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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 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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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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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多硯坊 (休)
亓官先生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台灣酒駕零容忍 世界最高標準

刑法酒駕犯罪標準趨嚴,交通部也提高酒駕取締標準,都從13日生效。交通部說,台灣酒駕零容忍時代來臨,是世界最高標準。

今天新公布的「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05%以上,就構成犯罪,比現在規定還嚴,13日生效。

交通部也會同內政部修正道安規則,更嚴格規定各類駕駛人不得駕車的酒精濃度限制標準,同樣13日起實施。

交通部說,現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中酒精濃度達到0.05%,新標準為為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05%。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國顯說,台灣酒駕已進入零容忍時代,新修正的道安規則,已和日本一樣,是世界最高取締標準,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開車。

交通部今年1月1日起,已先針對3類駕駛人,實施新的道安規定,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的駕駛人及「職業駕駛人」。13日起適用各類駕駛人。

交通部去年修訂道安規則時,已將酒駕罰鍰提高,最高可罰新台幣9萬元。

【2013/06/11 中央社】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台灣酒駕零容忍 世界最高標準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957642.shtml#ixzz2VuqemI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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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而置宜的修法--殺人致死無限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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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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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麥芽糖
多硯坊 (休)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放到現在,即便是惡性殺人被判了幾個死刑也不見得死得成,總有岳不群們在哇啦哇啦喊著可教化之類的屁話。

今天,擺明了就是因為被害者是名人,這個政府才考慮要將刑法修改,將殺人罪的追訴期延長到無限期。但這樣的理由對於其他廣大的「平民被害者」,是非常不公平的。況且,既然要除惡務盡,那麼還必須打破不溯及既往的規矩,將已經過了追溯期的惡性重大殺人案件重啟調查緝凶,這才能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以慰被害者在天之靈,是唄!

同理可證,台灣必須等到哪一天真的發生了酒駕肇事,撞死的是哪一個當家的政黨大員、負責判決的司法人員、或高階名人,這個酒駕處罰的法律是不是才會再一次修法且確實的嚴格執行?

 無言(不予置評)

因人、事而置宜的修法,即使理由再充分,卻永遠不能讓人信服。

沒救了.....

引用新聞 : 刑法將修╱殺人致死無限追訴 彭婉如 劉邦友案 可望解套

刑法將修╱殺人致死無限追訴 彭婉如 劉邦友案 可望解套

(自由時報) 2017-11-27

〔記者項程鎮、姚岳宏/台北報導〕犯下殺人重罪的凶手,不管逃到天涯海角,將一輩子受到法律追訴!法務部增修刑法和刑法施行法草案,最受矚目的是刑法第80條「彭婉如、劉邦友條款」,草案規定,對犯10年以上徒刑、且致人於死者,取消追訴權時效限制,一旦立院通過修法,彭婉如、劉邦友命案雖未破案,但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

  • 追查彭婉如與劉邦友血案當年的破案獎金分別達2200萬、2000萬。(資料照)

據了解,法務部研究認為,目前彭婉如、劉邦友兩案都還在偵辦中,因此追訴權時效都還沒過期,偵辦劉邦友血案的桃園地檢署也認為,劉案未過追訴期,理由是目前還在偵辦、並未簽結,因此追訴權時效暫停計算,至於高雄地檢署也正積極研究彭婉如命案的時效問題。

警方專案小組昨則強調,劉、彭兩案是台灣治安史上的痛,只要有線索就會繼續查下去,盼終能水落石出。

現行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30年。」不過,刑法第80條「彭婉如、劉邦友條款」增修草案,參考立委意見及美、日兩國法律後,認為侵害生命法益的重罪,應排除追訴權時效,才符合社會正義。

草案規定,對犯10年以上徒刑、且致人於死者,取消追訴權的時效限制,因此,未來類似案件都將取消追訴權時效,讓殺人惡徒無法再心存僥倖。

法務部官員指出,這次修法內容還包括提高「罰金刑」的金額,原則上最高法定刑為1年以下徒刑,罰金提高為可處10萬元以下罰金,最高法定刑為2年以下徒刑、罰金提高為20萬元以下罰金,依此類推,另外,草案還取消業務過失致死罪,未來只要發生過失致死犯行,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由法官依情節量刑。

預計1個月內送政院審議

此外,草案增加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以保障幼童的生命、身體安全,至於現行的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定刑度為死刑或無期徒刑,法務部認為處罰過苛,因為社會有時傳出兒女為保護母親等家人不受家暴父親欺凌,發生弒父的家庭悲劇,因此修法比照普通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可加重刑責2分之1,由法官視個案量刑。

有關修法進度,法務部預定1個月內送請行政院審議,6個月內由行政院、司法院共同會銜草案送請立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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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修法」,嚴懲「酒駕者」刻薄人民,厚待自己;對「酒駕民進黨議員」,「減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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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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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多硯坊 (休)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Michelle Tsai shared a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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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民進黨才「修法」,嚴懲「酒駕者」。

酒駕「拒測」,罰款18萬。

「罵警察」「垃圾」,被移送法辦。

合併罪責,被判6個月刑期,得易課罰金。

這樣嚴重的犯法行為,被民進黨「地方黨部」「停權」一年;

民進黨中央「改成停權三個月」,等於「是法定罪刑」的「一半」時間。

對「酒駕人民」「加重懲罰」,

對「酒駕民進黨議員」,「減半懲處」。

刻薄人民,厚待自己;

民進黨的風格,始終如一。

*****
新聞報導:

酒駕者小心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累犯的處罰將加採累進制,拒絕酒測者也將累進、加倍處罰。同時,搭乘酒駕車輛者,凡酒後開車檢出酒測值為0.15至0.25毫克者,也將對同車乘客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

民進黨召委鄭寶清指出,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現行酒駕可處新台幣1.5萬元至9萬元,新法將提高到3萬元至9萬元;且若5年內再犯,將以前一次被處罰的金額,再加9萬元處罰,後續持續累計,因此若第1次罰9萬,第2次將被罰18萬,第3次罰27萬,可按次開罰,沒有上限。

同時,要是駕駛拒絕酒測,初審條文要求,駕駛首次會被罰18萬元,並可持續累計,第2次再拒絕就直接罰36萬,每次都加18萬元。但要是第1次酒駕被罰9萬元,第2次拒絕酒測,就是開罰27萬元,第3次則罰54萬元。

由於新法的酒駕罰金將重新計算,因此若三讀通過,過去的酒駕紀錄會歸零。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林昭錡今年6月酒駕拒測,還大聲辱罵員警是「垃圾」,遭移送法辦,新竹地院日前依侮辱公務員及酒駕罪名,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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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 Mc
Jim McGroup Admin 對「酒駕人民」「加重懲罰」,
對「酒駕民進黨議員」,「減半懲處」。
https://city.udn.com/50539/4973156?tpno=0&cate_no=55140
刑法酒駕犯罪標準趨嚴,交通部也提高酒駕取締標準,都從13日生效。交通部說,台灣酒駕零容忍時代來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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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 Tsai
Michelle TsaiGroup Admin 應該是零容忍,只有民進黨自己人可以「表示悔過」「懲罰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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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縣議員林昭錡涉嫌酒駕 還怒嗆警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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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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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民進黨籍縣議員

去年3月才遞補成為民進黨籍新竹縣議員的林昭錡,今天中午與新竹縣府多位一級主管餐敘後,涉嫌酒後駕車,並將轎車停在公道五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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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pin Chu
Anpin Chu 不用說這位議員一定是民進黨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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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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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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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惹議 江春男宣布請辭駐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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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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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終於辭了,只是因為迫於全民對於酒駕零容忍的與論壓力的請辭,也無法獲得多少鼓勵的掌聲.....

 有事嗎?

還有那個為酒駕男說話的施明德,

酒駕零容忍不是針對你口中所謂的 [名人] 才零容忍。

萬一哪一天你也因為被酒駕的名人撞到,沒死的話,

你還會說出同樣的話嗎?!

 怒

遇到同好,正義就跟著轉型,

沒救了.....

 

新聞引用 : 酒駕惹議 江春男宣布請辭駐星代表

酒駕惹議 江春男宣布請辭駐星代表

 

 

作者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6年8月9日 下午12:31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今天表示,對名位一無所求,但因對政府造成困擾,今天已向總統蔡英文請辭駐新加坡代表一職。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對於江春男先生的決定,總統表示尊重;至於新任駐新加坡代表人事,將另為安排。

江春男發表聲明,「本人對名位一無所求,只希望為這塊土地奉獻心力,但是尚未赴任即對政府造成困擾,十分內疚自責。今天已向總統蔡英文和外交部長李大維請辭駐新加坡代表一職。」。

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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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539&aid=5515567
用三個尊嚴換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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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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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麥芽糖

唐湘龍先生的精闢論述,值得力推~~~

  讚啦

 

文章引用 : 用三個尊嚴換江春男?

用三個尊嚴換江春男?

作者 | 政事觀察站 – 2016年8月6日 上午9:38

(不要換人換黨就換了人間好嗎?)

司馬文武是值得尊敬的。至少,曾經。至少,對我而言。

我從不諱言,司馬文武是我的青春偶像。在那個言論禁錮,台灣思想之門將開未開的年代,司馬文武是重要的“言師”之一。雖不能親炙,惟心嚮往之。即使之後政治立場差異甚大,但我仍然願意相信初衷。那個反威權、反酬庸、反對一切黨國體制的司馬文武是可以信任。

我是說司馬文武。和江春男是兩回事。現在進到那個全新黨國體制、享受酬庸、從“言師”變“國師”的江春男,怎麼可能是當年的司馬文武?不可能的。

這是個人的年少記憶。和酒駕是兩回事。

和特任大使酒駕更是兩回事。

新加坡酒駕執法之嚴是世界有名的。但還是偶有脫序外交官。2010年,新加坡就對一名駐新的羅馬尼亞公使發布拘捕令。這公使酒駕肇逃,新加坡不惜翻臉,逼羅馬尼亞交人,演變成外交事件。

容我再提醒:這是酒駕。這是已發布的特任大使酒駕。酒測值是0.27。不管這個政府是誰在負責,不要廢話了,只要記得:

一、特任大使是代表國家;何況是新加坡?

二、酒測0.27是公共危險罪。是國家刑法185-3條追究對象。是現行犯。

三、除了江春男, 還沒有一個國家公務員酒駕不受到重懲。請問以前因為酒駕被公權力追殺的公務員都可以平反了嗎?

民主進步黨向來被嘲弄是“飲酒進步黨”。 酒沒什麼問題,問題在這個黨。為了江春男酒駕,這個黨幾乎要把以往反酒駕所建立的一切社會標準都賠上。黨政同志努力回到政治立場為江春男擦脂抹粉、公然關說;連檢察官都大開山門,徹夜服務。何不乾脆再用一次多數暴力,修法把酒駕公訴標準廢了?起碼公平。
 
講到酒駕,台灣酒駕死亡人數,從2006年史上最高的727多人,減少到去年的142多人。2011年跌破400人之後,更是快速下降。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減少了33.33%,這是一張漂亮的成績單。看起來漂亮,但還是有52人成為酒後亡魂。像不久前被酒駕女子撞斷雙腿,重殘截肢的警察就不說了。像不久之前測出高濃度酒精,造成26人死亡的陸客團火燒車事件也沒算進去。

這個成績不是因為司法多嚴厲,而是因為:一、這個社會為酒駕付出的代價太高了。令人深惡痛絕。二、要感謝警察。警察執法幾乎做到了六親不認。管你皇親國戚、社交名流,一視同仁。

酒駕犯幾乎是過街老鼠,無人敢試民鋒,這個政府竟然毫無猶豫宣稱江春男的派任不變。這對新加坡這個號稱全世界執法最嚴厲的民主國家情何以堪?這對台灣這些年反酒駕運動的努力又情何以堪?

江春男的酒測值是0.27毫克。這已經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問題。不是扣照、講習,罰個2萬9就沒事。江春男觸犯的是朝野一致通過的刑法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罰金。雖然,只要不出人命,不要說鞭刑,司法實務上總是網開一面,像謝維洲一樣“緩起訴”居多,這種執法嚴,司法鬆的情況早就為人垢病,小官重懲,大官輕放,更是令人痛恨。但檢察官如果緩起訴、罰勞務,依專長,是不是該令江春男寫篇六百字的“反酒駕”文登報?

千萬不要說台灣取締酒駕標準太嚴。科學研究顯示,酒測值只要達到0.1,駕駛技巧就開始受影響;達到0.25,駕駛反應能力就有顯著影響。全世界超過一百個國家的公共危險酒測標準都是0.25。執法則更嚴厲。連易科罰金的機會都沒有。就是要避免酒駕成為權貴的特權。

民進黨似乎忘了扁政府時代酒駕成為嚴重社會問題的歷史。竟然在江春男事件上全力護航,犧牲這些年這個社會集體努力反酒駕的成果。

人皆有立場,評論皆有立場,這沒什麼。但如果在媒體工作時,大力為特定政黨護航,政黨輪替立刻大方接受高官厚祿酬庸,這種“護航”與“酬庸”的政媒關係實在可怕。但這種政媒關係近來竟成為外交人事的主流脈絡,本來就很可悲。但“哀莫大於心死”,這是人民選擇。如果不是酒駕,這種對政治文化的悲哀感,早就“大悲無言”。

江春男不辭,新加坡不講,換不換江春男?球完全回到蔡總統的手裡。只能尊重蔡總統的決定。只希望這個決定有考量到國家尊嚴、法律尊嚴,和酒駕受害者的尊嚴。不要因為江春男的0.27,讓這些尊嚴蕩然無存。

唐湘龍

部落客

資深新聞工作者,政論節目名嘴,現任電台節目主持人,文章固定每周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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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風骨,戀棧還要看練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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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亓官先生

知道錯了就主動辭了就是,

還需要[看總統的臉色]決定去留嗎?!

 有事嗎?

戀棧官位的酒囊([飯袋]被別群人用去了),

沒救了.....

新聞引用 : 酒駕後露面 江春男:去留由總統決定

酒駕後露面 江春男:去留由總統決定

記者李仙棋、賴俔劭、程彥豪/台被報導

即將派任到新加坡擔任大使的江春男,卻在派駐前夕酒駕被逮,神隱多天後,三立新聞獨家訪問到江春男,他承認當天喝了一杯酒,自以為可以勝認酒力,加上喝酒地點離家裡很近才會開車回家,昨(6)日一臉愧疚,連聲說自己實在不應該酒後駕車,但究竟大使位置還能不能保住,還得看總統府的臉色。

▲江春男說自己感覺上沒有喝酒。

剛要派任到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被抓,首度在媒體鏡頭前現身。江春男:「就是喝一點點酒,我想沒有喝酒,我想沒有喝酒,感覺上沒有喝酒,所以不應該喝酒。」

▲他坦言,只喝一杯,但不應該開車的。

坦承有喝卻還是開車回家,早上才進總統府宣示,怎麼晚上就出事?江春男:「宣誓結束以後,直接奔到跟大家聚餐要歡送我,盛情難卻之下喝一杯酒,我想沒有喝酒(不算喝酒),是不應該忘掉(酒駕),不應該開車就是了。」

▲酒駕風波後,江春男首度接受採訪。

連連說自己做了最壞示範,堂堂大使卻酒駕,原本訂好飛機要去新加坡卻突然不飛了,難道大使位置已經不保了嗎?

江春男:「駐外大使都到『八月中』以後才去,沒有人那麼早去的,看總統府跟外交部的決定,去留不是我可以決定的。」記者:「小英總統有跟你聯繫嗎?為這件事情或其他人有跟你聯繫?」江春男:「我有跟他們通報,報告這個事情。」記者:「總統呢?」江春男:「我沒有直接跟她報告。」

還能不能去新加坡,江春男自己也不知道,在鏡頭前滿臉愧疚,平常滴酒不沾卻在派駐前夕踩到酒駕天條,江春男感嘆錯誤已經發生,大使的烏紗帽還能不能繼續戴,得看總統臉色。(整理:實習編輯王浩瀚)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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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囊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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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酒囊家中醉上路

飯袋扶桑啖懷石

 無言(不予置評) 

物以類聚,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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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總統的提示: 八年苦心, 不要毀在八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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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新總統的提示: 八年苦心, 不要毀在八秒鐘!

張家銘 to 野台
張家銘's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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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酒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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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酒商!

我覺得現在當官很簡單耶… 林全說: 防範酒駕 研議販酒業者負一定責任 若以此類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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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酒駕 林全研議販酒業者負一定責任

行政院今天舉行治安會報,行政院長林全裁示,為防範酒醉肇事,請內政部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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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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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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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前立委郭正亮,上周六晚上參加謝師宴小酌後,酒後駕車行經北市新生北路時,遭員警攔查,酒測值0.64毫克,涉嫌公共危險。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給予郭緩起訴,期限1年,須繳交8萬5000元處分金給公庫。現年55歲的郭正亮,擁有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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