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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不平則鳴】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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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的有力人士: 叛軍逃兵, 都可以豬羊變色? 厚! 要教壞臺灣嬰崽大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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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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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臺灣
吐嘈王
張爺
逸名
wang710
一杯飲料

麥芽糖看這些法律界的有力人士, 想到有句老話:


鄉愿, 德之賊也!


看這群張嘴放屁的"專家", 要把臺灣顛倒是非, 沉淪到底嗎?


這廝當年, 敵前叛逃, 還帶了重要的情報, 他可曾考慮, 他爹娘要如何做人?


今天, 咱們這些名嘴專家, 要迎接賣臺灣, 混上老共廟堂的經濟專家, 回來教壞臺灣嬰崽大小嗎?


請教你們:


貪污犯, 過幾天就可以罪名消失呀?


乾脆! 請老共的總理, 也來臺灣玩耍呀! 為啥雙重標準呢?


老而不死是為賊!


混帳!


那些媒體, 還拼命炒作: 笑貧不笑娼!









林毅夫叛逃30年 法界前輩:違法通緝







































林毅夫(右)在軍中獲十大傑出青年獎,時任參謀總長賴名湯(左二)頒獎。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姜炫煥攝

下個月十六日,是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叛逃」屆滿卅年。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投書給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批國防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對林毅夫發布通緝令,是「違法通緝」,嚴重斲傷台灣民主法治招牌。



胡致中說,國防部應在維護法治及保障人權之前,面對現實,在法言法,撤銷對林毅夫的通緝。


張顯耀表示,前天傍晚,他已將胡致中的信交給國防部長陳肇敏;陳肇敏說,他非常重視胡的













身為世銀副總裁兼首席經濟學家的林毅夫。
中新社

看法,國防部會「審慎研究」。


林毅夫本名林正義,民國六十八年擔任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連長時,利用助浮工具游到對岸,到大陸後改名為林毅夫。九十一年五月,政府基於人道考量,一度同意讓林毅夫返台奔父喪,但最後並未成行;國防部同年十一月對他發布通緝令。


今年清明節,林毅夫再度表達返鄉祭拜的心願。


張顯耀說,幾天前胡致中以「國防部不銷林毅夫通緝,重傷民主法治招牌」為題投書給他,胡致中另親筆寫一封短箋說:「我與林毅夫及其家人素不相識,基於人權與法治,寫了這篇文章。」


胡致中指出,林毅夫犯敵前逃亡罪,在逃亡時即完成犯罪,追訴權時效應自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犯罪成立時起算,至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屆滿廿年,犯罪行為追訴權消滅。


胡致中指出,國防部因為林毅夫敵前逃亡,事關民心士氣,當時並未發布通緝,以「失蹤」結案,直至九十一年五月,林毅夫要返台奔喪,國防部才對林毅夫「補發」通緝令,顯然是誤解法律、違法通緝,有違「法律之內,人人自由」。


胡致中指出,林毅夫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刑罰請求權就消滅。



【2009/05/01 聯合報】@ http://udn.com/










林毅夫通緝撤銷 可望重大突破




























備受關注的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撤銷通緝案,可望有重大突破。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表示,國防部認為兩岸情勢已朝和平穩定發展,為徹底解決林毅夫案,近期內將邀集司法院、國安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召開跨部會議,研擬解決方案。


前台北地院院長胡致中、律師陳長文投書發表「林毅夫案」的法律見解,邱毅說,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在電話中向他表示,她支持陳長文的法律觀點。


軍法司長許慶瑲昨天到邱毅辦公室,就林毅夫案表達國防部最新立場。邱毅轉述,國防部對林毅夫案的主張有兩點:第一、國防部是依「投敵罪」通緝林毅夫,而非「叛亂罪」通緝,由於林毅夫目前具有中共全國人大代表身分,屬「繼續犯」,國防部在民國九十一年對他發布通緝,並無不法。


第二、軍法司透露,與林毅夫一樣有「投敵」犯行的還有四人,分別是黃植誠、李大維(前陸軍少校分隊長,駕機投共)、林賢順與王宜宏,國防部認為要解決,就必須一體適用,以免外界批評為林毅夫量身訂做。


邱毅表示,許慶瑲在會中透露,國防部九十一年對林毅夫發布通緝,但犯刑追訴期「起算」的時間點還沒有啟動,要等到林毅夫不具有中共全國人大代表那一刻「犯行消失」後,追訴期才開始計算。六十八年就「投敵」的林毅夫,追訴期其實尚未開始計算。


邱毅轉述,軍法司也認為這會引起重大爭議,國防部決定將「犯行追訴期」納入跨部會議討論的重點,整合出共同接受的見解。


林毅夫本名林正義,六十八年擔任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連長時,利用助浮工具游至大陸沿海上岸,現任世銀副總裁。今年清明節,林毅夫重申返鄉祭拜父母的心願。



【2009/05/06 聯合報】@ http://udn.com/







本文於 修改第 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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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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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12/04/04 03:34 【不平則鳴】 醉審特赦案
2009/10/17 23:44 【他山之石】 丐邦桃花源計劃 【歷史劇場】城市 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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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通緝犯」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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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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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別栽贓軍方!

任何有識之士, 都會這樣子認定!

老美有疑問的話, 就說是臺灣的雪登 - Snowden!

旺報觀點-一國兩區原則 踢到軍方鐵板

去年,林毅夫卸下世界銀行副行長一職前,世行曾為其舉辦一場告別派對。當時,不少美國官員踴躍出席。但理由有點搞笑:美國官員還沒和「通緝犯」握過手。握著這些手,林毅夫只能苦笑和無奈。

其實,最早想為這個「世界級通緝犯」解套的,並非國民黨人,而是時任民進黨立委蔡同榮。2002年5月,蔡同榮就主張,林的叛逃追訴時效已過,政府應讓「林正誼叛逃案」結案,批准林毅夫返台奔喪。

更特別地,前總統陳水扁更曾在某知名周刊專欄中指稱,若台灣與大陸真如馬總統所說「一國兩區」,林毅夫不過是從中華民國的「台灣地區」跑到「大陸地區」,都在「一國」之內,這樣如何「叛逃」。

2009年7月,監察院也行文糾正國防部,認為國防部對林毅夫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斲傷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

監院認為,依國防部軍法司於2002年5月所提研處意見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所涉《戰時軍律》及《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等罪,均已罹於追訴時效,無法再對其追訴。

對比之下,如今國民黨立委和國防部卻堅持「(戒嚴時期)犯罪事實行為並不會受到時空轉變而消失」。似乎,馬總統「一國兩區」的「政治原則」,還是得屈服於國防部的「主觀認定」之下了。

關鍵字:林毅夫國防部馬總統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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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大搖大擺的回來驕其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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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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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老丐的打狗棒, 要像孫悟空的金箍棒, 飛起來揍人啦!

是否繼續犯 林毅夫案將移司法

林毅夫案是否繼續犯將移司法。(本報資料照片)
林毅夫案是否繼續犯將移司法。(本報資料照片)

軍方人士今天表示,林毅夫投敵案將在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公布5個月後,函移犯罪地檢察署。是否為繼續犯,由檢察機關認定。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將由一般司法體系偵辦、審理。總統公布生效後,分兩階段執行。

軍審法修正後,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凌虐部屬、阻撓部屬陳情、殺人、性侵或竊盜等罪,為第一階段移送司法機關偵審範圍;其餘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等罪,自修法公布後5個月後施行。

軍方人士表示,第二階段移轉範圍包括通緝中案件,林毅夫涉及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將在第二階段,也就是軍審法修正案公布後5個月後函移檢察機關。

軍方人士說,林毅夫案移轉後,是否繼續構成陸海空軍刑法中投敵罪,將由犯罪地檢察署依相關卷證認定,並決定是否繼續通緝。

出身宜蘭的林毅夫原名林正義,1979年在金門任馬山連連長時,以游泳方式叛逃到中國大陸後,改名為林毅夫,曾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大陸政協委員。國防部目前仍認定林毅夫為通緝中的敵前叛逃罪犯。1020812

關鍵字:林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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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 中時公然鼓吹叛國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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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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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時報到底有啥用心? 還是拿了那個的好處?

小肉球好罵!

 
小肉球~陳懷生屍骨無存?

引用小肉球文章中時社論「哀陳懷生屍骨無存 願林毅夫返鄉有路」是不是公然侮辱社論與公然叛國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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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進強放屁: 林毅夫返鄉, 政府不能置若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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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Really? 放屁!

有力人士: 不要一錯再錯!

林毅夫返鄉 政府不能置若罔聞

  • 2013-05-10 01:32
  •  
  • 旺報
  •  
  • 【蘇進強】

     甫自世界銀行首府經濟學家兼副總裁一職卸任的林毅夫,於4月初博鰲論壇中與前副總統蕭萬長相見歡,林毅夫在記者會中又再次表達他回宜蘭老家祭祖的強烈意願,真情流露令人動容。其實,林毅夫與蕭萬長早已是舊識,2002年6月林毅夫未能返鄉參加其父喪禮,蕭萬長即是國內少數到場祭拜的政治領袖。

     國安會預擬返台程序

     林毅夫是否能如願返鄉,既是法律也是政治問題,兩岸歷史悲劇的一環。而其關鍵在於國防部的立場,民進黨執政時期,亦即2002年5月林毅夫父喪期間,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等海內外人士均呼籲政府基於人道立場,讓其返鄉奔喪,筆者亦參與國安單位的專案討論,包括陸委會、內政部等與會人士大都傾向讓林返鄉,甚至預擬林下機後軍法單位在機場偵訊、審判程序後,再由總統發布特赦的「劇本」。無奈國防部反對的態度十分強硬,民進黨政府為求政軍和諧,最後只好妥協作罷。

     如今,國民黨執政至今,林毅夫返鄉問題,經星雲大師等人士多方籲求,馬英九政府本應有所作為,卻能為而不為,令人困惑。從事實面言,現任國防部長高華柱,在林毅夫1979年2月調任金門馬山連連長前,曾擔任林的直屬營長約半年,由於任務需要,林提前兩天到馬山報到,其新單位侯姓營長,亦為高華柱的前後期同學,5月16日晚,林至馬山連離營渡海對岸,因自原單位離職已超過3個月,依軍中法令規定,高華柱並無過失,故亦未因此事件受到懲處,而事後清查也未發現林攜走任何兵要機密。這也正是國防部當年事發後第一時間發布林為「失蹤」的原因之一。

     依法論法,林在當時的「叛逃」,確應受軍法處分,但事發後迄今已34年,早已超過法律的追訴期,豈料國防部未依法在事發後或知悉其確切行蹤即發布通緝令,卻在2002年年底,才補行對林毅夫的通緝,此一作為,本身即充滿因人設事、不合憲、不合法,違背人道主義的爭議。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國防部竟公然表示於2002年5月才知林毅夫為林正誼,故而註銷林當年的撫卹,並向家屬追討,經行政訴訟敗訴在案,顯見國防部公然說謊在先,事後又硬拗,實不能服眾。

     國防部不要一錯再錯

     國防部不要一錯再錯

     就政治層面言,我國早在1991年5月1日即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亦即我國已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戰時軍律亦在其後廢止,所謂「叛逃罪」的條文也不復存在。筆者在此呼籲監察院應與時俱進,重啟調查,並追究國防部應負之責,同時亦可由大法官會議解釋,以保障人權。另方面,過去由大陸投奔來台的反共義士多人,最近幾年紛紛重返大陸,除少數外,大多亦獲中共當局善待,試問,大陸能,台灣有何不能?

     就事論事,林毅夫當年為個人理想,唾棄威權統治的國民黨,投奔共產中國,其是非對錯,見仁見智,卻也是兩岸歷史悲劇的一環。值得肯定的是,林毅夫並未忘情故鄉,不僅從未有過傷害台灣的言論,且對台海兩岸經濟問題不時發表中肯立論,一方面擔任制定中國經濟政策的重要成員,一方面又膺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兼副總裁的重責,對全球經濟、第三世界國家發展的研究論點,深獲多位諾貝爾經濟獎得主肯定,其國際地位與影響力,自不待言。

     筆者曾為職業軍人,亦曾參與國安團隊,並不認同林毅夫當年的行為,但筆者也無法認同國防部一錯再錯,恣意違法、違反人權以掩飾當年延宕通緝過失的作為。馬英九身為國家元首與三軍統帥,對此一具有高度政治性與兩岸和平發展指標意義的事件,又豈能置若罔聞,毫不作為?而這也正是馬英九政治智慧有無的考驗。

     (作者現任國策研究院資深顧問,曾任台聯黨前主席、國安會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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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趁大退潮, 林毅夫游2130公尺到對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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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帶1979年…趁大退潮 2小時游過2130公尺

從金門馬山觀測所望去,大陸角嶼就近在咫尺,相隔僅兩千多公尺,林毅夫當年就是從馬山游向角嶼。
記者林錫銘/攝影

林毅夫當年如何從金門游泳到對岸?是否真如外傳的籃球?根據軍方調查,一九七九年五月十六日晚間,林毅夫穿著由連長保管的救生衣,趁著大退潮游泳到金廈之間的角嶼投敵。

帶走連旗、連長戰備包

林毅夫昨天聲稱沒帶任何機密資料投敵,但軍方調查報告顯示,他失蹤時連旗連長戰備包都不翼而飛,戰備包裝有連長保管的作戰計畫、「金門防衛司令官對防衛作戰指導講話全文」與馬山連兵要圖等機密文件。

軍方指出,林毅夫原名林正義從軍後改名為林正誼,叛逃後再改為林毅夫。案發當時是金門二八四師八五一旅步五營二連的連長,此連當時駐防於馬山,馬山距離大陸最近,設有播音站,通常是準備重點培養的軍官才派為馬山連長。

向文書兵查閱潮汐表

但林毅夫在金門服役狀況並不好,金防部調查報告顯示,林毅夫一開始很排斥被派為馬山連長,覺得像是被利用。而且當年四月廿六日林毅夫從台灣休假返金,情緒明顯不穩定,曾表示希望能回陸軍官校兼課教書,也對沒有被排入培英案考試感到很失意。

調查報告指出,五月十四日林毅夫巡查海岸班哨時曾嚇唬班兵,遇到共軍水鬼,如果對方沒招惹,就不需要開槍,以免死後報復;他還在五月十六日上午向連上文書兵廖振柱索取潮汐表查閱,而根據潮汐表,當天下午四時滿潮,晚間十時退潮。

全島大搜索找到球鞋

軍方表示,當晚最後見到林毅夫的人是連上文書兵童進耀,他在晚間八時卅分於伙房向林毅夫報告將到營部接新兵,但當他在晚間九時卅分接到新兵想向連長報告時,林毅夫已不在寢室,研判林毅夫叛逃時間應該就在這一個小時之內。

馬山連內部搜索未果,十七日零時上報師部,師長周仲南指派副師長劉國嶼前往仍然找不到人,後來在馬山連陣地前緣斜坡雷區內,一條通往海邊的小路找到一雙寫有「連長」的球鞋,這也是軍方研判林毅夫可能叛逃的證據之一;金防部稍晚接獲二八四師通報,旋即下令執行「雷霆演習」,進行全島大搜索。

馬山連距離角嶼最近

軍方透露,角嶼距離馬山連二千一百三十公尺,那天的退潮恰好是當年最大的一次退潮,兩端的海底幾近浮現,可以踩著海底走上一段,真正需要游泳的距離並不長,不到二小時就能到角嶼,水文因素讓林毅夫叛逃成功機率大增。

軍方事後在調查報告評論,林毅夫自視甚高,性格急功近利,才會有見異思遷之舉。

【2012/04/18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倒帶1979年…趁大退潮 2小時游過2130公尺 | 林毅夫盼回台 | 兩岸台商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1/7035246.shtml#ixzz1sL8ROG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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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奔自由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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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報紙上報導這篇有關"投奔自由義士"的報導, 正好給這個當年衝突的特殊現象, 做了很好的註腳!

被槍決、從公職、變貧戶 6義士境遇迥異

曾經是反共模範的「六義士」:姜洪軍(左起)、王艷大、卓長仁、安偉建、吳雲飛、高東萍,當年來台時,舉臂面對歡迎;如今境遇各殊。
圖/本報資料照片
還記得29年前,劫機投奔自由的卓長仁、王艷大等「六義士」嗎?當年政府不只封他們六人「反共義士」,還贈送數千兩黃金。如今,六人生死相隔,有人遭槍決、有人從商、有人成貧戶,境遇大不相同。

1983年五月五日,中國民航自瀋陽飛上海的296號班機,被卓長仁、姜洪軍、高東萍、王艷大、安偉建及吳雲飛等六人持械劫持飛往南韓,在首都漢城(今首爾)的春川美軍飛彈基地降落。客機上還有九名機組人員與包括三名日本人在內的九十六名乘客。

台灣將這起事件定位為「奪機投奔自由」,卓長仁等六人在當時反共氛圍下,被稱為「六義士」。

南韓當時以違反國際反劫機公約與國內法,判處他們四至六年徒刑;台灣群情激憤,最後在台灣外交單位積極交涉下,南韓在羈押他們一年三個月後,於1984年八月提前釋放六人,驅逐出境、遣送到台灣。

一同劫機的「反共義士」卓長仁、高東萍,來台後結婚生子,但一人伏法,一人成為低收入戶。
圖/本報資料照片
「六義士」來台後,政府發給每人二百五十萬元外,還給了他們數千兩黃金,並安排任公職或上大學。卓長仁後與高東萍結婚,場面盛極一時;但大陸元配王玉春,透過律師在台代打「重婚罪」的跨海官司,卓、高二人因而被起訴,並於1991年一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卓長仁後來因投資失敗,與另名義士姜洪軍於1991年共同綁架殺害國泰醫院前副院長之獨子王俊傑,再對其家人勒贖。從此,義士成了死囚。2001年,卓長仁、姜洪軍被槍決。

高東萍在卓長仁伏法後,獨力撫養與卓生的兩個小孩,後來還成了低收入戶。

王艷大從世界新專畢業、結婚後,與妻子轉赴美國經營小餐館和五金生意,返台後從商。他數度登上媒體社會新聞,包括與法院法警鬥毆受傷、與海基會前副董事長焦仁和有財務糾紛,高等法院在今年二月判決焦仁和應返還王艷大二百萬元。



全文網址: 被槍決、從公職、變貧戶 6義士境遇迥異 | 兩岸要聞 | 兩岸台商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7017468.shtml#ixzz1rhLGQR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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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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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看不懂! 翻來覆去 只感受到: 唯恐天下不亂!

社論-林毅夫返台爭議 法律與人道拉鋸

  • 2012-03-30 01:12
  •  
  • 中國時報
  •  
  • 【本報訊】

     卅三年後,陸軍「叛逃軍官」林毅夫能否返台,最近備受關切。國台辦日前再次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林毅夫返台祭祖問題,是在特殊的歷史時期、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發生的事,在兩岸關係已經邁入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希望台灣方面從人道主義考慮,早日同意林氏夫婦返台;但是,國防部顯然對林毅夫叛逃行為視為「連續犯」而非「既成犯」相當堅持,無意為林毅夫量身打造一套許可他返台的專案。

     林毅夫原名林正義,後改名為林正誼,叛逃大陸後又改名林毅夫迄今。林毅夫從年輕時代就相當傑出,考上台大,自願轉投陸軍官校,並因此蒙蔣經國召見,軍方視之為重點培養對象,送他到政大企管所攻讀碩士;一九七九年中美斷交時期,身為金門馬山連長的他竟泅泳到廈門,且備受對岸重用,三年後在北京大學取得政治經濟學碩士,接著留美取得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之後創辦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並任主任,二○○八年出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師兼資深副行長迄今。

     林毅夫泅泳渡海,一生傳奇,總能在周折中取得大成功,但他今日縱有再大的成就,也改變不了他在當年台灣處境最艱鉅的時刻,竟以陸軍軍官的身分叛逃的事實。以昔日兩岸處境,凡叛逃者無不大肆宣傳,獨獨林毅夫能在改名後彷彿人間蒸發,讓軍方一度以為他可能在海中遇難並以失蹤結案。

     一直到林毅夫赴美留學之後,軍方才發現林正誼已經叛逃並改名,但一直未撤銷其意外死亡宣告,更未進行法律追訴程序,始終淡化處理此案。

     直到二○○二年林父過世,林毅夫能否返台奔喪才端上檯面。當時執政的扁政府接到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的陳情,認為叛逃已過追訴時效,政府應該讓「林毅夫叛逃案」結案,並借重林與大陸的高層關係和財經專業,為兩岸經貿往來做有利於台灣的建言。

     當時,陸委會基於人道精神考慮同意其入境,但是終究引發重大政治爭議,特別是軍方無法緩解軍官「敵前叛逃」之痛。當時的國防部長湯曜明就強調,林毅夫仍被國軍視為叛變逃亡軍官,一旦返台將面臨《陸海空軍刑法》調查與審判,軍事檢察署為保存證據也會限制林毅夫出境,並以必要手段要求他到案說明;而陸委會與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雖仍同意核發入境證件,但返台後法律責任將由林毅夫自負。最後,由林妻陳雲英代為返台祭父。

     就法論法,林毅夫逃亡早在卅三年前就已完成,已經超過法律上認定的廿年追訴期,即使因為罪刑重大而延長五年,還是過了追訴期。但也就在這一年,軍方由現任國防部長高華柱代表,依《陸海空軍刑法》對林以「投敵罪」提出告訴,並發布通緝令。因為仍認定林係「繼續犯」,根據「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的法條,此案的追訴期效根本尚未開始起算。換言之,林案的法律處理都仍面臨見解不同的爭議,遑論政治和人民感情上的分歧。

     兩岸敵對隔絕半世紀,在這麼長的時間中,兩岸都有各自視為的「叛逃者」。一九六五年駕伊留申轟炸機來台的反共義士李顯斌,數年前同樣面臨返鄉問題,然而他在赴大陸的第一刻即被留置關押,被判十五年,最後病死,這不能不說是重大遺憾。台灣做為多元民主社會,質言之,不可能對林毅夫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處置;但是,以台灣的媒體生態,林毅夫果若返台,又豈可能「淡化處理」,屆時「叛逃軍官」搖身而為「媒體英雄」,叫國軍情何以堪?

     林毅夫案或許是一個指標案件,政治爭議讓他無法踏上返鄉之路,大學時期活躍於學生運動,甚至發起「不讓共匪混入聯合國」的林毅夫為何不到數年就做出對台灣如此傷害重大的事?返鄉前也該解密了,至少對他出生地的同胞給個說法吧。

     林毅夫以其財經專業在國際間都享有重大地位,但不能因此在法律上享有特權。隨便舉例,和林同樣有「投敵行為」的至少還有黃植誠、李大維(前陸軍少校分隊長,駕機投共)、林賢順和王宜宏四人,要以法律解決就得一體適用,一次處理。從扁政府到馬政府,相關問題的法律研究已經整整十年了,不論准與不准,就是不宜再以消極態度拖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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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長: 姑息叛徒? 老夫掛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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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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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比較負責任, 每有衝突, 總以辭職為最大的抗爭.

今天, 在小丑議員的逼迫之下, 國防部長表示: 姑息叛徒? 老夫掛冠!

高華柱:林毅夫若回台沒事 我就走人

防部長高華柱說,林毅夫能回來無事,他就去職。
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上午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表示,大陸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當年投奔中共,當時只是一個少不更事的浪子,對國防部主張林毅夫至今屬於繼續犯,他認為因為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論點已逐漸鬆動,未來說不定就會解套了,國防部不應把話講死,建議國防部應將林案再送交大法官會議做解釋。國防部長高華柱說,大法官解釋若有改變,他就會離職,只要他在一天,就會堅持此事,為政策負責。

高華柱上午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紀國棟質詢表示,現在如果將此案重提大法官會議解釋,出來的解釋可能會改變,因大法官會因物換星移,對現狀比較,可能推翻前面的解釋。

紀國棟說,因為林毅夫若是一個普通的阿兵哥,或默默無聞者,或許我方就不會那麼注意。我方一直要將林毅夫看成一個叛亂犯或投敵犯,但其實只是一個少不更事的浪子,就像過去美國的卡特總統一樣,他上台後就將二次世界大戰逃亡者輕判或特赦。

紀國棟說,他不是說對林毅夫既往不咎,林的行為確應受譴責,應接受審判,但除了追訴時效外,兩次大法官會議解釋立論點已不一樣了,說不定未來就會解套,主管單位也應就現行兩岸關係面向通盤考量,他怕國防部把話講死,未來沒有轉圜,會陷入前後矛盾,他要求案應交大法官會議作一個補充解釋。

備詢的軍法官員說,林毅夫違反對國家忠誠核心價值,一切依法處理。高華柱表示,國防部對此案沒有模糊空間,政務官為政策負責,不管立委講得如何,此時若解釋改變,他會為政策負責,就是離職,他要維護這個政策,解釋是否改變,那是大法官的事,只要他在一天,就會堅持此事,為政策負責。 林毅夫能回來無事,他就去職。



全文網址: 高華柱:林毅夫若回台沒事 我就走人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979076.shtml#ixzz1pqOjmV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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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佔盡, 壞事做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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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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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NetSpider

看到 萊茵堂主 和  NetSpider  開炮轟林義夫, 又要關說回臺灣?

尤其是看到林妻說: 她兒子絕對不要回臺灣當兵!

好東西, 他們家都要. 基本的義務, 都不肯盡?

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林公子還是別來服役吧! 別又搞個馬山連事件, 讓同梯吃苦!

要回臺灣嗎?

容易! 去陪阿扁, 把叛逃通敵的刑期, 服滿. 就可以在臺灣享受自由的生活啦!

別給麥芽糖碰到: 老丐可會吐你口水, 還拿打狗棒, 敲你狗腿. 罵:

少而叛逃, 老來出名, 要國家自毀綱常, 老而不死, 是為賊!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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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司法從未獨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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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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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執法玩法人民守法

                (兼回應網友麥芽糖文- 逃兵也可諸羊變色)

      大陸人代林毅夫,原名林正義,於民國68年當中華民國陸軍連長時,在金門駐防,叛逃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當時的中華民國(「自以為會怕影響民心士氣,自欺欺不了人」)發佈林毅夫「失蹤」。如今林毅夫不但是世界著名經濟學者而且是現任世銀副總裁。林毅夫叛逃,國防部沒有發佈通緝令,有「失職」之罪嫌,發佈林毅夫「失蹤」,有「偽造文書」之罪嫌,因「怕影響士氣」就可以不面對「真相」?當時的總統是「蔣經國」,曾是情報首腦,他會不知道林毅夫去向?權威統治下,法律為政治服務,這是隨時隨地可見的最壞試範!(犯罪行為人沒有被宣佈罪行,執法人卻觸犯失職及偽造文書罪)。

      民國91年間,政府曾考慮基於人道,讓林毅夫返台灣奔喪(記的是林毅夫的父喪,當總統是陳水扁),但未成行。民國91年年底,中華民國國防部(追加,吐嘈王說的)發佈林毅夫「投敵罪」。其理由是林毅夫的投敵行為仍在繼續,依中華民國刑法80條第二項之規定,所謂超過追訴時效,是指停止犯罪行為後開始算起,因林毅夫現在還是「中華人民共人代」,犯罪行為還持續,所以雖然叛逃超過20年,還是可發佈通緝。

林毅夫想回臺灣奔父喪,是人之常情,而且叛逃行為已逾20年的追訴期。當時摠統是陳水扁,兩岸關係極端不友善,民進黨政府最後沒有同意成行,國防部為維持對林毅夫「自然人的宗主權」,在千百條法律中,找到刑法80條第二項,用因林毅夫現在還是「中華人民共人代」,犯罪行為還持續,所以(追加,吐嘈王說的)發佈林毅夫「投敵罪」通緝。國防部的最大的理由是:「忠於國家是軍人的最高價值,投敵是絕對無可通容。」投敵罪實在不該有追訴時效,問題是30年前,兩岸對恃,箭拔驽張,對林毅夫不發佈「通緝」令?現台灣(李登輝)已片面宣佈解除戒嚴髮,停止大陸敵對關係反而發佈「通緝」令?。發佈通緝的意義是,嫌犯「準宣判有罪」,任何人可緝捕,事實上,通緝林毅夫,能達到前述意義嗎?

「忠於國家是軍人最高價值」,絕不容打折扣,林毅夫身為中華民國軍人,敵前逃亡,就該知道必須付出任何(包括生命)的代價,不能奔喪,不能返國是預料中的事,但林毅夫現在不但是中國名人,而且是世界名人,中華民國台灣不歡迎這位「台灣之光」,大可以「拒發簽證」給林毅夫就好,拒發簽證不需理由,世界慣列,何必辛辛苦苦,在法律堆中,找個「適合的法帽」,給林毅夫戴上,可見中華民國司法,並沒有因政黨輪替而獨立。法律仍然為政治服務。

    在林毅夫叛逃滿30週年前,民國985月間,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投書給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批國防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對林毅夫發布通緝令,是「違法通緝」,嚴重斲傷台灣民主法治招牌。當時部長陳肇敏說,他非常重視胡的看法,國防部會「審慎研究」。

      吐嘈王嘖嘖稱奇!胡致中幹麻要倘這混水?斲傷台灣民主法治招牌的不是別人,是你們司法自己人,包括您自己!胡致中院長,是誰買了鞭炮,要您點伙?想要為這「台灣之光」返臺的法律問題解套!吐嘈王要吐嘈了:

      民國68年,國民黨政府該通緝林毅夫而不通緝,錯!民國91年民近黨政府不需通緝林毅夫而通緝,錯!民國98年,國民黨政府又要為這位「台灣之光」解套?還是錯!讓這位「台灣之光」光榮的衣錦返鄉?國防部還要「審慎研究」?是「等馬總統政治指示吧!」,法律仍然為政治服務,馬總統是「野放」司法的,國防部好好研究、揣摩上意吧!

       林毅夫犯敵前逃亡是事實,中華民國內放棄對其法律權力也是事實,「忠」是軍人的崇高價值,不能因林毅夫他是「另類台灣之光」,而動軍隊的崇高價值,更是事實,所以拒發林毅夫返台簽證就是最合法、情、情的作法。動法律的腦筋,讓他反台或不讓他反台,都是「政治干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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