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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麥芽糖  副市長: 一葉孤鴻*Jackey*逸名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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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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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 是一種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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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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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硯坊 (休)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龍女CHANG, HSIU-FEN

國內, 現在正在進行一場風暴!

老丐想到一個希臘神話來形容:

這幅雕塑, 在翡冷翠領主廣場. 描述英雄 Perseus, 殺死妖怪 Medusa 將她的首級砍下!

臺灣有許多 Medusa 和走狗! 如同 Medusa 的頭髮, 有許多已經變成蛇, 可以噬人! 看到 Medusa 的人, 馬上變成石頭!

對於立法院以及司法界的許多亂像, 大家詬病已久. 好不容易, 特偵組抓到證據, 臺灣的 Medusa 們, 竟然賴皮: 說這是內鬥?

老丐要出來不平則鳴:

這是治療癌症, 這是刮骨療毒!

任何 Medusa 的同黨, 我們都要抓起來, 消滅!

聯網的異言堂, 有許多聯網聘請來的, 自己麾下豢養的打手!

我們要學: Perseus 把眼睛保護起來, 抓住妖怪, 永遠把他們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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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 察秋毫不見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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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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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得患失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監察院 察秋毫不見輿薪

近來,台灣的政壇可說是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剛正者千刀萬剮,謀私者好整以暇。黃世銘總長的彈劾案以五:五的比數未通過,是烏雲中的一點星光,讓人疑懼者,是票數竟如此接近。

黃總長是否有疏失,乃至於違法之處?或有見仁見智之處,但是近來輿論、國會、地檢署、監察院對黃總長的檢驗,早已到了撲天蓋地,萬箭穿心的程度。

監委捫心自問,如果拿對黃世銘的標準來檢驗自己執行監委職權的作為,通得過的有幾稀?這中間的雙重標準,有權者的反撲立威,監委在調查黃總長的秋毫時,有無看到侵犯司法獨立的輿薪?

關說司法個案的王金平院長,至今雲淡風清,片葉不沾身;請託的柯建銘總召,則高倨國會殿堂,夸夸其談;中華民國的高檢長,認為有權者私下致電,要求某個案「依法辦理」不是關說。我們還能期待什麼法學典範,今天的法律學子,還敢有正義感嗎?

部分學者當初在譴責馬總統「毀憲亂政」時,也承認關說司法是踩了紅線;另有部分學者表示他們不是寬容司法關說,而是應該要「國會自律」。現在國會紀律委員會不意外的輕輕縱放了柯建銘,那一個法律人可以告訴民眾,能夠如何制衡有權無責的國會?

這樣的結果,很難不讓人灰心。對司法體系的啟示是,敢打老虎的檢察官,只要程序上挑取其一議之論之,就會身敗名裂;啟示的是最好明哲保身,對老虎視而不見。

本應主持正義的監察院與檢察官,已成為有權者手中的屠刀,砍向膽敢打老虎的武松。難道挑戰老虎,真的是一種自我毀滅的行為?

報載部分監委在第一次彈劾未過,仍在運作再發動彈劾,筆者要說的是,歷史的眼睛會緊釘著,看看那些監委還在演雙重標準的鬧劇。

幸好,台灣人的正義感,不可能被抹滅。王清峰、王如玄兩位名律師的搶救忠良,王建煊院長的「警察小偷說」,不但是聲援黃總長,也是聲援所有沒能力關說的人民,這證明即便瓦釜仍在喧囂,但至少黃鐘已不再沉默。

【2013/12/05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監察院 察秋毫不見輿薪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339886.shtml#ixzz2mdKPI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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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說得太對, 得罪人了, 所以遭受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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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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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患得患失

熱門話題-王建煊說得太對 反受攻擊 

2013-12-02 01:28 
中國時報 
【張怔/傳播相關系所研究生】 


 王建煊以「警察抓小偷」比喻王柯關說司法案,引來批評。王說,警察躲在暗處抓小偷,結果逮到他們後,小偷卻反過來指控警察「怎麼可以躲在暗處」?甚至媒體和輿論也往此方向發展小偷得意洋洋,於是沒有人去檢討這兩個小偷到底偷了什麼。但時至今日,甚至還有人說「小偷根本沒有偷東西」。 

 對照司法關說案,特偵組以監聽方式(警方躲在暗處)追查到立委找立法院長進行司法關說,並且成功地獲得不再上訴結果(抓到小偷)。 

 但是柯建銘卻批評特偵組怎麼可以監聽國會(指控警察)?整個民進黨團群起圍攻黃世銘,並成功讓媒體和輿論把焦點放在是否違法監聽及洩密,現在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還做出「關說不成立」的決議,根本就是幫小偷護航。 

 也難怪王建煊這番言論會飽受攻擊,王建煊沒說錯而是說得太對了,才讓那些企圖模糊事情焦點的人不能接受。因為當事實被點出,他們就得花更多力氣再一次蒙蔽公眾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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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論是非!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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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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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黨籍案:先論是非 再論輕重

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所提「確認國民黨黨籍資格存在之訴」,定於十二月四日首次開庭;正值此際,所謂「王案在黨內解決」的方案,似乎已告擱淺。

王案欲「黨內解決」,可分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必須釐清「立法院長可否關說司法個案」,此屬「是非」問題。第二個層次是:當國民黨籍的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司法個案之事,應否撤銷黨籍,這是「輕重」的問題。就常識而言,「黨內解決」能處理的也許只是「輕重」問題,卻未必能在「是非」問題上出現翻轉,亦即不太可能認為「立法院長可以關說司法」。

國民黨內出現「黨內解決」的壓力,馬英九亦指示成立「專案小組」。一時之間,傳出了「馬英九力拚解套」的說法,但此說卻似已隨即被接著傳出的「馬英九三條件」所打消。傳說指出,馬英九開的三條件是:一、王金平道歉,二、增訂《妨害司法公正法》,三、國會改革。倘若王接受三條件,馬願在「不修改黨章」的原則下尋求解決方式,且馬自己亦願為「造成黨內動盪」致歉。

如果此一傳說屬實,可見馬雖同意「黨內解決」,其處理方法也是將「是非」與「輕重」分開。然而,對於「黨內解決」,王金平方面人士雖表示歡迎,但一聽說要王道歉(其實即是要王認錯),卻口氣轉硬稱「那就法庭上解決」。

由此可見,馬王二人的僵局是在「是非」。對馬而言,如果放棄議論「是非」,不但無以解釋他在案發以來的一切堅持,其社會形象亦必告全盤崩解;對王而言,他之所以能撐持至今日,主要亦在根本否認曾經關說,這是他的「是非」,如果要他轉而認錯道歉,不啻即形同要他自毀立場。何況,倘若王認錯道歉,國民黨又以「黨內解決」來恢復其黨籍,輿論將如何看待這場鬧劇

王金平不能只求「輕重」上的解脫,除非馬英九在「是非」上自認錯誤;相對而言,馬英九也許可在「輕重」上尋求解套,但也不能在「是非」上退卻。事已至此,王金平不能不堅持其「是非」(未關說,只是「練肖話」),馬英九也不能不堅持其「是非」(這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因為,在政治「是非」上,馬王二人均不可能以毀滅自己來成全對方,且這涉及憲政公義及社會公評,已非能夠「黨內解決」的層次。

事發以來,枝蔓橫生,但均不能轉移或掩蓋立法院長可否關說司法個案」的是非問題;國民黨若不能釐清馬王之間的「是非」,即難以在處分「輕重」上出現轉圜。因此,「黨內解決」若告擱淺,其實亦屬必然。

王案的「本訴」拖延至下月四日始首次開庭,聽任此一嚴重影響憲政運作的大案肆虐至今,可謂是司法之怠惰。本案開庭以後,可能走兩種路徑:一、只審理黨紀處分的「程序是非」,至於「事理是非」,則尊重「政黨自治」;二、深入「事理是非」,甚至欲解答「立法院長可否關說司法個案」。依據法理判斷,法院可能採第一條路徑,若認為國民黨的「程序是非」未備,也許要採「補正」措施;但若法院採取第二條路徑,將黨紀處分當作準刑事案件來審理,那就又是另一種光景了。

事態顯示,台灣的體制與社會連「立法院長可否關說司法個案」這樣一個看似單純的「是非問題」,亦無明快處理的能力。國民黨顯無能力處理王案的「是非」,即不可能奢言「黨內解決」;而司法訴訟一旦啟動,不論其判決影響王馬任何一方的利害,政局皆將橫生變數,至於若要拖到三審定讞,更不啻是對國家社會的凌遲

因而,王馬雙方恐怕也只有維持「訴訟照打/政務照推」的默契。一方面各別在司法途徑力爭自己的「大是大非」,另一方面也分別善盡各自的憲政職守,以求共同減低此案對國家社會整體的傷害。事情走到這一步,或許是馬王二人的無奈,其實更是國家社會的悲哀

【2013/11/21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王金平黨籍案:先論是非 再論輕重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309785.shtml#ixzz2lICHKX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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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法, 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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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

你犯法, 我負責?
2013/11/14 16:31:52瀏覽374|回應1|推薦9

你犯法, 我要負責? 這就是反對黨的邏輯? 看到這則新聞, 台聯立委葉津鈴更點名要衛福部長邱文達下台負責.  我覺得好笑, 不知道為甚麼出現食安問題, 政府官員需要下台負責? 找出違法犯紀的人, 不是政府的責任與功績嗎? 怎麼變成過失? 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 是不是人民違反交通規則, 交通部長要下台?  有小偷, 搶劫, 殺人, 管區的局長與內政部長要下台? 有人濫墾, 毒魚, 汙染河川, 環保署長要下台? 老師搞師生戀, 勾引未成年學生, 教育部長要下台?  政府官員犯法, 立法院長與總統要下台?  這樣不要兩三下, 政府機關就沒人了?!


難怪洪仲邱案, 國防部長下台!  看起來似乎言之成理, 因為有前例.  反對黨的責任就是要把政府搞的空空的, 這樣看起來才算是盡到反對黨的義務!  


如果這樣看起來, 我現在才能理解, 為什麼連戰以前做台北市長, 視察台北市交通狀況,  要警察把信義路交通管制, 然後去看交通狀況, 看完了說,  台北市交通狀況很好!  我本來對他這樣的做表面工作很反感, 但看到立委這樣的反應, 我雖然還是不諒解, 但稍稍減少一些負面的感覺.  


立委諸公們, 你是要政府官員不做事, 有事演蓋起來就好了嗎? 沒壞事發生就是政府做得好, 是這樣嗎? 那連戰的做法就顯得很正確了!  這叫政治正確嗎? 一切都是美好的!


我們希望政府官員要對政策的推動負成敗責任, 但是對老百姓不守法的行為也要負責, 就感覺很可笑了!  難道政府官員是要對老百姓沒有道德負責? 那應該是教育部長的責任, 小時候沒把這些違法犯紀的人教好, 以至於長大會做出這樣沒道德犯法的事, 如果是這樣, 應該檢討那時候的教育部長才對.  只是我們能保證只要受教育, 就是一個守法守紀的善良百姓嗎? 這樣的要求有一點點的合理嗎?


如果老百姓都不會違法犯紀, 那要警察幹甚麼? 要食品安全部門幹甚麼? 如果一旦查出人民違法, 政府官員就要負責, 那我不察, 就不會有事, 皆大歡喜!


這是我們想要的嗎? 所以在質詢指責政府官員上要看看合不合理!


時事評論政治 )



�X�B:你犯法, 我負責? - 外雙溪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hilo0002/9471358#ixzz2kd6zSG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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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內當今的兩大硬漢及將在歷史上留名,亦受後人景仰的人物 馬總統與黃檢查總長加油!Hot Rock(s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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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得患失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引用Hot Rock文章舉辦大聲說比賽與相關規則說明
被打敗
2013/11/12 07:03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Hot Rock(sirus) 於 2013-11-13 17:42 回覆:

一輩子最痛恨沒肩膀、假道學、落井下石、狐假虎威⋯毫無是非黑白觀念者。

不識錦上添花,只知雪中送炭!

捎來的問候收到了,謝謝您!

為國內當今的兩大硬漢及將在歷史上留名,亦受後人景仰的人物  馬總統與黃檢查總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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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父親 - 黃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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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念初(蒔影)

鐵漢黃世銘 名片父親

2013/10/21 00:22:01瀏覽2012|回應2|推薦22


愛不僅有『卡片』,還有『名片』!

今天檢察總長黃世銘又必須應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要求,針對監聽案隨法務部長羅瑩雪進行專案報告,今天是2013年10月21日,八年前此刻,他正面臨喪女之痛,今天是已逝女兒黃宜君出生的日子,墾請各界給他更多的力量,面對職務壓力,面對一位父親最難的喪女回憶。

黃世銘女黃宜君所寫的『父親的名片』一文, 已卸職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每讀一次就會落淚, 更是黃世銘最欣慰的父親節禮物,而女兒『流離』遺作,是黃世銘監察院財產申報裡的『無價』之物,他是司法鐵漢,更是柔情父親。

不管監聽系統的烏龍疏失,引發多大的政治與社會爭議,但台灣社會有更多『愛』的故事,給了社會更多正面、積極的力量。

至少,至少在今天,請給黃世銘多一點心靈的力量,如果政治與社會都想找真正的答案,我相信黃世銘在今天也會說出真實的故事,因為,他不僅要面對自己數十年堅持的理念,還要向自己的女兒證實,他真的盡了本分,而且,有女兒的『名片文』及『流離書』依靠,他一點都不覺得累!

今天筆者的文短義深,字少情濃,給一個『字』,就給『愛』吧!

愛不僅有『卡片』,還有『名片』!

PS:在網路裡可以找到這篇『父親的名片』文章以及『流離』一書的介紹。



�X�B:鐵漢黃世銘 名片父親 - 一文說故事,一字評時事!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niennien1234/9103267#ixzz2jz9TJJ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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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總長?,王金平們邪靈反撲!★電小二直擊 - 日不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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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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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 叔

「起訴」總長,王金平們邪靈反撲!★電小二直擊
2013/11/04 08:18:59瀏覽2251|回應24|推薦62

 

羅織,不難入人於罪.黃世銘如果涉嫌「洩密」,王金平關說司法個案理所當然就應該被依循「妨害公務」偵辦.

 

從王金平以降,立法委員視關說為特權,在中華民國行之有年,已經積非成是,如今遇到一個守正不阿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居然膽敢太歲頭上動土,把「黑金、擺平之王」的金、平之王揪出來示眾,所以「群情激憤」,不惜冒天下之不諱,轟然群起而攻之,必欲除之而後快.

 

法官作假處分,扭曲司法程序,踐踏實質正義,是為掩護王金平自保成功於一時.如今檢察總長被地方檢察官起訴,則應該被視為王金平們報復性反撲行為的另一波.

 

做為懲戒高官顯要、以及嚇阻為非作歹的眾多立法委員的屏障,維護司法正義,檢察總長站在第一線,現在正是首當其衝.

 

承辦的檢察官叫做張介欽,中國時報有一篇署名陳志賢的報導,盛讚「起訴學長、張介欽一鳴驚人」,其實只是一個打手,王金平們的馬前走卒之一.

 

馬英九從上任之初,無視、或者至少輕忽,李登輝、陳水扁處心積慮的人事布局之既深且廣,沒有著力清理門戶,現在正在自食惡果.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條文所保護的客體,為「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犯罪手法」,則為「洩漏」或「交付」.

 

王金平在立法院三十多年,擔任院長十多年,為了確保其視為常業的司法關說不會遭到懲處,從來沒有立法通過關說罪,換句話說,中華民國不存在妨害司法公正罪.王金平今天能夠暫時逍遙法外,也算是多年來處心積慮的結果.

 

2012年提名王金平為不分區,應該是馬英九就任總統以來最大敗筆.委屈,畢竟不能求全!養虎貽患,莫此為甚.

 

關說、也就是妨害司法公正,在中華民國是無罪的.今天應該檢討的,應該是亡羊補牢,以贖前愆,儘速立法將關說入罪才是正辦,豈料已經長年嚴重違法失職的立法委員,卻是怙惡不悛,倒過頭來,正在追討揭發關說事件的檢察總長!

 

正是因為關說無罪,所以特偵組槓上開花意外截聽到王金平關說經過,只能當做一般行政案件處理,而非司法案件.

 

檢查總長頂頭上司是法務部長,恰好是王金平關說的直接對象,黃世銘將「王金平關說案相關證據」,「應秘密之」,故循行政體系直接向總統、行政院長提出匯報,可謂為所當為,恰如其分,無關「洩漏」或「交付」.

 

稱「洩漏」者,謂使不應知悉秘密之人知悉之意.稱「交付」者,即將應秘密之物移轉予不應持有者之管有.行政院長平行於立法院長,總統超然於五院之上,檢察總長在關說無罪,無法可管的情況下,將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相關證據」,移交給總統,自然符合憲政體制.

 

關說無罪,所以王金平法外逍遙.關說無罪,所以黃世銘無從洩密.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所謂「應秘密之」,係指與國家政務或事務上具有利害關係而應保守之秘密者而言.報載起訴黃世銘之「犯罪事實」,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將尚在進行調查或偵查之犯罪案件案情外洩」.                 

 

聯合報也有一個秀逗的記者,叫做劉峻谷的,在「觀察站」專欄,發表了一篇極其白目的「早走一步違程序正義、全盤皆墨」:

 

黃世銘「在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接受偵訊完畢前九分鐘,即忙著聯繫面見馬總統事宜,漏夜奔赴總統官邸面報時,另名作證的檢察官還沒偵訊」,結果「被揪住違反程序正義的小辮子」.

 

這個叫做劉峻谷的記者,其是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黃世銘未等簽結就夜奔總統官邸報告此案,結果吃上洩密官司」.所謂「簽結」,特指、也僅限於司法案件偵查.

 

王金平關說案,是個行政調查,不待「簽結」,既有心證,隨即按照行政程序處理,完全無懈可擊.

 

「觀察站」認定的前提錯誤,所以得到一個牛頭不對馬嘴的結論.「專欄記者」,不過如此,觀諸其他媒體,似乎也是同一論調,悲夫,中華民國狗仔當道一至於斯!

 

 

 

2013/11/04 12:19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起訴」總長,王金平們邪靈反撲! 」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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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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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末期
2013/11/06 09:49

唉!

臺灣真的是病入膏肓了!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Old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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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22:40
一般的先進民主國家,檢察官是代表人民打擊罪犯,台灣的檢察官居然成了工具,幫人調查寫格子的作家,甚至調查特偵組,怪哉怪呀!
 
多硯坊(廣告時間,五年級記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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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16:02
無恥關說司法曝光
怪罪監聽
入罪洩密
典型的綠營烏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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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為黃世銘抱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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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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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有一個城鎮深受妖魔所苦,託一位苦行僧人去尋傳說中的伏魔寶劍,希望能為城鎮降妖伏魔、帶來平寧。這位僧人攀天山、走萬水、穿煉獄、過龍窟,以大勇至誠,不畏險阻,一路披荊斬棘,終於尋得寶劍,欲回城平魔。
但當風塵僕僕的僧人帶著寶劍,走進城鎮,卻立刻被五花大綁,送上火刑台。因為這個城鎮規定,走進城門,必須先踏左足,不可先踏右足,僧人卻先踏右足,該當火刑。
看不過的路人問,那為什麼那些妖魔不管是左足先進或右足先進,或者用飛的進去、或者用跳的進去,都沒關係?城鎮捕快說:「此法只約束僧人,不約束妖魔!」
至於還要不要寶劍降魔?早就成了一個笑話!
一生鐵膽守護正義,卻落得被投石公審、繫訟待罪,世間之謬,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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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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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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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得患失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這位檢察長簡直是白癡!

王金平如果這麼笨, 早就滾蛋了, 絕無可能還在那裡囂張!

法院是法官說了算. 人心隔肚皮, 發啥神經病表態?

這樣子放話, 人家一審故意亂判, 就被自己將軍死棋!

國民黨就是白癡太多了!

沒看過臺灣的恐龍法官嗎?

媒體又在那裡公審, 還說總統和閣揆不會是共犯?

真是在搞文化大革命?

要規老丐管? 那些推波助瀾的媒體, 全請西門豹: 丟下濁水溪的石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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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一審有罪就辭卸總長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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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國內社會】2013-11-01  13:42:1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遭起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很遺憾又無奈,北檢基於壓力而起訴他,他若一審被判有罪,將辭卸檢察總長職務。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嫌關說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不要上訴立委柯建銘案件,全案在9月5日簽結,但檢察總長黃世銘在8月31日夜奔總統官邸密告總統馬英九這起關說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依洩密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黃世銘起訴。

黃世銘得知消息後,中午發布聲明書表示,他對於被控「洩密」等罪名,自始就有絕對的信心,認為一切禁得起檢驗,「此觀本人於10月3日赴北檢就訊後之對外發言,即可瞭然。」

他說,如今,很遺憾的,台北地檢署竟然屈服於壓力之下,選擇起訴他,他一輩子奉公守法,竭盡心力為國為民服務,不畏權勢舉發司法關說行政不法事件,竟遭起訴,深感痛心疾首,至為無奈,希望審理法院儘速作出正確判決,還他清白。

他說,如果第一審法院認定他確有刑責,他當無異言,立即辭卸檢察總長職務,以謝國人。

聲明書最後署名黃世銘,並蓋上個人私章。1021101

不曉得這是否為北檢的權宜之計,但是已經引起小弟憤怒的情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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