們的偉大與無私,犧牲與奉獻。美國小孩很多立志要長大當救火員,警察,或者軍人,為國為民,服務大眾。

我認識的朋友中,有兩個人的小孩,都是消防隊員。住在我下兩家的鄰居,Ken也是消防隊長,指揮車日夜停在家門口待命。

今日見報,高雄天然氣爆炸,有消防員殉職。令我對這些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更是肅然起敬。也想起911事件時,許多紐約的消防員,往火燒的世貿大樓上爬,雖然民眾都在向下走,向外逃。他們是飛蛾撲火,因為他們的職業就是走入火坑,雖然死路一條,可是還是義務反顧。他們明明知道火場的危險,可是他們選擇的是這個跳火坑以拯救他人的志業。

還有一種職業也是令人敬仰,他就是美國的特勤人員,他們的工作是保護元首,必要時要為元首“擋子彈”。他們的勇氣與犧牲,正如軍人,明明知道會獻出自己的生命,可是他們還是引以為榮,兢兢業業,日夜值勤。

報載,近年來還有一種“擋子彈”的first responder,他們是各地警察局訓練的槍殺案件特勤小組,以應對最近越多的瘋人持槍濫殺劫持校園,商場,辦公樓。他們隨時待命,出任務時在現場要保持冷靜,辨明好壞,保護人質,擊斃兇手。他們每天上班都知道,隨時可能身陷於敵暗我明的死地,因公犧牲,多麼勇敢的一群first responders

台灣社會與媒體,通常忽視這類的勇士與英雄,不時醜化警察軍人。無德無行的演藝人員,政客,民嘴,成了社會名流,站在舞台中心,甚至一些丟鞋子的,戴口罩的,路過佔領的狗熊,反而也都家喻戶曉地享受媒體的聚光燈。

台灣的保護國家元首與長官的特勤人員,被稱為“隨扈”,聽起來像是“甄嬛傳”劇裡清宮的“常在”或是“答應”。我想沒有一個台灣的學童會寫作文說:我立志長大要當“隨扈”。

高雄氣爆慘案,已有五名消防員殉職。他們為了保護社會大眾,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後記:最新新聞看知,好像是2人殉職。)

對他們的犧牲,我們應該感謝,尊敬,而且崇揚。絕不可讓下流媒體炒作什麼“為什麼要退休了還要出勤?”的煽情新聞,蔑視他們的人格與尊嚴。如果將死者家屬的哀痛消費成“哭天搶地”,更是對勇士的侮辱。

如我2012年寫的,勇氣與尊嚴http://classic-blog.udn.com/timj/6929681) 英雄的家屬也需尊嚴,給遺屬空間與時間哀弔他們失去的親人,才是尊敬與感謝。



�X�B:向勇士致敬 - 隔洋觀台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timj/15653273#ixzz3B9F4rG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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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 丹尼爾的政論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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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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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Dan In TW  did a great job assessing the problem!

See how 高雄市政府 can try to avoid showing us what they are guilty about?

引用Dan In TW文章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Dan In TW

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2014/08/22 00:37:32瀏覽19|回應0|推薦2

高雄氣爆案發生至今已經三個禮拜,雖然至今真相未明,但主流平面及電子媒體幾乎已經忘了這件事,三十條人命就這樣沒了,媒體卻追著房東案兩個吸毒的富二代明星,還有拍了一堆沒人看的爛片導演幫忙講話,這樣也能24小時重複不斷的報,實在諷刺!

言歸正傳,如果你關心高雄氣爆案的進展,一定會發現,高雄市政府從事發至今,不但說辭反覆,回應擠牙膏,被揭穿了就斷尾求生,一個又一個的煙霧彈,意圖引導辦案方向,將箱涵發包的時間點往前延伸,來規避刑事追訴期。問題是,市政府提出的資料,實在有太多疑點,讓人不得不想方設法來求證,但越求證疑團越多,以下就舉個大家討論最多,卻完全無資料佐證的例子。

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

根據今天中國時報新聞報導,二聖路凱旋三路口幽靈箱涵及南側箱涵開挖完畢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今天上午邀集高雄市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專家前往鑑定釐清是先有幽靈箱涵還是先有石化管線另將南側箱涵與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設計圖竣工圖比對確認當年廠商是否按圖施工

首先,這個崗山仔2-2號道路到底是怎麼出現的?如果去找歷年來高雄市政府的都市計劃書就會發現,從來就沒有崗山仔2-2號這條計劃道路,這條路名第一次為人所知,就是氣爆後高雄市政府宣稱找到的公文,而且只讓人拍到半截 (見下圖)

高雄市政府一直強調,二聖路就是原先都市計劃中的崗山仔2-2號道路,但這個編碼卻只唯一出現在那半截公文中,其餘任何年代的任何都市計劃書中都沒有?那麼我們想請問高雄市政府,到底2-2的編碼,代表什麼意義?因為大家已經找出,崗山仔二號計劃道路是瑞隆路,既然如此,都市計劃中也沒有2-1號道路,怎會突然冒出一個跟瑞隆路相差好幾百公尺,完全沒有相關的2-2號道路,還變成二聖路呢?

如果高雄市政府有資料,請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到底是從民國幾年開始,出現崗山仔2-2號道路這個名稱?是由誰規劃?經過哪一屆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的?不會是玉皇宮托夢吧?

新聞報導還說檢調在比對此工程之設計圖及竣工圖,請問這是高雄市政府提供的嗎?難道都沒有人懷疑這樣的工程名稱嗎?再說到上面的半張公文,為何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一家的媒體拍到其他部分?有任何媒體在現場拍嗎?是哪位高雄市政府的官員提供這張公文的?還是高雄市政府拍好傳給各家媒體?所以角度都一樣?為何驗收公文不敢秀出工程地點及驗收單位這樣重要的資料?高雄市政府到底在藏什麼?如果真是吳敦義當市長時做的工程,那麼公佈越詳細吳敦義不是死得越慘?

另外一個疑點就是下面這張圖

原先高雄市政府拿這張圖出來解釋致命箱涵跟其他箱涵的關係,原先說這張是設計圖,後來又說是竣工圖。高雄市政府大概以為所有人都是白癡,設計圖或是竣工圖若是有變更,都要畫新的圖來取代,尤其是竣工圖,是廠商請款的依據,上面絕對不會有鉛筆跟立可白的塗改痕跡,結果沒有隔幾天,完整的圖出現了,請看下圖

上面的標題是「高雄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報告」!不是任何一個標案的設計圖或是竣工圖。看清楚原圖再跟高雄市政府的塗改痕跡比較,就會發現高雄市政府更改了水流方向,也改了箱涵規格,截斷了檢討報告中穿越鐵道的箱涵,增加了致命箱涵這一段!為何高雄市政府要這樣做?為何將檢討報告拿來混充設計圖跟竣工圖?難道雄檢現在拿到的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設計跟竣工圖也是這一張嗎?

30條人命已經走了20天,居然還連這些基本疑問都搞不清楚,雄檢該加油了吧?家屬盼望的,不過是個說法與公道!可不是照高雄市政府的說法就草草結案!



�X�B: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 丹尼爾的政論部落格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duntaiyu/16455117#ixzz3B2vykf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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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上的高雄, 隨時引爆. 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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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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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本期壹週刊時事本封面故事〈恐怖石化管鬧區橫行 炸彈上的高雄 隨時引爆〉,釀成重災的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市府官員跟災區民眾才驚覺,原來在柏油路下竟藏有運輸易燃氣體丙烯、乙烯、苯類、烷類的高壓管線。本刊調查發現,目前高雄市有十幾條這種管路,埋在車水馬龍的鬧區幹道下方,二百多萬居民有如住在大型未爆彈上,十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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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行政院全力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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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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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花媽和民進黨卻拼命搗蛋, 推卸責任!

高雄市民真綏!

陳菊在高雄氣爆案是否構成殺人罪?

在高雄氣爆事件中,陳菊是否應為慘重的死傷受到殺人罪的追訴?如果覺得這個問題有點唐突、甚至荒謬的話,表示你認為「殺人罪」應持比較嚴謹的定義,對行政首長職權的界線也有一定保留,認為在行政事務上應該講究分層負責,不能無限上綱。

事實上,這個問題一點也不荒謬,也毫不唐突。我們之所以提出這項疑問,主要是要藉此來凸顯另一事件的荒謬。試想,在一樁造成卅死、三百餘傷的慘重公共安全事件中,對理當負責的陳菊,如果要依殺人罪將她起訴,都嫌過當;那麼,行政院長江宜樺只不過下令驅離占領行政院的群眾,卻遭台北地院列為「殺人罪」被告並遭到傳喚訊問,那會是個適當的罪名嗎?

讓我們比較一下這兩個事件的性質和異同。氣爆災難是嚴重的公安意外,高雄市府平日對地下管線疏於管理及掌控,在處理氣體外洩事故時缺乏專業判斷,既未迅速控制災情,又未及時疏散居民、管制交通,以致打火弟兄及無辜市民慘遭冤死,都有行政疏失之責。陳菊僅讓四名局長以上人員辭職扛下責任,其實她自己的政治責任和道義責任也不輕,連綠營內部都有人覺得她應該下台負起責任。

相對的,三月的反服貿占領行政院行動,閣揆下令排除占領,是維持社會秩序及國家正常運作之必要作為。在過程中,因警方與民眾的拉扯推擠造成一百多人受傷,其中六十多人為警察;其間,查出有六名員警動用警棍打人,那畢竟只是少數,並非首長下令員警打人。這場排除民眾占領官署的維安行動,在明知無人身受重大傷害的情況下,綠營律師卻惡意利用訴訟戰略,向江揆及相關警政分局長提出「殺人罪」之訴;而法院亦不分青紅皂白,迅即將閣揆等人傳喚到庭,創下司法干擾行政權的惡例。

兩相對照,高雄市府因「不作為」導致民眾重大傷亡,卻完全不受殺人罪之訴;相形之下,行政院依法行政「積極作為」維護秩序,卻僅因現場嚴重推擠有人輕傷即被控殺人。怠忽職務不作為者無罪,依法作為之官員反而殺人罪纏身;兩者間的價值錯亂、責任及後果之背道而馳,完全失去了法理及比例,豈不令人瞠目結舌?

事實上,在行政院的驅離行動中,若特定員警執行公權力時心存打人之惡意,以顯不相稱的粗暴手段對待民眾,從警民雙方的蒐證錄影,不難比對出這些施暴者的身影,並追訴其行政或刑事責任。然而,綠營律師捨此不為,卻刻意渲染、惡意上綱,將責任上綱為「行政院長殺人」;此舉,分明是利用司法來絞殺行政的操作。然而,地院法官竟也配合行事,承審法官林呈樵僅為試署法官,卻不顧「殺人罪」依刑事訴訟法應該召開「合議庭」的規定,不顧類似案件實務上「不傳訊顯然無關者」之慣例,一意孤行隻手傳喚閣揆及警政首長到案訊問,這是個人英雄主義作風作祟,還是政治立場所致?更令人錯愕的是,江揆對這樣的安排竟不公開說明或駁斥,反稱「尊重司法」謙卑站上被告席;這不僅是自甘受辱,也貶抑了行政公權力的尊嚴。

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有一名律師洪條根具狀到高雄地檢署提告,控告陳菊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涉及「瀆職罪」。洪根條的政治立場,我們並不清楚,但他自稱是以個人名義對陳菊提告;而在驅離占領案中,以顧立雄為首的律師團則明顯親綠,其實也是律師團主動搜尋受傷民眾並假藉其名義向法院提起「自訴」。前者告陳菊「瀆職」,至少是在法理皆可理解的範圍;而後者告江揆「殺人未遂」,則分明是欲加之罪,企圖利用司法程序來詆毀馬政府形象,並藉此羈絆行政部門的作為;可悲的是,執政黨竟毫不抵抗,還溫文恭敬地領受對方的唾沫。

本報日前社論曾形容,目前台灣民主政治的失敗方程式,是「刻薄」的在野黨與「怯懦」的執政黨的對陣:一方冷酷廝殺、嗜血無饜,一方庸懦畏怯,步步退讓,這又是一典型案例。尤其,近兩年,在野黨屢屢濫用司法戰術來干擾執政黨的作為,且不斷得逞,已弄到司法界線與憲政權責紊亂的地步,這是更讓人憂心之處。

面對輿論指責,陳菊傲然以對;而江揆面對「殺人罪」之訴,卻無力為公權力辯護。這樣的朝野競爭,談什麼理性?有什麼衡稱原則?

【2014/08/17 聯合報】http://udn.com/

只可以罵馬英九
不可以碰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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