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委員會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行帳戶及台銀九張支票,國民黨向法院聲請暫停執行此行政處分案,最高行政法院昨天以黨產會有違法性疑慮,加上此處分具有急迫性等理由,裁定國民黨勝訴確定。
黨產會此次抗告雖被駁回,但因黨產會已開出第二次凍結處分,國民黨也二度提出聲請暫停執行,目前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因此國民黨帳戶仍處「被凍結」狀態。
未來最高行政法院是否都採同樣見解,黨產會是否遵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還是持續祭出凍結處分,將是國民黨能否讓永豐銀行帳戶解凍的關鍵。
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指出,黨產會原凍結處分沒明確說明永豐銀在何種情況下,符合「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條件,可讓國民黨提領帳戶資金,黨產會的處分內容不明確又有違法性疑慮;確定裁定更質疑,黨產會是基於何種規定,可限制執票人依票據關係行使權利?直指黨產會的處分恐損害票據無因性原則,以及台支的市場公信力與安定性。
裁定指出,國民黨面臨無法支付員工薪水,並遭北市府勞動局查處,因此解雇數百名員工,可見執行原處分對國民黨屬急迫情事,員工所受損害難以回復。
黨產會在抗告時提出,原凍結國民黨的永豐銀資金處分,在性質上並非行政處分,已作出新的行政處分,並指國民黨另有其他資金可支付黨工薪水,此事並無急迫性等;最高行政法院以黨產會的抗告理由不可採,昨裁定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國民黨在永豐銀行帳戶內約三億六千萬元及台銀九張支票共四億六千八百萬元,總計八億兩千八百萬元,遭黨產會凍結。
國民黨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黨產會的行政處分獲准後,黨產會一方面提抗告,更再次決議做出兩項行政處分,第二度要求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帳戶,暫停提領或匯出,並要求台銀及永豐銀對國民黨先前開出的九張支票清償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