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凌晨發生襲警案,情緒不穩的持刀襲警男子遭員警開槍擊斃。面對襲警無預警突發狀況,引發奪槍甚至生命安全威脅,北市警局應儘速公布真象,而非讓基層獨自承擔壓力。
民國98年11月9日,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在執行押解任務遭通緝犯刺死。事後北市警局公布懲處名單,從派出所主管、分局長都遭連坐;同時將此一慘痛案例做成教材,要求所有員警落實警勤教育及標準作業程序,嚴格執行,不希望再有類似憾事發生。
對照今晨內湖區陽光街這起襲警案,開槍的員警是警專專修班畢業,從警4年,整個處理依SOP標準程序先開槍示警,若仍冠上「用槍不當」質疑,不免對辛苦執勤基層員警不公。
襲警案件現場狀況難以掌握,引發一連串包括警槍被奪,甚至員警人身安全都遭威脅卻是可以想見。如何正確、適當時機使用警槍,儘量勿傷及要害,圓滿完成擒兇的任務,也是第一線執勤員警努力的目標。
曾前往鄰近的香港、日本參觀訓練的高階警官指出,無論是一般警民糾紛處置,到槍戰圍捕戰術攻堅,都各有一套標準SOP,員警只要未通過考驗立即被刷掉,只有符合實際情境的紮實執勤訓練,讓基層執勤遇到狀況,所學才可以派上用場。
目前無論是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教育訓練,欠缺一套完整的「情境模擬課程」訓練,課堂上所學,讓學生感到「紙上談兵」。制式的靶場射擊,無論實用性、實效性都不無疑問,步出校門後面對複雜治安環境,只好參考前輩經驗摸索。
今天的襲警案件,現場有監視影帶,顧及當事人人權,警方遲未公布調查結果,卻任令外界質疑「用槍時機」,讓基層獨自承擔壓力,也不知員警的人權又被置於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