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作俑者、關說司法的苛見冥,糞背到背部沒地方放,
萬千的糞開始推放心中了....
自作孽,報應總有到的一天!
也快了!!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綠色畜!生 抓狂了? 心碎了? 好爽啊」、
「全世界只有台灣會拿這種理由來告總統,總統和行政院長、秘書、檢查總長討論立委官說案也會被告」、
「傻子都知道無罪,執政黨故意搞馬英九,而且搞壞馬英九名聲的目的也達到了,
當時講得驚天動地,現在小小一篇新聞就做結尾。」、
「對那些甘為政治打手的檢察官來說,起訴一個人不需要充分的證據。政治顏色不對就起訴,能為背後的主子帶來政治利益就起訴。
簡單來說就是先射箭再畫靶。
只要不是昏庸的法官,又怎甘願被這種檢察官玩弄於股掌?」、
「再次證明北檢的素質低落而已...根本就搞不清楚甚麼才是證據...」、
「相同的標準 等菜總統下任 接受相同司法歷練」、
「所有理由,就是指檢方舉證不足,完全是「自由心證」,所以主要是法官姓啥?
蔡英文政權最讓台灣人不滿的就是怠惰司法轉型正義,因此所有改革都卡在姓黨的司法關卡,而改革成半吊子,社會動盪也因此而起!
蔡英文要想獲得台灣人支持,恐怕落空,綠黨最新民調已顯示危機,證明台灣人不買帳民進黨蔡英文
台灣人要快另找出路,突破危機,不能依賴不足信賴的蔡英文,否則會遭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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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說的垃圾立委!民進黨的腐敗總召!」、
「蘇貞昌摔筆跟摔筆是習俗說,讓我印象深刻」、
「法院 , 大法官都是你家開的了, 還贏不了 , 丟臉丟到極致 . 事實清清楚楚擺在檯面上 - 關說就是關說, 卻要凹成人家洩密 , 真丟人.」、
「柯建銘悲憤?我笑了..................」.....
引用新聞 : 馬英九教唆洩密無罪 高院理由曝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07/12 11:19 發稿 | 12:44 更新:新增影音 】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之前一審宣判無罪,但二審被判有期徒刑四月,上訴到最高院後發回高院更審,今天高院更審改判定馬英九無罪確定,高院發言人連育群也說明原因,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有教唆洩密,因此判決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整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3月,北檢指控,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8月31日,向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報告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等案偵查內容」、以及計畫等偵查秘密時,告知9月2日可能傳喚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人,案件大概9月6日會偵結;又馬英九在總統寓所內,一邊翻閱監聽譯文等資料,一邊記下黃世銘口述的摘要內容,接著轉述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又於9月4日,指示原本無意向江宜樺報告的黃世銘,帶著監聽譯文、專案報告三、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等資料去向江宜樺報告,涉犯洩密、通保法、個資法等3罪。
對於檢察官的指控,高院更審審理後認為,整個事件分成兩個部份,第一部分是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向時任總統馬英九報告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關說等案偵查內容」、以及計畫等偵查秘密時,是黃世銘主動,馬英九是被動接收,而且兩人沒有共犯的關係,也無法證明有謀意,因此不能誤導馬英九是利用總統身分要求洩密,這部分判決無罪。
而第二部分教唆洩密,馬英九於9月4日,指示黃世銘帶著監聽譯文、專案報告三、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等資料去向江宜樺報告,這部分高院法官也認為檢察官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教唆洩密,因此判決無罪。
高院發言人連育群也說,要認定馬英九有罪,檢察官要提出證據和舉證,但就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馬英九有犯罪,因此才會裁定馬英九無罪確定。
引用新聞 : 馬英九被判無罪!柯建銘懷悲憤撰長文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先前前總統馬英九被北檢起訴的洩密案,高院更一審今判無罪確定。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自己心懷悲憤萬千,他說,更一審判決居然以構成要件不該當以及黃世銘有罪不等於馬英九有罪等莫名理由,不僅明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柯建銘在臉書上表示,因為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清楚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及接收偵查中案件之偵查秘密、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當然也無權可處置這些秘密資訊。本案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也明確認定,馬英九有洩密的行為,雖然一審認為馬英九基於憲法上院際調解權而有判決馬英九無罪,但二審已經駁斥第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認為沒有院際調解,也沒有公益,改判馬英九有罪。
不料,馬英九上訴最高法院後,職責在於法律審,而不是在事實審的最高法院,竟然罔顧二審判決已經詳列相關證據,認定馬英九洩密的犯罪事實,反而以二審判決的事實認定是以「抽象標題或類別之籠統敘述」,或對於羅智強及江宜樺矛盾證述的取捨,來指摘原二審判決的不是。最高法院顯然逾越第三審為法律審之職權,更是將最高法院之地位自我矮化,本案根本是濫權發回,刻意護航。
更一審延續最高法院的護航,竟然認為馬英九洩密的「構成要件不該當」,沒有洩密的事實,明顯抵觸證據,也與黃世銘案及本案一審、二審之認定相矛盾,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讓馬英九有藉口宣稱總統有行政特權,動搖憲法的根本,讓特務治國成為現實,總統可將政治黑手透過檢察總長深入偵查個案。憲法悲歌泣血!
我對馬案可能正當化特務治國、毀憲亂政的擔憂,在馬英九針對今天判決回應的聲明稿獲得證實。馬英九宣稱,判決的結果有助於確立總統憲法上所應享有的行政權,但這就是我最憂慮、最戒慎恐懼的一個部分。如果這個案件的結果是讓總統取得以介入刑事的個案偵辦,不顧檢察官的獨立性,可以任意濫用這些應秘密的資訊,這正是我一直以來所示警的特務治國,總統就成了毫無節制的憲政怪獸。
柯建銘說,馬英九的無罪是一時的,憲法的傷害卻是深遠的。明天7月13日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選擇送給馬英九無罪的禮物,卻是對於憲法的嚴重毒害,更是傷害法律的尊嚴,讓法律的適用及價值遇到馬英九就像白海豚會轉彎一樣,其情與馬英九先前特別費案件的大水庫理論如出一轍,讓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任。
柯建銘最後對馬英九喊話,他說,最後要正告馬英九,你會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你清白,更不是你做為總統有行政特權。馬英九,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