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在馬英九強大光環下, 顯然有後繼無人之憂!
儘管馬沒有指定繼承人的封建行為(蔣經國的孫運璿, 毛澤東的: 你辦事, 我放心), 國民黨裡面, 卻沒有一天停止卡位, 搶出頭的動作. 唯一沒有的, 就是請馬摸頭: 因為馬不願意做這樣子的事!
今天, 報載: 有一個立法委員, 對馬放槍, 說他不能再選黨主席了!
這一槍, 毛燥, 突兀. 也顯示開槍者的急燥與輕率!
不過, 槍聲響了, 喪鐘和戰鬥, 也早就開始了!
國民黨內, 沒有凝聚共識與親和力的人選, 導致人人想搶出頭!
馬英九當年躲在連戰與宋楚瑜的超級光環下的淡定, 不是今日國民黨高層人士的榜樣. 他們反而想要像阿扁: 搶風頭 出人頭地!
馬自己倒不急: 急也沒用, 一切讓黨內程序決定!
他可以坦蕩蕩, 旁觀政壇興衰與鬥爭, 置身事外! 那些要接班的傢伙, 就非常著急啦!
老丐開個欄, 旁觀國民黨如何產生新領導人, 以及如何面對民進黨的挑戰!
老丐其實不贊成馬兼國民黨黨主席! 他堅持要這樣子做? 顯然國民黨內部很麻煩: 沒有黨主席的權位, 以總統身份, 叫不動! 如果真的是這樣子? 國民黨實在讓人看不起, 也需要一些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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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錢震宇、陳乃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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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9 0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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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根據人民團體法對政治團體的規範,以及前立委康世儒竹南鎮長當選無效判決案例,國民黨現任主席馬英九已算是連做兩任,所以今年不能再選黨主席;就算馬當選,也會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
康世儒曾任第十四、十五屆竹南鎮長,但第二任期未滿,便辭官參加第七屆立委補選而獲當選,其後又投入十六屆竹南鎮長補選並當選就職。但法院去年底宣布康世儒當選無效,法官認為,無論補選或改選任期,同一職務連續兩屆都當選就任,就算是「連選連任」的任期。
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表示,高院對康世儒案的判決,是依據「地方制度法」,而國民黨是人民團體,不是地方政府,應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不受「地方制度法」的約束。
殷瑋說,依「中國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黨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國民黨最近兩次舉辦黨主席選舉,分別是二○○七年由吳伯雄榮譽主席當選、二○○九年由馬英九主席當選,馬英九並未「連選」,參選今年黨主席沒有問題。
黨政人士也補充,外界若以馬主席已連任兩次為由,不得競選連任,「那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黨主席郁慕明、台聯主席黃昆輝,不都連任好幾任?難道都違法?」
對於國民黨指二○○九年是馬英九第一任黨主席,蔡正元說,這個說法經得起考驗嗎?是要當袁世凱?還是在鑽法律漏洞?蔡正元說,黨中央說法只會讓馬英九形象大傷,這是「籌安會」解釋,他不意外。
蔡正元指出,馬英九曾在二○○七年當選黨主席,後來因特別費下台,由副主席吳伯雄暫代,吳接著又贏得補選、就任黨主席,「卻只是補足馬英九剩下的任期而已」;馬又在二○○九年當選黨主席,依高院「以屆期認定」的法律見解來看,馬已連續當了兩屆黨主席,今年不能再參選,若參選,便違反人民團體法第廿條「團體負責人只能連任一次」規定。
蔡正元質疑,若馬英九可再選,那是否代表未來每任黨主席只要在改選前辭職,讓副主席暫代,便可不受限制連選連任下去?但他說,自己只是提出一個法律見解,提醒黨中央注意此判決對黨主席選舉可能的影響,沒有其他政治意圖。
【2013/01/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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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蔡正元:馬連兩任 不能再選黨主席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647293.shtml#ixzz2IN2IfJ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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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兼黨魁才能以黨輔政 黨中央指政黨適用人團法 非地方制度法 馬參選未違反「連選得連任」
- 2013-01-19 01:23
- 中國時報
- 【王正寧、李明賢、唐筱恬/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18日出席「台灣玉山科技協會」歲末晚宴,有關黨內質疑他再選黨主席適法性,馬認為總統兼黨主席,才能有效達成執政目標。(鄧博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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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委蔡正元質疑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黨主席的適法性,國民黨中央昨啟動危機處理,下午邀集相關幕僚與法律顧問會商,直到晚間正式定調並由黨中央發出新聞稿,澄清政黨應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並非《地方制度法》的約束,馬英九若登記參選並未違反「連選得連任一次」相關規定。
國民黨發言人殷瑋並轉述馬英九的話表示,○九年參選國民黨主席時,就已清楚說明,唯有由總統兼任黨主席,才能徹底實現民主國家政黨政治中「黨政密合、以黨輔政」的理念,也才能鞏固黨政的合作,有效達成執政的目標。因此,去年總統選舉連任後,馬英九就已經表示將參選黨主席。
馬英九總統是否繼續兼任國民黨主席,黨內雜音不斷。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受訪時表示,總統兼任黨主席「不是兩個官都要做」,而是總統若不兼黨主席,行政部門推動政策時,無法影響黨籍立委,造成行政效率低落,馬英九「非參選(黨主席)不可」。
儘管馬英九已宣布將參選連任黨主席,蔡正元昨天卻引用前竹南鎮長康世儒當選無效判例,質疑馬英九已經擔任兩屆黨主席,如果再競選黨主席有違《人民團體法》與黨章「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形同引爆黨內震撼彈,藍營內部也形容「黨主席選舉提前開打!」
藍營人士表示,依照時程,黨主席選舉五月領表,各方勢力人馬提前展開布局,加上背後又有中影黨產角力,黨中央必須審慎處理。
中常委李維德昨也說,馬英九最守法,倘若法律爭議沒有釐清,恐怕黨主席資格會被質疑,他建議黨中央應當行文內政部釐清法律疑義;不過,另一中常委姚江臨力挺黨中央,認為政黨適用人團法,不應與選罷法、地制法混為一談。
殷瑋表示,高院對康世儒案的判決是依據《地方制度法》,而政黨應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並非《地方制度法》的約束。
他並強調,依據內政部的說法,政黨是政治團體,相關規範並非依據《人民團體法》第廿條,而是依第四十九條,「政治團體應依據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其選任職員之職稱、名額、任期、選任、解任、會議及經費等事項,於其章程中另定之。」各政黨依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也應依「自律原則」由各政黨自行解釋其章程。
殷瑋表示,依「中國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規定,黨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國民黨最近兩次舉辦黨主席選舉,分別是○七年由吳伯雄當選、○九年由馬英九當選,因此,馬英九今年若登記參選,並未違反「連選得連任一次」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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