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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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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easy but not ch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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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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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麥芽糖
貓喵XD

這個法官不恐龍但很恐怖/ I am easy but not cheap

 

【節錄自由時報  2013621日上午6:14

「炒過飯」就算結婚 印度判決惹議〔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

馬德拉斯高等法院法官卡南在17日針對一起贍養費官司,裁示祇要兩造當事人已達印度法定結婚年齡(男21歲,女18歲),兩人一旦發生性關係,應被視為願意忠誠且徹底地承諾性關係可能衍生的所有後果,任何一方能提出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的證據,就可在無需徵求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逕自要求家事法庭宣布兩人之間存有婚姻關係;一旦家事法庭宣布兩人有婚姻關係,申請宣布婚姻狀態者就是另一人的配偶——無論另一人是否同意。此判決適用於正常婚姻伴侶的法律權利,也適用曾發生過性行為的男女。

 

此判決隨即招致各界強烈反對與批評,但卡南說,批評者應該先徹底了解他的裁示再下定論;他的判決不違背任何宗教、無意傷害任何人,也未貶低婚姻制度,而是要提供本案相關女性法律救濟;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在有意願結婚的情況下發生婚前性行為,之後女子遭男子拋棄,受害女子可提供必要具體證據取得妻子的社會地位後要求民事補救,此舉旨在保護印度文化與女性福祉。

 

【這個法官不恐龍但很恐怖】I am easy but not cheap

 

目前就讀淡江大學涉嫌性侵、偷拍的27歲土耳其籍男子王凱傑,他在被法警聲押上銬後當庭痛哭失聲,法庭上聲稱自己沒做錯事,還說「我愛台灣!」檢警勘驗王凱傑涉嫌偷拍的29段影片,對象全都是台灣正妹。

 

這個台版土籍陳冠希這麼愛台灣,可惜不能援引卡南法官的裁決,否則既然他那麼愛台灣,可以用他自己的錄影帶,讓那29名台灣正妹,慢慢地一個一個,在文件上先辦結婚,再談贍養費,然後再辦離婚,連辦29次,辦完才可以離台,如一個人花一年辦手續,他回土國時可能已是花甲之年了。這比蒐證法辦他要辦得狠太多了,保證他生不如死,後悔那麼愛台灣!

 

有網友批台灣正妹太EASY,這不中肯,要知道老外常說 I am easy but not cheap!這29個台灣正妹之前那麼cheap就跟那土狼上床,可能恨不為印度人,要不就有機會證明自己沒那麼ch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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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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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13/06/25 00:24 【不平則鳴】 洛杉基: 我有話說-有些人的「我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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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的救生圈 - 台灣恐龍司法&西方虛偽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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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現任執政的乾脆聲明

將 阿扁 的 總統級牢房 讓出來給 林克穎 這個 XO 住得了,

這個 XO 享有「罪人到(最人道)」的坐牢待遇,

那麼蘇格蘭法庭應該可以考慮引渡這傢伙到台灣了唄!?

反正這些綠霉也沒打算將 阿扁 送回這個房間.......

 無言(不予置評)

台灣恐龍司法 & 西方虛偽人道,

沒救了.......

引用新聞 : 林克穎判不引渡回台 外交部遺憾 將研議上訴

林克穎判不引渡回台 外交部遺憾 將研議上訴

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昨天判決林克穎,暫時不需引渡到台灣服刑。外交部今(24)日表示,對於此一判決外交部感到遺憾,不過仍將持續與蘇格蘭檢方研議提起上訴。

英商林克穎2013年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逃回英國,引發國際關切,同年10月16日台英簽署引渡備忘錄,林克穎即遭蘇格蘭檢方逮捕,蘇格蘭地方法在翌年6月11日判林克穎須引渡回台服刑,同年8月蘇格蘭司法部長也批准引渡,但林克穎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移由蘇格蘭高等法院審理。

蘇格蘭高等法院昨天就此案開庭宣判,法官以台灣的監獄狀況仍有疑慮,判決林克穎暫時不需引渡到台灣服刑;不過因台灣第2次提出引渡案,法院並未當場釋放林克穎;林克穎迄今已羈押在蘇格蘭愛丁堡監獄超過2年10個月。

對英國高院的判決,外交部感到遺憾。不過外交部表示,英國司法程序係為3級3審制,這次宣判為蘇格蘭高等法院2審判決結果,並非終局判決,雖然感到遺憾,但不放棄努力,仍將促請蘇格蘭檢方研議提起上訴。

外交部指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檢辯雙方曾就中華民國法理地位、法院審判程序公正性、監所狀況及是否會再以脫逃罪追訴林克穎等節進行激烈攻防;期間法務部及駐英代表處與蘇格蘭檢方密切聯繫交換意見,提供有利資訊以協助蘇格蘭檢方進行答辯。

外交部強調,外交部不會放棄努力,會與相關駐外館處及法務部持續努力,全力爭取引渡林克穎來台服刑,讓正義能獲得伸張。

新聞相關影音

來源:壹電視新聞
【若手機無法正常顯示,請點這裡收看

 

引用新聞 : 林克穎不引渡 嫻熟人士表不意外

林克穎不引渡 嫻熟人士表不意外

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英國的英商林克穎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23日宣判,以「台灣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為由,判定我方敗訴,林克穎暫不引渡,且可有條件保釋。嫻熟本案人士對此判定表「不意外」。

林克穎被台灣法院判刑4年,遣逃英國遭羈押後,愛丁堡地方法院於一審中,判定林克穎需引渡返台服刑,林克穎不服上訴,並以台灣監獄環境太差,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為理由,要求不引渡。

蘇格蘭高院23日宣判,主審法官認定林克穎上訴有理,不必引渡。由於林克穎從2013年 10 月7日遭愛丁堡警方拘捕羈押時間已經超過刑期的2/3,符合英國假釋規定,法官同時裁定,林克穎可以有條件保釋。

蘇格蘭高院法官裁定,林克穎交出護照後,每週到愛丁堡警察局報到一次,即可予以保釋。不過,在此之前,我方已另以林克穎持假護照潛逃出境為由,向愛丁堡地方法院提出第二次引渡請請求,並獲得獲愛丁堡地院受理。在此前提下,林克穎仍受地方法院羈押,必須另向該地院申請保釋,因此23日未獲當庭釋放。

嫻熟本案人士透露,蘇格蘭高院23日判定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在 2015年6月二審審理中,高院已認定地院法官在一審時未能詳細採納林克穎對台灣監獄環境的質疑,必須重新審查,而我方也據此做出沙盤推演,另以林某假護照潛逃出境為由,向愛丁堡地院提出第二次引渡請求。

本案曠日廢時,林克穎狡詐異常,他提出若返台服刑,自己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除台灣監獄擁擠狹小外,他並引用高雄監獄挾持事件,台灣犯人遭性侵等相關資料佐證。

針對蘇格蘭高院23日裁定,我國駐英代表林永樂表示,法務部、外交部和駐英代表處將繼續努力,務將林克穎繩之以法。根據英國法律,我方可在愛丁堡高院判決後,向位於倫敦的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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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判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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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林克穎被判引渡 台灣司法大勝利

英商林克穎被控酒駕撞死孝子,在台出庭時仍堅稱「車不是我開的」。
報系資料照

英國蘇格蘭法院今天就林克穎案判決台灣勝訴,林克穎應引渡回台灣接受司法程序處理。這是我國第一次在歐洲贏得引渡官司,不但具有指標性,對未來引渡其他罪犯更具象徵意義。

蘇格蘭法院法官馬凱弗在歷經多次開庭及詳閱書證後,認為林克穎提出如引渡回台灣,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包括生命安全可能有危險、無法獲得公平審判及監所設備不佳等抗辯,都不成理由,因此判決台灣勝訴,林克穎應引渡回台。

林克穎在2010年於台灣酒後駕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4年,他卻冒用友人護照潛逃離台;我國駐英代表處與英國政府為此簽訂「引渡林克穎備忘錄」,蘇格蘭警方在去年10月17日逮捕林克穎,至今已被羈押近8個月。


【中央社╱愛丁堡11日專電】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今天宣判,英商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這項一審判決是台灣司法的一大勝利,連同5月底的民事判決,台灣司法國際地位正式被確定。

林克穎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遭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2年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17日林克穎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至今,自今年1月8日起進行引渡審理庭及程序庭,前後達17次。

林克穎在審理期間以台灣與英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台灣司法審理程序有瑕疵,台灣監獄狀況堪虞及返台服刑有生命安全威脅等理由,爭取不被引渡,並以更換律師企圖延後審查,但都沒有得逞。

馬凱弗法官的引渡判決,將提交給蘇格蘭司法部長批核,主因是引渡英國公民到其它國家屬政治決定,司法部長有8週時間進行審核,如果判決結果也是將林克穎引渡到台灣,林克穎必須在司法部長公布結果後的14天內提起上訴。

林克穎今天在宣判後被還押看守所,總計他已被關押近8個月,未來如果全案三審定讞須被引渡到台灣,在愛丁堡關押的時間可以折抵在台灣服刑的刑期。

5月23日英國高等法院宣判,承認台灣法院去年2月27日對林克穎案的民事判決結果,林克穎需賠償送報生黃俊德的家屬新台幣908萬元,不僅判決立即生效,並確定為最終判決,林克穎如果拖欠不償還,每年以年利率8%加計利息。

今天的刑事判決加上日前民事的賠償判決,立下台灣與英國在司法互助史無前例的里程碑,台灣司法判決獲得英國法院承認或認可,也彰顯台灣司法的國際地位,是台灣外交與司法重要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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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打官司揪惡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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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夜被奪 女大生打官司揪惡狼

四十九歲鄭姓男子以怪力亂神讓涉世未深的大一女學生心生恐懼,連續性侵得逞,女學生打工存足五萬元,委託律師控告鄭,新竹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重判鄭八年兩個月。

女學生事發後告訴劉姓男友「我身體髒了」,勸他分手,但男友不離棄,力挺她揭發鄭的惡行。地院查出,鄭男在二○一○年認識女學生,常以父執輩身分給她生活、感情方面的建議,彼此越來越熟絡,取得女學生信任,許多隱私都向他吐露。

當時女學生開始和同辦公室的劉姓男友交往,劉大她十歲,她沒交過男友,於是徵詢鄭的看法。鄭告訴她,「妳把第一次給劉,他不會放手,妳會變成他的禁臠、階下囚」,並稱「若把第一次給黑道老大,若劉來鬧,就有人給妳當靠山」。

為了誆稱自己有黑道勢力,鄭先約女學生與自稱黑道老大的盧姓男子見面,暗示女學生將第一次獻給他(鄭)。女學生信以為真,幾天後被鄭載到汽車旅館,在「淨化儀式」中被奪走貞操。

鄭食髓知味,又聲稱「妳有背後靈,妳姑姑年幼夭折沒投胎,變成孤魂野鬼,只要妳談戀愛,姑姑會嫉妒」、「妳印堂發黑,妳與男友其中一人會斷手斷腳,兩人若發生關係,厄運就會過給他」。鄭訛稱「我修練過,可抵擋煞氣」,女學生擔心心上人受害,又被鄭載到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鄭又以發生性關係可以「過氣」導正氣場為由,找女學生三度發生性關係,並稱「過氣」不可戴保險套,事後要女學生服「事後丸」,才能排出「穢氣」,她都照做,直到漸漸成熟,才知道鄭一派胡言。

鄭庭訊時承認與女學生三度發生性關係,但為兩情相悅,是女方想體驗性經驗,主動邀約。但女學生指證歷歷,且鄭測謊呈不實反應,鄭的供詞不被採信。

【2014/02/08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初夜被奪 女大生打官司揪惡狼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471442.shtml#ixzz2skFEM6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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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英國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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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患得患失

哼!

壞蛋, 到那裡, 都要坐牢!

哼林克穎還押 沈呂巡:正義之舉

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今天針對在台灣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保釋抗告案開庭,法官裁定駁回申請,將林克穎還押,中華民國駐英代表沈呂巡感謝法院的正義之舉。

沈呂巡告訴中央社記者,林克穎自今年10月17日被逮捕後,已6度提出保釋聲請,到明年1月8日及9日在愛丁堡地方法院舉行引渡庭前,不排除可能再提出交保申請,我方會步步為營,審慎因應。

沈呂巡指出,引渡庭將以三級三審方式進行,我方必須做好一切必要準備,對於林克穎提出的證詞與論述提出說明及採取因應措施,務必爭取林克穎回台灣接受法律制裁。

他說,林克穎準備近20位在台灣的朋友證詞,內容主要直指台灣與英國沒有正式邦交,今年10月16日中華民國法務部與英國內政部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無效,但中華民國與非邦交國簽署上千個協議,國際法人地位無庸置疑,與英國也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協定無疑可以執行。

對林克穎的證詞的攻擊點,沈呂巡表示,我方都有了解並努力積極準備,將步步為營因應。

【2013/12/18 中央社】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林克穎還押 沈呂巡:正義之舉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E6%9E%97%E5%85%8B%E7%A9%8E%E9%82%84%E6%8A%BC%20%E6%B2%88%E5%91%82%E5%B7%A1%EF%BC%9A%E6%AD%A3%E7%BE%A9%E4%B9%8B%E8%88%89-8369912.shtml#ixzz2nr9m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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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觀察站/夜店「撿屍」? 慎踩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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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夜店「撿屍」盛行 別踩紅線

李宗瑞性侵夜店酒醉女子被判刑十八年六月,正好給愛混夜店的男女一個警惕;如李宗瑞般的「夜店王子」,不要以為可盡情的「撿屍」,侵害他人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

社會文化的改變,女模、公關妹、藝人頻上夜店,帶動不少青春女孩上夜店的風氣;入夜後,很多夜店門口大排長龍,可見夜店活動之興盛。有女生為了免費喝酒,姐妹淘揪團上夜店,主動貼著出手大方的男性;而夜店為衝高人氣,讓穿著時髦又性感的「辣妹」免費入場,吸引男生掏錢進來玩。

然而,這種讓男男女女興奮忘我的地方,卻也處處暗藏陷阱;不單女的可能失身,男的也會「失身」(身體失去自由),不可不慎。夜店裡,如李宗瑞般的富少,甚或假稱富少的犯罪集團分子混入其中,藉著美酒、霓虹燈與暗夜的氣氛,看見喝到爛醉的女生就「撿屍體」(將死醉倒地的女子扛走),頻傳性侵。

李宗瑞顯然是高竿的夜店咖,熟悉夜店文化,有個富爸爸,又是美國留學回台;他在夜店大手筆揮霍,看準女人想嫁豪門的心態,確實很容易讓女酒客上鉤。

更可議的是,夜店文化似乎被某些人扭曲為性愛文化,認為來到這裡就可以尺度大開,放浪形骸;因此,毛手毛腳的有之,「撿屍」性侵的也不少,而且還理直氣壯的認為「到這裡不就是應該這樣嗎?」、「她也沒有說不要,我犯什麼法呀?」

夜店裡的場景雖然比較容易給人有性的聯想,但不等於你可以理所當然的去「做」;酒醉後雖然沒有(或沒有辦法)說不,甚至有狀似同意的表情,仍不能乘人之危。如果把沉默當做同意,就會吃上性侵官司,李宗瑞案就是活生生的案例。

【2013/09/04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觀察站/夜店「撿屍」盛行 別踩紅線 | 李宗瑞性侵判刑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E8%A7%80%E5%AF%9F%E7%AB%99%EF%BC%8F%E5%A4%9C%E5%BA%97%E3%80%8C%E6%92%BF%E5%B1%8D%E3%80%8D%E7%9B%9B%E8%A1%8C%20%E5%88%A5%E8%B8%A9%E7%B4%85%E7%B7%9A-8141116.shtml#ixzz2dwTZ46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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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應施以閹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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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麥芽糖論精神閹割20130802

 

 

性侵犯應施以閹割懲罰

 

 

已婚的牧師吳鑑詩性侵教友多人應該是累犯,媒體揭露情狀除了不堪,也奇怪受害女性怎不反抗,不咬斷淫根還喝得下?!生理閹割恐怕一時難至,對犯行確定被判刑者施以精神和社會閹割應該做到,全國包括網路及可張貼實體公告處,時時處處不斷公告淫賊最新照片與資料,除收警告女性朋友之效,也等於讓淫棍在社會精神監督下減少再犯的機率,這個想法當然有法律上的不同考慮或爭論,我常覺得受害者的權益誰好像還被考慮得少一些!?性侵犯剝奪他人性自主權,法律就應相對剝奪其性自主能力,他對別人的傷害是長期甚至終身的,法律就應長期甚至終身對他施以精神和社會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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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性侵凌虐女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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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學A片 性侵凌虐女醫師

已婚的牧師吳鑑詩被控性侵兩名女教友,還模仿情色片逼對方喝精液,其中一名新加坡的女醫師因此罹患憂鬱症;女醫師後來在丈夫支持下,來台聯絡其他相同遭遇的女教友提告。新北地檢署認定吳性侵兩人並凌虐,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五十三歲的吳鑑詩否認性侵,偵訊時激動大喊:「基督教義禁止姦淫,我沒有姦淫。」但因被害人指控歷歷,且吳未通過測謊,檢察官認定他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吳鑑詩還反控女教友誣告及妨害名譽。

檢方起訴指出,二○○二年五月,吳鑑詩到他公司的新加坡駐點工作,認識一名女醫師教友,他約對方到房間假意請教醫療問題。女醫師進房後,吳突然脫下褲子強拉她的手撫摸生殖器,再將她綑綁強逼口交,還以金屬湯匙插入她下體,掐頸性侵。

吳返台後,二○○七年十二月,又利用牧師身分邀約女教友吃飯,女子喝下吳攜帶的葡萄酒不省人事,醒來時已被眼罩矇住雙眼;吳先以金屬刀狀物插入女教友下體,用木棍插肛門,還放不知名蟲類在對方身上爬,甚至模仿色情片情節。其後吳多次宣稱手中握有女子裸照,五次玩弄女子得逞。

據了解,女醫師後來向丈夫說出實情,丈夫鼓勵她為基督教除害,來台尋找是否有其他人遭到毒手。她去年十二月找到另名自稱被吳性侵的女教友,一起提出告訴。


【2013/08/01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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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男佣 印政壇老將閃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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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侵男佣 印政壇老將閃辭

年屆8旬的中印度馬德雅省政府財政廳長拉加夫吉被控雞姦男佣,且影像全都錄。消息曝光後,這位政壇老將閃電辭職。

馬德雅省(Madhya Pradesh)政府財政廳廳長拉加夫吉(Raghavji)寓所的男佣今天上午報警,指控拉加夫吉藉口安插政府部門職位雞姦他。

被害人說,拉加夫吉的2男性助理也性侵他,並向警方出示1張光碟,記錄他被性侵的實況。

消息曝光後,拉加夫吉和助理與馬德雅省政府發言人米西拉(Narottam Mishra)彷彿人間蒸發。執政的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省黨部發言人薩蘭(Vishwas Sarang)證實,省長喬汗(ShivrajSingh Chouhan)已同意拉加夫吉請辭。

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籍的拉加夫吉再過2天歡度80大壽,歷任國會下院(Lok Sabha)和上院(Rajya Sabha)議員,目前是馬德雅省省議會議員,堪稱政壇老將。

性侵醜聞使喬汗臉上無光,反對黨磨刀霍霍,準備狠狠修理省政府。

【2013/07/05 中央社】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遭控性侵男佣 印政壇老將閃辭 | 國際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8009681.shtml#ixzz2YAf7TM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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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制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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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廚兄真是治國如烹小鮮!

對付這些色狼, 還真要抓這個印度恐龍法官的恐怖判案!

將兄臺好文, 放入[丐邦鼓樓], 敲響鼓聲, 為同胞戒: 尤其是那些看到阿度仔, 就褲帶鬆的無知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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