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灣的政壇可說是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剛正者千刀萬剮,謀私者好整以暇。黃世銘總長的彈劾案以五:五的比數未通過,是烏雲中的一點星光,讓人疑懼者,是票數竟如此接近。
黃總長是否有疏失,乃至於違法之處?或有見仁見智之處,但是近來輿論、國會、地檢署、監察院對黃總長的檢驗,早已到了撲天蓋地,萬箭穿心的程度。
監委捫心自問,如果拿對黃世銘的標準來檢驗自己執行監委職權的作為,通得過的有幾稀?這中間的雙重標準,有權者的反撲立威,監委在調查黃總長的秋毫時,有無看到侵犯司法獨立的輿薪?
關說司法個案的王金平院長,至今雲淡風清,片葉不沾身;請託的柯建銘總召,則高倨國會殿堂,夸夸其談;中華民國的高檢長,認為有權者私下致電,要求某個案「依法辦理」不是關說。我們還能期待什麼法學典範,今天的法律學子,還敢有正義感嗎?
部分學者當初在譴責馬總統「毀憲亂政」時,也承認關說司法是踩了紅線;另有部分學者表示他們不是寬容司法關說,而是應該要「國會自律」。現在國會紀律委員會不意外的輕輕縱放了柯建銘,那一個法律人可以告訴民眾,能夠如何制衡有權無責的國會?
這樣的結果,很難不讓人灰心。對司法體系的啟示是,敢打老虎的檢察官,只要程序上挑取其一議之論之,就會身敗名裂;啟示的是最好明哲保身,對老虎視而不見。
本應主持正義的監察院與檢察官,已成為有權者手中的屠刀,砍向膽敢打老虎的武松。難道挑戰老虎,真的是一種自我毀滅的行為?
報載部分監委在第一次彈劾未過,仍在運作再發動彈劾,筆者要說的是,歷史的眼睛會緊釘著,看看那些監委還在演雙重標準的鬧劇。
幸好,台灣人的正義感,不可能被抹滅。王清峰、王如玄兩位名律師的搶救忠良,王建煊院長的「警察小偷說」,不但是聲援黃總長,也是聲援所有沒能力關說的人民,這證明即便瓦釜仍在喧囂,但至少黃鐘已不再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