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不平則鳴
市長:麥芽糖  副市長: 一葉孤鴻*Jackey*逸名blackjack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爾愛其羊, 我愛其禮.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門外漢看民事法庭, 兼評北院假處分!
 瀏覽2,305|回應8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首先聲明: 老丐不是律師, 不懂法律, 只是一介平民.

生平, 除了超速罰單, 唯一去法院的一次, 是公證結婚!

負笈來美求學, 只是順應流行. 沒想到: 留下來當臺勞. 奉公守法, 到了中年, 被美國企業界流行病影響, 丟了飯碗. 靠積蓄開了餅攤, 做個小生意, 錢沒有賺多少, 卻引來許多痞子, 到法院興訟. 久病成良醫, 見了幾次美國法官判案, 勝多輸少, 對於美國法院的規則與黑暗, 也有所瞭解. 看了萊茵堂主網友的文章, 乃動筆寫下老丐門外漢對於民事法庭的看法.

美國的法院, 分刑法與民法兩種. 同一個建築, 同一批法官. 但是, 因案件的性質, 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

基本上說: 任何案件, 可以從兩方面提告, 兩方面互不侵犯, 互不影響.

有名的案件 如: OJ Simpson 殺妻案, 雖然律師厲害, 刑事法庭, 無罪釋放. 民事卻輸了, 必須賠款!

民事法庭有個特色: 就是只管錢. 到那裡, 被告不必耽心坐牢的問題.

一般人, 自訴的官司, 在刑事法庭贏了, 再到民事求償! 一般的雞毛蒜皮小事, 則是直接在民事法庭, 讓對方破費或是求償就算了. 而刑事法庭, 則多是公訴罪.

例如: 最近大家譁然的蒙大拿州法官, 輕判教師強姦幼年學生, 導致學生自殺案件. 法官在刑庭輕判, 全國指責. 法官自己發現疏忽(緩刑過多), 要重新開庭, 被上級法院接管, 勒令止住! 而同案, 父母到民事法庭 告校方疏忽: 該師案發前四年就被勒令不準接近學生, 法院判校方賠償九萬元!(一條命, 九萬元? 受害者父母, 真是欲哭無淚!) 到民事法院告這狼師沒用: 他絕對付不出罰款!

這就是美國這個民主老大哥的法院系統!

老丐的餅攤, 賣的是民生必須品(那些痞子網友, 說老丐賣燒餅, 水準不高? 真是智商不高!) 也會碰上, 分期付款客人, 付不出錢的狀況! 訟棍竟然也賴皮, 到法院告狀. 所以, 老丐是贏多輸少! 有時, 贏得難過: 覺得客人也是窮了, 梃而走險, 輸了全輸, 為他們的損失難過!

卻也碰上幾次, 輸得莫名其妙! 回家跟朋友鄰居發牢騷, 朋友鄰居也罵法官恐龍! 但這是極少數的狀況!

美國討債, 不可以找黑道, 那是法官最痛恨的事情! 如果被發現, 除了輸官司, 還會被移送刑事法庭, 吃不了, 兜著走!

不過, 對於賴帳不還的, 也有刑事法律, 可以按鈴申告, 申請逮捕令! 老丐這幾年來, 也拿到十來張. 不過. 多數是毫無效力: 美國的監獄 人滿為患! 負責抓犯人的 Sheriff - 臺灣翻成"警長"? 是錯誤的翻譯! 根本沒空抓這些空頭支票, 或是賴帳不還的"通緝犯"! 唯一指望的是: 他們因為違反交通法, 被攔下來, 警察在電腦看到他們受通緝, 就予以拘留! 老丐有三個客人, 是這樣子順便被警察逮捕的!

有一次, 一個很蕃的年輕人, 實在沒辦法, 只好申請逮捕令!

負責核發的法官, 非常嚴格: 一點不符合, 就打退票. 老丐拿了十幾張, 也有被退票兩三次!

對於這個蕃仔, 老丐提出自訴, 法院定期開庭(這就要等待啦!) 那蕃仔, 去民事法庭告老丐, 還打電話來洋洋得意, 告訴老丐: "你碰不了我, 我已經在民事告你了!" 結果, 刑事庭他沒去, 法官聽老丐也準備充分, 就給了逮捕令. 老丐也順勢要求財產收回令, 法官也准了. 然後, 就要等 Sheriff 去收回財產, 又是等待!

好笑的是: 開庭前一週, 這蕃仔媽媽的同居男友來找老丐. 老丐以為他是來關說的, 以禮接待, 沒想到: 這男朋友請老丐幫忙?

事情原來是這樣子滴:

這蕃仔, 到男朋友家偷竊, 還破壞屋內物品. 男朋友知道是他幹的, 卻苦無證據, 到刑事法庭自訴了竊盜罪, 開庭卻遙遙無期! 所以, 提供了老丐不少資料!

老丐拿了十幾張逮捕令, 總是肉包子打狗, 有去無回!

這蕃仔的逮捕令, 剛才簽署四小時, 一位 Sheriff 的女士官 Sergeant, 打電話給老丐, 問這小子的工作資料. 據士官的說法: 她打電話給這小子, 小子得意洋洋地說: "我在民事法庭告他, 你不能抓我!" 士官告訴老丐: "我今天的工作, 就是逮捕這傢伙到案!"

第二天, 老丐到辦公室, 電話錄音就有獄方 Sheriff 前晚半夜的留言: 說這小子已經保釋出獄, 因為我們是受害者, 所以通知我們小心: 如果看到嫌犯, 要對我們不利, 馬上打電話 911 給警察云云!

哼! 為了不肯付錢坐牢, 一進去, 就有錢保釋!

等到他告老丐的民事庭, 一切都很奇怪: 平常對老丐客氣的職員, 噤若寒蟬. 一位老叉鱉女職員, 兇巴巴地對老丐吼! 這裡民事案件, 都要求要先嚐試和解, 管和解的美麗女士, 對老丐有好感, 所以一向很快把我們送去和解協商!

小痞子本來就蕃, 加上被抓去關, 獅子大開口, 談判破裂!

到法官前面, 老丐就知道: 這小子找人關說過了! 好在事民事庭. 如果是刑事庭? 老丐要準備吃牢飯了!

這恐龍法官, 雖然偏坦告方, 卻不能太過火, 還靠他的判決, 老丐才將商品取回.

這恐龍法官, 還意猶未盡. 在他的判決書上說: 刑事法官的逮捕令無效云云! 呵呵! 牢都坐了, 他這馬後, 只證明他的恐龍!

回頭說臺北地方法院這個假處分:

老王繳了薪水保證金成案, 一副僱主員工糾紛的架勢? 這是馬英九, 或是國民黨, 不發薪水, 無理開除老王的案子嗎?

好像是國民黨不希望, 跟民進黨一樣: 對於貪污犯, 任何罪犯, 都予以包庇. 所以開除關說的老王, 以求自清!

美國的愛荷華州, 有個醫生, 僱用了一個女孩, 從她十六歲, 幹到她結婚. 這醫生喜歡跟這女孩打情罵俏, 被老婆逼迫, 把這女士開除了! 這位女士, 告上法院. 她的律師輕敵, 控告性別歧視, 醫生又做證, 說這女士穿著性感, 害他想入非非, 所以開除. 媒體訪問她: 妳穿啥緊身性感衣服呀? 女士無辜地說: 手術衣呀!

不過, 愛荷華州的法院們, 層層疊疊, 一致判決: 醫生明明是自己性衝動, 卻有權力以這個藉口, 開除跟了幾年的小妹!

好了: 說完這個故事, 來看我們這位"等了十七年"的法官的判決:

真是比美王寶釧的苦守寒窯十八年! 姑且不論老王有沒有關說(反正, 又不犯罪. 是吧!) 光是甩總統一耳刮子, 就足夠讓這個法官, 出鋒頭, 何樂不為!

不過:

老丐如果開除一個員工, 他馬上走人. 就算他去勞工局, 法院控告, 不表示他馬上回來上班!

老王厲害: 賴著不走. 立法院, 也都是他的人, 公文拒收, 老王繼續佔據茅坑! 媒體搖旗吶喊!

當然, 老丐不是律師, 對於臺灣的民事法庭, 也不瞭解:

  1. 像老李可以咆嘯法庭
  2. 阿珍可以裝病裝死, 就是不出庭!

老王這個假處分, 也就見怪不怪啦!

至於聽說: 這位法官, 還對媒體放話, 說了些幫媒體促銷的發言? 只讓老丐覺得:

馬總統, 還真是今之包拯!

像老丐這樣子的小老百姓, 還真希望馬總統可以突破官僚系統裡的妖風, 好好地把這個撤銷黨籍的事情辦好, 還臺灣一點乾淨!

讓這些醬缸裡的官僚, 繼續顛倒是非? 那臺灣還真的是無藥可救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09684
 回應文章
退步原來是想錢
    回應給: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redhorse)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這句話, 是聯網網友罵北院的好句!

看北院起訴黃總, 覺得此院真是臺灣法治之癌!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24978
這種法官---沒救了
推薦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法官籲和解,律法作何解?白紙黑字在,如何能苟且?

身為執法人,天平自傾斜,睜眼說瞎話,何顏論法典?

這種法官---沒救了!

 驚 

身為法官,不依法條判決維護司法正義框正司法道德,反而掉書袋拐著彎維護非法行為,不但無法令人信服苟同,更令人懷疑其自身是否就曾經是類似司法關說事件的一員!

 Fox怒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3897
恐龍法官勸和解?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This is totally wrong. Mediation is one of the wau of civil case resolution; however, this is not general employer/employee dispute. This regard's a party's reputation and the wellfare of people it will serve!

God dame 恐龍法官!

國民黨、王金平之爭 法官勸和解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民黨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提抗告案,審判長魏麗娟勸雙方為國家著想,各退一步和解,「退步原來是向前」。

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李永裕、林合民出庭;王金平則委任以許英傑為首的8名律師。由受命法官王麗莉、陪席法官李媛媛及魏麗娟組成合議庭。

雙方交鋒逾3個小時後,審判長魏麗娟在庭末呼籲「政治的事用政治的方法解決」,針對關說的是非對錯是普世價值不在本案審理範圍

OMG: what an abuse of the 15 minutes fame this woman got for waiting 17 years in the court? Shame on her!

魏麗娟感嘆法律講究法、理、情,但訴訟卻非唯一解答,兩造可思考和解。國家只有一個,相信兩造努力方向都是為全民、國家利益考量。

她說,「天底下沒有解不開的事,只有解不開的結」,並引用「插秧偈」,「退步原來是向前」,以兩造智慧一定可找出符合法、理、情的解決之道。

魏麗娟呼籲,雙方若能各讓一步,圓滿解決會功德無量,也免國家內耗空轉,若能多點心思關心國內經濟、財政,這應該是全民的心聲。



全文網址: 國民黨、王金平之爭 法官勸和解 | 關說案風暴擴大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187681.shtml#ixzz2g1ZtwFbD 
Power By udn.com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3868
從「法院不干預政治」變成「法院干預政治」,法案證明北院矛盾!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恐龍法官, 果然有收受關說嫌疑!

邱彰駁回,王金平過關

二○○二年,邱彰在立院正副院長選舉中依民進黨中央指示亮票,隨即被民進黨開除黨籍,並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當時邱彰不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三天就被駁回,理由是「法院不干預政治」開除黨籍是政黨內部事務。然而,王金平的假處分案,台北地院不僅受理,還裁定成立法院面對政治,果有雙重標準?

在邱彰的案例中,如果「法院不干預政治」的原則是正確無誤的話,為何到了王金平案卻又顛覆?這是因為兩人政黨不同,標準就隨之變更?或者是因為當事人的職位和政治角色不同,司法就改變了標尺?

最近國民黨就王金平撤銷黨籍案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引用了民進黨的邱彰和台聯的林世嘉被開除黨籍致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的案例,作為抗告理由。國民黨委託律師顯然不夠用功,竟在理由狀中說邱彰、林世嘉兩人喪失資格後均「未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這顯不符事實。邱彰因此跳出來大表不滿,說她確實曾尋求過司法救濟,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她還指責藍軍立委當時說要幫她尋求「釋憲」,卻無疾而終。

要論「違反黨紀」的嚴重程度,邱彰只不過是不肯遵守民進黨不合理的「亮票」內規,並非她踩到什麼道德或法律紅線;而王金平是利用立法院長職權,向法務部長及高檢署檢察長進行「司法關說」,嚴重妨害司法。然而,兩人受到的,卻是司法雙重標準的待遇;民進黨在兩案暴露的道德矛盾,也是顛三倒四

十一年前後,司法從「法院不干預政治」到變成「法院干預政治」,這是進步,還是退步?又要如何自圓其說


【2013/09/25 聯合報】http://udn.com/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3488
娼婦變聖女的台灣司法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觀念平台-娼婦變聖女的台灣司法

毫無疑問地,馬王之爭就是年度大戲。不過,在看熱鬧之餘,絕大多數觀眾恐怕不會想到的是:這是一場荒謬劇,其中的主角正是司法

關說案起因於柯建銘不信任司法(法官)。本來高院更審判決無罪之後,檢察官通常都會上訴,所以案子將回到最高法院。關說成功以後,他就省去繼續跟司法打交道的風險。王金平接受了請託而進行關說,其實就是認定司法(檢察官)好操縱,以後的發展也印證了這一點(柯王如今都矢口否認關說,相信這種說詞的人當然也不用看本文了)。事情發展到國民黨開除黨籍的地步,王的因應方式就是聲請假處分。有了台北地院的裁定加持,他的院長正當性看似暫時穩住了,但是,司法由備受鄙視的娼婦突然搖身一變成了捍衛正義的聖女,這難道不荒謬嗎?

不管是不是娼婦,司法都不是解決當前問題的最佳角色。馬王之爭涉及的是憲政危機,地院法官可以技術性操作保住院長的地位,卻無法遮掩他的公信力出現的嚴重裂痕。那麼大法官會議呢?理論上比較好,實際上卻同樣不適格。對於憲法稍有瞭解的人都知道,為了維持地位的超然,西方國家的釋憲機關都會以「自制」避免處理政治問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是典型的例子。就德國的實務運作來說,國會議長的去留就是這樣的問題。

德國在1988年曾經發生了一樁國會議長下臺風波。當年是「帝國水晶夜」的50周年,為了紀念納粹在1938年11月9、10兩日主導的火燒猶太教堂暴行,聯邦眾議院舉行一場紀念儀式,重頭戲是議長耶林爾的演講。演講內容本來四平八穩,但是他卻同時作出諸如希特勒的性無能導致思想偏激等論述。這段在一般人聽來並無問題的話成了敗筆之作,因為批評者認為它形同在替希特勒找藉口。猶太團體表達抗議,媒體也紛紛譴責耶林爾有失分寸。到了第二天,他就以不讓議長職位蒙受損害為由宣布辭職。這篇演講未必真的那麼差,例如《紐約時報》就對它相當肯定。不過在德國人看來,議長是高度政治性的職位,經不起一點人格上的爭議,所以國會連表決程序都未啟動。

王金平到底要為司法關說案負什麼樣的責任,國民黨當然有權對這個黨員表達立場。不過,如果這樣予人過分草率之感的話,立法院至少絕對比幾個下級法院的法官更有資格處理爭議。它當然也不是「聖女」,但對於「家務事」理應具備「自治」的能耐。遺憾的是,就目前院內黨派的表現看來(反對黨傾全力捍衛執政黨推舉的議長!),這樣的期待或許又過分高估了這個「立法者」了!

(作者為私立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1773
抗告回到三位女法官手上!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靠!

法院果然還是有很多漏洞!

王關說果然厲害: 三位女法官, 會打自己嘴巴嗎?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1209
臺灣要成為關說王國!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法庭裡 法官是皇帝!2013/09/17 09:00

季常與Old Man 兄, 都是住美國的.

老丐不幸, 因做生意, 被拉去法院多次. 雖然勝多輸少, 每次輸, 都不服氣!

這個案子, 根本是法官有接受關說嫌疑.

老王賴皮, 老馬謹慎, 媒體胡說八道!

臺灣要成為關說王國? 還是要成為法治國家? 就在此一舉啦!



�X�B:法院濫權!這三個女法官的腦袋有問題 - 思考者的網誌:成就仁德、智慧、正義、與公理的社會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ubhuang/8494543#ixzz2f6it03A4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0370
譴責台北地院 938萬元保證台灣一定亂 - 政治雜論閣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羅伯特亞當斯

譴責台北地院 938萬元保證台灣一定亂

2013/09/13 17:14:38瀏覽1998|回應11|推薦28

台北地院裁准王金平以938萬元擔保後,可以行使中國國民黨黨籍和黨員之職權。這是最荒謬的法院裁判,只要938萬元,王金平就可以繼續紊亂憲政秩序,法院准予假處分之後果,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形同廢文的嚴重荒謬!

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在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 ,其所遺缺額,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 按順位依序遞補;如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無人遞補時,視同缺額。」,喪失黨籍之日起即喪失不分區立委之資格。再者,國民黨考紀會認定王金平關說案涉及黨譽問題,黨譽有無影響可從社會輿論判斷,亦可從王金平與柯建銘通聯譯文證明關說之存在。法院只看到王金平的個人權益,卻疏忽衡平考量假處分准許後,只要938萬元即可混亂憲政,動盪政局之穩定,以整體社會公共利益來論,到底是王金平的個人利益重要,還是國家政局穩定較重要?

法院如果可以客觀認知王金平不僅是不分區立委,也是立法院院長,即可認知假處分之效益不僅保障王金平之個人權益,亦會嚴重影響國家憲政與行政、立法甚至總統之憲法權限。938萬元之擔保,換來王金平繼續行使黨員和黨籍權利,其後果與影響,豈是938萬元而已?

在此要譴責北院衡平法益之偏頗,完全疏忽國家整體憲政體制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之考量。黨籍即便有假處分之存在,惟選罷法之法定效果,豈能因北院民事一紙裁定即告廢文一條?基於私法自治,國民黨黨規既有明文規定,申訴亦不妨害撤銷黨籍之執行,法院本於公正立場,促使王金平藉由民事訴訟來判斷撤銷黨籍之合法與正當,即可保障王金平之個人利益。換言之,如果938萬元可以足額擔保,顯見法院已認定王金平的損失可能為938萬元。要為國家憲政和社會公共利益之衡平審酌,為何需要准許假處分而引起更多紛擾與混亂?

北院合議庭只看到王金平的個人利益,疏忽院長出缺而有事故時,按立法院組織法第13條第3項之規定,尚有副院長代理職務。立法院院長顯非王金平之專屬職位,立法院也非一定要有院長之存在。王金平既為不分區立委,按黨規及黨章之規定,其不當行為已有明文規定撤銷黨籍之處分,法院強硬以假處分介入黨籍爭執之後果,豈是938萬元可以足額擔保?退千萬步言之,沒有王金平擔任立法院院長,立法院的憲政功能亦可正常運作。

在此嚴重譴責北院之荒謬裁定,深感遺憾與失望!如此背離人民情感、違背法律功能、無視司法關說之斲傷重創,合議庭之荒謬裁定,就是國家動盪混亂的根源。



�X�B:譴責台北地院 938萬元保證台灣一定亂 - 政治雜論閣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8471671#ixzz2f4WXuBt0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0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