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面」林正偉在檢方偵查時很「阿沙力」的認罪,幾度發火,並要檢警快點結案。但昨晚知道被檢方求處死刑時似乎被嚇到「熄火」,翻供稱無意開槍殺人,把意外開槍的事推給連勝文的手。
馬面昨晚在板橋地院羈押庭中翻供喊冤說,拿槍對著連勝文時「根本沒有要扣扳機」,而是抓住連勝文時,連掙扎時撥開他的手,他的手才「按到扳機」發射子彈,似乎要營造槍擊案是出於過失而非刻意。
板橋地檢署昨天下午三時偵結連勝文槍擊案,下午四時十五分全案移審板橋地院。板橋地院合議庭晚間七時開羈押庭,庭訊約一小時。合議庭法官以馬面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馬面」在晚間八時十分被押返台北看守所。因檢方未聲請禁見而合議庭未予禁見。
穿淡藍色外套、藍色長褲和藍白拖的馬面神情憔悴,頭髮有些凌亂。在庭訊空檔和檢方陳述起訴理由時,不時看天花板、低頭沈思和摸眉毛,甚至頻頻回頭看旁聽的記者。
「馬面」昨晚在庭訊時,承認持有制式手槍和子彈,槍、彈是他在二○○○年向已故彰化海線大哥綽號「明勇」的林明勇借的;當年他因毒品案入獄,兩年出獄後才知道林明勇遭槍擊身亡,因此就自己保留槍、彈。
在檢方偵查時很有「兄弟氣魄」的馬面強調「一人做事一人擔」,槍擊案是他幹的,和別人無關,要檢警「速速結案」、「該怎樣就怎樣」,不要「牽拖我的朋友」;甚至不耐檢警調查的細節,幾度在偵查中發火。
但是昨天知道被檢方求處死刑時,馬面突然全盤翻供,說帶槍上台並無意開槍殺人。
他說,他拿槍上台是要押著陳鴻源嚇唬及教訓,並讓陳明雄痛苦,非要殺死陳鴻源;槍擊案當晚他在陳鴻源造勢會場舞台後方等待機會,但舞台和台下的燈光很刺眼,只看到一排人站在台上,「只看到他們的背後」、「不曉得誰是誰」,以為主角陳鴻源就站在中間,才上台抓住站在中間的人而教訓他,不知道連勝文有去站台。
馬面供稱,他帶槍上台抓住他自以為是陳鴻源的連勝文時,連激烈掙扎而撥開他的手,他的手指才因此被擠壓到而「按下扳機」。後來被逮到永和警分局時,警察告訴他,他才知道槍傷連勝文和打死一名殘障人士。
但法官質疑,問他「若不扣扳機,為何手槍裡要裝子彈?」馬面說:「有人來攔,可以對空鳴槍阻止對方」;法官並問他: 「為何選在大庭廣眾下手? 」馬面答: 「沒有為什麼」;但後來又說自己「太衝動、緊張」。
蒞庭檢察官表示,馬面在偵查時曾說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幹這一票,若行凶後未被逮,就要帶著手槍和錢逃亡,證明馬面殺人意圖明顯,且有逃亡之虞,並非他自稱要嚇唬和教訓陳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