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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事件,臺灣要怎麼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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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派駐美國的處長, 相當於外交大使, 被美國的情報單位 FBI 逮捕.
不管美國說詞如何, 這是: "兩國相爭, 不斬來使" 美國的做為, 臺灣應該要有反應才是.
臺灣有甚麼樣的選擇?
要高調反應?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也把美國的大使關起來?
要全民同仇敵愾, 像運動會的襪子事件, 全國支持, 打官司, 臉書聯署?
還是要冷處理? 像李登輝那麼樣賣臺灣, 說釣魚台列島是日本人的, 說美國乾爹打我們的官員, 我們活該?
還是像臺灣之子阿扁, 人前高喊: "龜兒子才受這窩囊氣!" 然後當龜孫子, 阿Q, 乖乖的忍氣吞聲?
媒體已經高分貝報導此事
我們民間會怎麼想? 如何回應?
政府又會怎麼樣處理此事?
是福不是禍, 是禍躲不過!
老丐擦亮眼睛, 準備看國內同胞的反應, 與政府的措施!
|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 2011.11.12 03:30 am |
| | | 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 (本報系資料照片) |
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於當地時間十日中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罪名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 劉姍姍是在離開住所要外出時被逮捕。美媒轉述聯邦檢察官的話說,這應該是美國政府第一次以這樣的罪名,要起訴外國駐美官員。外交部人員說,這也應該是第一次有外交人員在海外被逮捕。 外交部及駐美代表處第一時間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強調此舉違反「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部長楊進添說,「無論相關案情如何,劉姍姍仍享有豁免特權,要求美方立即無條件釋放。」 楊進添說,外交部對美方的做法「無法理解、無法認同」。他並強調,這名曾在劉姍姍家工作的菲籍女管家,非私人經費聘雇,她的聘用和公務相關。 六十四歲的劉姍姍,一九八四年進入外交部服務,二○○五年任駐菲律賓副代表,二○○九年九月升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今年八月底,外交部已發布人事命令,要將她調回部內,還沒回國,就發生事情。 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菲籍女管家,今年八月在同鄉的幫忙下「逃」出劉姍姍家。她控訴劉姍姍命她每天工作十六到十八小時,一周工作六天,每個月給她四百到四百五十美元。 法庭文件說,劉姍姍在家中裝設監視器,扣住女管家的護照,威脅她若是私自離開,就將她遣送回菲律賓。據稱,她和女管家的合約是兩年,月薪是一千兩百四十元,每周工作四十小時,超時有加班費。 楊進添昨天凌晨獲悉,請北美司長令狐榮達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表達我方嚴正關切與抗議,隨後政務次長沈呂巡召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交付書面的立場聲明文。至於劉姍姍是否如美方指控,違反聘雇幫傭相關規定,楊進添說:「還會去了解。」 【2011/1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我駐美處長劉姍姍涉虐傭 遭FBI逮補 | FBI逮我駐美處長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3187.shtml#ixzz1dSFhYHxf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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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越來越撲朔迷離!
老丐最大的疑點, 在於:
為什麼劉姍姍引狼入室: 通知美國政府 - 菲傭逃跑?
如果劉姍姍沒有報案, 美國會調查這起菲傭逃跑事件嗎? 還會找劉姍姍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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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新報導, 老丐完全糊塗了!
就老丐自己進法院, 看到的案件, 美國應該是民事, 刑事分開審理.
也就是說: 儘管在民事法庭, 可能輸到脫褲, 傾家蕩產, 卻絕對不必耽心要坐牢.
而刑事法庭, 才是收押關人入牢的地方. 對於賠償金額, 總是一句話: 你們去民事法庭處理!
看今天最新的報導, 所謂律師爭取儘快結案, 以放人離境為訴求, 卻又提賠款?
老丐看的是完全墜入五里霧中
美國有所謂的和解 mediation , 是在民事審判之前, 雙方達成協議, 簽訂和約, 此事不煩法官, 由法官同意, 解決爭端. 這一般是民事案件的一個減少法官工作, 針對美國太流行法院為了雞毛蒜皮小事打官司的對策.
劉姍姍一開始就被逮捕羈押, 怎麼還有賠償"被害人"的協議?
高山滾鼓, 老丐不懂. 卻覺得: 這樣子的新聞, 顯然有不被告知的內情, 與有相當程度, 要隱瞞真像的動機!
| 【中央社╱堪薩斯市18日專電】 | 2011.11.19 08:55 am |
| | 駐堪薩斯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外勞契約詐欺案,今天開預備聽證庭。劉姍姍在認罪協議中同意賠償兩名菲傭約8萬美元,但法官尚未同意。 法官凱斯(David Kays)表示,將會審視認罪協議內容,下一次開庭再確定是否接受。 凱斯表示,他不一定會接受認罪協議,若不接受,本案將回到原點,屆時有可能再組大陪審團,以決定是否正式起訴劉姍姍,而劉姍姍將保有上訴及公平審判的權利。 劉姍姍的妹妹抵達堪薩斯市之後,上午也與律師沃肯(James Wirken)一同前往法庭,不過她下車拔腿就跑,不願讓媒體拍攝。 沃肯與劉姍姍的妹妹一進到法庭之後,就與駐堪薩斯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商談,看到劉姍姍戴著腳鐐與手銬出庭,劉姍姍的妹妹表情嚴肅。 隨後沃肯與檢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商談,最後確定認罪協議書的內容,劉姍姍並在協議文件上簽字。 【中央社╱堪薩斯市18日專電】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外勞契約詐欺案召開預備聽證庭,主審法官凱斯尚未同意劉姍姍的認罪協議,法官將再決定是否同意緩刑遞解。 劉案於美中時間18日上午就認罪協議召開預備庭,劉姍姍在法官凱斯(David Kays)入庭前,在助理檢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與委任律師沃肯(JamesWirken)的共同監視下,正式簽署長達24項的認罪協議,劉姍姍的妹妹也到場支持,緩刑官也在場處理可能的判決。 凱斯入庭後,首先詢問劉姍姍是否瞭解協議內容、同意認罪的後續影響與協議中放棄的基本權利,並確認劉姍姍的健康心理狀況和語言能力,能夠瞭解與進行預備庭審訊。 約50分鐘的預備庭期間,凱斯多次向劉姍姍說明,雖然法官接受認罪,劉本人也同意聯邦調查局探員提出的罪行調查,不過根據準則,法官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認罪協議。 對此,凱斯於庭中特別強調,尚未接受檢方與劉姍姍所屬辯方共同簽署的認罪協議,但未來會保持開明的心態來做決定。 預備庭中委任律師沃肯提出,劉姍姍以支票賠償兩名菲律賓籍外傭,並強調雙方政府與當事人參與並同意協議內容,法官進一步詢問賠償金額與是否完成給付,柯德斯確認賠償金為8萬044美元,並已支付兩名當事人。 法官在庭中,對訴狀指外傭遭延長工時並未領足額薪水,以及劉姍姍限制其行動自由、恐嚇遣返與裝置攝影機監視,都表示同意調查結果。劉姍姍也表示,與外傭簽署的工作合約以個人名義聘僱,合約並未有政府工作職稱。 由於劉案認罪協議中,放棄上訴與開庭審訊的權利,法官特別提醒,未來1個月內仍可撤回認罪,屆時全案將回到原點,但劉姍姍仍有進行公平審判的機會。 雖然檢方在庭中公開同意認罪及遞解出境的協議,不過法官認為,需要時間過濾全案,無法於預備庭接受協議與安排宣判時間,加上下週美國感恩節假期將至,劉案下次開庭可能得等一段時間。 【2011/11/19 中央社】@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劉姍姍認罪協議 美法官尚未接受 | 駐美外使遭逮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728046.shtml#ixzz1e77HD85C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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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認罪 劉姍姍將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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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晚報╱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堪薩斯市十七日電】 | 2011.11.18 02:52 pm |
| | | 劉姍姍委任律師沃肯與台灣記者會面後繼續聯絡,希望能讓劉在18日就依據認罪協議遞解出境,返回台灣。 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攝影 |
我國駐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劉姍姍的委任律師沃肯17日表示,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18日上午聯邦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劉姍姍將就「外籍勞工 契約詐欺」這項罪名認罪;若法官同意認罪協議內容,劉姍姍將獲判緩刑,立即遞解出境,不必服刑。 沃肯指出,他沒有向檢方主張劉姍姍應享外交豁免,一方面是美國國務院已認定她在本案不享豁免,而且就檢方提出相關案情來看,是否有豁免權不會影響她是否違法的判定。 檢方控訴罪名僅「契約詐欺」,沒「虐傭」 檢方在訴狀引用駐堪薩斯辦事處館員證詞,指劉姍姍對家裡幫傭施以言語及暴力凌虐。沃肯強調,檢方控訴劉姍姍的罪名只有「契約詐欺」一項,沒有「虐傭」,劉只就前一項認罪。 沃肯說,這項認罪協議符合劉姍姍的最佳利益,「有些可能加入的部分,後來並沒有加入」;有時不要繞著明知會惡化的事情打轉,有時就應接受協商出來的合理結果。他轉述,劉姍姍得知他與檢方達成協議後,覺得鬆了一口氣。 華府執業律師黃瑞禮認為,這是很好的結局,台灣政府可以在技術上迴避豁免權問題,當事人不用入獄,而且只就契約詐欺認罪,不必面對虐待幫傭的指控。這個案子本來就應速戰決,能這麼快解決,算是處理得很漂亮。 沃肯表示,劉姍姍被認定涉嫌詐欺,是因為她與該名菲傭簽訂雇用契約,卻在後者抵達美國後改變條件,她就是針對「改變契約條件」這個部分認罪。 劉姍姍須給付受害菲傭 相當金額的賠償金 依據認罪協議,劉姍姍須給付受害菲傭相當金額的賠償金,其數額是以一周工作40小時為基準,計算該名菲傭為劉工作以來應有的超時工作加班費。另外還可能加上懲罰性賠償。 沃肯表示,由於沒有主張豁免權,律師費、賠償金及其他費用都會由劉姍姍及其家人支付,不會動用台灣政府一毛錢。他強調,台灣政府對於他與檢方展開認罪協商及達成的協議內容都知情,也表達支持。 他說,美國國務院從一開始就掌握本案,他相信如果沒有國務院的支持,認罪協議將無法完成。 【2011/11/1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達成認罪協議 劉姍姍將遞解出境 | 駐美外使遭逮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726466.shtml#ixzz1e5a032RU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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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的利益? 劉姍姍放棄抗辯權利,繼續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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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呀!
這是啥子邏輯? 想搞紅花雨嗎?
監獄不是人呆的地方. 想當文王? 還是要唱悲情, 抗議?
這些牢, 都是白坐, 沒有人會同情.
美國抓她, 已經黑幕重重. 別到時候, 被他們笑: "是她自己愛坐牢!" |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 2011.11.17 12:30 am |
| | 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涉虐傭遭FBI逮捕,美國密蘇里州西區聯邦地方法院在台北16日晚間9點30分召開拘留庭,在律師建議下,劉姍姍決定放棄程序抗辯權利,繼續被羈押。 ??? 法庭原本也要討論是否同意檢方進行後續程序,召集大陪審團進行案件實質審查,劉姍姍也決定放棄權利。 【中央社/堪薩斯市16日專電】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市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及菲傭合約詐欺,密蘇里西區聯邦地方法院今天舉行羈押聽證,由於劉姍姍聲明放棄權利,法官裁定劉姍姍繼續羈押。 法官6度詢問劉姍姍是否出於自由意志,劉姍姍都給予肯定的答覆。 劉姍姍出庭時身著黑色套裝,氣色不錯,未戴手銬,獨自步入法庭,並向在場的辦事處同事和專程從台北前來的外交部官員揮手致意。 堪薩斯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事後表示,劉姍姍表明放棄權利,是要維護國家的利益。 劉姍姍是在10日於辦事處內遭到聯邦調查局(FBI)逮捕。聯邦檢察官指控的罪名為「外籍勞工聘雇詐欺」,最重可判5年徒刑,且得併科罰金。 【2011/11/17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虐傭聽證會 裁決繼續羈押劉姍姍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722934.shtml#ixzz1du4TMwVo Power By udn.com
劉珊珊放棄交保 裁決續羈押 我駐美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傭案,美國法院在台北時間16日深夜召開聽證會,由於劉珊珊放棄審議、交保權,聽證會於30分鐘後結束,裁決劉珊珊繼續羈押。 外交部長楊進添楊進添表示,已經請委任律師就各個議題做詳細沙盤推演,據了解,由於我方堅持外交豁免權,因此我方無法接受「交保」的結果,所以採取「放棄交保」的方式。 ??? 楊進添表示,我方希望可以有對三方最好的解決方式,同時希望盡早釋放劉姍姍。
| 【台灣醒報╱記者林宜靜╱台北報導】 | 2011.11.14 08:38 pm |
| | 我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驚傳虐傭事件,學者石之瑜和顧爾德今天投書媒體指出,台灣外交系統腐敗,聘用不適當的人擔任要職,以及國家元首肯定虐囚的美國政治人物,都是導致這次事件的真正關鍵。前勞委會顧問劉進興則指出,台灣在外勞薪資上沒有共識,未達到文明國家的水準,從內對外,台灣都該徹底檢討。 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今天投書中時民意論壇,在《虐囚虐傭 都該被唾棄》 一文中提到,以授權虐待伊拉克戰俘的前美國國防部長倫斯斐為例,其行為雖遭到世界媒體撻伐,但倫斯斐仍在建國百年的國慶,來台接受總統馬英九授予最高勳章。石之瑜指出,劉姍姍事件讓台灣舉國上下感覺受辱,但更為侮辱台灣人的,其實是授勳給倫斯斐爾德這樣的自我作踐。 無獨有偶,政治學者顧爾德也在中時投書,在《形象問題比外交問題嚴重》一文中指出,劉姍姍事件除了影響台美外交,更讓美國人難以接受的是,台灣外交官居然虐待外勞,這對台灣形象的負面影響恐怕不下於台美外交關係衝擊。 顧爾德指出,外館三名工作人員出面作證劉姍姍的確有不法行為,顯示駐外使館主管違法、欺瞞,整個制度運作已出問題,還有什麼「公務倫理」可言?顧爾德認為,從這事件只看到上下交相賊,外交部該好好檢討自己督導失職。 而勞委會顧問劉進興也投書自由時報,在《劉姍姍事件的三個警訊》一文中指出, 2006年沙國王妃扣押印尼女傭,強迫其超時工作的先例遭世界撻伐,沒想到劉姍姍竟重蹈覆轍。他認為,即使是個人行為,外交部也有責任,必須為外交官的養成訓練不足,向國人道歉。 劉進興表示,引進外勞是國家政策的決定,但外勞一旦在這個國家工作,就應該跟本國勞工同工同酬,並享有同樣的保障。 此外,從劉姍姍事件中顯示台美外交出了嚴重問題,劉進興認為,這件事的處理應該內外有別,對外應保衛國家主權及形象。台灣民眾也該反省,對於外勞的態度,台灣的文明是否達到文明國家的水準?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2011/11/14 台灣醒報】@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劉姍姍虐傭案 學者:應究責以保外交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717399.shtml#ixzz1duLxS01Y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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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 主權不重要? 民進黨當美國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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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正雄: 劉珊姍被抓,台灣人出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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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貓: 馬英九向倫菲斯授勳,開罪了美國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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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詹姆士‧貓兄:
老丐在這裡和 中國論壇自拉自唱, 拋磚引玉. 您這個回答, 老丐算是賺了!
媒體雖然也指向相同的解釋, 但是他們怕得罪人, 所以分析就不夠仔細.
非常感激
其實, 動輒得咎. 大環境如此, 就算躲了初一, 也過不了十五.
老丐對於外交部的大聲抗議, 覺得是絕對必要的措施. 至少, 要他們下次不敢.
綠的傢伙們, 把責任推給政府, 真的是很無知! 表現自己胳臂往外彎, 還以為旁觀者看不懂! 誰不知道他們的阿扁, 被禁止下飛機的待遇! 臺灣換他們當家, 處境更差!
咱們當年看美國炸南斯拉夫的大使館, 老丐也是很義憤填膺. 當然, 臺灣也有看熱鬧的獃子.
唇亡齒寒
老美今天想著出賣臺灣, 抵對大陸的債.
美國從開航空母艦到黃海, 到如今的賣臺灣以媚中南海.
臺灣那些要跟大陸搞"下堂求去"的傢伙, 應該用點腦袋去想想.
拿臺灣來說:
當年扁被美國羞辱, 馬"市長"和國民黨主席, 當時不顧深藍人士的反應, 表達對於美國的不滿.
貓兄說的對:
每個團體, 都有分裂與矛盾.
老丐看美國欺負臺灣, 在觀察, 在研究如何因應.
老丐也不恥不少國人, 看到美國, 腿就軟.
但是, 也深切覺得:
血濃於水, 唇亡齒寒.
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
老丐人在美國, 見過刑事案件, 也請法官, 抓過老美入牢.
覺得此案不單純, 希望水落石出. 更不希望出現更多的"李文和"
一樣米養百樣人
林子大了, 甚麼樣的鳥都有.
今天美國欺負臺灣的外交使官
咱們研究此事, 也看到許多眾生像.
聰明的人, 從別人的錯誤學習教訓.
謝謝散人分析臺灣一般現象, 也謝謝楚副的問題.
出處:劉姍姍事件,兩岸要怎麼樣處理? - 中國論壇 - udn城市https://city.udn.com/64086/4744674?raid=4745816#rep4745816#ixzz1djoAS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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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醒哲: 台灣的國格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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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事件 綠批:國格跟著陪葬- 2011-11-14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蕭照平】
我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待幫傭以及苛扣薪資而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民進黨立委痛批,丟臉丟到國外,甚至質疑劉姍姍有拿取聘雇幫傭費用的嫌疑,要求外交部要調查清楚。 我國駐美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為涉嫌虐待幫傭以及苛扣薪資而遭到美方逮捕。立委高志鵬認為,應該先針對事件調查清楚,而不是立刻就推給外交豁免權。 『可不可以用公費聘請傭人,傭人到底是在辦事處工作還是私人住宅工作,這都應該調查清楚,而不是一股腦都推給外交豁免權』 立委涂醒哲更表示,幫傭薪資的減少,可能有人涉及中飽私囊的嫌疑。 『是駐外單位出錢的嗎?那為什麼錢會減少?是劉姍姍拿去還是袁建生拿去,這外交部要查清楚』 涂醒哲也說,外交官涉及負面人權新聞,無疑是把台灣的國格,拉著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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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事件, 看似獨立事件.
如果從地緣關係看此事, 就有點苗頭!
如果美國要休了臺灣, 對臺灣擺臉色, 臺灣在美國十三個辦公室, 幾乎個個比這堪薩斯辦公室大, 除了臺灣, 對於當地僑民的影響, 也來得大些.
堪薩斯是甚麼樣的地方, 堪薩斯的臺灣僑民, 是些啥人?
多年以前, 在北卡羅萊納州, 有臺灣學生, 到法院告另外臺灣來的學生, 說對方是國民黨的職業學生. 此事鬧得不只滿城風雨, 全臺灣與僑界都知道. 大家以獨派職業學生與國民黨(或是政府)職業學生之爭視之.
官司結果, 其實只是個小泡沫. 但是 大家看到的是: 美國政府, 把這批獨派職業學生, 畢業以後, 安排到堪薩斯去就業. 政府職業學生, 有薪水可拿. 獨派職業學生, 有就業保障. 這是大家都看到的"學習".
美國為啥要欺負臺灣, 美國知道.
咱們這些老百姓, 看到: 美國順便把當初安排到堪薩斯僑社的走狗, 也順手踢了一腳.
辦事處的美國機構:
List of Embassies & Missions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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