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上午在記者會拿出起訴書共3大冊。右:陳水扁上午被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將起訴,特偵組並公布阿扁幕僚當初將原始文件分類、整理的原樣,該等紙箱外並標示箱內文件內容,因此,特偵組認定扁不可能不知情。 左:記者曾學仁/攝影。右:照片/特偵組提供 |
前總統陳水扁涉嫌在總統任內侵占含機密檔案在內的公文1萬7357件,被告發偵辦,特偵組上午依侵占公務上持有物品罪、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將陳水扁起訴,如罪名確定,刑期併入扁正坐監服刑的刑度。
陳水扁這份起訴書分為三大冊,共1221頁,字數多達120 萬1275字,創下司法紀錄。特偵組同時認定,扁侵占公文有兩個目的,一是要撰寫回憶錄,另一個是他要蒐集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等人的「黑資料」。
扁涉及侵占隱匿的1萬7357件公文中,特偵組協請33個部會會勘43天,認定扁侵占或隱匿一般機密公文的比例為64%,與國家機密有關的則為20%,有3419件。扁在16次接受偵訊時,均矢口否認涉案,稱是部屬處理公文,與他無干,但不被檢方採信。
特偵組引用的3個法條中,以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刑度最重,最高可判5年徒刑,再因扁是公務員加重二分之一刑度,因此,扁最高將被判處7年6月,這是特偵組2008年扁卸任後連續就國務機要費、龍潭、二次金改等弊案之後,又一次起訴扁。
特偵組在量刑意見中指出,扁是國家最高領導人,侵占隱匿公文數量龐大,對國家安全及國防、外交危害至鉅,且犯後卸責,諉過給幕僚,原應求處重刑,但因扁卸任即身陷囹圄,資料並未外洩,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陳水扁涉侵占公文等案,是於99年9月經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告發,特偵組三度搜索扁辦查扣共102箱證物,對於起訴時機是在520馬總統第二任就職後,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強調,起訴的時間點無關馬總統就職,扣案的公務文書及國家機密應於結案後發還「被害人」即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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