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林毅夫卸下世界銀行副行長一職前,世行曾為其舉辦一場告別派對。當時,不少美國官員踴躍出席。但理由有點搞笑:美國官員還沒和「通緝犯」握過手。握著這些手,林毅夫只能苦笑和無奈。
其實,最早想為這個「世界級通緝犯」解套的,並非國民黨人,而是時任民進黨立委蔡同榮。2002年5月,蔡同榮就主張,林的叛逃追訴時效已過,政府應讓「林正誼叛逃案」結案,批准林毅夫返台奔喪。
更特別地,前總統陳水扁更曾在某知名周刊專欄中指稱,若台灣與大陸真如馬總統所說「一國兩區」,林毅夫不過是從中華民國的「台灣地區」跑到「大陸地區」,都在「一國」之內,這樣如何「叛逃」。
2009年7月,監察院也行文糾正國防部,認為國防部對林毅夫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斲傷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
監院認為,依國防部軍法司於2002年5月所提研處意見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所涉《戰時軍律》及《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等罪,均已罹於追訴時效,無法再對其追訴。
對比之下,如今國民黨立委和國防部卻堅持「(戒嚴時期)犯罪事實行為並不會受到時空轉變而消失」。似乎,馬總統「一國兩區」的「政治原則」,還是得屈服於國防部的「主觀認定」之下了。